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规范、有效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聂诗军先生、刘守民先生及董事邹超先生3人共同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聂诗军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并对会议相关议
题发表意见并签字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1月7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在会
计师事务所入场前审阅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的相关资料,并形成审阅意见。
2、2022年2月15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对
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阅,同时审阅了公司
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发表审阅意见。
3、2022年3月16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阅并以举手
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1年度年报、内控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4、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阅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期间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核查,并对该所的资格证照、执业情况和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了查阅和了解,认为该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业务素质高,工作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改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同意改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财务审计费用65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与公司披露信息相符。
4、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进年报审计工作的开展,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事项作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在审计期间,我们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关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并以书面形式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总体工作计划完成年报审计工作,保证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认可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2(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报、半年报、年报,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并积极协调各方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切实保障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按计划及时完成。
四、总体评价2022年,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我们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指导作用。
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推动公司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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