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序号 材料目录 页码
1 会议议程 2
2 会议须知 4
3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
4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 23
5 会议提案 26
提案一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6
提案二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9
提案三 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 40
提案四 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 41
提案五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42
提案六 关于2026年度预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提案 46
提案七 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61
提案八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提案 73
提案九 关于董事年度薪酬情况的提案 78
提案十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提案 81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会 议 议 程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2026年5月28日(周四)13:30
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五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主持人:王伟 董事长
会议议程内容: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会议登记结束,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审议提案前,独立董事宣读《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代表宣读《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
(五)审议会议提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
4、《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2026年度预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提案》;
7、《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8、《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提案》;
9、《关于董事年度薪酬情况的提案》;
10、《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提案》。
(六)征询出席会议股东对上述提案的意见、股东发言与提问。
(七)推荐会议提案投票表决的计票人和监票人(两名股东代表)。
(八)股东对审议事项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九)休会,现场投票表决结果统计,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十)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休会、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二)宣布本次股东会合并表决结果。
(十三)宣布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四)见证律师宣读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五)出席股东会的董事、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在会议决议和记录上签名。
(十六)会议结束。
会 议须 知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订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具体如下:
一、股东会设会议秘书处,负责股东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股东会在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为保护所有股东的权益,尤其是维护因故未能出席股东会股东的权益,本次股东会不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发言时请到发言席,先报告自已的姓名或者名称、所持的股份数额,每位股东每次发言不超过五分钟,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相关。
六、本次会议共审议十项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七、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与本次会议提案七《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将对该提案回避表决。
九、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十项提案所作出决议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五、提案六、提案七、提案八、提案九,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对上述五项提案的表决均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十一、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十项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制,股东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划√。
十二、会议现场投票前,由公司现场推荐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由股东会主持人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产生后,再公布全部表决结果。
十三、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作为见证律师出席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四、在股东会过程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公司董事会有权作出应急处理,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十五、为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模式,会场内请勿吸烟。
十六、股东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请与股东会秘书处联系。
光明地产2025年年度股东会宣读报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晖明)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光明地产董事会之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在2025年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到公司现场履职合计16天,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审核意见。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晖明,男,1956年7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博士,经济学教授。曾任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兼任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紫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还在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3次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股东(大)会,11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8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3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参加了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了3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还参加了11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8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二)会议表决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审议各项议案过程中,本人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对议案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了深入分析,例如在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中,关注提名方式与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在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重点关注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依据与各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中,认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了公司债务结构,降低
财务费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在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上海农工商华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及相应债权的议案中,重点关注公开挂牌转让开展审计评估,已履行国资备案程序,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会议表决中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2024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本人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除实行政府确定指导价之外,还优先参考了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议案》,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并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和信用损失。2024年度共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15,114.5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72,875.25万元。本人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后,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三)关于对公司内控工作指导的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审阅了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宣贯和培训,增强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同时,针对内部控制中的簿弱环节,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如加强对采购、销售等关键业务环节的流程控制,完善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等。
(四)关于年度房地产项目权益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审议2025年度房地产项目权益土地储备投资额度议案后认为,公司根据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趋势,核定2025年度房地产项目权益土地储备投资额度为人民币60亿元,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以聚焦转型为导向加强战略优化和资源布局,围绕深耕上海的投资布局,稳步推进既定发展战略的转型落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审议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公司债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议案时认为,融资是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应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要进一步适应上市公司严监管的新形势,不断优化、完善上市公司合法合规和风险管控的制度体系,确保规范运作。
(七)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情况
本人在审议关于补选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中,经审阅个人履历后,认为王伟先生具有多年的企业经营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本人认为补选公司董事的提名方式与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八)关于资产与股权转让的情况
本人在审议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上海农工商华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及相应债权的议案中,关注到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17日期间,锦如置业6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6252.233318万元债权经联交所公开挂牌,其间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为上海欣影。按照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确定上海欣影为转让标的受让方,华都集团与上海欣影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本次交易价格合计为人民币10260.9672万元。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自身战略
定位及当前房地产市场状况,有利于公司当前快速回笼投入。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对公司重点项目和相关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要主动做好前瞻性研究、重点关注上海区域的行业市场政策、及时关注房地产龙头企业的风险应对举措,加强库存去化及盘活其他存量资产,优化布局和产业结构。在资金平衡情况下,对风险可控的“三大工程”项目可作适度项目储备,维持企业有序地可持续发展。在市值管理中要体现行业与公司的特点,与投资者间做好充分合规的沟通,不断提升市值管理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决策和管理工作,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能够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的有效性。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的持续稳健运行贡献力量,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晖明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洪超)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光明地产董事会之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在2025年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到公司现场履职合计16天,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审核意见。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朱洪超,男,1959年12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律师。曾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高级合伙人。现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还在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3次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股东(大)会,11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8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3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参加了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了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还参加了11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会议表决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审议各项议案过程中,本人基于自身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对议案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了深入分析,例如在关联交易议案中,重点审查交易的公平性、定价的合理性以及对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等,确保公司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中,重点关注提名方式与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在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上,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所获税前薪酬符合年度考核要求
和市场化原则,相关人员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披露的薪酬与实际发放相符。会议表决中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2024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本人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除实行政府确定指导价之外,还优先参考了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
(二)关于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公司2024年1一12月支付现任及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为6,104,580.70元,薪酬水平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平均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中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当年薪酬,依照国资管理相关规定及考核结果兑现,其中包含了以前年度的考核结算,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议案》,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并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和信用损失。2024年度共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15,114.5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72,875.25万元。本人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四)关于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审议关于补选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时,经审阅个人履历后,认为王伟先生具有多年的企业经营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发现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本人认为在补选公司董事中的提名方式与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六)对公司重点项目和相关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要在当前房地产新形势下,要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和特点,进一步强化经营策略,着力抓好资金、营销、合规等重点工作,尤其关注现金流安全、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等事项,维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要积极针对《公司法》等各类监管要求更新修订的重大变化,尽快适应上市公司监管的新常态,不断优化、完善上市公司合法合规和风险管控的制度体系,
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决策和管理工作,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能够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的有效性。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的持续稳健运行贡献力量,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朱洪超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扬)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光明地产董事会之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在2025年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到公司现场履职合计16天,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扬,女,1974年4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管理学博士,副教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审计教研室主任、会计专业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提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还在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3次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股东(大)会,11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8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3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参加了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了11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还参加了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会议表决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审议各项议案过程中,本人基于自身财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对议案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了深入分析,例如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议案中,重点关于公司是否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予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保障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会议表决中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2024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本人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除实行政府确定指导价之外,还优先参考了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
(二)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议案》,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并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和信用损失。影响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7,989.81万元。影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83,914.25万元,影响公司2024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80,779.69万元。本人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后,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协调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本人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 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财务、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间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五)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六)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及聘任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年内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经过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七)关于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公司2024年1一12月支付现任及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为6,104,580.70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1—12月薪酬水平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平均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对公司重点项目和相关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在当前房地产形势下,公司要关注经营业绩、各项财务指标数据出现的下滑情况,要保障现金流安全,形成各项积极举措做好应对,要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提升财务报告对投资者的可读性。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做好企业全面财务预算与业财融合,在行业低谷中,做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同时不断完善和提升企业内控管理水平与发现和整改问题的能力,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决策和管理工作,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能够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的有效性。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的持续稳健运行贡献力量,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扬
上述报告均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所涉三位现任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
光明地产2025年年度股东会宣读报告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参考拟制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职考核情况。
一、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公司2025年1-12月,现任及年内离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等),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2025年1-12月内公司职务 2025年1-12月内任职时间任期终止日期 2025年1-12月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元)
1 王伟 董事长、党委书记 2025年11月14日 2025年12月31日 (已发布延期换届公告) 0.00
2 陆吉敏 董事长、党委书记(退休) 2025年1月1日 2025年10月29日 499,289.06
3 季新峰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2025年9月5日 2025年12月31日 (已发布延期换届公告) 353,773.64
45 李力敏 董事 (离任) 2025年1月1日 2025年9月4日 0.00
5 罗锦斐 董事 2025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 (已发布延期换届公告) 0.00
6 朱洪超 独立董事 2025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 (已发布延期换届公告) 150,000.00
7 王扬 独立董事 2025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 (已发布延期换届公告) 150,000.00
8 张晖明 独立董事 2025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 (已发布延期换届公告) 150,000.00
9 郭强 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离任) 2025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 705,377.72
10 黄峻 副总裁 2025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 (已发布延期换届公告) 600,050.73
11 苏朋程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025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 (已发布延期换届公告) 575,780.96
12 盛雪群 财务总监 2025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 (已发布延期换届公告) 593,628.92
合计 7 7 7 3,777,901.03
其中,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薪酬合计为1,769,460.61元(税前)(序号10-1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1-12月薪酬水平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平均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符合公司实际年度经营情况,当年薪酬依照国资管理相关规定及考核结果兑现,包含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其中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经考核后分不少于三年递延支付。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2、遵盾原则:
(1)薪酬收入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价值贡献紧密挂钩的原则;
(2)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3、适用期限: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合同、具体任职岗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薪酬一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个人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薪总水平(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60%。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经考核后递延支付,递延期限不少于3年,中长期激励收入设置锁定期,期限不少于3年。薪酬总水平低于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倍的,绩效年薪经考核后可以一次性支付。
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换届、改选、提任、交流、降职、退出等岗位变动的,按新岗位调整薪酬标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光明地产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提案之一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经营管理的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光明地产董事会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归纳和总结。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光明地产在风浪中坚守、在挑战中前行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公司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公司董事会坚持党建引领,聚焦光明地产改革发展中心任务,牢牢守住经营基本盘,稳住发展方向盘,扛住风险压力盘,带领全体干部员工众志成城、砥砺前行,加速战略回归,聚焦主责主业,攻坚存量去化,精简组织结构,保障了公司全年整体生产经营平稳运行,致力于打造具有光明食品产业基因的城市建设运营集成服务商。
第一部分2025年董事会工作总结
一、2025年公司主要经营业绩
请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2025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5年,房地产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阶段,年内中央及地方政府持续出台优化政策,“两会”首次将“稳住楼市股市”和“建设好房子”写入总体要求,“十五五规划建议”也明确要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年内行业总体仍处于“止跌回稳”的过程中,市场需求分化加剧、客户信心修复滞后、行业公司出清加速等问
题仍制约行业的恢复进程。在此背景下,促销售、抓回笼、精管理、控风险,保障现金流安全稳健仍然是重中之重。
报告期内公司出现亏损,主要系受房地产行业开发项目的销售价格持续下行因素的影响,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具有减值迹象的部分房地产项目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同时,由于部分区域行业市场低迷,有效需求不足,公司商品房业务的结转规模同比下降,导致业绩进一步承压。面对内外部环境的冲击、市场下行的压力、行业发展的变革,在光明食品集团总体发展战略的引领下,公司董事会始终围绕“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主基调,带领公司上下凝心聚力,在逆境中攻坚克难,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经营及销售策略,积极把握政策窗口期,加大推动营销去化力度,加快回笼资金,加速回归上海,保障投融资整体平衡,总体从经营平稳、管理优化、改革发展三方面重点推进各项工作,统筹了发展和稳定。
(一)锚定战略领航,筑牢经营底盘平稳运行
战略推进方面,公司董事会持续研究宏观形势和房地产市场动态变化对公司发展的长远影响,结合公司当前发展阶段、自身特点和资源布局,坚持贯彻实施回归战略,秉持“建设好房子”的一贯理念,围绕组织精简化、人员精英化、管理精细化、项目精致化,加快推进低效存量资产的去化工作,重点全力保障各项目实现高质量交付,持续优化融资结构和成本。面对行业深度调整的外部环境,公司以更加积极主动的举措降本增效,持续增强自身抗风险与抗压承压能力。
存量去化方面,面对供给需求矛盾、市场竞争加剧、观望情绪浓厚的行业环境,公司结合各区域、各项目所在市场实际,紧抓政策窗口期,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全面实施“一盘一策”差异化营销策略,探索全民营销、企业团购、人才社区赋能和政企合作购房等多维方式,全力攻坚存量去化。浦东临港光明星城项目依托“领航-重大工程党建实践基地”,与商飞集团、浦东泥城镇党委等单位党建联建,主动“走出去、请进来”推动营销去化,通过执行“自拓+全民营销+企业团购”拓客方案,在第四季度中自访量提升约20%,全年签约近200套,位列
区域板块第二;江苏常州荷樾府项目、重庆市拾光里项目积极把握年内窗口期,通过差异化推售策略加速去化,提前超额完成年内签约及回款目标任务;云南昆明光明璟宸项目围绕一期存量去化,深入分析市场动态,实现尾货销售与车位去化双提升;山东菏泽御河丹城项目动态调整策略,年内签约住宅约200套;在大宗资产处置方面,完成了上海嘉定锦如置业项目的6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全年,公司实现签约面积50.26万平方米,签约金额43.93亿元。
运营管控方面,公司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核心,依托内部ERP、成本管控、统一招采、质量管控等信息化系统,推动运营管理提质增效。在保障项目高品质交付的前提下,对年内峻工项目的关键指标与重要节点进行梳理跟踪,严格落实成本管控要求。同时将招标投标领域作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强化全过程监督,紧町设计、施工、采购等关键环节,围绕程序合规、评标公正开展专项督查整改,积极通过统一招采平台的完善与合规运行,进一步形成信息化、流程化、表单化、数字化,提升动态管控能力与降本控费的能力,进一步规范各类招采行为,强化招采全流程管理。2025年,公司实现竣工面积为58.23万平方米。
资金管理方面,面对行业运行压力,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的资金管理原则,锚定降负债、优结构、控成本的目标,多渠道拓展融资、优化结构以降本增效。通过滚动资金计划与分级预案,严守资金安全底线,通过持续强化资金统筹管理,提升资金周转与使用效能,通过优化集中支付流程,实现支付统一管控与收支动态平衡。同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精准把握市场窗口发行中期票据、公司债等标准化产品,有序推进高息债务置换与债券利率优化,持续优化长短期债务结构。年内公司发行了2期中票、1期公司债,获得市场普遍认可,尤其2025年11月成功发行的5亿元公司债,合规申购金额12.2亿元,票面利率2.35%,再创历年债券发行价格新低。在合理控制融资规模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融资效能、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保障了资金链整体稳健与现金流平稳有序。
(二)强化精益管理,赋能企业发展规范运作
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进一步推进回归战略,落实组织精简化、人员精英化的要求,根据实际经营管理需要,自上而下对总部部室、下属子公司、事业部、区域公司的组织框架和人员进行整合和优化。年内,公司对总部部室进行优化调整,科学划分各部室管理职责,实现总部部室数量减少1个;整合商管与物管平台组建新华都实业,发挥其在尾盘去化与资产处置中的关键作用,二级管理层级减少1个。通过深化组织架构改革,强化集团上下资源配置与风控职能,推动管理下沉与决策前移,更好适应当前企业经营发展新需求。
公司治理方面,董事会始终密切关注市场宏观趋势,以战略引领、规范运作、高效有序作为公司治理原则。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15次,审议议案60项;召开股东(大)会3次,审议提案24项,按照公司治理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上市公司监事会改革工作,对《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长工作细则》《总裁工作细则》等公司基本制度进行了修订,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年度投融资、借款担保、董事补选等重要事项。在市值管理上,公司积极采用包括股东(大)会现场交流、增加网上定期业绩说明会的频次、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平台在内的各种途径,通过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等并推进落实等举措,畅通与投资者互动沟通的渠道,积极争取股东投资回报,获得投资者与市场的理解和支持。
管理提质方面,重点以合规为首要前提,积极妥善推进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围绕管理提质增效的要求,进一步向管理要效益,保障企业行稳致远,通过制度体系建设与建章立制的完善、成立公司合规经营及风险防范工作小组等,全面在加强招投标管理、加强营销费用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管理、加强工程结算管理、加强大宗资产处置管理、加强财务风险管控及核算管理、加强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管理、加强信访群访等问题管理、加强组织结构优化管理、加强利益冲突防控管理等各项管控合规的重要方面,进一步保障好企业合规、高效管理。
安全风控方面,公司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以安全合规运行为底线,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与应急演练,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公司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政策及市场变化对项目的影响,提前制定应对预案,确保项目开发节奏与市场形势相匹配,目前,各项目总体按既定节点有序推进。以有力的安全保障为项目建设与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深化改革导向,夯实长远发展根基支撑
转型发展方面,公司秉持光明食品产业基因,积极研究探索保障房开发建设、城市更新、城中村建设、租赁房建设、民生保障、项目代建、城市服务等业务领域的机遇,深度参与上海临港新片区建设,把握乡村振兴和长三角一体化等契机,进一步强化公司与城市建设运营的关联。通过积极参与“三大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浦东川沙六灶03-04地块、浦东惠南民乐L07-02地块等现有项目开发;通过上海金山城中村项目优化营销举措,协调区房管局研究“高端人才国际社区”方案,探索人才社区模式,争取租售政策、教育资源等政策支持;通过上海奉贤城中村项目的规划调整与银团融资,积极引入上海理工大学附属奉贤学校等教育资源,并持续洽谈合作。
队伍建设方面,公司结合回归战略和业务实际,围绕组织架构精简化、人员队伍精英化的目标,重点优化干部、员工结构及人数,通过改革优化、竞聘上岗、人才培养等路径机制,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和干部年轻化;通过薪酬机制改革、优化考核、履职评价,实施全员绩效考核,坚持奖罚分明,增量向核心岗位与骨干员工倾斜,通过优化管理指标与评分标准,将薪酬与绩效、经济效益挂钩,优化考核规则,提升精准度;通过薪酬绩效优化等方式,严格控制人工成本,保持职工工资合理水平,更好地适应当前行业调整趋势,实现人员规模与业务规模的合理匹配,保障公司行稳致远。
党建引领方面,在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的关键时期,光明地产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光明食品集团党委决策部署,紧扣改革发展主线。围绕“改
革年、攻坚年、稳定年”的定位,公司大力实施“领航、整改、沃士、堡垒、纪律、动力、灯塔、护航”八项工程,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通过强化政治引领与组织保障,公司整体实现了“稳住基本盘、控住方向盘、扛住风险盘”的目标,为企业在外部复杂形势下的平稳运行提供了坚强支撑。
三、2025年,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情况,详见附表。
第二部分2026年董事会工作思路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复杂变化,我国经济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与此同时,房地产行业供强需弱矛盾仍然突出,开年以来,包括北京、上海在内的多个城市积极宽松商品房限购、公积金贷款政策,持续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光明地产将坚定围绕光明食品集团“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主基调,牢牢守住经营基本盘,稳住发展方向盘,扛住风险压力盘,通过稳资金、稳业绩、促改革,守好生存线,做好改革攻坚任务,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继续加速推进存量去化与战略回归,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以努力打造具有光明食品产业基因的城市建设运营集成服务商为目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实干攻坚,盘活存量,加速去化
在当前国内房地产加速构筑新发展模式的背景下,公司立足上海,关注各项目所在地,密切关注中央及各地出台的各类政策,根据各地市场动态,紧抓窗口期推动营销去化。一是聚焦规模压降与分类施策,进一步探索创新营销策略,通过全民营销、企业团购、自销自渠、人才社区赋能等方式,多措并举打好存量去化攻坚战;二是推进尾盘去化与低效资产处置,进一步发挥物业在尾盘去化中的作用,对于低效资产,结合市场动态积极推动大宗资产处置或股权转让;三是提升运营效能,对阶段性留存资产及其他相关存量资产,提升存量资产的运营能力,加强招商管理,提升物业管理等服务品质,努力提高资产回报率;四是强化资源
统筹,提升集团层面自身渠道营销能力,重点保障市场反应好,能产生效益的项目,组建自渠自销团队,合理降低对外部营销渠道的依赖。
(二)前瞻谋划,稳固底盘,转型探索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秉持“努力打造具有光明食品产业基因的城市建设运营集成服务商”的目标,结合在“三大工程”中的保障房开发、城中村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和优势,积极探索公司在城市更新、存量资产运营、产业转型等方面的业务可行性。一是做好投前研究,聚焦区域规划、产业配套、市场需求及收益模型开展深度研判,夯实投资决策基础;二是做好拓展研究,依托公司保障房建设运营,联动光明食品集团产业资源、供应链渠道、社区服务资源,研究发挥协同优势;三是培育新增长点,结合政策方向与公司实际,在安全合规可控、管理提质增效的基础上,全力争取控股股东的全面支持以及上海市政策性机遇,积极探索存量资产盘活、代管代建、城市更新、产业与供应链运营等方面的转型机遇。
(三)重构管理,改革机制,强化管控
公司以“组织精简高效”为导向,一方面持续深化组织结构改革,整合功能相洽的管理机构,赋能管理提质增效。总部部室根据业务职能与阶段需要,持续对部室设置进行优化,探索落实更高效能的财务共享中心,建设集约招采等平台,发挥好统筹、服务、监管作用。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下属事业部、区域公司及时调整整合,重点倾斜干事氛围浓、创业能力强的事业部,推进公司非深耕区域事业部的合并撤销,着力打造强统筹、高赋能的实力总部,建设专业化、高能效的实战一线,同时持续优化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团队在行业变局中保持战斗力。另一方面,持续加强合规性长效化建设,聚焦制度更新、核心业务流程整改,持续夯实内控管理体系,加强招采、运营、建设、成本控制、资金支付等各项重要流程规范,为业务在行业低谷环境下依法合规运行提供刚性保障。
(四)严守合规,筑牢底线,稳健经营
公司以合规经营和平稳运行为中心,坚持筑稳安全支点,依法治理。一是公司治理方面,始终以董事会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设更新为重点,持续发挥好董事会决策中枢作用,不断提振市场对公司的长期信心;二是内部控制方面,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与监督机制,提升对关键节点、关键岗位的控制,形成更科学完善高效的内控管理体系;三是资金管理方面,持续强化预算管理与现金流管控,提升资金计划执行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保证公司现金流动态平衡;四是安全生产方面,坚持安全生产是经营管理的底线为原则,坚信产品品质是公司生命线,坚持长期主义,同时在探索新业态中,始终落实好食品安全、信息安全等全方位安全。
全年,公司计划营业收入41亿元,在保障投融资整体平衡的基础上,以现金流管理为核心,合理拓展项目储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2026年经营计划是公司根据当前现状制定,不代表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市场状况变化、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等诸多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示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
本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附表:《2025年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表》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议案 决议公告编号 决议披露日期
2025年6月19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网络表决)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4、《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5、《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6、《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7、《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提案》8、《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9、《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提案》10、《关于支付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的提案》11、《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提案》12、《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提案》13、《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1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提案》1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16、《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 临2025-032 2025年6月20日
2025年8月22日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网络表决) 1、《关于核定2025年度房地产项目权益士地储备投资额度的提案》2、《关于核定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提案》3、《关于核定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提案》4、《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提案》5、《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提案》6、《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提案》7、《关于申请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的提案》 临2025-045 2025年8月23日
2025年11月14日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网络表决)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提案》 临2025-068 2025年11月15日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议案 决议公告编号 决议披露日期
2025年2月21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通讯表决) 《关于在2024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临2025-007 2025年2月22日
2025年3月11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通讯表决) 《关于设立、调整公司职能部门的议案》 临2025-010 2025年3月12日
2025年4月15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通讯表决) 《关于制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临2025-012 2025年4月16日
2025年4月27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现场表决)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4、《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5、《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6、《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7、《2024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8、《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9、《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10、《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11、《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12、《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3、《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14、《关于公司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 临2025-016 2025年4月29日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15、《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2024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16、《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17、《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8、《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19、《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20、《关于支付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的议案》2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议案》22、《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23、《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025年5月29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通讯表决) 1、《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关于修订<董事长工作细则>的议案》5、《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6、《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7、《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8、《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9、《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10、《关于制订<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11、《关于聘任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12、《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临2025-027 2025年5月30日
2025年7月17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通讯表决) 《关于在2024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临2025-035 2025年7月18日
2025年8月6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通讯表决) 1、《关于核定2025年度房地产项目权益士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2、《关于核定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3、《关于核定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4、《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6、《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7、《关于申请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的议案》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临2025-038 2025年8月7日
2025年8月26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通讯表决)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3、《公司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临2025-047 2025年8月28日
2025年9月5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通讯表决) 1、《关于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2、《关于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临2025-051 2025年9月6日
2025年10月13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通讯表决) 《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上海农工商华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及相应债权的议案》 临2025-055 2025年10月14日
2025年10月28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现场表决)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临2025-060 2025年10月30日
2025年10月29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现场表决)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临2025-062 2025年10月30日
2025年11月14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现场表决) 1、《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临2025-069 2025年11月15日
2025年12月5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通讯表决) 《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被收储的议案》 临2025-074 2025年12月6日
2025年12月26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通讯表决) 《关于设立、调整公司职能部门的议案》 临2025-077 2025年12月27日
光明地产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提案之二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光明地产官方网站www.bre600708.com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报告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中的各项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2025年的财务状况,因此全票同意上述报告。
上述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光明地产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提案之三
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光明地产全年经营情况现汇报如下:
一、2025年公司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币种:人民币)
(一)实现营业收入44.7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9.37%;
(二)实现利润总额-34.5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49.64%;
(三)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6.5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85.26%;
(四)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6.1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1.33%;
(五)年末总资产为543.69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8.72%;
(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1.9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6.97%;
(七)非经常性损益-0.4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03.25%;
(八)每股收益为-1.639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85.29%;
(九)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5.58%,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6.39个百分点;
(十)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4.94%,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1.81个百分点。
本提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全票同意。
本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光明地产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提案之四
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2026年财务预算情况
公司在综合分析 2026年所面临的宏观形势、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拟定2026年财务预算指标。2026年,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工作将按照董事会的总体部署,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学发展为主线,创新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措施,确保公司稳业绩、稳资金、保平稳的发展。预算2026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为41亿元。
二、完成2026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的基本思路
在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继续强化精细管理;合理布局,提升经营能力;加强管控、抓运营、快去化、控成本;加强资金管控,创新融资模式、渠道,提高资金周转率;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保障资产保值增值,确保达成公司战略和经营发展目标。
三、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本提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全票同意。
本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光明地产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提案之五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475,910,508.34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3,628,365.77元。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475,910,508.34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3,628,365.77元。
根据财务报表,公司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452,163,957.85元,加上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475,910,508.3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976,253,449.51元。
现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475,910,508.34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3,628,365.77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故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 0 11,143,183.7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9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653,628,365.77 -948,363,503.93 33,837,625.12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3,976,253,449.5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1,143,183.7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522,718,081.5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11,143,183.7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不适用
现金分红比例(%) 不适用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不适用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否
二、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并基于公司推进稳定可持续发展,更好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475,910,508.34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3,628,365.77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各项便利。股东会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热线、邮箱、
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股东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光明地产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提案之六
关于2026年度预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前期,为支付土地款、工程款等日常经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或合作方提供资金支持(即股东借款等);项目开发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增加项目公司收益,在符合当地预售款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控股项目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同等条件调用闲置富余资金。
鉴于上述情况,光明地产及下属子公司向项目公司提供短期股东投入(借款)以及项目公司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阶段性盈余资金,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二、2025年度实际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一)合联营企业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存在合营、联营企业,在运营中一般不对项目公司设立大额注册资本金,后续项目开发建设投入通过各股东间按比例进行同股同权的股东投入来完成,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向公司合营、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年累计提供财务资助发生额为人民币0.95亿元,余额为人民币7.13亿元,详见下表。
序号 财务资助对象 财务资助对象类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持财务资助对象股权比例(%) 2024年末财务资助余额(“-接受)(亿元) 2025年度实际提供财务资助(亿元) 2025年度实际接受财务资助(亿元) 其他调整 2025年末财务资助余额(亿元)
1 镇江广丰房地产有限公司 合联营 25.00 1.09 - 0.28 0.81
2 长沙碧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 50.00 0.80 - - 0.80
3 无锡致弘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 20.00 -0.05 - - -0.05
4 杭州润昕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 50.00 1.02 - - 1.02
5 南昌明伯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 50.00 2.74 - - 2.74
6 武汉明泰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 50.00 2.63 - 0.20 2.43
7 宁波明科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 50.00 -0.25 - 0.00 -0.25
8 宁波祥生弘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 50.00 -1.27 0.70 - -0.57
9 常州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 33.34 -0.25 0.25 - -
10 镇江扬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 33.00 -0.44 - 0.13 -0.57
11 镇江联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 33.00 2.27 - - 2.27
12 四川雅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 51.00 1.25 - 0.03 1.22
13 重庆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 41.00 -0.02 - - -0.02
14 上海城明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 25.00 1.47 - 0.30 1.17
15 徐州美君房地产有限公司 合联营 33.00 -1.22 - - -1.22
16 常州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 49.00 -0.45 - - -0.45
17 柳州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 33.00 - - 0.17 -0.17
18 常州明宏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 50.00 -0.18 - - -0.18
19 宜兴宝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 49.00 -0.52 - - -0.52
20 成都辰禧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 34.00 -0.37 - - -0.37
21 宁波骏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 51.00 -0.92 - - -0.92
22 葛洲坝润明(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 36.00 2.58 - 0.47 2.11
23 武汉怡置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 34.00 5.01 - - 5.01
24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广西明通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 49.00 -7.60 - 0.08 -7.68
25 重庆明悦摩码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 51.00 0.52 - - 0.52
合计 7.84 0.95 1.66 - 7.13
(二)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对于公司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的公司控股项目,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增加项目公司收益,在符合当地预售款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控股项目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同等条件调用闲置富余
资金,由此构成了公司下属部分控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年累计提供财务资助发生额为人民币3.63亿元,详见下表。
序号 财务资助对象 财务资助对象内容 项目公司名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持项目公司对象股权比例(%) 2025年度实际提供财务资助(亿元)
1 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项目公司少数股东 常州明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57.00% -
2 上海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项目公司少数股东 苏州绿淼不动产开发有限公司 50.00% 0.72
3 上海欣影置业有限公司 控股项目公司少数股东 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 60.00% -
4 云南骐辉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项目公司少数股东 云南光明紫博置业有限公司 51.00% 2.91
合计 3.63
三、202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预计情况
(一)合联营企业情况
鉴于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趋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6年度预计提供财务资助发生额为人民币3.38亿元,余额为人民币7.07亿元,上述额度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详见下表。
序号 财务资助对象 财务资助对象类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持财务资助对象股权比例(%) 2025年末财务资助余额(“-”接受)(亿元) 2026年度预计提供财务资助(亿元) 2026年度预计接受财务资助(亿元) 2026年末财务资助余额(亿元)
1 镇江广丰房地产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25.00 0.81 - - 0.81
2 长沙碧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50.00 0.80 - - 0.80
3 无锡致弘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20.00 -0.05 0.05 - -
4 杭州润昕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50.00 1.02 - 0.50 0.52
5 南昌明伯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50.00 2.74 - 1.00 1.74
6 武汉明泰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50.00 2.43 - 0.50 1.93
7 宁波明科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50.00 -0.25 0.25 - -
8 宁波祥生弘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50.00 -0.57 0.57 - 5 -
9 镇江扬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33.00 -0.57 - - 2 -0.57
10 镇江联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33.00 2.27 - - 2.27
11 四川雅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51.00 1.22 - - 1.22
12 重庆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41.00 -0.02 0.02 - -
13 上海城明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25.00 1.17 - - 1.17
14 徐州美君房地产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33.00 -1.22 1.22 - -
15 常州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49.00 -0.45 - - -0.45
16 柳州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33.00 -0.17 0.17 - -
17 常州明宏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50.00 -0.18 0.18 - -
18 宜兴宝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49.00 -0.52 - - -0.52
19 成都辰禧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34.00 -0.37 - - -0.37
20 宁波骏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51.00 -0.92 0.92 - -
21 葛洲坝润明(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36.00 2.11 - 0.50 1.61
22 武汉怡置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34.00 5.01 - 0.70 4.31
23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广西明通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49.00 -7.68 - 0.24 -7.92
24 重庆明悦摩码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企业 51.00 0.52 - - 0.52
合计 7.13 3.38 3.44 7.07
(二)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对于公司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的公司控股项目,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增加项目公司收益,在符合当地预售款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控股项目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同等条件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由此构成了公司下属部分控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26年度预计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2.11亿元,详见下表。
序号 财务资助对象 财务资助对象内容 项目公司名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持项目公司对象股权比例(%) 2026年度预计提供财务资助(亿元)
1 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项目公司少数股东 常州明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57.00% 1.47
2 上海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项目公司少数股东 苏州绿淼不动产开发有限公司 50.00% 0.48
3 金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项目公司少数股东 郑州星樽置业有限公司 50.00% 0.16
合计 2.11
(三)为了有效衔接自然年度与股东会之间的时间差异,在下一年审议公司年度预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股东会未召开期间,发生的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到期展期授权公司总裁机构在2026年度总额度内核准。
四、财务资助单位基本情况(币种:人民币)
1、镇江广丰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镇江市润州区百花路7一1号;法人代表:壮丹;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2,059.50万元,负债总额为47,910.7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7,910.78万元,资产净额为-35,851.28万元,营业收入为127.95万元,净利润为8.7万元,负债率为397.29%。
2、长沙碧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湘江新区金山桥街道金山桥社区姚坡塘重建地315号;法人代表:范倩倩;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5,731.85万元,负债总额为24,111.0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4,105.41万元,资产净额为-8,379.18万元,营业收入为135.74万元,净利润为120.40万元,负债率为153.26%。
3、无锡致弘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梅村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大楼205;法人代表:马建安;注册资本:255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5857.69万元,负债总额为1570.7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570.73万元,资产净额为4286.96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329.61万元,负债率为26.81%。
4、杭州润听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泰极路3号2幢502C-24;法人代表:徐欢;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20,658.56万元,负债总额为27,133.5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7,133.57万元,资产净额为6,475.01万元,营业收入为305.57万元,净利润为-128.57万元,负债率为131.34%。
5、南昌明伯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金环路300号新力大厦(办公楼)-802;法人代表:李希坤;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56,987.74万元,负债总额为52,429.8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2,429.81万元,资产净额为4557.93万元,营业收入为74.26万元,净利润为-55.77万元,负债率为92.00%。
6、武汉明泰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泾河街道十字东街7号(10);法人代表:马星;注册资本:245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的销售;房地产营销策划;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7,641.81万元,负债总额为59,319.8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9,319.86万元,资产净额为-21,678.05万元,营业收入为5,092.45万元,净利润为-355.93万元,负债率为157.59%。
7、宁波明科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聚兴西路338号(弘茂大厦)B幢12-15室;法人代表:孙文彬;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经销;智慧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市政公共设施的设计、施工、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53386.58万元,负债总额为38384.3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8384.39万元,资产净额为15002.19万元,营业收入为928.00万元,净利润为-94.06万元,负债率为71.90%。
8、宁波祥生弘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江北大道99号61幢8-13室;法人代表:陈钢;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79318.67万元,负债总额为33869.1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3869.12万元,资产净额为45449.55万元,营业收入为355.93万元,净利润为1451.71万元,负债率为42.70%。
9、镇江扬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镇江市丹徒区新城龙山路与茅以升大道交界处悦山园售楼处;法人代表:陈群诚;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类业务);企
业管理咨询;非爆破性房屋拆除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71669.55万元,负债总额为51,691.0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1,691.03万元,资产净额为19,978.52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22万元,负债率为72.12%。
10、镇江联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镇江市丹徒区华山路88号;法人代表:陈群诚;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类业务);企业管理咨询;非爆破性房屋拆除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92813.83万元,负债总额为80151.4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0151.45万元,资产净额为12662.38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748.40万元,负债率为86.36%。
11、四川雅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香岛大道1509号(铁路港大厦A区13楼A1301-1306);法人代表:余洋;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7,182.29万元,负债总额为25,095.6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5,095.63万元,
资产净额为-17,913.34万元,营业收入为1,090.47万元,净利润为-296.74万元,负债率为349.41%。
12、重庆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云汉大道117号附419号;法人代表:陈文德;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楼盘销售代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8,891.27万元,负债总额为2,757.8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757.85万元,资产净额为6,133.42万元,营业收入为6.58万元,净利润为0.28万元,负债率为31.02%。
13、上海城明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兴东路1586号;法人代表:周淮;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划,停车场(库)经营,物业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绿化工程,建筑装潢材料(除危险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46,897.18万元,负债总额为48,743.0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8,743.01万元,资产净额为-1,845.83万元,营业收入为519.95万元,净利润为-279.11万元,负债率为103.94%。
14、徐州美君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街道办事处艾博信楼B-202室;法人代表:张保新;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房地产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46635.90万元,负债总额为24848.3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3675.56万元,资产净额为21787.52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19.86万元,负债率为53.28%。
15、常州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10号;法人代表:安春晓;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4,576.20万元,负债总额为915.1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15.14万元,资产净额为13661.06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537.63万元,负债率为6.28%。
16、柳州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桂柳路76号揽山庭售楼中心;法人代表:黄勇伟;注册资本:19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五金机电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0939.74万元,负债总额为7273.3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210.97万元,资产净额为366.39万元,营业收入为462.65万元,净利润为126.40万元,负债率为66.49%。
17、常州明宏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钟楼区龙城大道2188号;法人代表:李鹏;注册资本:102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设
施项目开发、建设;工业民用建筑技术咨询;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5909.55万元,负债总额为7484.9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484.90万元,资产净额为8424.65万元,营业收入为3945.00万元,净利润为-640.86万元,负债率为47.05%。
18、宜兴宝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宜兴市丁蜀镇青龙山;法人代表:史玉杰;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18,763.50万元,负债总额为56,816.2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6,816.25万元,资产净额为61,947.25万元,营业收入为16,872.68万元,净利润为672.32万元,负债率为47.84%。
19、成都辰禧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驿都中路337号1栋1单元9层1号;法人代表:王珏;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8,137.73万元,负债总额为3,283.7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283.79万元,资产净额为14,853.94万元,营业收入为〇万元,净利润为-61.27万元,负债率为18.10%。
20、宁波骏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听海路566号1幢1号B117室;法人代表:俞勇忠;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
地产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23070.60万元,负债总额为528.3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28.39万元,资产净额为22542.21万元,营业收入为91.74万元,净利润为-20.79万元,负债率为2.29%。
21、葛洲坝润明(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道十字东街7号(10);法人代表:金明辉;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商铺租赁;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5,062.74万元,负债总额为65,899.4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5,899.47万元,资产净额为-30,836.73万元,营业收入为6,385.09万元,净利润为-371.93万元,负债率为187.95%。
22、武汉怡置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大道18号太子湖文化创意产业园C栋226号;法人代表:尹铭;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批发、零售;企业管理服务;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企业营销策划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47,069.51万元,负债总额为194,904.9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94815.19万元,资产净额为-47,835.40万元,营业收入为18,844.89万元,净利润为-987.66万元,负债率为132.53%。
23、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广西明通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冬花路22号光明城市·安和苑8栋112号商铺;法人代表:熊源;注册资本:14285.71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对房地产开发的投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416,018.89万元,负债总额为290,414.8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29,708.8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25,480.74万元,资产净额为125,604.07万元,营业收入为8,627.43万元,净利润为-3465.21万元,负债率为69.81%。
24、重庆明悦摩码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空港大道99号青麓雅园42幢1-5;法人代表:何燕飞;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2.55万元,负债总额为10,214.0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214.08万元,资产净额为-10,211.53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29万元,负债率为400552.16%。
25、上海新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港镇叶新公路3500号33幢149室;法人代表:陈东;注册资本:2,222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投资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6、金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管城区新郑路188号;法人代表:张铁山;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70,096.26万元,负债总额为155,217.3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55,207.37万元,资产净额为14,878.89万元,营业收入为2,393.24万元,净利润为24,169.94万元,负债率为91.25%。
27、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秀路88弄42号303室;法人代表:任志坚;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柜台、摊位出租;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463,321.66万元,负债总额为1,513,888.7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165,8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26,782.58万元,资产净额为949,432.91万元,营业收入为8,107.10万元,净利润为91,407.55万元,负债率为61.46%。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发生的财务资助额度均在当年财务预算计划范围内。
2、本次年度预计事项,不存在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3、公司对相关财务资助企业均有严格的管控制度和风控措施。
4、公司参与的所有合作开发的联营、合营企业,均与合作方秉持同股同权的合作理念,各方股东严格按照合作协议的要求按比例共同提供资金支出,且仅供合作项目开发所用,不存在国有资金被其他股东方违规占用的情形。公司结合自身的管理体系,同时维护股东各方利益,公司各职能条线按照《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联营、合营企业实行条线管控,在具体运营过程中,对联营、合营的每个项目都委派了专职财务人员及相关业务条线人员,对业务合同审批、资金支付实行联签制度,每月按时上报财务报表等管理报表,对项目的经营情况定期采取月度动态跟踪等有效管控举措。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先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预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该事项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总裁机构在上述条件内对实际发生的预计范围内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规范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具体实施202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计划。
本提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全票同意。
本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光明地产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提案之七
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光明地产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统计,并以2025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对2026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1,801.00万元。涉及的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均为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详见表一:
表一: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25年度预计 2025年度实际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光明食品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11.49
光明食品国际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6.12 9.48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179.94 142.03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1.00 3.73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采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五四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0.92
上海市自茅岭农场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86.92
上海花卉园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业务规模收,售不未购业务未发生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1.00 0.00
小计(1) 4,188.06 254.57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出售商品、销售商品) 光明食品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0.33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13.15 3.44
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2.15
上海蔬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00 66.36
上海光明粮油储备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10.00 0.00
小计(2) 43.15 72.28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或服务(提供劳务或服务) 上海市军天湖农场有限公司 9,081.46 84.09 工程建设调整投资主体与资金支付方为光明生态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自茅岭农场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11,723.87 735.72 工程建设调整投资主体与资金支付方为光明生态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84.24 132.11
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0.54
光明食品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478.00 192.20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 0.00 34.94
光明生态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10,971.52 工程建设调整投资主体与资金支付方为光明生态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65.24 45.14
上海蔬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52.72 56.50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1,476.19
上海光明粮油储备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105.71
光明食品产业投资 (上海)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10,000.00 64.89
上海五四科技有限公司 0.00 156.77
小计(3) 33,485.53 14,056.32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或服务(接受劳务或服务) 光明食品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3,198.50 2,079.91
上海花书园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50.26 1,304.87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1,714.71 1,335.34
光明食品国际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0.13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 0.00 144.55
光明食品产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2.11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五四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15.00 0.00
小计(4) 4,978.47 4,866.91
其他(承租房屋) 光明食品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4.50 1.92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290.77 2,402.53
光明食品产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1.98
小计(5) 2,315.27 2,406.43
其他(租赁房屋、车辆) 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41.66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102.83 102.83
小计(6) 102.83 144.49
合计 45,113.31 21,801.00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6年,公司按照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测算,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约43,970.81万元,详见表二。
表二: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26年度预计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2025年度实际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1)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采购商品) 光明食品国际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67.18 0.78 9.48
上海花卉园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1,000.00 0.00 0.00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344.70 31.23 142.03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4,800.00 0.00 0.00 社区运营生活服务等业务拓展
上海市自茅岭农场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1,070.00 60.36 86.92
光明食品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112.00 9.76 11.49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312.00 0.8 3.73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五四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0.00 0.92
小计(1) 9,705.88 102.93 254.57
(2)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出售商品、销售商品)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4.50 0.00 3.44
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50 0.00 2.15
上海蔬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170.00 20.88 66.36
光明食品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100.05 0.02 0.33
小计(2) 277.05 20.90 72.28
(3)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或服务(提供劳务或服务) 上海市军天湖农场有限公司 1,060.00 0.00 84.09
上海市白茅岭农场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3,060.00 0.00 735.72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9.00 1.57 132.11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 4.00 0.00 34.94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30.00 5.98 45.14
上海蔬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156.00 21.44 56.50
光明食品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0.00 192.20
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0.00 0.54
光明生态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7,000.00 0.00 10,971.52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6,900.00 0.00 1,476.19 工程建设业务拓展
上海光明粮油储备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0.00 105.71
光明食品产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9,500.90 0.62 64.89 工程建设项目结算
上海五四科技有限公司 0.00 0.00 156.77
小计(3) 27,739.90 29.61 14,056.32
(4)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或服务(接受劳务或服务) 光明食品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1,891.03 208.20 2,079.91
上海花卉园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1,177.32 377.87 1,304.87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703.00 76.93 1,335.34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 0.61 0.00 144.55
光明食品国际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0.00 0.13
光明食品产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0.00 2.11
小计(4) 3,771.96 663.00 4,866.91
(5)其他(承租房屋)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290.77 109.12 2,402.53
光明食品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66.00 25.11 1.92
光明食品产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0.00 1.98
小计(5) 2,356.77 134.23 2,406.43
(6)其他(租赁房屋) 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16.42 7.87 41.66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102.83 35.49 102.83
小计(6) 119.25 43.36 144.49
合计 43,970.81 994.03 21,801.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光明食品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2年12月10日;注册资本:30918.5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A楼678室;法定代表人:卢毅;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对外投资;控股、参股;资产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8号;法定代表人:谢峰;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柜台、摊位出租;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港口理货;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粮油仓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饲料原料销售;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2年8月14日;注册资本:55,4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720号702室;法定代表人:沈杰;主营业务: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机械,化工化学品(除危险品),马口铁,文化日用品,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纺织丝绸、服装、工艺品、轻工、机电产品进出口,进料加工“三来一补”,对销和转口贸易,实业投资,食品添加剂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五四有限公司
成立于:1989年11月21日;注册资本:24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五四公路1256号;法定代表人:周勇;主营业务:农林牧副渔,场办工业产品,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租赁业,商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上海市白茅岭农场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8年6月11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场中路2977号一层;法定代表人:柳玉标;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旅游业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企业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粮油仓储服务;自动售货机销售;休闲观光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4年4月7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沙江路1685号;法定代表人:沈杰;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药品零售;出版物零售;农作物种子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鞋帽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橡胶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摄影扩印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实业投资;礼品花卉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化妆品零售;缝纫修补服务;日用产品修理;日用电器修理;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上海蔬菜(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7年8月5日;注册资本:32,179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76号(7)幢;法定代表人:顾正斌;主营业务:实业投资、
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资产管理、咨询服务、粮油及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8、上海市军天湖农场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8年6月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场中路2983号一层;法定代表人:张静;主营业务: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光明生态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9年4月26日;注册资本:6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林风公路451号2幢;法定代表人:张鹏程;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住房租赁;建筑材料销售;林业产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树木种植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6年10月7日:注册资本:137,847.3763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合川路2680号;法定代表人:黄黎明;主营业务: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散装食品(直接入口食品,不含熟食卤味),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巴氏杀菌乳(含益生菌)、酸乳(含益生菌)、乳制品【液体乳】(调制乳、灭菌乳)、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其他饮料类、食品用塑料包装容
器工具等制品;从事相关产业的技术、人员培训和牧业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光明食品产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7年1月22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76号508B室;法定代表人:谢峰;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投资管理;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上海花卉园艺(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1989年5月26日;注册资本:98,02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东海农场三三公路5055号;法定代表人:修德川;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农、林、牧、副、渔业、工业、商业、运输业、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农业园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3、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5年5月26日;注册资本:496,585.709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法定代表人:是明芳;主营业务: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依据与各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有政府指导价的,参照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指导价的,参照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依据与各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先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202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
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关联董事罗锦斐先生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提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同意。
本提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罗锦斐先生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
本提案所作出决议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会上应当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光明地产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提案之八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提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绩效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薪酬激励考核体系,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绩效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薪酬激励考核体系,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在公司授薪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下文所称的“董事”,如无特指,均不包括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收入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价值贡献紧密挂钩的原则;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考核的管理机构,负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方案的制定并进行考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制度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水平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一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个人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薪总水平(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60%。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市场竞争力、经营业绩以及薪酬策略等因素,统筹考虑岗位价值贡献、分配关系等确定。
公司因经营性因素导致当年经济效益下降或业绩完成值低于上一年的,绩效年薪原则上应下降或不增长。因经营性因素导致公司当年新增亏损的,绩效年薪原则上根据亏损程度相应下降。
第四章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
第九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如当年业绩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估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予以披露。
第五章 薪酬支付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核定薪酬方案支付。
1、基本年薪按月支付。
2、绩效年薪经考核后递延支付,递延期限不少于3年。
3、中长期激励收入设置锁定期,锁定期限不少于3年。
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薪酬总水平低于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倍的,绩效年薪经考核后可以一次性支付。
第十三条支付管理
1、未经考核评价,绩效年薪不得提前支付;未达到约定条件,中长期激励不得兑现。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应由本人承担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应个人缴纳部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入申报。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属企业或其他单位兼职的,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工资、奖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履职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离开公司的,除按照实际工作时间领取对应的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外,不得继续在公司领取薪酬、福利。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低于70分的,当年度绩效年薪为0,当年度中长期激励收入额度为0:任期考核低于70分或综合评价为不胜任(不称职)的或因投资经营失误、非政策性和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公司3年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的,不得领取中长期激励收入。
6、任期期间或绩效年薪递延、中长期激励收入锁定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到龄退休或非本人原因劳动关系、岗位发生变化,根据考核结果、结合任职时间,核定相应的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按制度递延、锁定后发放。因个人原因劳动关系、岗位发生变化的,绩效年薪按原规则核定、递延发放,当年度中长期激励收入取消归属、兑现。
第十四条止付追索机制
发生以下事项之一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组织处分、薪酬和降低考核得分(等第)等处理,其中薪酬处理方式包括暂扣、扣减、追索扣回已支付的薪酬以及止付未支付等。薪酬处理适用于在职、调(转)任、辞职、退休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
(三)企业发生违规经营投资责任事项、经济领域重大风险事项、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生态环保事项、重大不稳定事件(含信访责任)、重大资产损失和履行社会责任重大失职事项,根据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结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
(四)考核清算采用的企业财务数据经后期巡视巡查审计等确定出现重大偏差,对年度/任期考核结果和薪酬分配影响重大的。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本提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同意。
本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光明地产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提案之九
关于董事年度薪酬情况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光明地产《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等,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公司2025年1-12月,现任及年内离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等),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2025年1-12月内公司职务 2025年1-12月内任职时间任期终止日期 2025年1-12月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元)
1 王伟 董事长、党委书记 2025年11月14日 2025年12月31日(已发布延期换届公告) 0.00
2 陆吉敏 董事长、党委书记(退休) 2025年1月1日 2025年10月29日 499,289.06
3 季新峰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2025年9月5日 2025年12月31日(已发布延期换届公告) 353,773.64
4 李力敏 董事 (离任) 2025年1月1日 2025年9月4日 0.00
5 罗锦斐 董事 2025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已发布延期换届公告) 0.00
6 朱洪超 独立董事 2025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已发布延期换届公告) 150,000.00
78 王扬 独立董事 2025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已发布延期换届公告) 150,000.00
8 张晖明 独立董事 2025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已发布延期换届公告) 150,000.00
9 郭强 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离任) 2025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 705,377.72
10 黄峻 副总裁 2025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已发布延期换届公告) 600,050.73
11 苏朋程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025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已发布延期换届公告) 575,780.96
12 盛雪群 财务总监 2025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已发布延期换届公告) 593,628.92
合计 7 7 7 3,777,901.03
其中,2025年度董事涉及薪酬合计为2,008,440.42元(税前)(序号1-9)。公司3名独立董事的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15万元人民币(税前),已经上市公司2025年6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光明地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公司其他董事2025年1一12月薪酬水平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平均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符合公司实际年度经营情况,当年薪酬依照国资管理相关规定及考核结果兑现,包含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其中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经考核后分不少于三年递延支付。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2026年度津贴标准拟定为每人15万元人民币(含税),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2、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合同、具体任职岗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薪酬一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个人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薪总水平(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60%。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经考核后递延支付,递延期限不少于3年,中长期激励收入设置锁定期,期限不少于3年。薪酬总水平低于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倍的,绩效年薪经考核后可以一次性支付;
(2)公司非独立董事如在其他单位获取薪酬的,公司不发放津贴;
3、董事如发生换届、改选、提任、交流、降职、退出等岗位变动的,按新岗位调整薪酬标准;
4、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本提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讨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对该提案均回避表决,本提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光明地产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提案之十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光明地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 (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确定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
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不超出前述金额前提下,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本提案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该提案均回避表决,本提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