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的换届选举工作。以及,鉴于公司经营管理及工作安排的需要,对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进行了相应调整。
两届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组成模式保持一致,均由五名董事构成,其中包含三名独立董事,确保了委员会构成的专业性与独立性要求。同时,两届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分别由具备相应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赵锡金、李延喜担任,进一步强化了委员会在财务监督与内部控制领域的专业履职能力。详情见下表:
届次报告期内时间人员
第十一届1月1日-8月19日主任委员:赵锡金,委员:王鹏、张海钧、谢彦君、褚霞
第十二届8月20日-12月4日主任委员:李延喜,委员:邢裕奇、邢海荣、谢彦君、褚霞
第十二届12月5日-至今主任委员:李延喜,委员:王雪艳、邢海荣、谢彦君、褚霞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为:
会议召开时间方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024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2日现场+通讯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8月20日现场《关于提名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5年8月25日现场+通讯《关于<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
2025年10月29日通讯表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025年12月4日通讯表决《关于提名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三、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二)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我们审阅了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披露及时、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
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对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和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等规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履职规范及要求,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组织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与审计机构
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沟通协商,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协助公司顺利开展审计工作。
(六)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慎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重点关注交易实质、评估定价等关键因素,维护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新的一年里,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坚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加强对公司内、外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核查工作,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4月22日(以下无正文,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李延喜______________
王雪艳______________邢海荣______________
谢彦君______________褚霞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