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6-047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赵琴琴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赵琴琴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赵琴琴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赵琴琴女士 2020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法律合规、企业
管理等与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证券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必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 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3次以上行
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 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赵琴琴女士不存在兼任公司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其兼任公司其他职务,能够明确区分与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已对赵琴琴女士任职资格
进行审查,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人选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意提交第十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赵琴琴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赵琴琴女士 2020年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6年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在本次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赵琴琴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无异议通过。
赵琴琴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1日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个人简历赵琴琴,女,锡伯族,1983 年出生,中国共产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民族大学硕士,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经济师、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及
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中心注册 ESG 分析师(高级)认证资格证书。现任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委派担任南京华威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北京正略钧策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总裁助理,新疆青格达生态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行政总监兼团委书记,五家渠青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百花医药总经理助理。曾主持集团型公司管控体系、流程体系及人力资源制度体系建设与落地实施;参与多项投资并购项目及
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研究与制订工作,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公司设立解散及产权进场交易等全流程规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琴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9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