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4证券简称:物产中大公告编号:2026-009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且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2月11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9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胡敏先生于2026年2月11日起任职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胡敏先生在过去12个月曾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以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浙能电力在胡敏先生任职物产中大副总经理之日起至胡敏先生离任浙能电力董事满12个月期间为公司关联方,发生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如下:经审慎查验,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浙能电力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发
生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6年年初至1月31
关联交易2026年预计关占同类业务关联人日累计发生关联交易
类别联交易额度比例(%)金额浙能电力及其直向关联人购买
接或间接控制的302000.060
商品、接受劳务企业浙能电力及其直向关联人销售
接或间接控制的1005800.180
商品、提供劳务企业
0
合计130780不适用
注1:提请本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调剂使用;由公司管理层实际确定关联交易的具体实施方式;提请本次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注2: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经
审计供应链集成服务的营业收入。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经审计供应链集成服务的营业成本。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20051
法定代表人:刘为民注册资本:1340873.2749万元
成立时间:1992-03-14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楼2楼
主要股东:截至2025年9月30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9.45%,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27%,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73%。
经营范围:电力开发,经营管理,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节能产品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设备检修,售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冷、热、热水、蒸汽的销售,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危险废物经营(凭许可证经营),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5918240.04万元,负债总额为
6993109.38万元,净资产8925130.66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5881426.0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963.75万元,资产负债
率43.93%(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408541.70万元,负债总额为
6726471.66万元,净资产8682070.0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
8800304.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5338.30万元,资产负债
率43.65%(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胡敏先生于2026年2月11日任职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胡敏先生在过去12个月曾任浙能电力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以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浙能电力在胡敏先生任职物产中大副总经理之日起至胡敏先生离任浙能电力董事满12个月期间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浙能电力目前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均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同时参照公司与其他交易对方发生的同类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等市场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用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且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