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补董事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十届九次
临时董事会审议的《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候选人推荐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提名的公司董事候选人诚实守信,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1.
(本页无正文,仅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补董事议案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3年11月14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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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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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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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仅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补董事议案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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