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继伟)
作为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维股份”)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杨继伟,男,1970年3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1992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至今,在云南财经大学从事会计及财务管理、理论经济教学科研工作,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云南公司治理研究创新团队》核心
成员、云南省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2021年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200)独立董事、云
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000807)独立董事、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本人及亲属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预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是否连续两独立董应参加董事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未亲自参事姓名会会议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加会议杨继伟111100否
2025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参会次数杨继伟66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参会次数杨继伟55
(四)审计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参会次数杨继伟77
(五)提名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参会次数
2杨继伟44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秉持严谨审慎、恪尽职守原则履职。在审计委员会工作中,聚焦财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结合公司经营实际,牵头组织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明确审计重点、范围及时间规划,重点核查贸易业务收入确认、应收账款管控、存货管理等关键事项;审计实施期间,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审计机构严格依规执业,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提名委员会工作中,严格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等进行审慎审议,客观评估适配性,为公司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提供保障。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主动向公司获取履职所需信息资料,坚持客观、公正、审慎原则,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相关特别职权,具体情况如下: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强化审计履职监督管
3理,完善审计沟通机制,对审计工作全流程实施规范监督。
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定期报送工作情况,推动公司落实审计整改建议,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内控建设。
年报审计期间,本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充分沟通审计安排及预审情况,关注审计重点与进度,严控审计质量,确保审计工作合规高效、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为了提升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效率、强化内部审计的有效性,本人多次向公司主要领导提议建立独立的审计部门、补充和优化内审部门的人员构成,目前该建议已经得到采纳。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通过电话、微信、当面阐述等多种方式,要求会计事师务所及签字会计师严格参照国家审计准则要求,规范执行各项审计程序,全面覆盖审计计划、证据收集、底稿编制等各环节,确保审计工作的合规性与充分性,并承诺自己及审计委员会全力支持审计师合法合规开展各项审计工作,以保障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有序推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还起草了《关于做实2025年年报审计程序及重点关注事项的沟通函》,并以审计委员会的名义发函给事务所,以督促审计师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确保能够按时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
(八)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舆情动态及投资者关切事项,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将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反馈至公司。出席股东大会期间,主动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认真听取相关诉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
4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及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充分借助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等会议契机,与公司管理层开展现场沟通。期间,在本人提议并得到公司领导支持的情况下,本人与公司的其他独立董事前往公司大理祥云货场进行实地调研,详细了解公司贸易业务开展情况;到鑫鹏公司的办公场地查看以了解
债务人的实际偿债能力;赴红河电厂开展专题调研,通过现场察看、座谈交流、听取专项汇报等方式,全面掌握电厂生产经营及运营状况,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提供客观、审慎的决策参考。公司管理层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日常沟通,积极配合并支持独立董事履职工作,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依法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报告期内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公允为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可参照的市场价
5格时,由双方协商定价;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
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计划,重点关注公司收入确认法、单项计提减值的合理性及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现存少量非终端业务以及公司内控有效性进行关注。本人要求审计机构严格遵照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重点核查公司收入确认方法与金额的准确性,对应收账款减值、存货减值等重大事项实施充分审计与复核。同时,督促公司财务部门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及存货等资产减值情况进行严格复核与减值测试,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此外,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重点关注关联方应收账款回收情况,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本人密切监督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6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任职资格与履职能力,未发现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公司内部绩效管理等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和各项工作的
完成情况等指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
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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