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的
审核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后,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燕女士、宗永华先生个人履历
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两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均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李燕女士、宗永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尹东明、刘静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