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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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希格玛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希格玛于2013年6月28日成立,首席合伙人吕桦。2025年末,希格玛拥有合伙人54名、注册会计师27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共155人。2025年度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树杰、程文静。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希格玛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与希格玛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希格玛遵循各项法律法规及职业规范,结合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完备的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希格玛在公司2025年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就审计相关事项与公司进行沟通,保障了审计工作效率,同时提升了审计工作质量。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1.审计质量管理水平
2025年审计过程中,希格玛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公司及公司相关部
门及时沟通,对2025年审计过程中涉及的审计实务,依据会计准则、审计规范做出客观独立的执业判断。希格玛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
1/2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完备、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在2025年审计中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确保在报告签署前,项目组已经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了审计程序,有效执行了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保障了审计报告的质量。
2.审计人员配备
希格玛为公司2025年审计配备了专属团队,团队核心人员均具备上市公司审计资质和经验,能够根据制定的审计工作方案,按时提交审计工作各阶段工作成果,满足了公司2025年审计的各项要求。
3.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5年年末,希格玛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评估结论
经公司综合评定,认为希格玛在2025年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谨慎、规范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审计任务,其工作专业水平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审计工作的各项要求,审计行为合理、合法、合规,出具的审计报告准确、真实、客观。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