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于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H100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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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或进入能明用图计理明审计报信基有由具有执业许可的金计理事集一监管平台(http://acc.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沪24ENJX765R
BDOBDO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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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风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H10053号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江苏风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股
份”)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
年3月28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ZH10036号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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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凤凰股份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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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层的责任
凤凰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
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鉴证报告第1页
验i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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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OBDO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CHINASHULUNPAN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
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风凰股份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获取
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
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
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风凰股份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
凤凰股份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风凰股份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风凰股份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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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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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信会计师嘉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着通合)
中国
注册会计所
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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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注示金计
钱辰
3i6000061289
中国.上海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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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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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项目本年度(万元)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万元)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64,658.6560,755.7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0.310.6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0.00%0.00%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常经营之外的收入.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
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0.31集团巡检劳务费0.67集团巡检劳务费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0.310.67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或事项产生的收入.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1页
·、项目本年度(万元)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万元)具体扣除情况
收入等.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64,658.3460,755.09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萱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云颜云颜会计机构负责人:
陈超
印译印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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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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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注册协会: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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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31000006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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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注折协会: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钱展(31000006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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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2017年0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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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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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扫描市场主体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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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更多应用限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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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编号:01000000202401150067(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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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立信会事务所(特殊普合伙)出资额人民币15450.0000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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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类型特殊管通合)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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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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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
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
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
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
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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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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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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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22
国家企业k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t址::http://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证书序号:0001247证书序号:0001247
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凭证.
出山元出
p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计(特集算通号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
(特殊普通合伙)租、出借、转让.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
主任会计师: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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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上海市政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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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6二〇一八年六片日
0-批准执业文号:沪财会[2(000)26号(转制批文沪财会(2010]82号)
批准执业日期:2000年6月13日(转制日期2010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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