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5证券简称:云维股份公告编号:临2026-018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393号广福城写字楼
2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0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7326175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30.285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刘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65824263 98.0074 7223853 1.9353 213643 0.0573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63196063 97.3033 9767553 2.6168 298143 0.07993、议案名称: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63330363 97.3392 9749553 2.6119 181843 0.0489
4、议案名称:公司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62906463 97.2257 10169153 2.7244 186143 0.0499
5、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63804863 97.4664 9267253 2.4827 189643 0.0509
6、议案名称: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63213963 97.3081 8542953 2.2887 1504843 0.4032
7、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不高于1.7亿元借款进行展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63190863 97.3019 9881753 2.6474 189143 0.050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1、非累积投票议案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票数票数票数
(%)(%)(%)号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1166546061.0662722385337.81532136431.1185配预案
2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903726047.3081976755351.13112981431.5608工作报告
3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917156048.0112974955351.03681818430.9520正文及摘要
4公司关于确
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
874766045.79211016915353.23341861430.9745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公司关于向
银行申请
2026年度综964606050.4951926725348.51211896430.9928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公司关于继
续使用阶段性闲置资金
905516047.4018854295344.720515048437.8777
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7公司关于对
全资子公司提供不高于
903206047.2809988175351.72891891430.9902
1.7亿元借
款进行展期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股东会现场及网络非累积投票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书含、李妍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根据以上事实和文件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
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