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证券简称:均胜电子公告编号:临2025-062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了《均胜电子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9),基于未来战略规划、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集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5年4月1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 A股股票。其中,均胜集团预计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预计
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已累计增持公司3211400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301%,合计增持金额约人民币7056.6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王剑峰先生
等合计8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计增持公司755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541%,合计增持金额约人民币1325.63万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增持主体名称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主体身份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是□否
1/4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____/____增持前持股数量517457701股增持前持股比例
36.7330%(占增持前总股本)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剑峰先生持有公司
35036959股股份,占增持前公司总股本的2.4872%。其他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东名称(占增持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股)前总股本)均胜集团有王剑峰先生为均胜集团
51745770136.7330%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一组
王剑峰350369592.4872%中有关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形
合计55249466039.2202%-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1、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主体名称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2025年4月11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2025年4月11日~2025年10月10日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2025年4月11日~2025年10月10日增持股份结果对应方式均胜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及数量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211400股
2/4累计增持股份金额约人民币7056.6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
0.2301%(占总股本)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均胜集团持有公司520669101体(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一致行动人王剑峰先生持有公司35436959股,持股数量上述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556106060股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均胜集团持股比例为37.3060%,体(及其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王剑峰先生持股比例为2.5391%,上述增持持股比例主体合计持股比例为39.8451%
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增持增持增持增持累计增计划计划计划计划计划累计增持股份累计增持序增持主增持股份持股份关系/职务首次拟实拟增拟增拟增金额(人民币万股份数量号体实施期间比例(占披露施期持金持数持比元)(股)总股本)日间额量例
实际控制人、
1王剑峰697.864000000.0287%
董事长2025
2朱雪松副董事长年4103.17600000.0043%
3陈伟董事、总裁月11人民2025年4月194.701200000.0086%
2025
董事、副总裁、日~币不适不适11日-2025
4李俊彧年4月131.71800000.0057%
财务总监20251000用用年10月10
11日
5周兴宥董事年10万元日34.69100000.0007%
6蔡正欣董事月1035.01100000.0007%
7华慕文副总裁日100.80577000.0041%
8俞朝辉董事会秘书27.69180000.0013%
合计1325.637557000.0541%
注:上述增持主体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是□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211400股,累计增持金额约人民币7056.61万元;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增持公司股份755700股,合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1325.63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3/4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律师专项法律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剑峰及其一致行动人均胜集团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上市公司收购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可以免于发出要约;公司就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详情请参见《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