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3证券简称:三安光电公告编号:临2025-03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1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10日~2025年10月9日
预计回购金额10亿元~15亿元
回购价格上限16.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12142.44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4338%
实际回购金额149879.95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1.59元/股~13.05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于2025年4月
1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二)截止2025年6月4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236828和B887258742回购股份总计121424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38%,回购最高价格13.0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1.59元/股,回购均价12.3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498799462.5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的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08)。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回购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回购完成后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989018727100.004989018727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616156173.23942830400225.6733
股份总数4989018727100.004989018727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21424405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本公告日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的,将依法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