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证券简称:盛屯矿业公告编号:2026-02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翔业国际大厦52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19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9670302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19.306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熊波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94271105 99.5924 1786900 0.2994 645023 0.1082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94144805 99.5712 2069504 0.3468 488719 0.08203、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94153805 99.5727 2067804 0.3465 481419 0.0808
4、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92492449 99.2943 3884560 0.6510 326019 0.0547
5、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42421921 90.9031 53405684 8.9501 875423 0.14686、议案名称:《关于开展 2026 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86222145 98.2435 10045164 1.6834 435719 0.0731
7、议案名称:《关于开展2026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57216945 93.3826 39044064 6.5432 442019 0.0742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93276882 99.4258 2137723 0.3582 1288423 0.2160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93312605 99.4318 2133100 0.3574 1257323 0.210810、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93443105 99.4536 2501600 0.4192 758323 0.1272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议案名同意反对弃权
案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序(%)(%)号4《公司14909755297.253538845602.53383260190.2127
2025年
度利润分配方
案》(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通过。其中议案8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庄宗伟、郑芙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