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
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
字(2023)第225006号)。公司董事会现就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
项的影响已消除说明如下:
一、2022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根据贵酒股份2022年度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保留意见
事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3所述,贵酒股份于2022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对公司下
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3202201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二、2022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收到上海证监局《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32022018号)。2023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3]32号)。决定书显示:2017年至2020年,上海尚屈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代贵酒股份偿付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费
用19569314.50元、7445032.47元、15311022.03元、7703113.99元。2018年至2020年,上海初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代贵酒股份支付因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产生的法律服务费用9850000元、5000000元、
5400000元。公司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代偿代付费用予以会计处理,上海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的规定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两百万元罚款。(详见岩石股份公告)
1在上海证监局对公司的立案调查过程中,公司全力配合调查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了自查,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对2017-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相关事项已经得到恰当的会计处理,2022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影响已经消除。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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