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8证券简称:东软集团公告编号:临2025-062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东软软件园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8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235016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7.1545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荣新节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上述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接入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上述部分监事通过视频接入会议。
3、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楠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联席总裁兼首
席财务官张晓鸥、联席总裁兼首席运营官盖龙佳、高级副总裁李军、高级副总裁
陈宏印、高级副总裁简国栋列席了本次会议,上述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接入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03194190 93.7226 20226390 6.2523 81100 0.0251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03583171 93.8428 19834109 6.1310 84400 0.0262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02883071 93.6264 20531909 6.3467 86700 0.0269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02861071 93.6196 20544409 6.3506 96200 0.0298
5、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22075679 99.5591 1345501 0.4159 80500 0.0250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03540371 93.8296 19875409 6.1438 85900 0.0266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21904179 99.5061 1145301 0.3540 452200 0.1399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22038079 99.5475 1039101 0.3212 424500 0.1313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第2项《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第3项《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特
别决议通过,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香冰、刘宏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
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