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3证券简称:三安光电公告编号:临2025-057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被担保人名称集成”)
本次担保金额0.50亿元
担保对象一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50亿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晶安”)
本次担保金额1.00亿元
担保对象二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6.00亿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三安”)
本次担保金额2.00亿元
担保对象三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5.20亿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重庆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被担保人名称三安”)
本次担保金额9.00亿元
担保对象四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9.00亿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亿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161.12
司对外担保总额(亿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43.70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其他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金融机构就全资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内容见下表:
担保金额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金融机构担保方式(亿元)
1三安集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0.50
2福建晶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1.00
三安光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连带责任担保
3安徽三安2.00
发区支行
4重庆三安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9.00
合计12.50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和2025年5月1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提供担保的金额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三安集成基本情况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法定代表人林科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3028266333成立时间2014年5月26日
注册地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304-26注册资本壹拾伍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经营范围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等。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623347.57639779.7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323130.97358044.93
净资产300216.60281734.83
营业收入199122.35290854.81
净利润18481.7736902.57
(二)福建晶安基本情况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被担保人名称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法定代表人林科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2458313507XR成立时间2011年10月17日注册地安溪县湖头镇横山村
注册资本伍亿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半导体电子材料及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营本企业
经营范围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材料的进口业务等。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428180.55424692.2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213376.30211899.11
净资产214804.26212793.17
营业收入33865.3673404.13
净利润2011.098196.17
(三)安徽三安基本情况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法定代表人林科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698989729N成立时间2010年1月7日
注册地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东梁山路8号注册资本贰拾玖亿捌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光电科技研究、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生产、销售;超高亮度经营范围
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维修等。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未经审计)(经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总额624564.44643653.12
负债总额100025.53118835.08净资产524538.91524818.04
营业收入72206.64210545.30
净利润-286.987172.55
(四)重庆三安基本情况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被担保人名称重庆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间接持股100%法定代表人蔡文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7MACQ6LQ593成立时间2023年7月8日
注册地 重庆市高新区西永街道 28-2 号 SOHO 楼 601-A152注册资本壹拾捌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经营范围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292946.55303933.9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113406.29124483.36
净资产179540.26179450.61
营业收入533.65196.05
净利润89.65-489.5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金融机构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或《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一)担保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1、担保额度:0.50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约定的最高限额的本金余额;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及判决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
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
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二)担保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1、担保额度:1.00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4、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三)担保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担保额度:2.00亿元;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
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重庆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
1、担保额度:9.00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满足各全资子公司日常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各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且无逾期债务发生,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福建晶安、安徽三安和重庆三安根据其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生产经营开展。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61.12亿元,占公司2024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7.28%,占公司2024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3.7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144.18亿元,占公司2024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9.11%;公司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到期支付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和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分期受让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增资
款提供担保余额16.94亿元,占公司2024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59%。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