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证券简称:盛屯矿业公告编号:2025-05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8/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8月28日~2026年8月27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0万元~6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11.82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实际回购股数58623000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8968%
实际回购金额555997495.15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8.1029元/股~11.3500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50000万元(含)且不高于6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1.82元/股回购用途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9)。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5年9月1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1592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75%,购买的最高价为8.67元/股、最低价为8.5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8712.00元(不含交易手续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A 股股份 58623000 股,累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968%,成交的最高价为11.350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8.1029元/股,累计
已支付金额为555997495.1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回购贷款。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回购完成后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份数量比例(%)比例(%)
(股)(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090611551100.00%3090611551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586230001.8968%
股份总数3090611551100.00%3090611551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586230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后续公司将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