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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雁: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 2025-013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股) 天雁 B股(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及

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政部于2023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

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

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按照准则规定该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采用解释第17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本公司自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合并利润表项目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2024年度)

营业成本396010870.853441359.94399452230.79

销售费用11754172.59-3441359.948312812.65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项目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2023年度)

营业成本433441015.457918729.32441359744.77

销售费用17474161.01-7918729.329555431.69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三、监事会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审议情况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监督委员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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