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证券简称:东百集团公告编号:临2026—02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84153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0%,相关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股份质解押手续办理完成后,丰琪投资、施章峰先生合计质押公司股份276200000股,施霞女士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上述主体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7.73%,占公司总股本的
31.75%。
一、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情况
(一)股份质押情况是否占其所占公司质押本次质押是否是否股东为控初始到期持股份总股本融资股份数量为限补充质权人名称股股交易日购回日比例比例资金
(股)售股质押
东(%)(%)用途
丰琪338000002026-2027-兴业证券企业经
是否否05-2005-20股份有限8.153.89营需要投资公司等
合计33800000/////8.153.89/
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6年5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申请将其原质押给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分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具体如下:
-1-信息披露文件股东名称丰琪投资本次解质股份3730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29%
解质时间2026年5月22日,以实际办结日为准持股数量414659603股
持股比例47.67%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259200000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2.5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80%
(三)相关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本次质解押手续办理完毕后,上述主体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本次质押前本次质押后占其所持占公司总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东名称累计质押数累计质押数股份比例股本比例
(股)(%)量(股)量(股)(%)(%)
丰琪投资41465960347.6726270000025920000062.5129.80
施章峰628373387.22170000001700000027.051.95
施霞9184580.110000
合计47841539955.0027970000027620000057.7331.75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其他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4612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5.24%,占公司总股本的16.80%,对应融资金额为48225.00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9622万股(含未来半年将到期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7.32%,占公司总股本的22.56%,对应融资金额为71225.00万元。
-2-信息披露文件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未来半年内及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2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9.10%,占公司总股本的1.38%,对应融资金额为
5453.94万元。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所持股份未质押。
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二)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股份质押业务主要为场外质押,系为其关联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融资提供的增信担保措施,若涉及履约保障不足或触及预警线等情形,股东方相关主体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