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君道酒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尤振专审字[2026]第0266号关于对上海君道酒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尤振专审字[2026]第0266号
上海君道酒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君道酒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道酒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6年4月29日出具了尤振审字[2026]第0589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
(一)上期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1、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完整性君道酒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的《关于岩石股份有关信访投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147号),文件表示存在信访投诉称君道酒公司通过未披露的关联方提高销售业绩等相关事项。君道酒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2023、2024年度未确认疑似关联方交易金额分别为6235.09万元、119.46万元。
我们未能实施相关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君道酒公司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是否存在错报,因此我们无法确定君道酒公司关联方认定是否完整、关联方交易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余额披露是否充分,也无法确定这些事项可能对君道酒公司财务报表期初数和本期数产生的影响。
12、诉讼事项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3、(4)所述,君道酒公司涉诉案件数量众多,大部
分涉诉案件处于调解/判决待付款或强制执行阶段,但君道酒公司未按照调解协议/判决书履行或执行程序暂未终结;部分诉讼案件判决金额与账面记录负债差异较大;我
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前述诉讼事项对君道酒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2所述,君道酒公司未决诉讼案件涉案金额18532.11万元,账面记录负债金额7462.36万元、计提预计负债金额3147.45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报出日,上述案件尚处于待开庭或审理阶段,由于诉讼案件情况复杂,相关司法判决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诉讼相关报表项目列报是否完整、准确,亦无法准确评估上述事项对君道酒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3)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15、17所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君道酒公司
预付款项2667.66万元、预付工程设备不含税金额4818.01万元、应付账款73330.95万元,君道酒公司存在多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合同的履约进度,判断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负债,以及该等负债引起的潜在诉讼。
3、存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5所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君道酒公司半成品31979.12
万元因诉讼事项被查封,我们无法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我们向查封法院、申请人寄发了函证但未取得回函;我们虽然执行了检查查封清单的替代程序,仍无法就上述存货的品名、数量、金额、品质、状态、权属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金额进行调整。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君道酒公司拟对现有存货通过更换包装、统一贴标等方式,实现产品外包装与新公司名称一致,我们未获取到君道酒公司关于更换包装、统一贴标的具体计划及成本费用预算,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存货可回收金额的准确性。
(二)持续经营
2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君道酒公司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
虑的主要情况和事项、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定的相关措施。由于部分与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相关的应对计划尚在方案论证过程中,公司就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未能作出充分披露,对评估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影响。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重要性,君道酒公司近年来税前利润、营业收入不稳定,我们选取资产总额作为重要性水平计算基准,2025年度资产总额为188700.64万元,按0.60%的比例计算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1132.20万元。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理由和依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2019修订)》第七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一)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财务报表整体存在重大错报的结
论;(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1、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
如前文“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对君道酒公司关
联方及关联交易、诉讼事项、存货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审计意见的基础,基于上述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我们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
3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因此依据审计准则发表保留意见。
2、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的原因
(1)持续经营事项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一持续经营》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果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未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恰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根据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君道酒公司管理层在编制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君道酒公司已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以及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的应对计划。但由于部分与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相关的应对计划尚在方案论证中,君道酒公司未能就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对评估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影响。由于君道酒公司财务报表中已经包括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部分披露,因此上述事项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2)除持续经营外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
五条规定,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下列方
面:(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二)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三)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进一
4步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审慎评价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如无
明显相反证据,以下情形表明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包括存在多个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重大事项;单个事项对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形成
较大影响;可能影响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盈亏性质变化等。
上述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仅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资产科目产生可能影响,并未构成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预期不会导致君道酒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君道酒公司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将被强制退市的结果,因此,我们认为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君道酒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预期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盈亏性质的变化。
四、上期非无保留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的情况
君道酒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02235号)(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1、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贵酒股份于2024年2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的《关于岩石股份有关信访投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147号),文件表示存在信访投诉称贵酒股份通过未披露的关联方提高销售业绩等相关事项。针对该事项,虽然贵酒股份基于谨慎性2023年度未确认疑似关联方交易金额6.235.09万元,2024年度未确
5认疑似关联方交易金额119.46万元,但是我们不能排除贵酒股份本期及前期可能存在类似情况。
2、诉讼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2所述,贵酒股份因债务违约引发诉讼。在建工程项目诉讼
金额6.6亿元,账面确认负债金额4.4亿元;其他诉讼事项金额0.7亿元,账面确认负债金额0.4亿元。由于上述未决诉讼案件处于待开庭或审理阶段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诉讼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是否需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3、存货监盘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5)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贵酒股份存货中半成品
36.355.08万元均因诉讼事项被查封,我们检查了查封清单,但是无法执行监盘程序以
对其存在性、权利和义务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况
1、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事项在2025年度无变化情况。
2、截至2025年财务报告报出日,君道酒公司大部分涉诉案件处于调解/判决待付
款或强制执行阶段,但君道酒公司未按照调解协议/判决书履行或执行程序暂未终结;
部分诉讼案件判决金额与账面记录负债差异较大;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对君道酒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3、2025年度存在以查封存货抵偿债务的情形,因此2025年末存货被查封的金额
较2024年度减少,存货监盘事项无其他变化情况。
综上,上期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在2025年度仍然未消除。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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