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骅)
作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九届独立
董事,本人李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期内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李骅,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现任广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主任会计师。截至目前,本人担任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600712.SH)、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252.SH)两家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金嗓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06896.HK)独立非执行董事。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证书。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就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进行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1—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本年度应出席现场出席董以通讯方式出委托出席董本年度股东出席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席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会召开次数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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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独立判断,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除在审议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议案时,本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对董事会其余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认为2025年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
(二)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积极组织及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会议的每项议案进行认真研究和审议,除按规定需回避表决的事项外,对其余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2025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共组织召开六—2—次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的汇报;
积极与审计机构沟通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进展情况及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等关键会计政策执行的合规性;对公司
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同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督促审计计划的实施;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监督与指导职责。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本人按规定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一次会议对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审查;另一次会议涉及为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因本人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按规定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本人认为,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与公司审计部门及财务部门保持沟通,通过审阅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文件资料,跟进掌握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进展,发挥独立董事日常监督作用。
—3—在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期间,本人积极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相关业务风险进行交流。期间,本人与年审会计师分别召开了2次会议,围绕年度审计预审安排、审计工作进展、初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深入讨论,对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重大问题进行询问核实,切实履行对年报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其发言和建议,并持续关注上证 e互动等平台上的投资者提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满15天。本人通过实地考察、门店走访、现场交流、电话、视频、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公司管理层保
持密切联系,全方位、多角度地关注公司的经营及管理。与公司高管及相关负责人就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工作进行及时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及行业经验,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使本人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保证了本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专业培训,圆满完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课程。同时,持续关注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及监管政—4—策变化,主动学习上市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规则,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与专业素养,为参与公司科学决策、促进规范运作、防范潜在风险提供有力支撑。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阅。在审议过程中,本人重点关注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决策程序,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开展,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公告64份,其中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60份。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的财务信息披露工作,认为相关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关于重大事项专项检查
报告及季度审计工作总结,及时了解内控情况,对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本人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已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基本涵盖业务层面各环节,形成规范的管理框架,并在各关键环节发挥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
—5—(四)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与资质,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该所在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履职情况良好,续聘
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名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均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相关薪酬发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豁免承诺相关方案,无收购相关事项及董事会专项决策安排情形;亦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经核查,本人未发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控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
利益冲突的情形,相关事项合法合规。
—6—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每一项提交会议的议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进行独立判断,客观、公正行使表决权。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监督公司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违规操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讨论,从独立第三方的角度提供专业建议,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客观、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李骅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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