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4证券简称:金瑞矿业公告编号:临2026-024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银监复〔2004〕186号批准,由原深圳赛格集团财务公司重组改制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922079532,法定代表人:尹国平,注册资本75亿元。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金贸大厦3单元19-21层。
经营范围包括: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及外汇金融业务;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
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金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306426.0040.86%
2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44000.0019.20%
3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108000.0014.40%
4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40299.005.37%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537425.004.99%
有限责任公司
6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7425.004.99%
7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37425.004.99%
8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000.001.87%
9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1000.001.47%10五凌电力有限公司8000.001.07%
11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2000.000.27%
12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2000.000.27%
13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2000.000.27%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规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委会,制定《章程》等系列公司治理类制度,规定股东会和股东、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财务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从制度控制、机制控制等方面,建立内控保障体系,形成董事会及各专委会、高级管理层、各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合规部门及审计稽核部门为依托
的组织架构体系。通过部门自律、绩效考评、内审监督、责任追究等形式确保各部门、各岗位各司其职,为财务公司有效防范风险、稳健经营夯实了基础。
财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
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利率及各项手续费率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财务公司在人民银行开立账户,按规定缴纳存款准备金。财务公司设置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建立了信贷、投资、结算、资产负债、财务管理、人力资源、规划发展、党建管理、综合管理、信息管理等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财务公司建立对各项业务的审计稽核制度,并设立独立于经营管理层的专职内审稽核部门。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内审稽核部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产负债管理办法》《资金计划管理办法》《同业业务管理办法》《同业业务交易对手管理办法》《资金收付管理办法》《存款账户管理办法》《存款管理办法》《网上银行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安全证书方式进行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支票、预留银行财务专用章和预留银行名章由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专用章带出单位使用。
(4)对外融资方面,财务公司具有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资格,资金拆入比
例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比例,不存在资金安全性风险。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机制,并在贷款流程管理中严格执行信贷政策。财务公司制定了各类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包括《授信管理办法》《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票据业务管理办法》《信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对现有信贷业务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化,及时对业务制度进行修订和调整,以适应不同时期业务发展的要求。财务公司信贷业务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循环额度贷款、银团贷款、
委托贷款、票据业务、非融资保函业务等。
(1)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机制
信贷客户经理负责贷款前期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审批人员对审查、审批失误承担责任,并对签署的意见负责;信贷客户经理对贷后检查失误、清收不力承担责任;放款操作人员对操作性风险负责。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财务公司所有授信类业务须经2/3及以上信贷审查委员会委员出席,出席会议委员2/3及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执行。
(2)贷后管理
信贷管理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后检查、贷款本息回收、信贷档案管理等工作。
3.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年度投资政策》
和相关监管规定开展投资业务,建立健全了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如《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投资业务管理办法》《金融产品投资业务实施细则》等,并按照各类管理制度执行,投资业务风险控制良好。
4.内部审计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稽核制度,设立审计稽核部,建立内部审计稽核管理办法,对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稽核和监督。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十四五”期间,财务公司全面落实中央企业数字化财务管控体系建设要求,通过建设数智化司库系统,为集团公司提供更加全面、科学、高效的资金管理决策支持,助力集团公司“均衡增长战略”实施。通过建设覆盖全集团的司库系统,实现对集团资金和金融业务全流程一站式数字化支撑,实现了对数据资源的基础管理和应用,基础设施规模和使用效率不断提升,网络和信息安全能力逐渐增强。
财务公司2025年度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营稳定、维护及时,信息安全保障到位。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较为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同业、信贷、投资等各类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业务风险控制程序,较好地控制了各类风险,2025年度未发生风险事件,实际执行情况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截至最近一年截至最近一期
资产总额9829147.3910242591.72
负债总额8191143.628575803.47
净资产1638003.771666788.25
资产负债率83.34%83.73%最近一年年度最近一期
营业收入184313.6540137.19
净利润96237.3128559.61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受到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发生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财务公司对应指标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17.20%≥10.5%
流动性比例54.04%≥25%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68.56%≤80%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0.00%≤100%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0.00%≤15%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0.00%≤300%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0.00%≤100%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0.00%≤1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32.89%≤7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2.11%≤20%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在财务公司没有存贷业务。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为保持规范运作并防控风险,公司制定了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定期审阅相关财务报表,对财务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持续风险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判断,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其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
(三)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其风
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