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树轩-已离任)
作为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现治行汇,生江建江现、现范研工代5公司管担 八司润立年中优生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王树轩,男,汉族,生于1968年,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多年来从事天青石资源开发、锶盐和锶材料研发,以及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曾任青海中科盐湖科技创新有限公司副研究员、研究员,中科院青海盐湖研究所研究员,金瑞矿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3月,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5月8日,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本人辞职申请生效,不再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和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事项或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3次,年度股东会1次。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次数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3 3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和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应参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出席率 (%)
审计委员会会议 3 3 100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2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 1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上述专委会委员,均按时出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依法履行职责,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专业意见。
(三)投票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在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均能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会议召开过程中,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在充分了解议案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职期间,本人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未出现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意见,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
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五)任职期间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1.指导内部审计工作。作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重视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持续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制度运行的有效性,督促公司依法依规及时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制度,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2.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参加审计委员会组织的相关人员与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场沟通会议;在审计过程中,参加现场沟通会议三次,就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工作进展、后续时间安排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室和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最终审计意见后,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阅了审计报告并发表意见。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意见。作为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分别组织开展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绩效考评工作,提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建议,检查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发表了专业意见。
4.核查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相关情况。作为第十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在听取了相关情况说明,并与经营层充分沟通后,核查了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关联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并发表了专业意见。 -
5.审阅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作为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首次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并发表了专业意见。
6.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任职期间,本人主动了解投资者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途径反馈的问题和关注事项,督促公司持续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7.现场工作情况。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及与公司经营层、审计机构和相关部室进行现场沟通等方式履行职责,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委托理财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核查,同时,积极关注公司发展,密切跟进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
公司规范运作。
8.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组织会议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通过专题会议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建设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积极为独立董事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使独立董事能够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对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并及时落实,充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推出“年度+特别”分红机制,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本人通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注、审议上述事项,认为: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结合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定的,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关于公司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编制情况的说明,查阅相关财务报表、基础资料及会计凭证,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后,认为:公司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阅,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已基本覆盖了生产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在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执行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和调整,并按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本人认为: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业绩预告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时关注公司业绩预告情况。2025年1月22日、4月15日,公司分别发布了2024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披露上述信息,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业绩状况,切实维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公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有效推动了公司合规运行和规范治理,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