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8 900946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 天雁 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34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业绩均未达到考核指标要求,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第二、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
3671600股。同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胡辽平
因组织安排离职;何光清、潘伟、孟湋淇、李庆斌、何雅婷等5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李桥、陈艳等2名激励对象因退出骨干层级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需对其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561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1068637732股变更为1064410032股,注册资本将由1068637732元变更为
106441003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2日刊登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的《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3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
1、联系地址:衡阳市石鼓区合江套路195号
2、申报时间:2026年8月22日至2026年10月5日(共45天)
3、联系人:邓灏
4、电话:(0734)8532012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