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对2022年疫情期间承租南宁百货
房屋及广告位的租户给予减免租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E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本着严谨、客观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对2022年疫情期间承租南宁百货房屋及广告位的租户给予减免租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魏志华投反对票,认为:由于曰前公司经营业绩承压,而本议案所涉及的租金减免金额较大。建议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适当缩减租金减免金额(如减免50%),合理照顾中小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
独立董事孙:睹投反对票,认为:支持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减免部分小微企业租金,但所涉金额对,}:市公司当期业绩影响太大,建议适当缩减减免金额,既能体现企业社会担当,也能顾及卜市公司广大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为妥。
独立董事赵磊投同意票,认为:本次租金减免事项系公司Ⅱ向应政府号召,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表现;符合《¨每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对2022年疫情期间承租南宁百货房屋及广告位的租户给予减免租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对2022年疫情期问承租南宁百货房屋及广告位的租户给予减免租会的独立意见签字页)(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魏易绛巯、韬赵况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