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7证券简称:欧亚集团公告编号:2026-005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是否在前期预计本次担保是否有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不含本额度内反担保次担保金额)长春欧亚超市连锁
95000万元56319.00万元是否
经营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0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不适用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
限公司综合授信总计9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具体为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春市春城支行申请一年期的授信额度为4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的授信额度为2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国内无追卖方保理﹣信融 e、福费廷、国内信用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的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的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在线保理、商票保贴;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向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城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2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为该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2担保
被担额度是是保方占上被担保截至目本次新担保否否担最近市公担方持前担保增担保预计关有保一期司最保股比余额(万额度(万有效联反方资产近一方例元)元)期担担负债期净保保率资产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长春长春欧亚欧亚超市集团
连锁100%75.97%56319.0095000.0042.66%3年否否股份经营有限有限公司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
二、对合营、联营企业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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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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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全资子公司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刘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6833748287成立时间2009年04月14日注册地绿园区春城大街万鑫花园3号楼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社会
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发布;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自动售货机销售;农副产品销经营范围售;鲜肉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
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206596.2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156948.12
资产净额49648.10
营业收入105489.42
净利润-3299.5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春市春城支行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5)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城区支行
保证人: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春市春城支行40000万元;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0000万元;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10000万元;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5000万元;
(5)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城区支行2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限:三年
4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董事会同意: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为该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58526.2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1.19%。除为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担保及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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