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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源: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公告原文类别 2022-11-29 查看全文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ST 华源 *ST 华电 B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包括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在内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

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在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报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

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2-1-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交易对方将不转让届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交易对方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交易对方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交易对方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能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交易对方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交易对方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对由此而引发的相关各方的全部损失将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华泰联合证券、金杜律师、大信会计师、中企华

评估、天职会计师及经办人员已出具承诺函:

本公司/本所及本公司/本所经办人员同意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

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本所出具的文件,且所引用的内容已经本公司/本所及本公司/本所经办人员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2-1-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所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1-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目录

声明....................................................1

一、上市公司声明..............................................1

二、交易对方声明..............................................2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2

释义....................................................9

重大事项提示...............................................12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12

二、本次交易的性质............................................13

三、本次交易的评估作价情况........................................14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15

五、募集配套资金.............................................20

六、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22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9

八、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31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32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44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本次重组复

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44

十二、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45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48

重大风险提示...............................................49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49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50

三、其他风险...............................................53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55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55

二、本次交易的评估作价情况........................................56

2-1-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57

四、募集配套资金.............................................63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65

六、本次交易的性质............................................72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73

八、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75

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77

一、基本信息...............................................77

二、历史沿革...............................................77

三、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情况.......................................82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83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控制权变动情况....................................84

六、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84

七、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84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85

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86

十、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最近十二个月内是否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86

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87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87

二、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95

三、其他事项说明............................................101

第四节标的资产基本情况.........................................103

一、基本情况..............................................103

二、历史沿革..............................................103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114

四、下属公司情况............................................131

五、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132

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132

2-1-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七、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数据........................................173

八、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176

九、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

及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资源类权利情况...............................208

十、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229

十一、债权债务转移情况.........................................229

十二、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230十三、重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260

第五节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基本情况.....................................268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268

二、募集配套资金............................................273

第六节标的资产评估及定价情况......................................279

一、标的资产评估概况..........................................279

二、锦兴能源评估基本情况........................................279

三、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的相关情况...................................329

四、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362

五、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易定价的公

允性的意见...............................................381

第七节本次交易合同主要内容.......................................383

一、《资产购买协议》主要内容......................................383

二、《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389

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主要内容....................................391

四、《股份认购合同》主要内容......................................394

第八节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397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397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402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406

四、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406

2-1-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五、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和股份定价是否合理的核查....................407

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412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412

二、对本次标的公司所在行业特点的讨论与分析...............................418

三、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分析.................................436

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437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等财

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493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501

一、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财务信息.....................................501

二、最近一年一期简要备考合并财务报表..................................505

第十一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509

一、同业竞争情况............................................509

二、关联交易情况............................................533

第十二节风险因素分析..........................................556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556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557

三、其他风险..............................................560

第十三节其他重大事项..........................................562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情形..................................................562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562

三、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重大资产交易情况................................563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564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

说明..................................................565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565

七、重大事项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567

2-1-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股份减

持计划.................................................568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569十、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的情形...............................................573

第十四节独立董事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意见.................................574

一、独立董事意见............................................574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575

三、法律顾问意见............................................576

第十五节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577

一、独立财务顾问............................................577

二、法律顾问..............................................577

三、审计机构..............................................577

四、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信息审阅机构....................................578

五、资产评估机构............................................578

第十六节声明与承诺...........................................579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579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579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587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589

五、法律顾问声明............................................590

六、审计机构声明............................................591

七、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信息审阅机构声明..................................592

八、资产评估机构声明..........................................593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及地点.........................................594

一、备查文件..............................................594

二、备查地点..............................................594

2-1-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释义重组报告书/本报告《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指书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预案指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华电能源、公司、本指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交易对方、华电煤指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业、业绩承诺方

标的公司、锦兴能源指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标的股权指华电煤业持有的锦兴能源51.00%的股权华电集团指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指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华电置业指华电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华电能源向华电煤业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锦兴能源

组、本次重大资产重指

5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组山西唐融指山西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西都宝指山西都宝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华电煤业运销指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华电财务指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华电租赁指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山西能源指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山西和信指山西和信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华电国际指华电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金山股份指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田喜宝指太原田喜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宏大机车指山西宏大机动车置换有限公司民大医疗器械指山西民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世纪鑫元指山西世纪鑫元煤业有限公司华隅金鼎指北京华隅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锦兴煤气化指山西锦兴煤气化有限公司潞海国际指海南潞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潞宝天地精煤指山西潞宝集团天地精煤有限公司山西百富勤指山西百富勤工贸有限公司西山煤电指西山煤电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天顺矿业指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报告期指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评估基准日指2022年2月28日定价基准日指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华电能源与交易对方于2022年5月6日签署的《华电能源《资产购买协议》指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华电能源与交易对方于2022年7月26日签署的《发行股指充协议》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华电能源与交易对方于2022年7月26日签署的《盈利预指议》测补偿协议》华电集团与华电能源于2022年7月26日签署的《华电能《股份认购合同》指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合同》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6230号”《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资产评估报告》指份方式收购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锦兴能源有

限公司51%股权所涉及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勘探报告》指《山西省河东煤田兴县肖家洼勘查区煤炭勘探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审计报告》指[2022]第1-06403号”《审计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备考审阅报告》指字[2022]39999号”《备考审阅报告》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2-1-1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准则第26号》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指《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

金杜律师、法律顾问指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审计机

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构

中企华、资产评估机指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构

天职会计师、天职国

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际、备考审阅机构国务院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监局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自然资源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应急管理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国土资源部、原国土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职责由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指资源部自然资源部整合

环境保护部,原环境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职责由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指保护部生态环境部整合水利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原铁道部指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山西省发改委指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1-1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本次交易方案包括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华电煤业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锦兴能源5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锦兴能源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

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以2022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锦兴能源5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073254.0419万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收购对价,具体支付情况如下表所示: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万元)股份数量(股)

锦兴能源51.00%股权1073254.04194727991374

(二)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向包括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

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6.80亿元,不超过本次交易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25%,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参与认购不超过22.12亿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交

2-1-1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易税费以及中介机构费用、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流动资金以及偿还债务等。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数量将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二、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标的资产财务数据及评估作价情况,与上市公司2021年相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总额及交易金额归母净资产及交易金项目营业收入孰高值额孰高值

标的公司1191999.561073254.04911783.26

上市公司2263372.82-210854.57980177.50

财务指标占比52.66%509.00%93.02%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是是是组标准

注: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为截至2022年2月末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2021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所有者权益。指标计算为负值的,采用绝对值。

本次交易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本次交易采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对方华电煤业与上市公司同属于华电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在召集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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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预计将由华电集团变为华电煤业,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的评估作价情况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

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本次交易中,中企华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锦兴能源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2月28日的全部股东权

益进行了评估,最终采用了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100%股权100%股权收购标的资产

增值额增值率标的公司账面价值评估值比例评估值

A B C=B-A D=C/A E F=E*B

锦兴能源773377.432104419.691331042.26172.11%51.00%1073254.04

根据评估情况,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1073254.0419万元。

评估基准日后,锦兴能源进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利润分配权,锦兴能源未分配利润中归属于华电煤业及其受让方的191760万元作为专享未分配利润予以留存。该事项不会对评估基准日后标的资产价值产生影响,无需调整本次交易作价,具体参见“第六节标的资产评估及定价情况”之“四、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之“(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2-1-1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

(一)拟购买资产

华电煤业持有的锦兴能源5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73314万元)。

(二)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华电煤业。

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五)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1、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首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华电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按照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90%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为2.27元/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2-1-1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2、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为了更好地应对资本市场表现变化等市场因素、行业因素造成公司股价波动,本次交易方案中拟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1)价格调整方案对象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2)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3)可调价期间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

(4)调价触发条件

可调价期间内,出现下述公司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情形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对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向下调整

2-1-1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可调价期间内,在任一交易日,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触发向下调整:a)上证综指(000001.SH)或万得电力行业指数(882528.WI)在该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上市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跌幅超过 20%;b)上市公司股票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该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股票

收盘价跌幅超过20%。

*向上调整

可调价期间内,在任一交易日,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触发向上调整:a)上证综指(000001.SH)或万得电力行业指数(882528.WI)在该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上市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涨幅超过 20%;b)上市公司股票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该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股票

收盘价涨幅超过20%。

(5)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满足前述“调价触发条件”之一后的10个交易日内,若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调价基准日为首次满足该项调价触发条件的次一交易日。

(6)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在可调价期间内,上市公司可且仅可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应调整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120

个交易日(不包含调价基准日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且不得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每股净资产值。

若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后续不可再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7)股份发行数量调整

2-1-1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股份发行价格调整后,标的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格不变,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8)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

在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述有关公式对调整后的股份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再作相应调整。

(六)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价格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6230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2月28日为基准日,锦兴能源100%股权评估值为2104419.69万元,

锦兴能源5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073254.0419万元,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以上述评估结果为基础,交易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1073254.0419万元。

(七)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发行股份总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视为交易对方对上市公司的捐赠,直接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

根据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以发行价格2.27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727991374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八)股份限售期

2-1-1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华电煤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华电煤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股份锁定期限内,华电煤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若华电煤业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意见不相符,华电煤业同意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拟购买资产在本次交易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由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共同认可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机构在交割日后的6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计,并由该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予以确认,上述审计的基准日为交割日当月月末。过渡期间,增加的标的资产股东权益由上市公司按其在交割日后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享有;减少的标的资产股东权益由交易对方按其在《资产购买协议》签署日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进行承担,交易对方应在上述审计完成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支付到位。

锦兴能源股东会决议2021年可分配利润中由华电煤业专享的1917600000

元在本次交易后由上市公司享有,该次利润分配不影响标的资产的过渡期间损益。

(十)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1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如有),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

(十一)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五、募集配套资金

(一)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及发行数量上市公司拟向包括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

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6.80亿元,不超过本次交易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25%,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参与认购不超过22.12亿元。发行数量及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2-1-2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锁定期安排公司本次拟向包括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

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除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外,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认购的股份18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四)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交易税费以及中介机构费

用、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流动资金以及偿还债务等。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

用途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五)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六)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2-1-2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包括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其中,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参与认购不超过22.12亿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具体发行对象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华电能源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合理确定。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如有)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

六、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一)利润补偿期及承诺数额标的资产的利润补偿期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3年(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即2022年、2023年、2024年;

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利润补偿期将作相应顺延。

交易对方就锦兴能源未来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以下简称为“净利润”)承诺如下:

2-1-2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标的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

锦兴能源248248.68196618.56193516.13638383.37

在利润补偿期届满后,若锦兴能源累积实现净利润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交易对方将对上市公司予以一次性补偿,优先以股份支付方式予以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予以补偿。

本次交易的矿业权口径业绩承诺资产组为采矿权,矿业权口径业绩承诺资产组预测期现金流即为采矿权现金流。

1、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和业绩承诺资产组对应年度现金流量预测值之间的

关系

矿业权口径净利润的计算,主要基于业绩承诺资产组现金流量预测中对应年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各项税费等假设计算得出,具体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2022年与现金流量预测值之

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1-2月3-12月间的关系

与现金流量预测中销

销售收入159464.40504017.47663481.87591170.00591170.00售收入一致与现金流量预测中总

(-)总成本费用56289.94225519.59281809.53288182.11291581.90成本费用一致与现金流量预测中销

(-)销售税金及附加11632.3135903.0447535.3541659.0942059.23售税金及附加一致

应纳税所得额91542.15242594.84334137.00261328.79257528.86与现金流量预测中企

(-)企业所得税25376.1160512.2185888.3264710.2364012.74业所得税一致

矿业权口径净利润66166.05182082.63248248.68196618.56193516.13

注:上表中2022年1-2月的业绩承诺资产组净利润参考2022年1-2月企业财务报表进行模拟调整,对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采矿权摊销费用,除流动资金外的财务费用进行了剔除。

如上表所示,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在计算时,所采用的收入、成本、费用等预测假设与业绩承诺资产组现金流量预测值完全一致。

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和业绩承诺资产组对应年度现金流量预测值差异仅在于

现金流至净利润的调整项,由业绩承诺资产组净利润加回预测表中折旧、摊销等影响利润表但不影响现金流的科目,以及减去固定资产投入、无形资产投

2-1-2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入、流动资金追加等影响现金流但不影响利润表的科目后,得到对应年度现金流量预测值:

单位:万元

2022年

项目2023年度2024年度

3-12月

矿业权口径净利润182082.63196618.56193516.13

(+)折旧、摊销等影响利润表但不影响现金

29258.3934480.8941703.76

流的科目

(-)固定资产投入、无形资产投入、流动资

26414.9157081.17-

金追加等影响现金流但不影响利润表的科目

业绩承诺资产组对应年度现金流量预测值184926.11174018.28235219.89

2、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和企业合并口径净利润之间的关系

企业合并口径净利润与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差异主要在于矿业权口径净利润

未扣除矿业权本身的摊销、未考虑除流动资金以外的财务费用支出,该计算方式符合矿业权相关评估要求中的具体规定,具体如下:

(1)关于财务费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财务费用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参考锦兴能源距离评估基准日最近的一笔短期借款执行的年贷款利率3.7%,单利计息。

(2)关于矿业权的摊销

依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利用企业财务报告指导意见》

(CMVS30900-2010),在矿业权评估中,矿业权价款或取得成本,不作为矿业

权评估用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投资,故矿权评估中不考虑矿业权的摊销。

在矿业权评估的盈利预测基础上,扣除矿业权摊销和除矿业权口径下流动资金外财务费用后,合并口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2-1-2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矿业权口径净利润248248.68196618.56193516.13

*流动资金相关财务费用3780.523368.493368.49

*矿业权自身的摊销6018.066018.066018.06

*财务费用12175.4210073.848187.03企业合并口径净利润=(*/(1-所得税

237438.96187076.00185388.68率)-*-*+*)×(1-所得税率)

注:上表模拟计算企业合并口径净利润时,矿业权摊销费用的计算方式为按照评估预测的各年产量按照产量法摊销扣除,除流动资金外的财务费用参考企业提供的财务费用数据,收益法和采矿权评估中对预测期各年的产量和销量预测参数一致,具有参考性。

综上所述,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和业绩承诺资产组对应年度现金流量预测值差异在于净利润至现金流的调整项,其预测假设和业绩承诺资产组对应年度现金流量预测完全一致;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和企业合并口径净利润之间的差异系

来自于矿业权评估相关准则的要求,矿业权口径净利润未扣除矿业权本身的摊销、未考虑除流动资金以外的财务费用支出。

3、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收益的具体测算过程

业绩承诺期内,锦兴能源矿业权口径净利润、企业合并口径净利润以及业绩承诺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2023年度2024年度合计

企业合并口径净利润237438.96187076.00185388.68609903.64

矿业权口径净利润248248.68196618.56193516.13638383.37

业绩承诺金额248248.68196618.56193516.13638383.37

以矿业权口径净利润作为业绩承诺在矿产企业重组交易中较为常见,可比交易的业绩承诺相关条款如下:

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

交割日起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交割日当年),为明确起见,如交割日为2022年的任何一天的,则业绩承诺期云南铜业

迪庆有色为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业绩承诺期届满日为

(000878)

2024年12月31日。如本次交易交割日延后的,则业绩承诺期顺延,即,如交割日为2023年的任何一天的,则业绩承诺期为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三个会计年度;业绩

2-1-2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承诺期届满日为2025年12月31日。

根据《迪庆有色评估报告》,迪庆有色于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预测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分别为69226.66万

元人民币、42580.18万元人民币和37738.00万元人民币,合计为149544.84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预测净利润数”)。

转让方承诺,迪庆有色于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数(指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的迪庆有色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根据前述条款计算的预测净利润数。若迪庆有色业绩承诺期顺延,则顺延后的承诺净利润数以《资产评估报告》中所列示的矿业权口径预测净利润数重新确定。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预计实施完成当年起的连

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即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时间延后的,则业绩承诺期顺延。

鉴于内蒙古矿业为在产企业,且基于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就内蒙古矿业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采矿权部分出具的中联中金黄金评矿报字[2019]第749号《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乌努格内蒙古矿业(600489)吐山铜钼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估值,中国黄金就业绩承诺期内内蒙古矿业的矿业权口径经营情况向甲方(中金黄金)作出相应业绩承诺。

中国黄金确认,根据《评估报告》评估值,内蒙古矿业于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

合计数分别不低于人民币74646.96万元、73417.71万元和

69102.99万元。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矿业权评估报告补充说明》,淮矿股份矿业权资产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预测的净利润

分别为234999.60万元、258054.32万元、267395.83万元,合计预测净利润为760449.75万元,在此基础上,淮矿集团雷鸣科化承诺,淮矿股份矿业权资产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淮矿股份

(600985)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760449.75万元(雷鸣科化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淮矿

股份矿业权资产的税后净利润,该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准)。若在业绩补偿期内实际盈利数不足预测利润数,则淮矿集团将对公司进行补偿,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金额为锦兴能源未来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2022年、2023年以及2024年度业绩承诺金额分别为248248.68万元、196618.56万元、193516.13万元,合计

638383.37万元。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可以由企业合并口径净利润计算得出,不

存在调节空间,以矿业权口径净利润作为业绩承诺依据具备合理性,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

(二)标的资产净利润的确定

2-1-2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上市公司应在利润补偿期届满后,聘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会计师事务对锦兴能源业绩补偿期内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锦兴能源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锦兴能源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在利润补偿期保持一贯性。利润补偿期内,未经锦兴能源董事会批准,不得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锦兴能源所对应的于利润补偿期内实现的净利润数应根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审计机构出具的上述专项审核意见结果为依据确定。

(三)利润补偿方式及计算公式

交易对方应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和现金向上市公司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应补偿金额=(补偿期内累积承诺净利润数-补偿期内累积实现净利润数)

÷补偿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对价

应补偿股份数量=应补偿金额÷每股发行价格

若上市公司在补偿期间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则应补偿的股份数应调整为:应补偿股份数量×(1+送股或转增比例)。

交易对方将对上市公司予以一次性补偿,优先以股份支付方式予以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予以补偿。

(四)标的资产整体减值测试补偿

在利润补偿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中介机构以矿业权口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期末减值额/标的资产交易对价>补偿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交易对方需另行补偿股份。

交易对方应以股份另行补偿,计算公式为:

2-1-2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另需补偿股份=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前述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交易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

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五)利润补偿的对价上限交易对方承担的补偿责任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为限。

(六)利润补偿的实施

1、股份补偿的实施

如果交易对方因锦兴能源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或因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标的资产累积已补偿金额而须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的,上市公司应在关于利润承诺的专项审核意见或期末减值测试的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并注销的相关方案,并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上市公司就交易对方补偿的股份,首先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如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因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的,上市公司将进一步要求交易对方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的,则上市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交易对方当年应补偿的股份,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份回购数量书面通知交易对方。交易对方应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将其当年须补偿的股份过户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指令。

该等股份过户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之后,上市公司将尽快办理该等股份的注销事宜。

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因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则上市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交易对方实施

2-1-2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股份赠送方案。交易对方应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截至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除交易对方之外的其他股东,除交易对方之外的其他股东按照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占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扣除交易对方持有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

自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与其他股东前,交易对方承诺放弃该等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2、现金补偿的实施

交易对方应补偿的现金,应在关于利润承诺的专项审核意见或期末减值测试的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由交易对方直接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主要业务为向公司发电资产所在的区域销售电力产品和热力产品,以满足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此外,上市公司从事一定规模的煤炭生产销售业务。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等。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煤炭板块经营能力将得到较大程度的提升,煤炭板块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盈利来源,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发电、供热、煤炭、工程“四位一体”的产业格局,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后续发展潜力,为上市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2-1-2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交易前,华电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4.80%的股权,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根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测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项目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华电集团控股小计88112646544.80%560911783983.78%

其中:华电集团88112646544.80%88112646513.16%

华电煤业--472799137470.62%

其他股东108554868855.20%108554868816.22%

合计1966675153100.00%6694666527100.00%

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考虑配套融资)项目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华电集团控股小计88112646544.80%666245117283.59%

其中:华电集团88112646544.80%193445979824.27%

华电煤业--472799137459.32%

其他股东108554868855.20%130840583016.41%

合计1966675153100.00%7970857002100.00%

注:假设募集配套资金总规模为26.80亿元,其中华电集团认购22.12亿元,并以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配套融资的基准日,配套融资发行价格为2.10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华电集团变为华电煤业,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2-1-3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以及天职国际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22]39999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比较如下(不含募集配套资金影响):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变化率交易前变化率(备考)(备考)

资产合计2155879.173268537.5851.61%2263372.823454812.5152.64%

负债合计2526503.502936220.3416.22%2473369.972968397.1720.0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61049.7295371.69126.42%-210854.57148274.61170.32%者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517059.58929124.5679.69%980177.501891960.7593.02%

营业利润-155843.3168211.49143.77%-311433.16222721.62171.52%

净利润-155731.328525.93105.47%-312509.6682190.00126.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45299.29-61528.0957.65%-293687.25-92390.4268.54%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

-0.7388-0.091987.56%-1.4933-0.138090.76%(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预计将得到提升,上市公司的业绩水平将得到改善,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及批准包括:

1、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华电集团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2022年5月6日和2022年7月2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22年5月6日和2022年7月2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1-3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3、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华电煤业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上述主体

已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4、本次交易已经锦兴能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华电煤业将其持有的锦兴

能源51.00%股权转让给其关联方。山西唐融、山西都宝已同意放弃其作为锦兴能源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6、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7、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未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本承诺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所提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承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供信息真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华电集实性、准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承诺人将团确性和完暂停转让本承诺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整性的承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诺函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

2-1-3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前已经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方式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如

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2、本承诺人认购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完成后

关于股份18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锁定期的让、协议方式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承诺函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

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3、若本承诺人基于本次交易所作出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关于无减期间,本公司无减持计划,将不会有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上述持计划的股份包括本公司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承诺函

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党内职务除外)。

2、保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得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

关于保证

3、保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

上市公司其他企业。

独立性的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承诺函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

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涉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构建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拥有独立、完整的

2-1-3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组织机构,并与承诺人的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与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

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承诺人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涉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承诺人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承诺人承诺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业务独立。

(六)保证锦兴能源销售独立

1、承诺人承诺支持锦兴能源(或其通过上市公司)拥有独立进行销

售的机构、人员和体系,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销售的能力。

2、承诺人承诺将支持锦兴能源(或其通过上市公司)独立开拓煤炭

销售市场,增强独立销售能力。

3、承诺人承诺不会干预锦兴能源(或其通过上市公司)开展的煤炭

销售业务,不会以非市场化的手段和价格要求其将煤炭向本公司指定的单位销售。

4、上述各项承诺在承诺人为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且锦兴能

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持续有效。

1、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且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现在或将来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或

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合理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按照公平的市关于规范场原则和正常的商业条件签订相关协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并减少关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

联交易的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承诺函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上市

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单位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

关于本次

3、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

交易摊薄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即期回报

4、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毕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填补回(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填补回报措施及报措施的

其承诺相关最新监管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承诺函

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上述

2-1-3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事项,确保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锦兴能源运营的肖家洼煤矿及所属另一

上市公司控股的华通兴旺煤矿外,本公司控制的已投产煤矿还包括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石泉煤矿;在建

煤矿包含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

2、除在本承诺函出具日前所拥有的资产和进行的业务以外,本公司

及其控制的企业将来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主营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除外:

(1)由于国家法规、政策等原因,由政府行政划拨或定向协议配置给本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煤炭资源的;

(2)某个特定矿业权招标或出让、转让条件中对投标人或受让人有

特定要求时,上市公司不具备而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具备该等条件的。

3、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在符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并经相

关内部、外部审批同意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公司控制的煤矿和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将在下述期间注入上市公司,或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1)已投产煤矿(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石泉煤矿)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关于避免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且前述已投产煤矿全部注入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之后;

有关事项(2)华通兴旺煤矿在未停产且其所属另一上市公司按照内部决策规

的承诺函定经非关联股东或董事表决通过的前提下,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

(3)在建煤矿(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以及因符合本承诺第2条所述除外条件而取得的新增煤炭资源项目在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之日起3年内,并在此之前于建成投产后委托上市公司运营:

(a)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障碍。生产经营相关的核心资产和生产证照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

(b)相关矿井已建成投产,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情况良好,注入上市公司后不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

(c)符合煤炭生产、矿权转让、国有资产及上市公司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与审批程序。

4、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拥有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

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则、内外部审批和业务准入要

求的前提下,尽力促使该新业务机会按照合理和公平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决定放弃该等新业务机会的,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方可从事。

5、本公司严格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违反

承诺的行为,对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华电能源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2-1-3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关于完善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中国华电承诺:将全力推动锦兴能源肖家洼煤土地权属

矿及选煤厂项目约32427.71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工作,瑕疵的承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工作。

诺函

锦兴能源系“锦兴兴县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的建设主体。本公司系锦兴能源间接控股股东,通过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锦兴兴县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属已核准续建项目,2017年因手关于“两续不全停缓建,已列入山西省电力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不属高”项目

于落后产能和淘汰、限制类产业。目前,锦兴能源正在抓紧办理用的承诺函地手续。本公司承诺在开工所需手续齐全之前,不开工建设。除了“锦兴兴县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之外,锦兴能源不存在任何其他“两高”项目的建设。

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此确认并承诺:

1、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权益且尚未消除的情况。

2、履行保密义务

关于本次本公司对所知悉的本次交易信息履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若干交易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

事项的承3、诚信守法的承诺诺函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亦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失信的情形。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有关

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与其原始资料一致;

关于所提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供信息真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实性、准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

确性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整性的承行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华电能诺函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源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公司

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5、本公司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

为本公司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

关于无违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法违规情2、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况的承诺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函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

2-1-3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开谴责等情况。

1、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资金被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

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2、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中已依法履行了法定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

关于本次务,信息披露和报告行为合法、有效,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交易若干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事项的承3、本公司承诺不存在泄露本次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诺函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4、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向上市公司、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

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

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与其原始资料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人所出

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关于所提

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供信息真漏的情形;

实性、准

5、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确性和完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华电能整性的承

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所源全体诺函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本人将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董事、

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监事及

董事会代本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高级管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理人员

请锁定;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将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6、本人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

本人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计划,将不会有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上关于无减述股份包括本人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持计划的

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承诺函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若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本人愿就上述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无违1、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法违规情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1-3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况的承诺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函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况。

1、本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严格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忠实、勤勉,不存在违反关于本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交易若干2、本人保证在本次交易中已依法履行了法定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

事项的承务,信息披露和报告行为合法、有效,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诺函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3、本人承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1、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支持公司股权激励行权

关于本次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华电能交易摊薄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毕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源全体即期回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董事、

及填补回诺相关最新监管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高级管

报措施的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理人员承诺函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1、本公司承诺已及时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

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历史沿革、相关权证、业务状况、人员等所有应当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关于所提

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供信息真

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标的公实性、准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本公司司确性和完

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整性的承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诺函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

2-1-3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完善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锦兴能源承诺:将全力推动锦兴能源肖家洼煤土地权属

矿及选煤厂项目约32427.71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工作,瑕疵的承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工作。

诺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承诺人声明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

实的、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系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

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公司

关于所提

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供信息真

交易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实、准确对方重大遗漏的情形。

和完整的

5、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如本次交易中本承诺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将不转让届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

如本承诺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本承诺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能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承诺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2-1-3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7、本承诺人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对由此而引发的相关各

方的全部损失将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本承诺人承诺通过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自股

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

2、本承诺人承诺通过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优先

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避补偿义务;未来质押对价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关于股份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锁定期的

3、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承诺函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承诺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股份锁定期限内,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

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5、若本承诺人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本公司所持有的相关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本公司

合法拥有该等标的资产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等方式代持的情形;标的资产未设置任

何其他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等限制转让的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同时,本公司保证关于标的标的资产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始终保持上述状况。

资产权属

2、本公司拟转让的上述标的资产的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

的承诺函

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3、标的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认缴的

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对其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关于无违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法违规情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况的承诺事诉讼或者仲裁;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函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党内职务除外)或领取薪酬。

关于保证2、保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

上市公司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得超越董独立性的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

承诺函3、保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

2-1-4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其他资源。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

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及其下属公司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涉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构建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拥有独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并与承诺人的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与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

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承诺人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涉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承诺人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承诺人承诺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业务独立。

(六)保证锦兴能源销售独立

1、承诺人承诺支持锦兴能源(或其通过上市公司)拥有独立进行销

售的机构、人员和体系,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销售的能力。

2、承诺人承诺将支持锦兴能源(或其通过上市公司)独立开拓煤炭

销售市场,增强独立销售能力。

3、承诺人承诺不会干预锦兴能源(或其通过上市公司)开展的煤炭

销售业务,不会以非市场化的手段和价格要求其将煤炭向本公司指定的单位销售。

4、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且锦兴能源为上市公

司控股子公司期间持续有效。

1、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且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现在或将来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或

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合理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按照公平的市关于规范

场原则和正常的商业条件签订相关协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并减少关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联交易的

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承诺函

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上市

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将依法承

2-1-4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单位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

3、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

关于本次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易摊薄4、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毕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即期回报(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填补回报措施及

及填补回其承诺相关最新监管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报措施的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承诺函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确保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锦兴能源运营的肖家洼煤矿外,本公司

控制的已投产煤矿还包括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

胜煤矿;在建煤矿包含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

2、除在本承诺函出具日前所拥有的资产和进行的业务以外,本公司

及其控制的企业将来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主营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除外:

(1)由于国家法规、政策等原因,由政府行政划拨或定向协议配置给本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煤炭资源的;

(2)某个特定矿业权招标或出让、转让条件中对投标人或受让人有

特定要求时,上市公司不具备而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具备该等条件的。

3、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在符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并经相

关内部、外部审批同意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公司控制的煤矿和华电煤关于避免

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将在下述期间注入上市公司,或综合运用资产同业竞争

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有关事项

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的承诺函

(1)已投产煤矿(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且前述已投产煤矿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之后;

(2)在建煤矿(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以及因符合本承诺第2条所述除外条件而取得的新增煤炭资源项目在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之日起3年内,并在此之前于建成投产后委托上市公司运营:

(a)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障碍。生产经营相关的核心资产和生产证照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

(b)相关矿井已建成投产,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情况良好,注入上市公司后不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

(c)符合煤炭生产、矿权转让、国有资产及上市公司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与审批程序。

4、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拥有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

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则、内外部审批和业务准入要

2-1-4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求的前提下,尽力促使该新业务机会按照合理和公平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决定放弃该等新业务机会的,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方可从事。

5、本公司严格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违反

承诺的行为,对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华电能源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关于完善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华电煤业承诺:将全力推动锦兴能源肖家洼煤土地权属

矿及选煤厂项目约32427.71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工作,瑕疵的承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工作。

诺函

一、承诺事项

(一)超能力生产

锦兴能源现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能为800万吨/年,目前正在办理产能核增至1200万吨/年的有关手续。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敦促锦兴能源尽快依据相关部门规定推进产能核增工作,确保规范生产,如因《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的交割日(以下简称“交割日”)前锦兴能源存在的超出核定生产能力生产情况导致其被主管部门处以行

政处罚或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

(二)土地、房产问题

1、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土地、房产

锦兴能源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土地、房产均由锦兴能源正常使用,权属不存在争议;本公司将积极敦促并协助锦兴能源办理土地、房

产的不动产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如锦兴能源因使用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土地、房产受到处罚,或土地、房产出现被拆除、没收等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形,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关于锦兴

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能源相关

失(补偿范围不含锦兴能源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产生的出让金、征瑕疵事项地费、权属登记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如锦兴能源上述土地、房产的承诺函

后续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则本承诺自取得不动产证书之日起自动终止。

2、租赁土地、房产

锦兴能源租赁使用的土地、房产均由锦兴能源正常使用,与出租方

或第三方不存在对锦兴能源生产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的争议或纠纷;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因交割日前租赁土地、房产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出租方未履行适当的决策程序、未办理相关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导致锦兴能源在租赁期限内产生无法正常使用租赁土地或房产、被政府部门处罚、被第三方索赔等情形,致使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补偿范围不含锦兴能源正常租赁土地产生的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

(三)劳务派遣问题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锦兴能源因交割日前劳务派遣人数占比超过

10%或其他劳务不合规导致被国家主管部门处罚,或涉及诉讼、仲

裁等情形,致使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

(四)控制权

2-1-4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公司与山西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西都宝新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于2022年11月7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本公司向华电能源转让锦兴能源股权,山西唐融和山西都宝按照上述协议同等条件与华电能源一致行动。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因本公司的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无法对锦兴能源实施控制或将其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造成上市公司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承诺金额

本公司确认,因承诺事项中任一情况导致锦兴能源承担任何责任并由此产生任何款项支出或导致锦兴能源实际遭受任何合理损失的,本公司对上市公司进行损失返还金额的具体计算公式(如适用)如下,在返还时,还应考虑由此产生的税费损失:

本公司应向上市公司返还的总金额=锦兴能源因本承诺函项下损失返还触发事件所支出的全部款项及遭受的实际损失*51%/(1-适用税率)。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根据华电集团出具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关于本次重组,华电集团发表如下原则性意见:

“本公司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优化资本结构,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

华电集团就本次重组股份减持计划作出承诺如下:

“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无减持计划,将不会有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上述股份包括本公司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华电能源的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股份减持计划特作声明和承诺如下:

“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计划,将不会有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上述股份包括本

2-1-4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人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十二、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表决程序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有关决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

行审计和评估,并由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的

2-1-4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以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同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五)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1、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以及天职国际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22]39999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比较如下(不含募集配套资金影响):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2021年度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变化率交易前变化率(备考)(备考)

净利润-155731.328525.93105.47%-312509.6682190.00126.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45299.29-61528.0957.65%-293687.25-92390.4268.54%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388-0.091987.56%-1.4933-0.138090.76%

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财务稳健性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将从交易前的-1.4933元/股增加至交易后的-

0.1380元/股,2022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将从交易前的-0.7388元/股增加至交

易后的-0.0919元/股,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

2、上市公司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并不能完全排除其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可能。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对股东的回报能力,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

2-1-4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提高整体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在业务、人员、财务管理等各方面进行规范,通过整合资源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实力,及时、高效完成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企业预期效益。

(2)切实履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

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当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届满后累积实现净利润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督促业绩承诺方严格履行补偿义务,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加强合规管理,提升治理水平

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将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5)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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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集团、华电煤业以及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作出相关承诺。具体请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六)锁定期安排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股份锁定期安排详见本报告书

“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之“(八)股份限售期”

以及“五、募集配套资金”之“(三)锁定期安排”的相关约定。

本次交易前,华电集团直接持有华电能源44.80%的股份,是华电能源的控股股东。华电集团已就本次交易前的股份作出《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前已经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方式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

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及保荐机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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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尽管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是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本次交易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此外,本次交易方案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机构的核准,在交易推进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或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事件,则本次交易可能无法按期进行;如本次交易需重新进行,则面临重新定价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二)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未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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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的风险

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向包括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等有

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若股价波动或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存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乃至募集失败的风险。

(四)上市公司短期内无法分红的风险

截至2021年末,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本次重组完成后,尽管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但在上市公司完成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前,预计无法向普通股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可能面临退市风险

根据《上市规则》股票退市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具体参见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上市公司能否及时消除退市风险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政策风险2021年全国两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了“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对煤炭行业提出了碳减排的挑战,要求煤炭生产企业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深化煤炭清洁安全高效生产和利用,最终实现煤炭行业的绿色发展。新政策的出台,

2-1-5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可能会对煤炭企业提出了更高的生产经营管理要求,对标的公司的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产生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二)监管政策变化风险

煤炭行业受到包括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

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等共同监管。监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授予、延续和转让煤炭探矿权和采矿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采取临时性措施限制煤炭价格上

涨、控制投资方向和规模、核准新建煤矿的规划和建设、征收和取消行业有关

的各种税费、提高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和投入等。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对标的公司的运营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可能对标的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带来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市场风险

标的公司作为煤炭生产企业,煤价的波动直接影响着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市场供求关系、国内产业政策以及原材料、能源价格的波动等因素都将对煤炭价格造成波动。未来煤炭价格的波动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收入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安全生产风险

煤炭生产是井下作业,受到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自然灾害的潜在威胁,安全风险高于其他一般行业;突发安全事故将对标的公司造成暂停生产、声誉受损、诉讼赔偿和行政处罚等损失,从而给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业绩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环保监管政策风险

标的公司所从事的煤炭开采、洗选业务生产经营过程中均会对区域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我国目前正在逐步实施日趋严格的环保法律和法规,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

2-1-5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为满足国家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标的公司在未来经营期间可能面临更高的环保投入,从而给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带来较大的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超出核定生产能力生产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能为

800万吨/年,锦兴能源2020年、2021年原煤产量分别为1025.10万吨、

1075.29万吨,存在超出核定生产能力生产的情形。锦兴能源于2021年10月被

国家发改委列入2021年冬、2022年春重点保供煤矿名单,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前提下,可先按调整后建设规模1200万吨/年组织应急保供生产,调整建设规模的手续原则上应于2023年6月底前办理完成。目前,锦兴能源正在积极推进办理产能核增至1200万吨/年的有关手续,并已于2022年5月取得国家发改委的复函,于2022年10月14日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如果标的公司不能按照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在2023年6月底之前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存在无法继续按照1200万吨/年生产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以及存在因超出核定生产能力生产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七)房屋土地权属瑕疵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的部分土地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明,标的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权属证书的办理事宜,存在无法如期办理或无法取得权属证书导致无法继续占有、使用相关土地房产或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进而可能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八)部分租赁土地房产手续不全等的风险

2-1-5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租赁土地或租赁房产存在瑕疵,包括存在未完全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决策、备案、审批等程序,及部分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情形。该等土地或房屋租赁存在被主张无效或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进而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九)劳动用工不规范的合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出其用工总量10%比例的情形,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将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降至10%以下,并且交易对方已出具书面承诺,如锦兴能源因交割日前劳务派遣人数占比超过

10%或其他劳务不合规使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

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但标的公司仍存在因劳务派遣人数占比超过10%或其他劳务不合规导致被国家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十)新冠疫情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的风险

自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球经济出现了较为明显的波动。目前尚无法准确预判后续疫情防控进展、持续时间以及各项防控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若下游客户或标的公司自身因疫情原因停产或减产,则会对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其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

2-1-5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中股票价格波动导致的投资风险。

(二)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带

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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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国家倡导煤炭行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煤炭产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深入推进煤炭供给侧改革。在深化供给侧改革、提高能源发展质量的背景下,2020年6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要坚持煤炭产能置换长效机制,推动煤炭行业“上大压小、增优减劣”,有序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煤炭产业政策》指出,要深化煤炭企业改革,推进煤炭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兼并和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中小型煤矿协调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

2、响应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020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印发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通过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形成更加成熟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推动国有经济发展,切实增强国有资本竞争力。

3、煤价上行引发煤电企业业绩波动

2021年,全球能源供应紧张,国内煤炭市场供需形势变化,煤价涨幅较大,2021年10月15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燃煤发电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原则上扩大为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

2-1-5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场。尽管如此,动力煤期货一度上涨至2000元/吨,现货价格涨至2500元/吨以上。受煤价高位运行等因素影响,煤电板块企业经营业绩发生较大波动,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结构

当前煤炭市场宏观表现较好,标的公司锦兴能源具备较为突出的盈利能力,公司拟通过本次交易将锦兴能源纳入上市公司主体,以提升公司归母净资产、资产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同时,通过将募集配套资金用以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等,能够有效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减轻财务压力,降低财务费用,从而实现盈利能力的提升。

2、整合煤炭资源,实现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交易拟收购资产具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储量和优质的煤炭产品质量。华电能源作为煤电企业,通过上市公司重组方式,对煤炭资源进行整合,改良资产结构,实现煤电联营和煤电互保,平抑行业周期波动影响,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实现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肩负社会责任,保障东北老工业基地能源安全

华电能源作为黑龙江区域电力供应和能源保障的重要支柱企业,发电装机容量占黑龙江省煤电装机容量比例约为25.89%,是当地居民供热的主要热源,肩负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维护当地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公司拟通过本次交易改善自身资产结构,全面提升经营业绩及盈利能力,增强当地电力供应和能源保障能力,更好为保障当地经济和民生做出贡献。

二、本次交易的评估作价情况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

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本次交易中,中企华采用资

2-1-5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锦兴能源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2月28日的全部股东权

益进行了评估,最终采用了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100%股权100%股权收购标的资产

增值额增值率标的公司账面价值评估值比例评估值

A B C=B-A D=C/A E F=E*B

锦兴能源773377.432104419.691331042.26172.11%51.00%1073254.04

根据评估情况,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1073254.0419万元。

评估基准日后,锦兴能源进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利润分配权,锦兴能源未分配利润中归属于华电煤业及其受让方的191760万元作为专享未分配利润予以留存。该事项不会对评估基准日后标的资产价值产生影响,无需调整本次交易作价,具体参见“第六节标的资产评估及定价情况”之“四、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之“(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

(一)拟购买资产

华电煤业持有的锦兴能源5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73314万元)。

(二)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方式

2-1-5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华电煤业。

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五)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1、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首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华电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按照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90%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为2.27元/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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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为了更好地应对资本市场表现变化等市场因素、行业因素造成公司股价波动,本次交易方案中拟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1)价格调整方案对象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2)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3)可调价期间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

(4)调价触发条件

可调价期间内,出现下述公司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情形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对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向下调整

可调价期间内,在任一交易日,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触发向下调整:a)上证综指(000001.SH)或万得电力行业指数(882528.WI)在该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上市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跌幅超过 20%;b)上市公司股票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该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股票

收盘价跌幅超过20%。

*向上调整

可调价期间内,在任一交易日,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触发向上调整:a)上证综指(000001.SH)或万得电力行业指数(882528.WI)在该交易日

2-1-5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上市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涨幅超过 20%;b)上市公司股票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该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股票

收盘价涨幅超过20%。

(5)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满足前述“调价触发条件”之一后的10个交易日内,若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调价基准日为首次满足该项调价触发条件的次一交易日。

(6)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在可调价期间内,上市公司可且仅可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应调整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120

个交易日(不包含调价基准日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且不得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每股净资产值。

若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后续不可再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7)股份发行数量调整

股份发行价格调整后,标的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格不变,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8)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

在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述有关公式对调整后的股份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再作相应调整。

(六)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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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6230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2月28日为基准日,锦兴能源100%股权评估值为2104419.69万元,

锦兴能源5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073254.0419万元,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以上述评估结果为基础,交易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1073254.0419万元。

(七)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发行股份总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视为交易对方对上市公司的捐赠,直接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

根据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以发行价格2.27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727991374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八)股份限售期

华电煤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华电煤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2-1-6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股份锁定期限内,华电煤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若华电煤业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意见不相符,华电煤业同意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拟购买资产在本次交易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由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共同认可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机构在交割日后的6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计,并由该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予以确认,上述审计的基准日为交割日当月月末。过渡期间,增加的标的资产股东权益由上市公司按其在交割日后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享有;减少的标的资产股东权益由交易对方按其在《资产购买协议》签署日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进行承担,交易对方应在上述审计完成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支付到位。

锦兴能源股东会决议2021年可分配利润中由华电煤业专享的1917600000

元在本次交易后由上市公司享有,该次利润分配不影响标的资产的过渡期间损益。

(十)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如有),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

(十一)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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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配套资金

(一)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及发行数量上市公司拟向包括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

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6.80亿元,不超过本次交易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25%,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参与认购不超过22.12亿元。发行数量及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锁定期安排公司本次拟向包括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

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除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外,募

2-1-6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认购的股份18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四)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交易税费以及中介机构费

用、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流动资金以及偿还债务等。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

用途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五)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六)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包括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其中,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参与认购不超过22.12亿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

2-1-6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具体发行对象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华电能源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合理确定。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如有)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一)利润补偿期及承诺数额标的资产的利润补偿期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指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3年(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即2022年、2023年、2024年;

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利润补偿期将作相应顺延。

交易对方就锦兴能源未来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以下简称为“净利润”)承诺如下:

单位:万元标的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

锦兴能源248248.68196618.56193516.13638383.37

在利润补偿期届满后,若锦兴能源累积实现净利润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交易对方将对上市公司予以一次性补偿,优先以股份支付方式予以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予以补偿。

本次交易的矿业权口径业绩承诺资产组为采矿权,矿业权口径业绩承诺资产组预测期现金流即为采矿权现金流。

2-1-6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和业绩承诺资产组对应年度现金流量预测值之间的

关系

矿业权口径净利润的计算,主要基于业绩承诺资产组现金流量预测中对应年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各项税费等假设计算得出,具体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2022年与现金流量预测值之

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1-2月3-12月间的关系

与现金流量预测中销

销售收入159464.40504017.47663481.87591170.00591170.00售收入一致与现金流量预测中总

(-)总成本费用56289.94225519.59281809.53288182.11291581.90成本费用一致与现金流量预测中销

(-)销售税金及附加11632.3135903.0447535.3541659.0942059.23售税金及附加一致

应纳税所得额91542.15242594.84334137.00261328.79257528.86与现金流量预测中企

(-)企业所得税25376.1160512.2185888.3264710.2364012.74业所得税一致

矿业权口径净利润66166.05182082.63248248.68196618.56193516.13

注:上表中2022年1-2月的业绩承诺资产组净利润参考2022年1-2月企业财务报表进行模拟调整,对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采矿权摊销费用,除流动资金外的财务费用进行了剔除。

如上表所示,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在计算时,所采用的收入、成本、费用等预测假设与业绩承诺资产组现金流量预测值完全一致。

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和业绩承诺资产组对应年度现金流量预测值差异仅在于

现金流至净利润的调整项,由业绩承诺资产组净利润加回预测表中折旧、摊销等影响利润表但不影响现金流的科目,以及减去固定资产投入、无形资产投入、流动资金追加等影响现金流但不影响利润表的科目后,得到对应年度现金流量预测值:

单位:万元

2022年

项目2023年度2024年度

3-12月

矿业权口径净利润182082.63196618.57193516.13

(+)折旧、摊销等影响利润表但不影响现金

29258.3934480.8941703.76

流的科目

(-)固定资产投入、无形资产投入、流动资

26414.9157081.17-

金追加等影响现金流但不影响利润表的科目

2-1-6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

项目2023年度2024年度

3-12月

业绩承诺资产组对应年度现金流量预测值184926.11174018.28235219.89

2、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和企业合并口径净利润之间的关系

企业合并口径净利润与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差异主要在于矿业权口径净利润

未扣除矿业权本身的摊销、未考虑除流动资金以外的财务费用支出,该计算方式符合矿业权相关评估要求中的具体规定,具体如下:

(1)关于财务费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财务费用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参考锦兴能源距离评估基准日最近的一笔短期借款执行的年贷款利率3.7%,单利计息。

(2)关于矿业权的摊销

依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利用企业财务报告指导意见》

(CMVS30900-2010),在矿业权评估中,矿业权价款或取得成本,不作为矿业

权评估用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投资,故矿权评估中不考虑矿业权的摊销。

在矿业权评估的盈利预测基础上,扣除矿业权摊销和除矿业权口径下流动资金外财务费用后,合并口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矿业权口径净利润248248.68196618.56193516.13

*流动资金相关财务费用3780.523368.493368.49

*矿业权自身的摊销6018.066018.066018.06

*财务费用12175.4210073.848187.03企业合并口径净利润=(*/(1-所得税

237438.96187076.00185388.68率)-*-*+*)×(1-所得税率)

注:上表模拟计算企业合并口径净利润时,矿业权摊销费用的计算方式为按照评估预测的各年产量按照产量法摊销扣除,除流动资金外的财务费用参考企业提供的财务费用数据,收益法和采矿权评估中对预测期各年的产量和销量预测参数一致,具有参考性。

2-1-6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综上所述,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和业绩承诺资产组对应年度现金流量预测值差异在于净利润至现金流的调整项,其预测假设和业绩承诺资产组对应年度现金流量预测完全一致;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和企业合并口径净利润之间的差异系

来自于矿业权评估相关准则的要求,矿业权口径净利润未扣除矿业权本身的摊销、未考虑除流动资金以外的财务费用支出。

3、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收益的具体测算过程

业绩承诺期内,锦兴能源矿业权口径净利润、企业合并口径净利润以及业绩承诺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2023年度2024年度合计

企业合并口径净利润237438.96187076.00185388.68609903.64

矿业权口径净利润248248.68196618.56193516.13638383.37

业绩承诺金额248248.68196618.56193516.13638383.37

以矿业权口径净利润作为业绩承诺在矿产企业重组交易中较为常见,可比交易的业绩承诺相关条款如下:

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

交割日起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交割日当年),为明确起见,如交割日为2022年的任何一天的,则业绩承诺期为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业绩承诺期届满日为

2024年12月31日。如本次交易交割日延后的,则业绩承诺期顺延,即,如交割日为2023年的任何一天的,则业绩承诺期为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三个会计年度;业绩承诺期届满日为2025年12月31日。

云南铜业根据《迪庆有色评估报告》,迪庆有色于2022年度、2023年迪庆有色

(000878)度和2024年度预测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分别为69226.66万

元人民币、42580.18万元人民币和37738.00万元人民币,合计为149544.84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预测净利润数”)。

转让方承诺,迪庆有色于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数(指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的迪庆有色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根据前述条款计算的预测净利润数。若迪庆有色业绩承诺期顺延,则顺延后的承诺净利润数以《资产评估报告》中所列示的矿业权口径预测净利润数重新确定。

中金黄金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预计实施完成当年起的连内蒙古矿业

(600489)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即2019年

2-1-6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业绩承诺

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时间延后的,则业绩承诺期顺延。

鉴于内蒙古矿业为在产企业,且基于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就内蒙古矿业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采矿权部分出具的中联评矿报字[2019]第749号《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估值,中国黄金就业绩承诺期内内蒙古矿业的矿业权口径经营情况向甲方(中金黄金)作出相应业绩承诺。

中国黄金确认,根据《评估报告》评估值,内蒙古矿业于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

合计数分别不低于人民币74646.96万元、73417.71万元和

69102.99万元。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矿业权评估报告补充说明》,淮矿股份矿业权资产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预测的净利润

分别为234999.60万元、258054.32万元、267395.83万元,合计预测净利润为760449.75万元,在此基础上,淮矿集团雷鸣科化承诺,淮矿股份矿业权资产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淮矿股份

(600985)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760449.75万元(雷鸣科化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淮矿

股份矿业权资产的税后净利润,该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准)。若在业绩补偿期内实际盈利数不足预测利润数,则淮矿集团将对公司进行补偿,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金额为锦兴能源未来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2022年、2023年以及2024年度业绩承诺金额分别为248248.68万元、196618.56万元、193516.13万元,合计

638383.37万元。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可以由企业合并口径净利润计算得出,不存

在调节空间,以矿业权口径净利润作为业绩承诺依据具备合理性,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

(二)标的资产净利润的确定

上市公司应在利润补偿期届满后,聘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会计师事务对锦兴能源业绩补偿期内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锦兴能源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锦兴能源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在利润补偿期保持一贯性。利润补偿期内,未经锦兴能源董事会批准,不得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2-1-6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锦兴能源所对应的于利润补偿期内实现的净利润数应根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审计机构出具的上述专项审核意见结果为依据确定。

(三)利润补偿方式及计算公式

交易对方应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和现金向上市公司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应补偿金额=(补偿期内累积承诺净利润数-补偿期内累积实现净利润数)

÷补偿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对价

应补偿股份数量=应补偿金额÷每股发行价格

若上市公司在补偿期间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则应补偿的股份数应调整为:应补偿股份数量×(1+送股或转增比例)。

交易对方将对上市公司予以一次性补偿,优先以股份支付方式予以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予以补偿。

(四)标的资产整体减值测试补偿

在利润补偿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中介机构以矿业权口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期末减值额/标的资产交易对价>补偿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交易对方需另行补偿股份。

交易对方应以股份另行补偿,计算公式为:

另需补偿股份=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前述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交易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

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五)利润补偿的对价上限

2-1-7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交易对方承担的补偿责任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为限。

(六)利润补偿的实施

1、股份补偿的实施

如果交易对方因锦兴能源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或因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标的资产累积已补偿金额而须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的,上市公司应在关于利润承诺的专项审核意见或期末减值测试的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并注销的相关方案,并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上市公司就交易对方补偿的股份,首先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如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因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的,上市公司将进一步要求交易对方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的,则上市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交易对方当年应补偿的股份,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份回购数量书面通知交易对方。交易对方应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将其当年须补偿的股份过户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指令。

该等股份过户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之后,上市公司将尽快办理该等股份的注销事宜。

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因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则上市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交易对方实施股份赠送方案。交易对方应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截至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除交易对方之外的其他股东,除交易对方之外的其他股东按照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占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扣除交易对方持有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

2-1-7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自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与其他股东前,交易对方承诺放弃该等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2、现金补偿的实施

交易对方应补偿的现金,应在关于利润承诺的专项审核意见或期末减值测试的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由交易对方直接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

六、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标的资产财务数据及评估作价情况,与上市公司2021年相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总额及交易金额归母净资产及交易金项目营业收入孰高值额孰高值

标的公司1191999.561073254.04911783.26

上市公司2263372.82-210854.57980177.50

财务指标占比52.66%509.00%93.02%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是是是组标准

注: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为截至2022年2月末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2021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所有者权益。指标计算为负值的,采用绝对值。

本次交易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本次交易采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1-7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本次交易对方华电煤业与上市公司同属于华电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在召集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预计将由华电集团变为华电煤业,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主要业务为向公司发电资产所在的区域销售电力产品和热力产品,以满足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此外,上市公司从事一定规模的煤炭生产销售业务。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等。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煤炭板块经营能力将得到较大程度的提升,煤炭板块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盈利来源,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发电、供热、煤炭、工程“四位一体”的产业格局,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后续发展潜力,为上市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华电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4.80%的股权,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根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测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项目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

2-1-7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华电集团控股小计88112646544.80%560911783983.78%

其中:华电集团88112646544.80%88112646513.16%

华电煤业--472799137470.62%

其他股东108554868855.20%108554868816.22%

合计1966675153100.00%6694666527100.00%

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考虑配套融资)项目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华电集团控股小计88112646544.80%666245117283.59%

其中:华电集团88112646544.80%193445979824.27%

华电煤业--472799137459.32%

其他股东108554868855.20%130840583016.41%

合计1966675153100.00%7970857002100.00%

注:假设募集配套资金总规模为26.80亿元,其中华电集团认购22.12亿元,并以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配套融资的基准日,配套融资发行价格为2.10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华电集团变为华电煤业,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以及天职国际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22]39999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比较如下(不含募集配套资金影响):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变化率交易前变化率(备考)(备考)

2-1-7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变化率交易前变化率(备考)(备考)

资产合计2155879.173268537.5851.61%2263372.823454812.5152.64%

负债合计2526503.502936220.3416.22%2473369.972968397.1720.0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61049.7295371.69126.42%-210854.57148274.61170.32%者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517059.58929124.5679.69%980177.501891960.7593.02%

营业利润-155843.3168211.49143.77%-311433.16222721.62171.52%

净利润-155731.328525.93105.47%-312509.6682190.00126.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45299.29-61528.0957.65%-293687.25-92390.4268.54%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

-0.7388-0.091987.56%-1.4933-0.138090.76%(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预计将得到提升,上市公司的业绩水平将得到改善,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及批准包括:

1、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华电集团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2022年5月6日和2022年7月2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22年5月6日和2022年7月2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3、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华电煤业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上述主体

已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1-7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4、本次交易已经锦兴能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华电煤业将其持有的锦兴

能源51.00%股权转让给其关联方。山西唐融、山西都宝已同意放弃其作为锦兴能源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6、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7、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未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7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中文名称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郎国民设立日期1993年2月2日

注册资本196667.515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19号楼B座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126973422N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

联系电话0451-58681766邮政编码150001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建设、经营、维修电厂;生产销售电力、热力,电力行业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力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煤炭销售;

粉煤灰、石膏、硫酸铵、石灰石及其制品的加工与销售;新型建筑

材料的生产、加工与销售;自有房产、土地及设备租赁;开发、生

经营范围产、销售保温管道;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施工总承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装卸;风

力、生物质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风力、生物质能、光伏发电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涉及专项管理规定及许可经营的,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二、历史沿革

(一)1993年2月,公司设立

华电能源(原名“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是1992年10月20日经黑

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黑体改复[1992]301号文件批准,由黑龙江省电力开

2-1-7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发公司、黑龙江省电力公司、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黑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和黑龙

江省华能发电公司等四家公司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而成的股份有限公司,是黑龙江省政府和原电力工业部首批股份制试点企业之一。公司于1993年2月2日经工商登记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6000.00万元。

(二)1994年6月,增资扩股1994年6月,公司增资扩股申请获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黑体改复[1994]170号文件)批准,由中国东北电力集团公司以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两台

100兆瓦机组,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评估净资产19993.60万元投入公司,其中14354.05万元由黑龙江省电力公司代表中国东北电力集团置换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10632.63万股股权,其余5639.55万元按1.35:1的折股比例折成4177.44万股直接投入公司。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0177.44万元。

(三)1996 年 4 月,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1996年4月,华电能源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关于同意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10000 万股的批复》(沪证办[1996]051 号)文件批准,向境外投资者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共

1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2.03元/股,共募集资金

20300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华电能源的总股本增加至30177.44万股,注册

资本增至 30177.44 万元。1996 年 4 月 22 日,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上市申请经上交所上证上[96]第(015)号文件审核批准,在上交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龙电 B 股,证券代码:900937。

(四)1996 年 7 月,发行 A 股并上市1996年6月,华电能源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审字[1996]85号)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3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5.88

2-1-7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元/股,共募集资金5897.64万元,华电能源注册资本增至31180.44万元。

1996 年 7 月 1 日,华电能源该次发行的 1003 万股 A 股,与原定向募集的 2997

万股内部职工股,共计4000万股在上交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龙电股份,股票代码:600726。

1996年10月3日,华电能源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核发的《关于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1996]外经贸资二函

字第540号)予以批准,转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6年10月28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核准。

(五)1997 年 6 月,第一次增发 B 股1997年6月,华电能源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增发8000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委发[1997]29号文)和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关于同意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内上市外资股 8000 万股的批复》(沪证市[1997]018 号)文件批准,向境外投资者增发 B股8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美元0.838元/股,以当日上午收市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8.2928计算,折合人民币6.95元/股,共募集美元

6704万元,折合人民币55594.93万元。本次增发完成后,华电能源总股本增

加至39180.44万股,注册资本增至39180.44万元。

(六)1998年5月,第一次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8年5月,华电能源召开199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以1997年

末股本总数39180.4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的方案。共计送红股7836.09万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1754.13万股。该次方案实施后,华电能源股份总数增至58770.66万股,注册资本增至58770.66万元。

(七)2000年9月,换股吸收合并华源电力

2-1-7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00年9月,华电能源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吸收合并黑龙江华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0]85号)予以批准,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向黑龙江华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6808.4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按1.5:1的换股比例(即每1.5股华源电力股票换取1股华电能源股票),换取其持有的华源电力的全部股份。合并后,华源电力的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由华电能源依照《合并协议书》的规定承继,华源电力法人资格注销。该次定向增发后,华电能源股份总数增至65579.06万股,注册资本增至65579.06万元。

(八)2000 年 11 月,第一次增发 A 股2000年11月,华电能源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发股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0]198号)予以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增发 4500 万股 A 股,其中上网发行和向老股东配售 2300 万股,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22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15.30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8850万元。该次增发完成后,华电能源股份总数增至

70079.06万股,注册资本增至70079.06万元。

(九)2001年3月,第二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1年3月,华电能源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以2000年

末股本总数70079.06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6股的方案。华电能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42047.44万股。该次方案实施后,华电能源股份总数增至

112126.5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112126.50万元。

(十)2003年9月,股权划转2003年9月,根据国务院国函[2003]19号文《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及国家经贸委国经贸电力[2003]170号文《关于印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章程〉的通知》,国务院

2-1-8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正式批准了华电集团的组建方案,原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

383964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4%)以行政划拨方式无偿划转至华电集团。华电集团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不再持有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十一)2003年至2007年,第一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2003年6月,华电能源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3]53号)予以核准,以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平价向境内公众发行800万张可转债,发行总额为

80000万元,年利率1.5%,转债期限为5年,2003年6月18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2003年12月3日,华电能源之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截至2007年12月

31日,累计转股数为24780.06万股,华电能源已将剩余1210.40万元未转股的可转债全部赎回。至此,华电能源股份总数增至136906.56万股(其中含191股 A 股及 2 股 B 股,为华电能源之前年度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余股调整)。

(十二)2004年6月,公司更名

2004年6月,经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公司的中文名称由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自 2004 年 7 月 1 日起,公司 A 股简称由原来的“龙电股份”变更为“华电能源”,B 股简称由原来的“龙电 B股”变更为“华电 B 股”,可转债简称由原来的“龙电转债”变更为“华电转债”,可转债转股的简称由原来的“龙电转股”变更为“华电转股”,公司证券代码不变。

(十三)2006年,股份分置改革

2006 年 8 月 21 日华电能源召开了股改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了华

电能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此方案为华电能源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向全体 A 股

2-1-8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流通股股东送股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 A 股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送 3.2 股。

(十四)2009年,向华电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

华电能源于2008年12月12日召开了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预案等一系列议案,华电集团以不超过 15 亿元资金认购华电能源发行的 A股股票,将发行价格锁定为2.51元/股,并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同意。2009年1月16日召开了华电能源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方案等议案。9 月 14 日经证监会发审会审核,华电能源非公开发行 A 股的申请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2009年11月20日,中国证监会印发了《关于核准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203号),核准了华电能源本次非公开发行。11月25日,中国证监会印发了《关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公告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204号),该批复对公告华电能源收购报告书无异议,并豁免华电集团的要约收购义务。12月7日,华电集团按照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以2.51元/股的价格认购华电能源非公开发行股份597609561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华电集团对华电能源的持股数由21648.51万股增至88112.656万股,持股比例由

20.71%上升至44.80%。华电能源总股本增至196667.52万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电能源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需予终止的情形,具有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电能源总股本为196667.52万股,华电能源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份类型股份数量(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96667.52100.00%

2-1-8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 A股 153467.52 78.03%

2 B股 43200.00 21.97%

总计196667.52100.00%

截至2022年6月30日,华电能源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占总股本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种类持股数量(股)比例

1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88112646544.80%

2林文新人民币普通股169792120.86%

3李小妹人民币普通股117662090.60%

4赵睿人民币普通股112000000.57%

5李革境内上市外资股105782900.54%

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

6人民币普通股89861340.46%

有限公司

7李革人民币普通股66986000.34%

8何强人民币普通股61605000.31%

9陈才林境内上市外资股52107370.26%

10林强人民币普通股49941000.25%

合计96370024749.00%

注:人民币普通股账户及境内上市外资股账户统一按持股数量排序并分别列示。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电集团直接持有华电能源44.80%的股份,是华电能源的控股股东。华电集团注册资本为3700000万元,法人代表为江毅,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华电集团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

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经

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投资、经营和管理。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2-1-8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务院国资委为华电能源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和控制关系如下: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控股股东为华电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六、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七、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向上市公司发电资产所在的区域销售电力产品和热力产品,以满足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上市公司已成为黑龙江省最大的

2-1-8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发电及集中供热运行商,主要产品为电力、热力,火力电厂分布在黑龙江省主要中心城市。

2021年上市公司全资及控股电厂完成发电量233.26亿千瓦时,上网电量

207.92亿千瓦时,上市公司机组利用小时完成3596小时,全年售热量完成

5539.56万吉焦,生产煤炭65.37万吨。截至2021年底,上市公司发电装机容

量648.7万千瓦,总供热面积达1.19亿平方米。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上市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

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2020年12月312019年12月

项目

/2022年1-6月日/2021年度日/2020年度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计2155879.172263372.822272395.642368561.57归属于母公司股

-361049.72-210854.5760235.40166370.39东的权益

营业收入517059.58980177.501067075.341082801.00

营业利润-155843.31-311433.16-115977.0911867.18归属于母公司股

-145299.29-293687.25-110658.797556.02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

-0.74-1.49-0.560.04(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

---97.67%4.67%收益率

注:2019-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根据华电能源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1-8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

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

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存在的刑事处罚如下:

2021年8月13日,牙克石市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2006年至2012年马洪祥担任天顺矿业法定代表人期间,非法占用农用地323.25亩,改变土地用途,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马洪祥是直接责任人,天顺矿业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天顺矿业被判处罚金25万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顺矿业已闭坑停产,被指控非法占用的323.25亩草原,扣除临时占用的草原25.42亩(已办理临时暂用手续)、水泥农村路8.74亩由陈巴尔虎旗交通

运输管理局出具文件,定义为乡村公路,剩余非法占用的草原289.09亩,其中

192.05亩为原天顺煤矿破坏,已治理完毕,97.04亩由陈巴尔虎旗林草局治理完毕,上述植被现已全部恢复。鉴于天顺矿业不为对上市公司重要影响的子公司,且收入占比低于5%,超占草原植被已恢复,天顺矿业所受的处罚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除上述刑事处罚外,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形,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十、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最近十二个月内是否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

2-1-8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3614K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65714.29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杜将武成立日期2005年9月8日营业期限2005年9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A303室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工程勘察;国内水路运输;港口理货;煤炭批发经营;煤炭的加工、储存;电力生产;货物装卸服务;实业投资;资产受托管理;机械电子设备租赁;房屋出租及物业管理;电力工程建设与监理;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

技术开发、转让、培训、服务;煤炭高效燃烧技术与装置、电子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开发、研究和服务;煤炭开采(限外阜分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国内水路运输、工程勘察、港口理货及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华电煤业成立于2005年9月8日,是由华电集团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3657.31万元。

2005年10月26日,华电集团下发《关于批准组建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对华电煤业有限公司相应变更有关事项的批复》,决定以华电煤业有限公司为核心组建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将中国华电集团燃料有限公司、华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资产、人员全部并入华电煤业有限公司。2005年11月2日,经

2-1-8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华电煤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3657.31万元增至50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华电集团以其全资子公司华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华电集团燃料有限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出资。

2006年4月6日,华电煤业召开首次股东会,将注册资本增加为

156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华电集团出资额增加3亿元,持股比例由100%降

为51.28%,依旧保持绝对控股地位;其他增资股东为华电集团下属子公司,共占股权比例48.72%。

2009年4月8日,华电煤业召开2009年股东会,通过增资10亿元的决议,注册资本变更为256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09年12月底,华电煤业实收资本19.97亿元。

2010年12月26日,华电煤业召开201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的补充议案》和《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根据股东会决议,华电煤业引入世富一号(天津)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无锡世富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世富海华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三家股东单位,增资60亿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金109714.2857万元,其余进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365714.2857万元,截至2011年4月末,上述资本金已经全部到位。

2014年9月30日,华电煤业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受让股权的议案》,根据股东会决议,世富一号(天津)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全部出让其所持华电煤业12.50%股权,由华电煤业现有股东(不包括无锡世富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世富海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两股东)按照《增资协议书》约定,按照所持华电煤业股权比例共同受让世富一号(天津)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出让全部股权。

股权转让完成后,华电集团实际控制华电煤业股权比例升至82.50%,其中华电集团直接持股比例增至52.54%,华电集团下属企业持股比例29.96%。

2-1-8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16年3月,华电煤业的股东无锡世富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依照有关

协议退出所持华电煤业7.5%股权,由华电集团全额收购,股权收购价款15亿元。华电煤业就此召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转让完成后,华电集团持股比例变更为60.04%。

2018年5月,华电煤业的股东上海世富海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依照协议退

出所持华电煤业10%股权,由华电集团全额收购,股权收购价款20亿元。华电煤业就此召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转让完成后,华电集团持股比例变更为70.04%。

2019年11月,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分别

持有的华电煤业2.36%、3.97%股权由华电集团全额收购,股权转让完成后,华电集团持股比例变更为76.36%。

2020年4月,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华电煤业1.59%股权

协议转让给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59%。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电煤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元)持股比例

1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792740714.1776.36%

2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432420000.0011.82%

3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76785714.284.83%

4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145082142.853.97%

5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57985714.281.59%

6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32800000.000.90%

7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9664285.710.26%

8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9664285.710.26%

合计3657142857.00100%

注:华电煤业原股东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事宜尚未办理完成。

(三)产权及控制关系

2-1-8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电集团直接持有华电煤业76.36%股权,并通过下属其他企业间接控制华电煤业23.64%的股权,为华电煤业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华电集团90%股权,为华电煤业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电煤业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将其所持华电集团10%的股权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转让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华电煤业是中国华电所属煤炭企业投资和管理平台,华电煤业坚持“煤为核心、产业协同”的原则,按照煤为核心、物流通畅、运销高效的产、运、销一体化发展思路,积极有序推进煤炭及相关产业开发。华电煤业已跻身5000万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行列,并形成了以煤炭为核心,集煤、电、路、港、航为一体的综合产业体系,在中国煤炭企业50强中产量排名第27位。

(五)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华电煤业2020年及2021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1-9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

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6724502.075720397.19

负债总计3265825.303367985.63

所有者权益3458676.772352411.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164389.381435163.24

营业总收入3977652.502088659.56

利润总额1794679.38487582.05

净利润1367576.05369665.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1762.94217015.45

(六)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锦兴能源外,华电煤业控制的下属企业和主营业务如下表所示:

直接和间接注册资本序号公司名称持有权益的经营范围(万元)百分比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节能燃烧技术研发应用;物流配送信息平台开发;

上述项目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货物装卸服务;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

华电煤业集团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

18000.00100%运销有限公司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施工总承包;安装机电设备;生产矿用机器人、变频节能设

备、新型机电自动化设备、设备的控制系统、新材料矿用设备(仅限在外北京华电力拓

阜从事生产制造经营活动);代理进出

2能源科技有限5000.00100%口;矿井地质、物探、勘探、地质灾公司害防治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机

械设备及配件、电气设备及配件、橡

胶制品、电子产品、润滑油、消防器

材、塑料制品;维修、租赁矿用设

2-1-9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直接和间接注册资本序号公司名称持有权益的经营范围(万元)百分比备;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会议服务;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技术进出口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

组装矿用机电设备、电气设备、自动

化设备、通信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服务;组装自动化设备系统集成;组装通信设备系统集成;电力供应。(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力供应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矿山工程、工民建筑工程、矿山机电

设备安撤工程、管道安装工程、钢结

构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消防工程施工;厂矿生产系统运行;支护材料加

工、检测及销售;机电设备检修、加华电榆林煤炭

工及销售;水处理剂的加工、销售

3工程技术有限10000.00100%(不含危险化学品);厂矿设备清洗责任公司服务;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运输车辆检修服务;铁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含网上销售)机械设备及配

件、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通讯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润滑油、橡

胶制品、针纺织品、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日用品、文化用品、煤炭(不北京华电煤业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

41000.00100%物资有限公司活动);技术推广服务;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煤炭、电力、热力、粉煤灰生产、销

内蒙古蒙泰不售,煤炭购销,焦炭、焦粉销售,热

5连沟煤业有限100000.0051%灰综合利用,热力、电力设备安装调

责任公司试、检测,供热经营,经销机电产品,废旧物资回收、销售,汽车运

2-1-9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直接和间接注册资本序号公司名称持有权益的经营范围(万元)百分比输,信息服务,市场开发,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租赁,住宿,培训,会务服务,职业技能鉴定。

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热力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辅助活动;石灰和石膏制造;固体废物治理;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特种作业

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雨水、微咸水及陕西华电榆横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化工产品

6煤电有限责任139543.4879.41%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

公司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非食用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

公共铁路运输;诊所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煤炭开采、销售;矿山机电设备、劳神木县隆德矿

保用品、电线电缆、风动设备的销

7业有限责任公95836.7351%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司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煤炭投资、开采、加工和销售(法律法甘肃万胜矿业

840000.0060%规禁止的除外须经审批的凭许可证经

有限公司营)。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

新疆昌吉英格煤业、电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

9玛煤电投资有24090.9588%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限责任公司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煤炭开采;矿产资源勘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输电、

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矿产资源(非煤矿山)新疆哈密英格开采;燃气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

10玛煤电投资有3000.0072%络货运);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限责任公司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选矿;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2-1-9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直接和间接注册资本序号公司名称持有权益的经营范围(万元)百分比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矿物洗选加工;热力生产和供应;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基础地质勘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会议及展览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环境保护监测;水污染治理;安全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煤炭生产、购销、储

运、洗选,粉煤灰生产、加工,煤矿鄂尔多斯市东

基本建设,经销机电产品,废旧物资

11方煤电投资有14000.0051%

回收、销售,汽车运输,信息服务和限责任公司

市场开发、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租赁。

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的开发建设与经营;煤炭及其产品、矿石、建材、石

油产品(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化工

产品干散件杂货的仓储、批发、零

福建华电储运售、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自营

1256276.0066%

有限公司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河北华电曹妃港口工程项目建设;煤炭批发、零

13132847.0060%

甸储运有限公售;铁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

2-1-9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直接和间接注册资本序号公司名称持有权益的经营范围(万元)百分比

司远洋货物运输、沿海货物运输、沿河

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及仓储服务;自来水供应;电力销售;自有房屋及场地租赁;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岸电、物料、生活品,船舶污染物(油污水、残油、洗舱水、生活污水、垃圾)接收;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进出口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货物运输代理,船舶租赁,船员劳务服务;货物运输(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国内沿海普通华远星海运有

1440000.0051%货船海务管理、机务管理、船舶检修

限公司保养等;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107X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资本37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江毅成立日期2003年4月1日营业期限2017年12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

造与检修;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经营范围气开发、投资、经营和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1-9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历史沿革华电集团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3〕19号)文件批准,于2003年4月1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成立,公司设立时名称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注册资本为120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出资比例为100%,该笔出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及国家经贸委核定。

2013年4月23日,华电集团增加公司注册资本279241万元,由原

1200000万元变更为1479241万元。

2014年7月26日,华电集团增加公司注册资本599305万元,由原

1479241万元变更为2078546万元。

2017年12月22日,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办〔2017〕69号)、国资委《关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改革〔2017〕1083号),华电集团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公司制企业,企业名称变更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华电集团注册资本变更为3700000万元。

2018年12月11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下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关于划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部分国有资本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资〔2018〕91号),要求将国资委持有华电集团股权的

10%一次性划转给社保基金会持有,华电集团于2019年1月8日完成国有股权登记。划转后,国资委持有华电集团90%股权,社保基金会持有华电集团10%股权。

(三)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华电集团90%股权,为华电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电集团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2-1-9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将其所持华电集团10%的股权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转让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华电集团最新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

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

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

力设备制造与检修;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投资、经营和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作为五大全国性发电企业集团之一,华电集团共设立了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等41家二级公司,拥有约800家基层企业;

公司资产分布在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华电集团下属华电国际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为 A 股、H 股上市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 A 股上市公司。截至 2021年末,华电集团可控装机容量达到17872万千瓦,其中火电机组装机容量

12049万千瓦,占比67.42%;水电机组装机容量2879万千瓦,占比16.11%;

风电及其他机组装机容量2944万千瓦,占比16.47%;非化石能源装机约占比

32.58%。

(五)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华电集团2020年及2021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1-9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

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94805300.2086104255.29

负债总计66321336.3659686250.70

所有者权益28483963.8426418004.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1376452.6310670817.97

营业总收入27643099.8023763660.34

利润总额757320.721898296.38

净利润253685.521252609.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1485.56403518.62

(六)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电集团控制的主要子公司和主营业务如下表所示:

直接和间接序注册资本公司名称持有权益的经营范围号(万元)百分比

建设、经营管理发电厂和其他与发电相关的产业电力业务相关的技术

服务、信息咨询电力、热力产品购华电国际电力

1986985.8246.81%销及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施工,

股份有限公司配电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设、经营、维修电厂;生产销售

电力、热力,电力行业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力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煤炭销售;粉

煤灰、石膏、硫酸铵、石灰石及其制品的加工与销售;新型建筑材料

的生产、加工与销售;自有房产、

土地及设备租赁;开发、生产、销华电能源股份

2196667.5244.80%售保温管道;大气污染治理,固体

有限公司废物污染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施工总承包服务;道路

货物运输、装卸;风力、生物质

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

经营管理,风力、生物质能、光伏发电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涉及专项管理规定及许可经营的,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

2-1-9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直接和间接序注册资本公司名称持有权益的经营范围号(万元)百分比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

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

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贵州黔源电力自主选择经营。(投资、开发、经

330539.8728.29%

股份有限公司营水、火电站及其他电力工程;电

力、热力产品购销及服务;配电网投资及经营;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咨询服务;水电工程项目管理及工程技术咨询;从事为电力行业服务的机电设备及原材料经营;水工机械的安装、维护。)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设备、设施的

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配用电

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继电保护系

统、控制系统、电力自动化系统、

监测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调度自

动化系统、轨道交通自动化系统、船舶自动化系统及其他工业自动化

系统、节能减排系统、储能系统、新能源及新技术的利用与开发系

统、大坝及岩土工程系统、水电水

资源自动化和信息化系统、视频监

控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计算机信

息集成系统开发、设计、生产、制

造、销售、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高低压电器及传动设备、智能测试

国电南京自动设备、智能仪器仪表研发、设计、

4化股份有限公69526.5254.55%制造、销售和服务;楼宇自动化系

司统、通信系统、乘客信息系统、隧

道及城市管廊监控系统、轨道交通

信号系统、交通指挥调度系统、轨

道交通工程、市政管廊工程、电力(新能源发电)建设工程、环境保

护及水处理工程、工矿企业建设工

程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

支持、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

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用原

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进料加工

和“三来一补”;自有设备租赁;

自有房屋租赁;职业技能培训;能源工程总承包、设备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2-1-9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直接和间接序注册资本公司名称持有权益的经营范围号(万元)百分比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火力发电,供暖、供热,粉煤灰、金属材料销售,小型电厂机、炉、电检修,循环水综合利用,技术服务,水力发电,风力发电,风力发电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煤炭批发,石膏批发、零售,道路货物运输,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城市污泥处理及利用,电力成套设备及配件、机械电子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石灰石、五金交

电、汽车、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辅设

备、办公设备、仪器仪表、汽车配

件、劳保用品、文化用品、日用品沈阳金山能源

5147270.6838.50%百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

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售电业务,增量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用能技术咨询服务;光电一体化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转让,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设备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工程勘察;国内水路运输;港口理货;煤

炭批发经营;煤炭的加工、储存;

电力生产;货物装卸服务;实业投资;资产受托管理;机械电子设备租赁;房屋出租及物业管理;电力工程建设与监理;进出口业务;经

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转让、培

训、服务;煤炭高效燃烧技术与装华电煤业集团

6365714.29100.00%置、电子信息技术开发、研究和服

有限公司务;煤炭开采(限外阜分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国内水路运

输、工程勘察、港口理货及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1-10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直接和间接序注册资本公司名称持有权益的经营范围号(万元)百分比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

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

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贵州乌江水电自主选择经营。(乌江流域能源梯

7开发有限责任388000.0051.00%级的开发与建设;电力、热力、煤

公司炭、新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

经营和管理;电能、热能的生产和销售;煤炭的销售;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能源设备的安装检修;能源技术咨询、服务;能源物资(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设备、房屋租赁;餐饮、住宿。)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输

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福建华电福瑞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

8能源发展有限1171132.87100.00%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设备公司租赁;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电集团直接持有华电能源44.80%的股份,是华电能源的控股股东,华电煤业为华电集团控股子公司,均系上市公司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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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董事中,熊卓远和程刚由华电集团推荐,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聘任,华电集团、华电煤业不存在其他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过的处罚情况及重大

诉讼、仲裁情况

根据华电煤业及华电集团出具的承诺,最近五年内,华电煤业及华电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且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华电煤业及华电集团出具的承诺,华电煤业及华电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均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五年内诚信

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诚信方面的重大违规或违约情形。

2-1-10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四节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山西省吕梁市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张宝林注册资本143753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3年11月4日营业期限2014年05月23日至2023年05年22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141123754090188M

煤炭开采(只限分公司)、洗选加工、煤炭销售:煤炭、化工、电

力、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工矿物资、设备采购;物流运输;铁路、公路运营;系统培

经营范围训;住宿及餐饮服务;货物的装卸搬运、仓储;铁路客货运输业务服务及场站服务;货运代理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需经审批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在许可有效期限内经营)

二、历史沿革

(一)2003年11月,锦兴能源成立

2003年10月9日,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锦兴能源下发(晋)名称预核

企字[2003]第2621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公司名称为“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10日,锦兴能源召开第一次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1)公司股东会由太原田喜宝、姚俊良组成;(2)通过并签署《关于设立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3)通过《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章程》。

2003年10月27日,山西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晋大正验[2003]第0044号)载明,截至2003年10月23日,锦兴能源(筹)

2-1-10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已收到太原田喜宝和姚俊良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18万元,其中,太原田喜宝缴纳人民币200万元,姚俊良缴纳人民币18万元。

2003年11月3日,山西省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锦兴能源核发注册号为

142325100055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锦兴能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太原田喜宝200.0091.74%货币

2姚俊良18.008.26%货币

合计218.00100.00%/

(二)2004年2月,第一次增资

2004年1月31日,锦兴能源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600万元,增加后的总注册资本由原来的218万元增加到818万元。其中,太原

田喜宝出资额由原来的200万元增加到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1.69%;姚俊良出资额由原来的18万元增加到6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31%。

2004年2月3日,山西正裕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晋正

验字(2004)第5号)载明,经审验,截至2004年2月3日,锦兴能源已收到

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600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600万元;

其中,实际收到太原田喜宝缴纳的注册资本550万元,实际收到姚俊良缴纳的注册资本50万元。

同日,锦兴能源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1)将锦兴能源原注册资本人民币218万元增至818万元,所增部分人民币600万元,由太原田喜宝以货币形式投入人民币550万元,姚俊良以货币形式投入人民币50万元;(2)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正。

2004年2月20日,山西省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锦兴能源核发注册号为

142325100055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10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锦兴能源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变更后,锦兴能源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太原田喜宝750.0091.69%货币

2姚俊良68.008.31%货币

合计818.00100.00%/

(三)2006年3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年3月20日,锦兴能源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太原田喜宝、姚俊良分别将其所持有的锦兴能源91.69%、8.31%的股权转让予古爱民、刘静,并组成新的股东会。

同日,太原田喜宝与古爱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太原田喜宝将其持有锦兴能源91.69%的股权转让给古爱民;姚俊良与刘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姚俊

良将其持有锦兴能源8.31%的股权转让给刘静。

同日,锦兴能源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修正公司章程。

同日,山西省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锦兴能源核发注册号为

142325100055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锦兴能源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古爱民750.0091.69%货币

2刘静68.008.31%货币

合计818.00100.00%/

(四)2006年5月,第二次增资、第二次股权转让

2-1-10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06年4月24日,锦兴能源召开第三次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1)

同意吸收民大医疗器械、宏大机车加入公司股东会;(2)一致同意原股东古爱

民将其持有的股权750万元全部转让给公司新股东民大医疗器械,并退出股东会;原股东刘静将其持有的股权68万元全部转让给新股东宏大机车,并退出股东会。

同日,古爱民与民大医疗器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古爱民将其持有锦兴能源的股权750万元按原价全部转让给民大医疗器械;刘静与宏大机车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静将其持有锦兴能源的股权68万元按原价全部转让给宏大机车。

同日,锦兴能源召开第四次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由818万元变更为3750万元;(2)增加的注册资本2932万元由公司新股东宏大机车以货币形式投入;(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对公司原章程进行修订并一致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2006年4月27日,山西亚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晋亚强验[2006]119号)载明,截至2006年4月27日,锦兴能源已收到股东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2932万元,实际收到2932万元;其中,宏大机车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932万元,实际收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932万元,并接收股东刘静转让的股权68万元,合计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80%;民大医疗器械接收股东古爱民转让的股权750万元,占注册资本20%。

2006年5月9日,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锦兴能源核发注册号为

14232100055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锦兴能源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宏大机车3000.0080.00%货币

2民大医疗器械750.0020.00%货币

2-1-10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合计3750.00100.00%/

(五)2006年6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6年4月29日,锦兴能源召开第五次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1)

同意吸收世纪鑫元加入公司股东会;(2)一致同意原股东宏大机车将其持有的

股权3000万元全部转让给新股东世纪鑫元,并退出股东会。

同日,锦兴能源召开第六次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1)变更后公司股东为世纪鑫元、民大医疗器械;(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对公司原章程进行修订并一致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2006年5月25日,宏大机车与世纪鑫元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宏大机车

将其持有锦兴能源80%的股权,计人民币3000万元,按原价转让给世纪鑫元。

2006年5月30日,山西锦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审验报告书》

(晋锦泰审[2006]第(003)号)载明,经审,2006年5月账面反映实收资本

3750万元。其中,世纪鑫元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民大

医疗器械出资人民币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2006年6月5日,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锦兴能源核发注册号为

14232100055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锦兴能源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世纪鑫元3000.0080.00%货币

2民大医疗器械750.0020.00%货币

合计3750.00100.00%/

(六)2007年9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1-10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07年9月25日,民大医疗器械与山西唐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民大

医疗器械将其持有锦兴能源700万元的股权按原价转让给山西唐融。

同日,锦兴能源召开2007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吸收山西唐融为公司新股东,同意原股东民大医疗器械将其持有的锦兴能源股权人民币

750万元转让给山西唐融700万元,同时保留50万元的股权。

同日,太原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友信验字(2007)第0061号)载明,根据锦兴能源2007年9月25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

公司原股东民大医疗器械将其持有的锦兴能源股权人民币750万元转让给山西

唐融700万元,同时保留50万元股权。

同日,锦兴能源召开2007年第三次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同意修正公司章程。

锦兴能源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世纪鑫元3000.0080.00%货币

2山西唐融700.0018.67%货币

3民大医疗器械50.001.33%货币

合计3750.00100.00%/

(七)2008年1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07年12月29日,锦兴能源召开2007年第四次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同

意原股东民大医疗器械将持有的锦兴能源全部股权50万元转让给新股东华隅金鼎,原股东山西唐融将其持有的锦兴能源700万元股权中的512.5万元转让给新股东华隅金鼎。

山西唐融与华隅金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山西唐融将所持锦兴能源

18.67%股权700万元中的512.5万元,按原价转让给华隅金鼎。民大医疗器械

2-1-10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与华隅金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民大医疗器械将所持锦兴能源1.33%股权50万元,按原价转让给华隅金鼎。

2007年12月29日,锦兴能源召开2007年第五次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同

意修正公司章程。

锦兴能源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持股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世纪鑫元3000.0080.00%货币

2华隅金鼎562.5015.00%货币

3山西唐融187.505.00%货币

合计3750.00100.00%/

(八)2008年6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08年4月30日,锦兴能源召开2008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同

意原股东华隅金鼎将所持锦兴能源全部股权562.50万元转让给股东山西唐融,交易完成后,华隅金鼎退出公司股东会。

同日,华隅金鼎与山西唐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华隅金鼎将其所持锦兴能源526.50万元股权按原价转让给山西唐融。

同日,锦兴能源召开2008年第四次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同意修正公司章程。

2008年5月4日,山西启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晋启

元审(2008)第0018号)载明,截至2008年4月30日,锦兴能源实收资本已全部到位。

锦兴能源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认缴出资比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出资方式例

2-1-10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认缴出资比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出资方式例

1世纪鑫元3000.0080.00%货币

2山西唐融750.0020.00%货币

合计3750.00100.00%/

(九)2008年7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08年6月30日,锦兴能源召开2008年第五次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同

意原股东世纪鑫元将所持锦兴能源80%股权中的50%转让给山西都宝、30%转

让给山西唐融;交易完成后,世纪鑫元退出公司股东会。

同日,世纪鑫元与山西都宝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世纪鑫元将所持锦兴能源1875万元股权按原价转让给山西都宝,占锦兴能源股权总额50%;世纪鑫元与山西唐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世纪鑫元将所持锦兴能源1125万元股权按原价转让给山西唐融,占锦兴能源股权总额30%。

同日,锦兴能源召开2008年第六次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修正公司章程。

2008年7月9日,山西启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晋启

元审(2008)第0020号)载明,截至2008年6月30日,锦兴能源实收资本已全部到位。

锦兴能源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山西都宝1875.0050.00%货币

2山西唐融1875.0050.00%货币

合计3750.00100.00%/

(十)2008年11月,第三次增资

2-1-11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08年10月10日,北京矿通资源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山西省兴县肖家洼煤炭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矿通评报字[2008]第074号),以2008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确定山西省兴县肖家洼煤炭详查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80086.62万元。

2008年10月11日,湖北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鄂信评报字(2008)第075号),针对锦兴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锦兴评估,确认在持续经营等假设条件下,锦兴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08年9月30日所表现出的公允市场价值为

3738.32万元。

2008年10月12日,华电煤业、山西唐融与山西都宝共同签订《重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各方确认,以肖家洼井田的实际煤炭储量达到

15亿吨为基础计算,锦兴能源原股东的权益共计为7.635亿元;如果肖家洼井

田的实际煤炭资源储量不足15亿吨时,则公司价值应相应减少。并约定:(1)锦兴能源注册资本由3750万元增加至7653万元,增资部分3903万元全部由华电煤业以货币资金注入;(2)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7653万元,其中华电煤业出资3903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1%,山西唐融与山西都宝分别出资1875万元,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4.5%。在锦兴能源本次增资完成后,华电煤业以货币形式向锦兴能源注入资金,该笔资金先计入公司资本公积,然后转增股本。

2008年10月16日,锦兴能源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1)同意

将锦兴能源注册资本由3750万元增加至7653万元,增资部分3903万元全部由华电煤业以货币资金注入。山西唐融、山西都宝放弃锦兴能源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2)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2008年10月24日,华电集团出具《关于重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的批复》(中国华电计[2008]1511号),原则同意华电煤业以增资扩股方式重组锦兴能源。

2-1-11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08年10月28日,华电煤业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资扩股重组锦兴能源的议案》,同意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锦兴能源注资3903万元,持有锦兴能源51%的股权。

2008年11月5日,山西启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晋启元验字

(2008)第009号)载明,经审验,截至2008年11月4日止,锦兴能源已收

到华电煤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3903万元。

2008年11月6日,山西省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锦兴能源核发注册号为

14019110500293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锦兴能源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华电煤业3903.0051.00%货币

2山西唐融1875.0024.50%货币

3山西都宝1875.0024.50%货币

合计7653.00100.00%/

(十一)2012年8月,第四次增资根据2008年10月12日签署的《重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华电煤业于2009年1月至8月合计出资27000万元,均计入锦兴能源资本公积。

2012年6月12日,锦兴能源召开2012年第一次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如

下:(1)将锦兴能源资本公积27000万元按现有股权比例转增注册资本金,转

增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4653万元。其中,华电煤业本次转增金额13770万元,转增后资本金额为17673万元;山西唐融本次转增金额6615万元,转增后资本金额为8490万元;山西都宝本次转增金额6615万元,转增后资本金额为8490万元;(2)修改公司章程。

2-1-11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12年6月30日,吕梁信源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吕梁信源验(2012)0158号)载明,经审验,截至2012年6月30日,锦兴能源已将资本公积27000万元转增资本,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34653万元,累计实收资本34653万元。

2012年8月1日,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锦兴能源核发注册号为

14019110500293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锦兴能源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华电煤业17673.0051.00%货币

2山西唐融8490.0024.50%货币

3山西都宝8490.0024.50%货币

合计34653.00100.00%/

(十二)2013年11月,第五次增资2013年8月28日,华电煤业、山西唐融与山西都宝签署《重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确认根据备案结果,肖家洼矿井煤炭总量

118221万吨。三方确认,锦兴能源原股东的矿权权益60174.49万元,锦兴能

源重组前实收资本3750万元,锦兴能源原股东权益合计63924.49万元,华电煤业出资总额为66533.65万元。

2013年9月22日,华电煤业2013年第25次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关于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根据《重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重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约定,按照肖家洼矿井煤炭资源对华电煤业出资进行调整,华电煤业应投入的资金总额为

66534万元。本次增资除华电煤业补缴与老股东权益价值匹配未到位部分

35631万元外,其余73469万元由锦兴能源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出资。

2-1-11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13年9月23日,锦兴能源召开2013年临时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1)华电煤业以现金出资3563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然后再按锦兴能源现

在的股权比例转增资本;(2)股东以现金增加注册资本73469万元,其中,华电煤业增资37469万元,山西唐融增资18000万元,山西都宝增资18000万

元;(3)本次增资后,锦兴能源注册资本总额为143753万元,其中华电煤业

73314万元,持股比例51%,山西唐融、山西都宝均为35219.5万元,持股比

例均为24.5%;(4)修改公司章程。

2013年11月21日,兴县汇泽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兴县汇泽源验(2013)第0091号),经审验,截至2013年11月20日,锦兴能源已收到原股东华电煤业、山西唐融、山西都宝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

计人民币73469万元,各股东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并将资本公积35631万元转增为资本;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3753万元,实收资本143753万元。

2013年11月26日,锦兴能源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

锦兴能源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华电煤业73314.0051.00%货币

2山西唐融35219.5024.50%货币

3山西都宝35219.5024.50%货币

合计143753.00100.00%/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的控股股东为华电煤业,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锦兴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2-1-11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除华电煤业外,锦兴能源的其他股东为山西唐融和山西都宝,其各自持有锦兴能源24.50%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的特殊安排,亦不存在影响锦兴能源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一)锦兴能源的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锦兴能源其他股东山西唐融、山西都宝的基本情况如下:

1、山西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山西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翠莲注册资本9213万元注册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珠琳国际大厦1幢12层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100666612126M

企业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金融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山西都宝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山西都宝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丁注册资本7000万元

2-1-11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一幢东塔楼8层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281796804

一般项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咨询策划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经营范围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企业总部管理;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市公司、华电集团确认并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网,除与华电集团所属子企业华电煤业共同投资锦兴能源外,其他股东山西唐融、山西都宝与上市公司、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交易未购买标的公司少数股权的原因,后续是否存在收购少数股权计划的说明

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拟收购标的公司51.00%股权,交易对方为华电煤业,华电煤业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系华电集团。标的公司剩余49.00%股权系由山西唐融、山西都宝各持有24.50%。

本次交易未收购标的公司剩余49.00%股权,主要系标的公司其他两位股东山西唐融和山西都宝看好标的公司发展,暂无明确的出售意向。为提升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并改善资产结构,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过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确定了本次交易收购华电煤业持有的标的公司51.00%股权的交易方案。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暂无收购标的公司剩余股权的后续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取得了山西唐融、山西都宝出具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同意函:“本公司同意贵公司将所持锦兴能源的相关股权转让给贵公司关联方,本公司将在审议该事项的锦兴能源股东会中投赞成票。本公司自

2-1-11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愿不可撤销的放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锦兴能源《公司章程》等规定对上述股权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标的资产股东会审议事项范围、董事会审议事项范围、需要

2/3以上董事表决通过的事项范围,“三会”运作中有无一票否决权等特殊机制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三会一层”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计划

1、股东会审议事项范围

根据锦兴能源《公司章程》第十九条,锦兴能源股东会行使如下职权:

(l)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作出决议;

(9)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2-1-11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华电煤业和山西唐融、山西都宝于2022年11月27日签署了《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对锦兴能源《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进行了修改,该股东会决议已经生效。

现行有效的锦兴能源《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如下:“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须有代表二分之一(不含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代表出席方为有效。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不含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公司章程》,除公司法规定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需经锦兴能源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不含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锦兴能源股东会其他决议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不含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可。

2、董事会审议事项范围

根据锦兴能源《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及第二十八条,锦兴能源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各方委派。其中,华电煤业委派4名,山西唐融和山西

都宝共同委派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华电煤业委派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1名,由山西唐融、山西都宝共同委派的董事担任。

根据锦兴能源《公司章程》第三十条,锦兴能源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l)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2-1-11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决定其报酬事项。

(10)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推进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3、需要2/3以上董事表决通过的事项范围华电煤业、山西唐融、山西都宝于2022年10月23日签署了《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对锦兴能源《公司章程》第三十四条进行了修改,该股东会决议已经生效。

根据现行有效的锦兴能源《公司章程》第三十四条,锦兴能源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董事(或其授权代表)出席方为有效。董事会就下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超过三分之二(不含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通过:

(1)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2)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3)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4)公司对外借款、担保、以公司资产为其他方设定他项权利等可能对公司资产状况产生影响的事项。

董事会就下列事项作出决议,可以经全部董事的二分之一(不含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1-11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4)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5)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6)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决定其报酬事项。

(7)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与股东会通过的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不矛盾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因此,《公司法》未对董事会议案的表决作出规定。

4、“三会”运作中有无一票否决权等特殊机制安排

根据锦兴能源《公司章程》,锦兴能源“三会”运作中无一票否决权机制。根据华电煤业与山西唐融、山西都宝于2022年11月7日签署的已生效的《关于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华电煤业与山西唐融、山西都宝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一致行动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东权利层面的一致行动

*在锦兴能源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华电煤业与山西唐融、山西都宝采取一致行动。

*按照如下程序与方式一致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2-1-12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山西唐融、山西都宝拟行使股东会表决权,应就股东会拟审议事项与华电煤业充分沟通和协商,由华电煤业行使其表决权;

如华电煤业与山西唐融、山西都宝不能按照上述规定对股东会拟审议事项

达成一致意见的,应以华电煤业意见为准行使锦兴能源股东会表决权。

*在任何一方不能亲自参加锦兴能源股东大会时,该方应委托其他方参加会议并按上述约定形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如华电煤业与山西唐融、山西

都宝均不能参加股东大会,则应共同委托一个受托人参加会议并按双方依据上述约定形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

(2)董事权利层面一致行动

山西唐融、山西都宝向锦兴能源委派的董事在锦兴能源董事会会议上行使

表决权时,与华电煤业推荐的董事采取一致行动,以华电煤业推荐董事的意见为准。

(3)协议的生效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协议生效后,除另有书面约定外,双方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比例及出资额变动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华电煤业向华电能源转让锦兴能源股权,山西唐融、山西都宝按照本协议同等条件与华电能源一致行动。

综上,山西唐融、山西都宝与华电煤业在股东权利层面和董事权利层面采取一致行动,除前述事项外,锦兴能源“三会”运作中无一票否决权等其他特殊机制安排。

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三会一层”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

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锦兴能源51.00%的股权,并继承华电煤业依据《公司章程》在锦兴能源享有的股东权利。根据华电煤业与山西唐融、

2-1-12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山西都宝签署《关于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山西唐融、山西都宝需按照协议同等条件与华电能源一致行动。

除上述外,根据现有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结构暂无其他调整计划。

(四)华电煤业是否能够运用对锦兴能源的股东权利来影响可变回报,进而对锦兴能源实施控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标的资产纳入合并范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华电煤业是否能够运用对锦兴能源的股东权利来影响可变回报,进而

对锦兴能源实施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的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

表》第十三条的规定,“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下列情况,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一)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二)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对华电煤业拥有对锦兴能源的权力进而能够控制锦兴能源分析如下:

华电煤业拥有锦兴能源51%股权及对应的表决权,并且在股东会层面,华电煤业持有锦兴能源51.00%股权,超过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持股锦兴能源49%股权的其他股东山西唐融、山西都宝与华电煤业保持一致行动,在出现不一致意见时以华电煤业的意见为准行使股东会表决权,华电煤业实际控制了锦兴能源100%的股东会表决权,可以控制锦兴能源的股东会;在董事会层面,山西唐融、山西都宝共同委派的3名董事与华电煤业推荐的4名董事保持一致行动,在出现不一致意见时以华电煤业推荐的董事意见为准行使董事会表决权,华电煤业实际控制了锦兴能源全部董事,可以控制锦兴能源的董事

2-1-12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会;因此,华电煤业能够通过董事会、股东会主导锦兴能源相关活动,按照上述会计准则规定,华电煤业拥有对锦兴能源的权力,能够控制锦兴能源。此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第二章合并范围的相关解释“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判断控制的第一要素,这要求投资方需要识别被投资方并评估其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

及对相关活动进行决策的机制、确定投资方及涉入被投资方的其他方拥有的与

被投资方相关的权利等,以确定投资方当前是否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华电煤业能够主导锦兴能源相关活动,具体分析如下:

(1)评估锦兴能源的初始设立目的

锦兴能源拥有的肖家洼煤矿属于产能300万吨以上特大型煤矿,对其的开发、建设和生产运营需要煤炭行业的专业经验以及雄厚的资金实力。锦兴能源的两家民营股东本身并不具备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煤矿企业的能力和经验,锦兴能源的经营业务与华电煤业高度关联,因此在2008年引入华电煤业作为控股股东。华电煤业在取得锦兴能源51%控股权之后,一直将其纳入华电集团统一的管理体系,锦兴能源的初始设立的目的就是由华电煤业进行控股并主导生产经营,民营股东依赖华电煤业的专业化管理经营,从锦兴能源获取投资收益。

(2)识别锦兴能源的相关活动及决策机制

锦兴能源的经营、财务和人事任免由华电煤业实施控制。锦兴能源的生产经营、财务政策和人事任免均由华电煤业进行主导,具体情况如下:

*生产经营方面的控制

A.通过全年绩效指标进行控制

华电煤业于每年一月份向锦兴能源下发全年绩效指标,对于锦兴能源生产经营和财务相关的各项指标以及其他重点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其中,生产经营类指标包括煤炭产量、煤炭质量、掘进进尺、商品煤产销率等;财务指标包括

净利润、经济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率、直接成本、其他成本、两金管理、五

项费用等;重点工作包括前期项目、产能核增、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法治建

2-1-12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设、安全环保等各方面。

锦兴能源每年8月份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年度投资计划。从过往每年的审议通过情况来看,锦兴能源董事会和股东会均未对华电煤业年初下发的全年绩效指标进行修订。锦兴能源每年实际均按照华电煤业年初下达的全年绩效指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B.采购管理

锦兴能源执行华电集团、华电煤业物资采购管理有关办法和规定,通过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锦兴能源作为基层单位有零星采购和紧急采购权限,基层零星采购额度工程20万元,服务10万元,货物5万元。

C.销售管理

根据《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炭销售量(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锦兴能源销售计划以华电煤业销售计划为指导,结合锦兴能源生产经营情况编制形成。年度销售计划编制以华电煤业销售管理部和锦兴能源采取“两上两下”沟通协调方式,根据年度长协合同签订情况,于每年年底前制定次年年度销售计划,纳入总体经营计划并履行决策程序。年度销售计划确定后同时分解月度销售计划,每月根据实际情况,对月度计划进行平衡调整。年度销售计划实行审批制,具体流程为:锦兴能源销售计划上报→华电煤业销售管理职能部门审核→锦兴能源销售计划修订并上报→华电煤业销售管理职能部门汇总→履

行华电煤业决策程序→下发执行。月度销售计划实行报备制,锦兴能源的销售计划履行决策程序后,按照华电煤业月度销售计划模板和时间要求,上报华电煤业销售管理职能部门备案。华电煤业销售管理职能部门对锦兴销售计划的实施进行跟踪管理,不定期召开煤炭销售会议,通报情况提出工作意见。

华电煤业销售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锦兴能源的煤炭销售计划管理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与指导,对销售量、年度长协合同完成率、内销计划完成率完成情况,纳入月度绩效考核。

*财务方面的控制

2-1-12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A.通过全年绩效指标进行控制

华电煤业于每年一月份向锦兴能源下发全年绩效指标,其中包括具体的财务指标。锦兴能源每年8月份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年度预算报告,从过往每年的审议通过情况来看,锦兴能源董事会和股东会均未对华电煤业年初下发的全年绩效指标进行修订。锦兴能源每年实际均按照华电煤业年初下达的全年绩效指标开展财务相关活动。

B.资金管理

锦兴能源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锦兴能源执行华电集团、华电煤业资金管理有关办法和规定,每周/月通过财务公司信息化平台填报资金预算,经华电煤业审批后执行,资金预算实行刚性管理、无预算系统审批无法支付。

*人事任免方面的控制

截至目前,锦兴能源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1人,其中由华电煤业委派9人,其他股东方委派2人,除财务总监以及分管基建、物资的副总经理以外,其他

9名关键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副矿长、洗选煤厂长、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核心经营岗位均由华电煤业委派,主要经营岗位均由华电煤业委派的关键管理人员担任,具体人员现任职位及主要职责详见下表:

序姓名类别现任职位委派方主要职责号

负责公司党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党委书记、

公室、人力资源部、政治工作

1张宝林董事、高管董事长、总华电煤业

部、计划发展部、电力工程技术经理

部、监督部

党委委员、负责煤矿和洗煤厂安全生产管理

2安丰存董事、高管董事、副总华电煤业

工作经理兼矿长

党委委员、

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法律事务管

3张永钢董事、高管董事、财务民营股东

理、后勤管理、外部协调工作总监

核心经营管负责公司基本建设管理、物资供

4杨永新副总经理民营股东

理团队应管理工作

核心经营管负责煤矿瓦斯治理、瓦斯抽采现

5王力副矿长华电煤业

理团队场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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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姓名类别现任职位委派方主要职责号

负责煤矿安全、消防、安全培核心经营管

6王磊副矿长华电煤业训、矿井救灾、职业卫生、火工

理团队品管理工作

核心经营管负责煤矿开拓掘进、生产组织、

7宋文超副矿长华电煤业

理团队煤质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工会、团委、扶贫、环

党委委员、

核心经营管境保护和沉陷区土地复垦、水土

8熊鹰飞工会主席、华电煤业

理团队保持、移民搬迁、地质灾害预防副矿长治理工作核心经营管

9武相明洗煤厂厂长华电煤业负责洗煤厂工作

理团队

核心经营管党委委员、

10李瑞华电煤业负责公司销售管理工作

理团队副总经理

核心经营管党委委员、负责煤矿生产技术、地测防治

11王衍学华电煤业

理团队总工程师水、一通三防、科技创新工作

从上述华电集团和华电煤业对于锦兴能源的人、财、物的实际管理可以看出,华电煤业对于锦兴能源实施全面精细的专业化管理。因此表明华电煤业能够主导锦兴能源的相关活动。

(3)确定华电煤业拥有的与锦兴能源相关的权力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第二章合并范围的相关解释“通常情况下,当被投资方从事一系列对其回报产生显著影响的经营及财务活动,且需要就这些活动连续地进行实质性决策时,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将赋予投资方拥有权力..,通常情况下,当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由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的投资方决定,或者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管理层多数成员(管理层决策由多数成员表决通过)由持有半数以上表

决权的投资方聘任时,无论该表决权是否行使,持有被投资方过半数表决权的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在锦兴能源股东会层面上,华电煤业持有锦兴能源51.00%股权,超过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持有锦兴能源49%股权的股东山西唐融、山西都宝与华电煤业保持一致行动,在出现不一致意见时以华电煤业的意见为准行使股东会表决权,华电煤业实际控制了锦兴能源100%的股东会表决权,可以控制锦兴能源的股东会,在股东会层面拥有对锦兴能源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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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锦兴能源董事会层面上,山西唐融、山西都宝共同委派的3名董事与华电煤业推荐的4名董事保持一致行动,在出现不一致意见时以华电煤业推荐的董事意见为准行使董事会表决权,华电煤业实际控制了锦兴能源全部董事,可以控制锦兴能源的董事会,在董事会层面拥有对锦兴能源的权力。

此外,华电煤业委派了4名董事,直接控制锦兴能源董事会半数以上表决权,按照董事会行使职权的设计安排,需要2/3以上董事表决通过的事项有4项,主要为保护性权利决策权事项,需要1/2以上董事表决通过的事项有9项,主要为与经营和财务相关活动的决策权事项,华电煤业能够通过自身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主导锦兴能源经营决策,具体分析锦兴能源董事会中需要2/3及1/2以上董事表决通过的事项如下:

*需要2/3以上董事表决通过的事项

A.“1、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该条款本身不涉及锦兴能源的日常经营,锦兴能源的生产技术、采购与销售活动、融资活动、研究与开发、财务预算、资金管理等事项高度依赖于华电煤业的专业化管理模式,锦兴能源董事会每年按照华电煤业下发的财务预算执行方案和年度经营绩效考

核责任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锦兴能源当期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根据历年董事会决议表决情况来看,锦兴能源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事项均由华电煤业主导,民营股东并未提出过任何异议,因此华电煤业拥有主导锦兴能源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权力。

B.“2、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3、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4、公司对外借款、担保、以公司资产为其他方设定他项权利等可能对公司资产状况产生影响的事项”。上述内容前两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内容制定,后一款为保护公司各方股东利益制定,均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解释的保护性权利,其本身并不影响关于控制权的判断。

由上所述,需要2/3以上董事表决通过的4项事项均为保护性权利决策权

2-1-12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事项。

*需要1/2以上董事表决通过的事项A.“1、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华电煤业可单方面主导锦兴能源的生产经营,且华电煤业是专门从事煤炭及相关产业开发、运营的大型专业国有公司,锦兴能源民营股东的经营业务范围不涉及煤炭开采业务,其本身并不具备经营管理锦兴公司的经验,锦兴能源的生产技术、采购与销售活动、融资活动、研究与开发、财务预算、资金管理等事项高度依赖于华电煤业的专业化管理模式,锦兴能源董事会每年按照华电煤业下发的财务预算执行方案和年度经营绩效考核责任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锦兴能源当期的财务预算方案和经营计划,根据历年董事会决议表决情况来看,锦兴能源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等事项均由华电煤业主导,民营股东并未提出过任何异议,因此华电煤业拥有主导锦兴能源生产经营权力。

B.“3、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4、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华电煤业委派的董事可单方直接召开锦兴能源股东会,及时向股东汇报就公司工作以便于股东了解公司实际情况,并按照实际情况自主执行股东会作出的决议。

C.“5、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7、与股东会通过的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不矛盾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华电煤业可自主制定锦兴能源的公司组织架构、管理模式、管理制度、以及业务流程等内容,并且能够决策锦兴能源日常的经营及财务活动,表明华电煤业完全主导锦兴能源的经营管理模式及日常经营及财务活动。

D.“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决定其报酬事项;9、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华电煤业可自主决定锦兴能源的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其他关键管理人员,且根据锦兴能源的实际情况来看,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共计11人,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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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由华电煤业委派,并负责主要生产经营岗位。民营股东缺乏对煤炭开采企

业关键管理人员聘任的经验,按照华电煤业的人员委派为主并且从未提出过任何异议,因此华电煤业拥有委派锦兴能源生产经营关键管理人员的权力。

由上所述,需要1/2以上董事表决通过的9项事项为与经营和财务相关活动的决策权事项。

因此,根据锦兴能源董事会决策机制的设计安排,虽然公司章程中存在需要2/3以上董事表决通过的决策事项,但这些董事会决策事项实际上是为保护中小民营股权的利益而设计,更多的是赋予其保护性权力,在董事会不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下,这些事项的决策权并不会被行使,不影响对控制权的判断。

结合华电煤业可单方主导的事项(需要1/2以上董事表决通过的事项),华电煤业在对经营和财务相关活动进行决策时有实际能力行使其实质性权力,锦兴能源的主要经营管理活动如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关键管理人员的委派、财

务预算方案、资金管理、业绩考核等完全由华电煤业主导,因此可判断华电煤业能够通过自身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主导锦兴能源经营决策。

此外,本次交易亦已取得了山西唐融、山西都宝出具的《关于认可锦兴能源合并报表的确认函》,“本公司认可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其转让股权后的受让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锦兴能源合并会计报表。”综上,根据锦兴能源《公司章程》,以及华电煤业与山西唐融、山西都宝签署的《关于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华电煤业能够控制锦兴能源股东会、董事会,且华电煤业能够通过自身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主导锦兴能源经营决策。华电煤业通过委派董事、关键管理人员、制定公司经营管理模式、对其进行专业化的经营管理等事项,主导锦兴能源的经营及财务活动而影响自身的回报金额。因此,华电煤业能够运用对锦兴能源的股东权利来影响可变回报,进而对锦兴能源实施控制。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标的资产纳入合并范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1-12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根据华电煤业与山西唐融、山西都宝于2022年11月7日签署的《关于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山西唐融、山西都宝需按照协议同等条件与华电能源一致行动。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锦兴能源51.00%的股权,继承华电煤业依据《公司章程》在锦兴能源享有的股东权利,运用对锦兴能源的股东权利来影响可变回报,对锦兴能源实施控制。若上述《一致行动协议》得到执行,华电能源对锦兴能源的控制权将得到进一步巩固。

因此,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够控制锦兴能源,将锦兴能源纳入合并范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增强对标的资产的控制权及保证其稳定性的切实措施华电煤业和山西唐融、山西都宝于2022年11月27日签署了《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对锦兴能源《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进行了修改,该股东会决议已经生效。

现行有效的锦兴能源《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如下:“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须有代表二分之一(不含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代表出席方为有效。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不含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公司章程》,除公司法规定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需经锦兴能源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不含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锦兴能源股东会其他决议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不含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可。华电煤业持有锦兴能源51.00%股权,超过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可以控制锦兴能源的股东会。

因此,华电煤业持有锦兴能源51.00%股权,超过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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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之一,能够控制锦兴能源股东会,能够通过自身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主导锦兴能源经营决策,还通过委派关键管理人员、控制全年绩效指标、制定公司经营管理模式、对其进行专业化的经营管理等事项,主导锦兴能源的经营及财务活动。华电煤业对锦兴能源的控制得到了进一步巩固,控制权稳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锦兴能源51.00%的股权,享有原股东华电煤业依据锦兴能源《公司章程》享有的股东权利,进而能够控制锦兴能源股东会,能够通过自身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主导锦兴能源经营决策,对锦兴能源实施控制。

四、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拥有1家分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

标的公司分公司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MA0GWHXM2B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安丰存成立日期2016年9月13日注册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兴县蔚汾镇肖家洼村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及洗选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范围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不存在控股子公司,共有2家参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序号参股子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万元)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山西百富勤工贸注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除依

110000.0039.00%

有限公司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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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序号参股子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万元)

公路工程投资建设、管理经营。

兴县盛兴公路投(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

2130000.0018.5%

资管理有限公司营,需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注:山西都宝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1.00%报告期内,锦兴能源存在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情况,参见本节“十三、重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之“(三)报告期内资产转移剥离情况”。

五、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一)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增减资情况标的公司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情况。

(二)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情况标的公司近三年不存在股权转让情况。

(三)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资产评估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标的公司近三年未进行资产评估。

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标的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锦兴能源属于行业分类中规定的采矿业中的煤炭开采与洗选业,分类代码:B0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21),锦兴能源属于“B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中“B0610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业”。

(二)主要产品及服务

2-1-13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锦兴能源主要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化工、电力、

新能源项目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工矿物资、设备采购、物流运输、铁路公路运营,系统培训,住宿及餐饮服务,货物的装卸搬运仓储,铁路客货运输业务服务及场站服务,货运代理服务。

锦兴能源产品主要为华进3号、华进精煤、华进混煤。标的公司根据主营业务产品的用途、行业环境、客户群体、产品性质等特点对主营业务产品进行分类,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千卡,%项目华进精煤华进3号华进混煤供进一步洗产品用途炼焦用煤动力煤选加工

由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完成原煤采集,运送至洗煤厂进行筛选得到。报告期内,锦兴能源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产能为800万吨/年,当前生产环境及在保供政策导向下按照调整后的1200万吨/年产能进行应急保供生产。

条件2020年及2021年锦兴能源主营业务产品的产量合计分别为994.79万吨和

1072.11万吨,按照调整后的产能计算,产能利用率为124.35%及

119.12%,基本保持稳定。

动力煤主要包括有褐煤、长

炼焦煤主要包括焦煤、瘦

焰煤、不粘结煤、贫煤、气

煤、肥煤、气肥煤、1/3焦煤以及少量的无烟煤。动力煤等。我国炼焦煤储量较煤用途十分广泛,消费主要低,储量为2758亿吨,仅涉及电力、建材、冶金、化

占煤炭资源储量的27%。资工等多个行业。我国的动力源主要分布在山西、河北、

煤消费结构中,有65%左右贵州、河南、黑龙江、安是用于火力发电;其次是建混煤主要供

徽、山西、云南、内蒙古和材用煤,约占动力煤消耗量当地洗煤厂青海等地,呈“北富南贫,的15%左右,以水泥用煤量进一步洗选行业环境西多东少”的分布格局。

最大;其余的动力煤消耗分加工使用,在下游需求拉动下,炼焦煤布在冶金、化工等行业及民为精煤洗选产量呈稳定增长态势。2021用。的中间品年,炼焦煤产量增加至4.90

2021年我国动力煤产量为亿吨,同比增长0.99%,占

33.99亿吨,较2020年增长

原煤总产量的11.88%。炼

6.91%。动力煤一般用在工业

焦煤是钢铁工业不可或缺的发电,在用电需求增长的环重要原材料,需求量较为稳境下,2021年我国动力煤消定,2021年,我国炼焦煤费量增加至36.63亿吨,较消费量达到5.45亿吨

2020年增长6.57%

产品主要为低硫、高发热量的优质煤种,且生产规模优势显著,在当地具竞争地位

有较高的市场地位、较强的区域竞争优势及议价能力

2-1-13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华进精煤华进3号华进混煤客户群体焦化厂电厂洗煤厂

热值6500-67004600-50004500-5200

含硫量0.6-0.80.5-0.80.5-0.8产

品灰分<9.524-2822-30

性挥发份33-3534-3834-38质

水分7-98-118-12

含碳量57-6043-4642-46

标的公司三种煤炭产品都是由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完成原煤采集,运送至洗煤厂进行筛选得到,生产工艺较为相似。其主要特点及区别体现在产品性质、产品用途及目标客户群体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性质

标的公司煤质优良,产品具有低硫、高发热量的共同特点。其中,华进精煤作为炼焦煤产品,对煤质具有较高要求,在产品性质参数方面有着高热值、低灰分、高含碳量的特点。华进3号及华进混煤作为动力煤及需二次加工洗选的混煤,相比华进精煤相比热值、含碳量较低,灰分、水分较高。

2、产品用途

标的公司三种产品在产品用途上具有较大差异。华进精煤主要作为下游焦化厂的炼焦配煤,用于生产焦炭、煤焦油、煤气等下游产品;华进3号为动力煤,主要作为燃料用于下游电厂的火力发电使用;华进混煤主要供当地洗煤厂进一步洗选加工使用。

3、目标客户

华进精煤作为炼焦配煤,其主要客户为焦化厂,终端客户为冶金厂;华进

3号作为动力煤,其主要客户为下游火力发电电厂;华进混煤的目标客户为山

西当地洗煤厂,供二次加工洗选。

2-1-13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主要根据主营业务产品的产品性质、产品用途、目标客户等特点,对主营业务收入进行分类,具有合理性。

(三)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锦兴能源采购方式主要包含有招标采购、竞谈采购、询价采购、大宗物资

集中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主要采购模式的运作流程如下:

招标采购程序:招标计划申报-计划批复-提交招标文件-公开招标-评标定标

-签订合同-供货验收-结算付款。

竞谈采购程序:竞谈计划申报-计划批复-提交竞谈文件-竞谈挂网-评标定标

-签订合同-供货验收-结算付款。

询价采购程序:上报采购计划-计划批复-电子商务平台公开询价-定标(原则上最低价)-签订合同-供货验收-结算付款。

2、生产模式

锦兴能源下属肖家洼煤矿矿井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2-1-13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锦兴能源每年编制年度生产计划提纲,各生产区队按照提纲要求组织生产,生产技术部根据工作面接替计划,将年度生产计划分解到月度计划,上报给计划部,由计划部统一下发给综放队、综采队、综掘队、洗煤厂、销售部等相关部门,各生产、洗选、销售单位根据月度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生产技术部负责现场工程管理和产品质量管理,安全监督部负责现场安全管理,企业管理部负责指标监督、考核,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销售模式

锦兴能源的销售模式主要为赊销模式和预付款模式。赊销模式即根据双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先发运后结算回款的销售模式;合同中规定到站、风险转

移、价格、数量、质量及结算回款方式,发运完成后,在规定的周期内进行结算、回款。

2-1-13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预付款模式即根据双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预付货款发货的销售模式;合

同中规定到站、风险转移、价格、数量、质量及结算回款方式,发运完成后,在规定的周期内进行结算。

锦兴能源赊销模式和预付款模式主要依据客户的资信状况确定,并根据市场行情、商业谈判结果可能存在不定期调整。销售模式的确定不以是否为关联方进行区分,不存在赊销主要针对关联方的情形。

4、盈利模式

锦兴能源通过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生产精煤、混煤等煤炭产品,并根据产品定位、成本和市场价格等因素制定销售价格,向下游客户进行销售,实现盈利。

(四)主要产品的生产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和产量

锦兴能源下属肖家洼煤矿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能力为800.00万吨/年。锦兴能源2021年被国家发改委列入保供煤矿名单,目前1200万吨/年产能核增已取得积极进展,详见本节“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七)安全生产情况”。

肖家洼煤矿煤炭储量情况如下:

煤矿名称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

103108.19万吨,其中:

保有资源量 弱粘煤(RN)2283.00万吨、气煤(QM)58580.09万吨、1/3焦煤

(1/3JM)28888.00万吨、1/2中粘煤(1/2ZN)13357.10万吨

可采储量60038.65万吨

证载生产规模800万吨/年

预计矿山服务年限46.78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煤炭产品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2-1-13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产量403.31760.99694.07

华进3号销量411.31752.20686.49

产销率101.98%98.85%98.91%

产量92.71204.99186.60

华进精煤销量92.37206.35185.16

产销率99.63%100.66%99.23%

产量17.91106.13114.12

华进混煤销量16.85106.27113.72

产销率94.08%100.14%99.6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超出核定生产能力生产的情形,针对上述情形,标的公司已取得主管部门开具的合规证明,详见本节“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七)安全生产情况”。

2、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库存量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各产品库存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项目项目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期初库存量14.859.765.84华进3号

期末库存量7.3814.859.76

期初库存量0.111.470.03华进精煤

期末库存量0.460.111.47

期初库存量0.092.392.00华进混煤

期末库存量0.660.092.39

(五)主要产品销售及价格情况

1、锦兴能源主要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主要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2-1-13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

产品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华进3号266334.0364.66%621305.5768.18%290866.3666.01%

华进精煤127296.3730.90%209317.9522.97%105408.3623.92%

华进混煤14177.563.44%78857.668.65%35829.368.13%

合计407807.9799.00%909481.1899.80%432104.0898.06%

注:除上述三种主要产品外,报告期内锦兴能源另有少量原煤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产品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销售金额(万元)266334.03621305.57290866.36

华进3号销量(万吨)411.31752.20686.49均价(元/吨)647.53825.98423.70

销售金额(万元)127296.37209317.95105408.36

华进精煤销量(万吨)92.37206.35185.16均价(元/吨)1378.131014.40569.28

销售金额(万元)14177.5678857.6635829.36

华进混煤销量(万吨)16.85106.27113.72均价(元/吨)841.47742.04315.05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单位:元/吨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

产品平均价格增幅平均价格增幅平均价格

华进3号647.53-21.61%825.9894.94%423.70

华进精煤1378.1335.86%1014.4078.19%569.28

华进混煤841.4713.40%742.04135.53%315.05

(1)华进3号

华进3号作为动力煤,销售价格受到市场供需环境和国家相关限价政策影

2-1-13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响。报告期内,华进3号及市场动力煤平均价格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

价格指数平均价格增幅平均价格增幅平均价格国内主要港口动力煤

828.80-5.23%874.5671.03%511.35

平均价动力煤期货结算价

724.45-2.54%743.3147.55%503.76(活跃合约)

华进3号647.53-21.61%825.9894.94%423.70

数据来源:Wind,考虑到华进 3 号价格为不含税价,可比动力煤价格均按照 13%的增值税率进行调整

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华进3号平均价格分别为423.70元/

吨、825.98元/吨及647.53元/吨,2021年及2022年1-6月较上年增幅分别为

94.94%及-21.61%。

2021年,受煤炭进口量锐减、内蒙古矿区产量减产及供暖供电需求提升影响,我国煤炭市场价格出现快速上涨,标的公司生产的动力煤价格随之上涨。

为做好煤炭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国家发改委依法对煤炭价格实施干预措施。2021年10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召集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部分重点煤炭企业召开会议,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动力煤限价细节:干预范围包括动力煤坑口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干预方式是对动力煤坑口价格实行“基准价+浮动幅度”的限价。2022年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明确规定山西地区热值5500千卡动力煤价格合理区间为370元/吨至570元/吨,其他热值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价格合理区间按热值比相应折算。2022年5月1日起,锦兴能源动力煤均按照发改委指导价格区间进行定价。经锦兴能源定价委员会研究讨论,为积极响应国家稳定保供政策并保障标的公司利益,结合自身情况,确定中长期合同客户执行山西区域出矿最高限价。受限价政策影响,煤价中枢逐步向合理区间回归,同期市场动力煤价格也出现不同程度的回落。标的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动力煤价格合理区间的指示,因此动力煤价格有所回落。

综上,报告期内,华进3号价格的变动主要是受市场供需环境及国家限价政策的影响,与市场动力煤价格变动趋势一致,其价格变动情况具有合理性。

2-1-14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华进精煤

锦兴能源生产的华进精煤主要为1/3焦煤,另有部分气煤。报告期内,华进精煤及山西省可比地区生产的1/3焦煤和气煤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元/吨

平均价格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

1/3焦煤:临汾霍州1244.04997.04632.94

1/3焦煤:忻州宁武1263.091036.80657.01

1/3焦煤:临汾蒲县1244.04996.57632.45

1/3焦煤:临汾洪洞1261.541011.49640.46

气煤:朔州山阴819.24748.25370.57

气煤:朔州右玉783.84712.85328.77

平均值1102.63917.17543.70

华进精煤1378.131014.40569.28

数据来源:Wind,考虑到华进精煤价格为不含税价,可比地区生产的 1/3 焦煤和气煤均按照 13%的增值税率进行调整

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华进精煤销售单价分别为569.28元/吨、

1014.40元/吨及1378.13元/吨。报告期内,华进精煤销售单价持续上涨,主

要受煤炭市场整体供不应求的影响。2020年,华进精煤价格与山西省可比地区

1/3焦煤和气煤价格平均值无明显差异;2021年和2022年1-6月,华进精煤价格

相比山西省可比地区1/3焦煤和气煤价格平均值较高,主要是因为锦兴能源生产的华进精煤煤质较好,具有含硫量低、热值高的特点,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在煤炭愈加供不应求的环境下,优质煤价值得以体现,因此价格涨幅较大。

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华进精煤价格大幅增长系多方因素叠加带来的供应端无法匹配需求端的大幅增长所致,价格变动趋势整体与市场保持一致。华进精煤采取市场化招标方式确定销售价格,定价具有合理性。

(3)华进混煤

华进混煤主要供给当地洗煤厂洗煤使用,销售价格为招标决定,为市场化定价。报告期内,华进混煤平均价格及变动情况如下:

2-1-14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元/吨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

产品平均价格增幅平均价格增幅平均价格

华进混煤841.4713.40%742.04135.53%315.05

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华进混煤销售单价分别为315.05元/

吨、742.04元/吨及841.47元/吨,2021年及2022年1-6月销售单价较上年增幅分别为135.53%及13.40%。

报告期内,华进混煤价格呈现上涨趋势,其中2021年涨幅较大,主要是受到市场整体供不应求,煤价高企的影响。华进混煤的客户群体主要是吕梁市当地洗煤厂,标的公司作为当地规模大、产品质量高的大型煤矿,在销售过程中有较强议价能力。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销售的煤炭产品报告期内价格波动主要是受到市场环境及国家政策影响,价格波动趋势与行业一致,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占主营业务年份客户名称是否关联方销售金额收入比重

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是144440.1235.07%

山西锦兴煤气化有限公司是141209.8334.28%山西潞宝集团天地精煤有限公司及

2022年是55936.9013.58%其关联方

1-6月山西百富勤工贸有限公司是17077.954.15%

兴县华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否8313.032.02%

合计366977.8489.09%

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是326381.6735.82%

2021年山西锦兴煤气化有限公司是300164.7132.94%

山西潞宝集团天地精煤有限公司及

是100119.8810.99%其关联方

2-1-14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占主营业务年份客户名称是否关联方销售金额收入比重

兴县锦新煤气化有限公司否47194.615.18%

梁山红蓝煤炭贸易有限公司否41057.984.51%

合计814918.8589.44%

山西锦兴煤气化有限公司是137633.9631.23%

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是127590.8128.96%山西潞宝集团天地精煤有限公司及

是55004.0012.48%

2020年其关联方

兴县锦新煤气化有限公司否30186.616.85%

梁山红蓝煤炭贸易有限公司否22980.145.22%

合计373395.5284.74%

注:上表中客户的销售数据已按同一控制下主体进行合并。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当期销售总额50%的情况,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前五名客户中,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为锦兴能源控股股东华电煤业的全资子公司、山西百富勤工贸有限公司为锦兴能源参股

子公司、山西潞宝集团天地精煤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韩长安同时担

任锦兴能源监事,海南潞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锦兴能源监事韩长安控制的企业,山西锦兴煤气化有限公司为山西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锦兴能源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锦兴能源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在前五名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3、标的公司通过关联方对终端客户销售模式下的销售流程、结算方式、货物交付方式、货物风险和法定所有权转移等合同约定和合同执行情况

(1)关联方销售客户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关联方销售客户主要为华电煤业运销、锦兴煤气化、潞海国际、

潞宝天地精煤、山西百富勤,具体情况如下:

2-1-14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华电煤业运销关联客户名称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

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节能燃烧技术

研发应用;物流配送信息平台开发;上述项目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货

物装卸服务;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经营范围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控股股东华电煤业持有100%股权,是华电集团所属煤炭企业投资和管理平台终端客户华电集团体系内电厂

*锦兴煤气化关联客户名称山西锦兴煤气化有限公司

煤炭批发经营;焦炭、精煤、煤化产品购销;货物运输的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煤化工项目投资管理;煤化工项目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山西唐融持有70%股权,主要从事企业项目投资咨询终端客户山西、山东及河北区域的焦化厂、电厂

*潞海国际关联客户名称海南潞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旅游业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炼

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矿山机械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

仪表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风机、风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旅游开发项目策经营范围划咨询;餐饮管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计算机系统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停车场服务;汽车租赁;会议及展

览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化妆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潞宝集团持有100%股权,是山西省潞城市一家大型民营企业,以煤焦化控股股东

工为主导,涵盖新材料、能源、物流、旅游、有机农业、生物工程等领

2-1-14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域,主导创建的煤焦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是山西省十大焦化工业园区之一终端客户焦化厂

*潞宝天地精煤关联客户名称山西潞宝集团天地精煤有限公司

洗精煤;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生产、加工;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销售及建材选煤设备销售、科技咨询服务(不含中介)。(许可经营范围项目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潞宝集团持有60%股权

终端客户非贸易商,不适用*山西百富勤关联客户名称山西百富勤工贸有限公司

煤炭批发经营;焦炭、精煤、煤化产品购销;货物运输的信息咨询服务;煤经营范围化工项目投资管理;煤化工项目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西都宝持有61%股权,是一家从事传统能源开发、新能源开发、文化、控股股东

物流、金融和咨询产业的民营企业

终端客户山东、山西、河北区域电厂

(2)标的资产通过关联方对终端客户销售模式下的销售流程、结算方式、货物交付方式、货物风险和法定所有权转移等合同约定和合同执行情况

在煤炭行业,贸易商是常见的参与方,A 股上市公司如厦门象屿、物产中大、东方银星、苏美达、瑞茂通、厦门国贸等均从事煤炭贸易业务,煤炭贸易商通过匹配下游客户的采购需求和上游供应商货物资源,完成货物的流通和转移,实现产业链上下游的有效连接和资源优化配置。标的公司关联方中,除潞宝天地精煤外,华电煤业运销、锦兴煤气化、潞海国际以及山西百富勤均存在向标的公司采购煤炭产品后向下游客户销售的情况,标的公司与前述贸易商性质的关联客户均为买断式交易。

*销售流程

2-1-14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主要销售流程为贸易商关联客户与其下游客户签订煤炭销售合同,并与标的公司签订煤采购合同,标的公司根据合同及订单负责装车发运或由购买方自行提货。

*结算方式

在该销售模式下,结算流程分为标的公司与贸易商关联客户结算,贸易商关联客户与下游客户结算。标的公司2020年、2021年赊销政策主要针对的是终端客户为五大电厂的销售客户,其他销售客户均采用预收款政策。自2022年起,标的公司取消赊销政策,全部调整为预收款政策。

*货物交付方式、货物风险和法定所有权转移等合同约定及合同执行情况

一般情况下,贸易商关联客户没有仓储库存的中间流程,货物交付方式包括铁路到站交货或者购买方到指定装车地点提货。客户签署验收单或者以装运磅单作为验收单后,视为被客户认可接收,货物风险和法定所有权转移至客户。基于间接销售模式的安排,随着标的物控制权转移,标的公司与关联方完成履约义务,达到收入确认条件。

(3)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标的公司与贸易商关联客户均为买断式交易,商品在到站交货或由购买方到指定装车地点提货后,商品控制权已转移至客户。合同约定及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签署验收单或者以装运磅单作为验收单,视为被客户认可接收。在完成上述货物交付并取得相关单据后,标的公司已履行了合同所约定的履约义务,即已取得收取全额合同价款的权利。

经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访谈标的公司主要贸易商关联客户,查阅标的公司与贸易商关联客户的销售合同、销售记录、资金往来记录等资料,确认标的公司对贸易商关联客户不存在代销、代理或其他非买断式经销的关系:

2-1-14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标的公司与贸易商关联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与其他终端客户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退换货的特殊安排,商品定价及质量考核标准在合理区间,符合行业惯例,不会导致货物控制权转移条件发生变化,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标的公司或贸易商关联客户额外获益的条款。

2、标的公司与贸易商关联客户不存在退换货的情形,贸易商关联客户自

行承担产品销售风险,对商品的最终销售及回款情况自负盈亏,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贸易商关联客户与终端客户存在销售问题或纠纷进行赔偿或退款的情形。

综上,通过贸易商进行销售是行业常见的销售方式,贸易商关联客户与其下游客户以及标的公司分别签订煤炭销售合同,标的公司根据合同及订单负责装车发运或由购买方自行提货,贸易商关联客户与其下游客户以及标的公司分别结算。标的公司与贸易商关联客户均为买断式交易,商品在到站交货或由购买方到指定装车地点提货后,商品控制权已转移至客户,标的公司与关联方完成履约义务,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标的公司通过关联方对终端客户销售的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六)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和能源采购及价格波动情况

锦兴能源的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煤炭开采行业处在煤炭行业的最上游,标的公司产品为下游企业的原材料。锦兴能源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力。报告期内,锦兴能源采购电力的情况如下:

单位:度、万元

报告期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采购数量86619395171034299142298848

采购金额4333.058485.986773.80

占营业成本比例3.05%3.14%3.11%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采购电力的价格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度

2-1-14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

原材料平均价格增幅平均价格增幅平均价格

电力0.500.82%0.504.23%0.48

2、报告期内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占采购总年份供应商名称是否关联方采购金额额比重

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否58221.3955.84%

得力集团有限公司否5729.175.49%

2022年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兴县分公司否4237.504.06%

1-6月震坤行工业超市(上海)有限公司否4036.683.87%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否3055.662.93%

合计75280.4072.20%

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否121064.3855.34%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兴县分公司否8693.033.97%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否7740.733.54%

2021年

得力集团有限公司否6855.303.13%

武汉宏信矿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否3244.761.48%

合计147598.2067.47%

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否103236.1259.13%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兴县分公司否7082.864.06%

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否6236.373.57%

2020年

中煤天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否4016.722.30%

北京华电力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2680.161.53%

合计123252.2370.59%

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锦兴能源向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

公司采购额分别为10.32亿元、12.11亿元及5.82亿元,分别占锦兴能源当期采

2-1-14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购总额的比例为59.13%、55.34%及55.84%。报告期内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向锦兴能源提供煤炭产品运输服务,上述采购额主要为煤炭产品运输所产生的铁路运输费用。

向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为:

(1)保供生产政策下,动力煤为主要销售产品,导致铁路运输费用占采购金额比重较高

保供生产政策下,动力煤为标的公司主要销售产品。2020年,2021年及

2022年1-6月,标的公司销售的华进3号数量占比分别为69.77%、70.98%和

78.48%。华进3号主要通过供应商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铁路运输服务,运输至下游电厂,因此产生了较为大额的运输费用。

(2)标的公司业务模式较为成熟,无需大额采购

标的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生产、销售模式成熟,日常生产过程中无重大设备或工程采购事项。除向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产生的运输费用外,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采购主要为生产零部件补充、维修费用、能源采购、工程采购等,金额相对较小,导致标的公司整体采购金额较低,运输费用占采购总额比重较大。

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是由铁道部授权太原铁路局、郑州铁路局、

济南铁路局作为其出资人代表发起设立的铁路运输管理公司,其主要职能为经营山西、河南、山东省内主要铁路运输服务。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后,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为国家经营区域内铁路运输的法人主体,公司存续及业务经营具有稳定性。

标的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物资供应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办法》《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等,针对采购业务制定了详细的流程,建立了详细的物资供应管理体制,以及齐备的、合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与招投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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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向标的公司收取的运输费用的按照国家统一

标准制定,定价方式合理且价格公允,预计不会对标的公司的资产经营稳定性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锦兴能源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当期采购总额50%的情况,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前五名供应商中,北京华电力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锦兴能源控股股东华电煤业的全资子公司,与锦兴能源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锦兴能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5%以上股东在上述主要供应商中未占有权益。

(七)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生产制度及执行情况

锦兴能源已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体系,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相关制度包括《肖家洼煤矿安全管理红线规定》《安全办公例会会议管理办法》《安全目标管理办法》《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办法》《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基本建设安全管理办法》《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管理规定》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煤矿出入井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肖家洼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制度,详细规定了公司领导、矿领导等管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计划发展部、物资供应部、财务资产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对综放队、综采队、综掘队、机运队、机电队、通风队、瓦斯抽采队、探放水

队、胶轮车队、救护队等生产队伍的安全生产责任也进行了细致规范。

锦兴能源建立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包含监测监控系统、通信联络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紧急避险系统,以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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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兴能源还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监察管理部门,由主任、副主任及若干成员组成,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颁发的安全条例及有关规定,全面负责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法令,以及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在安全副矿长的直接领导下,主要负责煤矿的安全监督、检查的全面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等。

煤炭开采行业面临的安全隐患主要包含顶板、瓦斯治理及两外管理等方面。顶板管理方面,锦兴能源建立了顶板管理技术体系,执行专面专管责任制,实现工程质量的终身制管理;瓦斯防治方面,锦兴能源树立了“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完善瓦斯防治相关制度及措施,达到“瓦斯零超限”治理目标;两外管理方面,锦兴能源严抓外包队伍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违章行为。

2、安全生产合规情况近三年,锦兴能源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锦兴能源不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近三年,锦兴能源被有关部门采取的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十二、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锦兴能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等要求,计提安全生产费。报告期内,锦兴能源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安全生产费-计提15576.1424161.1315376.50

安全生产费-使用5721.0217933.7899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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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的公司存在超出核定生产能力生产的情形肖家洼煤矿现持有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20年10月20日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晋)MK 安许证字〔2020〕GY068),核定的产能为 800万吨/年,锦兴能源2020年、2021年原煤产量分别为1025.10万吨、1075.29万吨,存在超出核定生产能力生产的情形。

(1)锦兴能源2021年被国家发改委列入保供煤矿名单2021年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调整煤矿项目建设规模加快释放先进产能相关事宜的通知》载明,“山西省肖家洼等35处煤矿补充纳入今冬明春重点保供煤矿名单,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前提下,可在接到此通知后先按调整后的规模组织应急保供生产。保供煤矿应抓紧向原核准(审批)机关申请调整建设规模,同步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等手续。调整建设规模煤矿应落实产能置换要求,产能置换可采取承诺方式。上述手续原则上应于2023年6月底前办理完成。”根据该通知所附《补充纳入今冬明春重点保供煤矿名单》,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被列入其中,现有建设规模为800万吨/年,调整后建设规模为1200万吨/年。

根据吕梁市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2022年4月29日出

具的《关于确定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为重点保供矿井的通知》,“2022年5月份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按照100万吨/月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并按要求如实上报煤炭产量。”

(2)锦兴能源1200万吨/年产能核增已取得积极进展

锦兴能源目前正在积极办理产能核增至1200万吨/年的相关手续。2022年3月3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出具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山西离柳矿区肖家洼煤矿项目建设规模调整安全意见的复函》(矿安综函[2022]65号),“原则同意肖家洼煤矿项目规模调整(调整至1200万吨/年),在矿井进入+500m 以深高瓦斯区域或+500m 以浅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时,应当按照800万吨/年组织生产,且最大开采深度不超过1000米”。2022年5月

2-1-15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出具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山西离柳矿区肖家洼煤矿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22]466号),“同意肖家洼煤矿及配套选煤厂建设规模由800万吨/年调整为1200万吨/年。在矿井进入+500m 以深高瓦斯区域或+500m 以浅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时,应当按照800万吨/年组织生产,且最大开采深度不超过1000米。”

(3)锦兴能源不存在超出核定产能生产的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不存在因产量超出核定产能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针对锦兴能源超出核定产能生产的情形,2022年5月1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五处出具的《证明》载明,自2020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日,该公司(含其分公司肖家洼煤矿)在生产活动中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超出核定产能生产的重大违法行为。

针对锦兴能源超出核定产能生产的情形,2022年5月16日,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载明,自2020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日,该公司(含其分公司肖家洼煤矿)在生产活动中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超出核定产能生产的重大违法行为。

针对锦兴能源超出核定产能生产的情形,交易对方华电煤业已出具《关于锦兴能源相关瑕疵事项的承诺函》,“锦兴能源现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能为800万吨/年,目前正在办理产能核增至1200万吨/年的有关手续。

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敦促锦兴能源尽快依据相关部门规定推进产能核增工作,确保规范生产,如因《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的交割日(以下简称“交割日”)前锦兴能源存在的超出

核定生产能力生产情况导致其被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罚款、责令停产整顿

等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

2-1-15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综上所述,锦兴能源存在超出核定产能生产的情形,目前正在积极办理产能核增相关手续。锦兴能源已于2021年被国家发改委列入保供项目名单,并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存在超出核定产能生产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且交易对方对此出具了相应的补偿承诺。因此,锦兴能源上述行为不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5、超出核定生产能力生产的相关情况

(1)报告期内标的资产超产能生产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的承担主体

*锦兴能源超产能生产的行政处罚风险分析

A.锦兴能源超产能生产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肖家洼煤矿现持有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20年10月20日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晋)MK 安许证字〔2020〕GY068),核定的产能为 800万吨/年,锦兴能源2020年、2021年原煤产量存在超出核定生产能力生产的情形,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B.锦兴能源 2021 年被国家发改委列入保供煤矿名单2021年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调整煤矿项目建设规模加快释放先进产能相关事宜的通知》载明,“山西省肖家洼等35处煤矿补充纳入今冬明春重点保供煤矿名单,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前提下,可在接到此通知后先按调整后的规模组织应急保供生产。保供煤矿应抓紧向原核准(审批)机关申请调整建设规模,同步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等手续。调整建设规模煤矿应落实产能置换要求,产能置换可采取承诺方式。上述手续原则上应于2023年6月底前办理完成。”根据该通知所附《补充纳入今冬明春重点保供煤矿名单》,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被列入其中,现有建设规模为800万吨/年,调整后建设规模为1200万吨/年。

2022年4月29日,吕梁市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出具《关于确定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为重点保供矿井的通知》,“2022

2-1-15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年5月份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按照100万吨/月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并按要求如实上报煤炭产量。”C.锦兴能源 1200 万吨/年产能核增已取得积极进展

锦兴能源目前正在积极办理产能核增至1200万吨/年的相关手续,已取得积极进展。具体进展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七)安全生产情况”之“5、超出核定生产能力生产的相关情况”之“(2)锦兴能源办理产能核增手续的进展情况,尚需履行的审批、备案等程序,相关手续能否在2023年6月底前办毕,如未能办毕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

D.锦兴能源不存在超出核定产能生产的重大违法行为,并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存在超出核定产能生产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交易对方已对此作出补偿承诺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不存在因产量超出核定产能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针对锦兴能源超出核定产能生产的情形,2022年5月1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五处出具的《证明》载明,自2020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日,该公司(含其分公司肖家洼煤矿)在生产活动中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超出核定产能生产的重大违法行为。

针对锦兴能源超出核定产能生产的情形,2022年5月16日,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载明,自2020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日,该公司(含其分公司肖家洼煤矿)在生产活动中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超出核定产能生产的重大违法行为。

针对锦兴能源超出核定产能生产的情形,交易对方华电煤业已出具《关于锦兴能源相关瑕疵事项的承诺函》,“锦兴能源现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能为800万吨/年,目前正在办理产能核增至1200万吨/年的有关手续。

2-1-15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敦促锦兴能源尽快依据相关部门规定推进产能核增工作,确保规范生产,如因《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的交割日(以下简称“交割日”)前锦兴能源存在的超出

核定生产能力生产情况导致其被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罚款、责令停产整顿

等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相关风险的承担主体

如标的公司因超产能生产情形被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则被行政处罚的直接承担主体为锦兴能源。

同时,针对锦兴能源超出核定产能生产的情形,交易对方华电煤业已出具《关于锦兴能源相关瑕疵事项的承诺函》,“锦兴能源现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能为800万吨/年,目前正在办理产能核增至1200万吨/年的有关手续。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敦促锦兴能源尽快依据相关部门规定推进产能核增工作,确保规范生产,如因《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的交割日(以下简称“交割日”)前锦兴能源存在

的超出核定生产能力生产情况导致其被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罚款、责令停

产整顿等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因此,如发生上述情形,上市公司因持有锦兴能源51%股权所受到的损失,将由华电煤业进行补偿和承担。

(2)锦兴能源办理产能核增手续的进展情况,尚需履行的审批、备案等程序,相关手续能否在2023年6月底前办毕,如未能办毕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

*锦兴能源办理产能核增手续的进展情况,尚需履行的审批、备案等程序,相关手续能否在2023年6月底前办毕A.锦兴能源办理产能核增手续的进展情况

2-1-15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21年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调整煤矿项目建设规模加快释放先进产能相关事宜的通知》载明,“山西省肖家洼等35处煤矿补充纳入今冬明春重点保供煤矿名单,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前提下,可在接到此通知后先按调整后的规模组织应急保供生产。保供煤矿应抓紧向原核准(审批)机关申请调整建设规模,同步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等手续。调整建设规模煤矿应落实产能置换要求,产能置换可采取承诺方式。上述手续原则上应于2023年6月底前办理完成。”根据该通知所附《补充纳入今冬明春重点保供煤矿名单》,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被列入其中,现有建设规模为800万吨/年,调整后建设规模为1200万吨/年。

2022年3月3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出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山西离柳矿区肖家洼煤矿项目建设规模调整安全意见的复函》(矿安综函[2022]65号),原则同意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规模调整。

2022年5月20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出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山西离柳矿区肖家洼煤矿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22]466号),同意肖家洼煤矿及配套选煤厂建设规模由800万吨/年调整为1200万吨/年。

2022年9月6日,兴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矿井及选煤厂1200万吨/年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予以公开。

2022年9月22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受理《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矿井及选煤厂1200万吨/年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2022年10月14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具《关于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矿井及选煤厂1200万吨/年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书备案意见》(晋环审批函[2022]474号),锦兴能源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已将安全生产审查相关的1200万吨/年初步设计报送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审查,完成安全生产相关的修编报告批复后,将开展1200万吨/年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工作。

B.尚需履行的审批、备案等程序,相关手续能否在 2023 年 6 月底前办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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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兴能源办理产能核增尚需完成的主要手续包括1200万吨/年初步设计修

编报告审查批复、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修编批复、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等。

目前,标的公司的产能核增手续按照计划正常推进。按照锦兴能源及华电煤业的预计,2023年6月底前产能核增相关手续可办理完毕。

*未能办毕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

锦兴能源产能核增手续如未能办毕,将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标的资产届时存在无法按照1200万吨/年的生产规模进行生产的风险,需要按照800万吨/年的生产规模进行生产。但上述风险较小,且锦兴能源已为此采取积极措施,具体分析如下:

A.根据国家发改委的保供通知要求,锦兴能源的手续原则上于 2023 年 6 月底可办理完成

锦兴能源于2021年被国家发改委纳入保供名单,国家发改委下发的通知载明,“一、..山西省肖家洼等35处煤矿(包括肖家洼煤矿)补充纳入今冬明春重点保供煤矿名单,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前提下,可在接到此通知后先按调整后的规模组织应急保供生产。二、保供煤矿应抓紧向原核准(审批)机关

申请调整建设规模,同步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等手续。调整建设规模煤矿应落实产能置换要求,产能置换可采取承诺方式。上述手续原则上应于

2023年6月底前办理完成。三、有关产煤省区要切实发挥煤矿手续办理部门协

调机制作用,加强沟通协调,着力解决实际困难,煤矿企业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加快推进手续办理和竣工验收,依法依规转入正式生产。联合试运转到期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地方有关部门要及时办理延期手续。”根据上述国家发改委的保供通知要求,锦兴能源的手续原则上于2023年6月底可办理完成,且地方政府各部门正在按保供通知要求配合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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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吕梁市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2022年4月29日出

具的《关于确定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为重点保供矿井的通知》,“2022年5月份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按照100万吨/月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并按要求如实上报煤炭产量。”2022年6月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山西省扎实推进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行动计划的通知》中“第26.扎实做好煤炭增产保供。在确保生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对符合核增条件的煤矿“应核尽核、应增尽增”,根据供需形势,稳定煤炭日均产量。加快具备条件的停缓建煤矿复工建设。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适度布局先进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加快煤矿手续办理,进一步简化审批许可手续办理流程,除因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等被责令停产整顿外,不得下达不合理的行政性停产限产措施。做好生产调度和运力保障,坚决完成国家下达的电煤保供任务。”B.锦兴能源的应对措施

自办理产能核增手续以来,锦兴能源持续与当地政府各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并积极推进各项手续的办理,目前各项手续推进顺利,锦兴能源预计可于

2023年6月前完成产能核增手续的办理,除此之外,如前所述,交易对方已对

此作出补偿承诺,因此,预计不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标的资产是否按照批复,在高瓦斯矿井按照800万吨/年且开采深度不超过1000米的要求组织生产,该项要求会否影响标的资产煤炭开采和1200万吨/年产能实现,会否增加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的不确定性。

A.肖家洼煤矿低瓦斯与高瓦斯采区分布情况

肖家洼煤矿主采煤层为 8 号煤和 13 号煤,平均层间距 70m。8 号煤共划分为7个采区(11采区、12采区、13采区、14采区、15采区、16采区、17采区),13号煤共划分为5个采区(21采区、22采区、23采区、24采区、25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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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采区中,+500m 以浅的低瓦斯采区为 8 号煤 11 采区、12 采区、13 采区以及 13 号煤 21 采区、22 采区、23 采区,其它采区位于+500m 以深,属于高瓦斯区域。

2020年-2021年,肖家洼煤矿采煤的采区为8号煤11采区、13号煤21采区。2022年开始对8号煤12采区和13号煤22采区进行开采。报告期内,肖家洼煤矿采煤的采区均为 500m+以浅的低瓦斯采区。目前开采的 8 号煤 12 采区和

13号煤22采区预计可开采至2035年底,2035-2040年预计将开采8号煤13采

区和13号煤23采区。

B.肖家洼煤矿目前开采区域均为+500m 以浅的低瓦斯区域,未在高瓦斯矿井组织生产,短期内产能不会受影响根据《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报告》,矿井+500m 以浅为低瓦斯矿井,+500m 以深为高瓦斯矿井。目前标的资产的开采区域均为+500m 以浅,未在+500m 以深的高瓦斯矿井组织生产。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于2022年3月出具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调整建设规模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意见》,“结合矿井近10年安全生产实践,以及与其开采技术条件类似的邻近斜沟煤矿(1500万吨/年)、庞庞塔煤矿(1000万吨/年)生产实际,本矿井+500米水平以上区域建设规模调整至1200万吨/年是可行的,可以满足矿井20年以上的生产接续。”因此,肖家洼煤矿以1200万吨/年的产能在500米以浅区域,即浅瓦斯矿井可持续生产20年以上,短期内产能不会受到影响,不会增加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的不确定性。未来进入高瓦斯采矿区域后,锦兴能源将严格按照批复,在高瓦斯矿井按照800万吨/年且开采深度不超过1000米的要求组织生产。

*结合标的资产产能核增进度和高瓦斯矿井生产限制要求,本次交易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A.标的资产产能核增进度

2-1-16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21年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文《关于调整煤矿项目建设规模加快释放先进产能相关事宜的通知》,“山西省肖家洼等35处煤矿补充纳入今冬明春重点保供煤矿名单,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前提下,可在接到此通知后先按调整后的规模组织应急保供生产”。调整建设规模手续原则上应于2023年6月底前办理完成。2022年3月3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出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山西离柳矿区肖家洼煤矿项目建设规模调整安全意见的复函》(矿安综函[2022]65号),原则同意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规模调整。2022年5月20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山西离柳矿区肖家洼煤矿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的复函》,“同意肖家洼煤矿及配套选煤厂建设规模由 800 万吨/年调整为 1200 万吨/年。”、“在矿井进入+500m 以深高瓦斯区域或+500m 以浅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时,应当按照 800 万吨/年组织生产,且最大开采深度不超过1000米。”目前,标的公司的产能核增手续按照计划正常推进。2022年9月6日,兴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矿井及选煤厂1200万吨/年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2022年10月14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具《关于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矿井及选煤厂1200万吨/年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书备案意见》(晋环审批函[2022]474号),锦兴能源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书备案。目前,锦兴能源的1200万吨/年初步设计已报送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审查。完成安全生产相关的修编审查后将开展1200万吨/年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工作。按照锦兴能源及华电煤业的预计,2023年6月底前各项手续可办理完毕。

B.高瓦斯矿井生产限制要求2021年12月,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交了《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报告》,主要预测结论如下:“1.根据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报告(4、5、6、7、8、81、10、11、12、13号煤层)》结论为肖

家洼煤矿4、5、6、7、8、8下、10、11、12、13号煤层均无煤与瓦斯突出危

2-1-16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险性。2.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文件的规定,从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回采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相对瓦斯涌出

量、绝对瓦斯涌出量来看,开采+500m 水平以浅区域时,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为低瓦斯矿井;开采+500m 水平以深区域时,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为高瓦斯矿井。”自投产至今,肖家洼煤矿的开采区域为开采深度为+500米以浅区域,按照矿山企业的接替开采计划,前期开采+500米以浅的低瓦斯区域,生产规模1200万吨/年,后期开采至+500m 以深区域时,生产规模降至 800 万吨/年;另外矿山初步设计估算可采储量时剔除了突水系数>0.1Mpa/m 区域资源,基本为超过

1000米深度的资源,即可采储量对开采深度超过1000米的资源量已经进行了剔除。据此,评估中在2040年+500以浅区域开采结束后,选取生产规模为800万吨/年,符合高瓦斯矿井的有关限制要求。

另外,2022年6月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扎实推进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煤炭增产保供。在确保生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对符合核增条件的煤矿“应核尽核、应增尽增”,根据供需形势,稳定煤炭日均产量。加快具备条件的停缓建煤矿复工建设。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适度布局先进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加快煤矿手续办理,进一步简化审批许可手续办理流程,除因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等被责令停产整顿外,不得下达不合理的行政性停产限产措施。做好生产调度和运力保障,坚决完成国家下达的电煤保供任务。

综上所述,根据已公布实行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并结合矿山实际生产情况,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自2022年6月起即按1200万吨/年进行组织生产不违反相关规定。本次交易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具备合理性。

(八)环境保护情况

1、环境保护制度及执行情况

2-1-16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锦兴能源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试行)》《环境应急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保护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办法(试行)》《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测和环保信息化平台运维管理办法(试行)》《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等环保管理制度,明确了环保管理、监督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的责任,提高企业全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成立后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建设完成了

33

4800m /d 的矿井水处理站和 960m /d 的生活水处理站。建设的锅炉均配备涡轮

增压脱硫塔、布袋除尘器和 SNCR 脱硝的环保设施。在投入生产后,按标准建设矸石场,包括防渗、排水涵管,地表截排水管、消力池、拦矸坝、挡渣墙和炉渣区。其他环保项目有:危废暂存间、锅炉改扩建、生活污水处理异地扩容、雨水收集池建设等工程。

2、环境保护措施

(1)污染物排放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排放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

*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

2-1-16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实际排放浓度( 3mg/m )主要主要

排放限值( 3mg/m ) 排放标准污染源污染物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

#

1筛分颗粒物10.90-11.809.70-12.4033.40-47.9080.00《煤炭工业污染物排工序放标准》(GB20426-#

2筛分2006)

颗粒物11.30-12.7010.90-12.7033.00-46.6080.00工序(1)2020年:20.00;2020年1-4月:《锅炉颗粒物4.40-5.003.80-5.1016.10-19.10

(2)2021年-2022年2月:10.00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2020 年 1-4 月:200.00; (GB13271-2014);

燃煤锅二氧化硫24.40-26.4023.00-28.0074.20-90.20(2)2020年5-12月:100.00;2020年5月-2022年2炉(3)2021年-2022年2月:35.00月:《锅炉大气污染物

(1)2020年1-4月:200.00;排放标准》

1-3月:169.90-198.30

氮氧化物 27.30-28.10 37.00-41.00 (2)2020 年 5-12 月:150.00; ( DB14/1929-2019 )

4-12月:139.80-147.10

(3)2021-2022年2月:50.00(山西省地方标准)

*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

最大排放浓度( 3mg/m )

地点 主要污染物 排放限值( 3mg/m ) 排放标准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

厂界颗粒物0.378-0.4620.356-0.4700.333-0.6171.00《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颗粒物0.453-0.4770.361-0.4810.385-0.7201.00标准》(GB20426-2006)矸石场

二氧化硫0.044-0.0680.041-0.0470.057-0.1850.40

2-1-16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废水排放情况

实际排放浓度(mg/L)

地点 主要监测项目 排放限值(mg/L) 排放标准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

PH 7.20-7.30 7.30-7.92 7.17-7.74 6.00-9.00

CODCr 11.00-12.00 7.00-13.00 10.00-19.00 ≤20.0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矿井水 石油类 -- 0.02-0.03 0.01-0.03 ≤0.05 准》(GB3838-2002)Ⅲ类

SS 10.00-14.00 7.00-16.00 15.00-35.00 /

氨氮0.330-0.3390.091-0.0970.435-0.930≤1.00

PH 7.30-7.40 7.20-7.88 7.44-7.75 6.00-9.00

CODCr 14.00-16.00 6.00-17.00 11.00-16.00 ≤40.00BOD5 4.60-4.80 2.50-3.90 2.80-3.80 ≤10.0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生活污水 准》(GB3838-2002)Ⅴ

石油类0.12-0.14--0.01-0.04≤1.00类

SS 5.00-8.00 5.00-29.00 19.00-31.00 /

氨氮0.513-0.5250.121-0.1410.110-0.820≤2.00

PH 7.40-7.70 7.10-8.05 7.21-7.76 6.50-8.50

《地下水质量标准》

地下水总硬度202.00-283.00163.00-289.00284.00-376.50≤450.00(GBT14848-2017)

氟化物0.33-0.450.18-0.250.40-0.70≤1.00

2-1-16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地点 主要监测项目 实际排放浓度(mg/L) 排放限值(mg/L) 排放标准

氨氮0.07-0.110.04-0.090.06-0.22≤0.50

耗氧量1.03-1.070.93-1.052.18-2.47≤3.00

硝酸盐0.60-0.780.48-0.931.10-3.30≤20.00

2-1-16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污染物处理情况

*废水:依据第三方山西绿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污染源监测报告,锦兴能源矿井废水、生活废水均达标回用。

*废气:锦兴能源只有采暖期使用燃煤锅炉,该锅炉为超低排放,符合环保要求;依据第三方山西绿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污染源监测报告,锦兴能源废气排放达标。

*固废:锦兴能源矸石目前采取分层堆放、黄土覆盖、压实绿化等方式进行安全处置符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下发《关于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800万吨/年)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环境保护专篇的批复》要求;经生态环境部《关于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矿井及选煤厂800万吨/年新建工程噪声和固定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8]4号)验收合格。

3、锦兴能源生产过程中“三废”排放符合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因环境保护问题受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被环境保护部门采取的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十二、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除上述处罚外,标的公司生产过程中的“三废”排放均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废气

锦兴能源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主要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锦兴能源拥有 2 台 40T 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脱硝设施,采用 SNCR+SCR 工艺,并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烟气处理后可实现超低排放。锦兴能源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与当地生态环境局联网,实现实时监测。此外,标的公司定期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污染物排

2-1-16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放情况进行检测。依据第三方山西绿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污染源监测报告,锦兴能源废气处理均达标。

(2)废水

锦兴能源的废水主要为矿井废水、生活废水。针对污水处理,锦兴能源建设了 4800m3/d 矿井水处理站和 960m3/d 的生活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采用“调节+初沉+一体化絮凝沉淀+生物活性炭滤池+超滤+消毒”的工艺,处理后水质可以达到地表 III 类并全部回用。生活水处理站采用 A/O 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地表水 V 类标准后全部回用。同时,锦兴能源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与当地生态环境局联网,实现实时监测。此外,标的公司定期委托具备检测资质

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依据第三方山西绿澈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污染源监测报告,锦兴能源废水排放达标。

(3)固体废弃物

锦兴能源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煤矸石、危险废弃物。锦兴能源目前采取分层堆放、黄土覆盖、压实绿化等方式对固体废物煤矸石进行安全处置。固废中的危险废物如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等由标的公司物资管理部统一收集后委托山西祁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锦兴能源目前持有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2月24日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91141123754090188M001V),单位名称为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有效期限为2019年12月24日至2022年12月23日。

根据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于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证明》载明,“该公司(锦兴能源)已取得从事其业务经营所需的各项环保许可及批复,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排放级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存在拖延缴付、欠缴或未缴纳环保及排污费用的情形。”综上,标的公司的“三废”排放符合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

4、环境保护合法合规情况

2-1-16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近三年,锦兴能源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因环境保护问题受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锦兴能源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受到的环保方面的行政处罚已依据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完成罚款缴纳及整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况,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近三年,锦兴能源被环境保护部门采取的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详见本报告

书“第四节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十二、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5、环境保护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环境保护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环保投入-1323.745940.57

2020年、2021年,锦兴能源环保支出金额分别为5940.57万元、1323.74万元。2022年1-6月,锦兴能源暂未产生环保支出,主要是因为2022年的环保投入项目暂未结算。

(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锦兴能源严格按照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并按照标准开展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保证产品和过程符合要求,锦兴能源现行使用的主要质量控制标准如下:

(1)GB/T17608-2006《煤炭产品品种和等级划分》

(2)《山西省能源局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考核评定办法(试行)》

2-1-16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3)《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4)GB/T31356-2014《商品煤质量评价与控制技术指南》

(5)《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煤质管理办法》

2、质量控制措施

锦兴能源制定了《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煤质管理办法》,从煤炭生产煤质管理、煤炭洗选加工煤质管理、煤炭运输储存煤质管理、煤炭销售煤质管理、

煤炭质量指标的确定及考核、煤质事故追查等多方面完善煤质管理体系,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体制,综合运用技术、经济、行政等管理手段,保证生产工艺合理,产品质量稳定。锦兴能源煤炭产品质量控制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从生产源头到最终产品的所有环节,通过实施“八不”煤质管理,强化现场管控,从采掘工作面优化设计,到原煤配洗,加强地面洗选管理,再到配装产品煤出库,实现煤质全过程采制化检测,用数据指导生产,确保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3、质量纠纷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未发生重大质量纠纷。

(十)主要产品生产技术阶段

锦兴能源的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主要产品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十一)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锦兴能源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储备工作,报告期内,锦兴能源人员稳定,核心技术人员无重大变化,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能够胜任当前岗位。

(十二)劳务派遣情况

2-1-17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标的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劳务派遣事项是否存在未

决诉讼或纠纷

(1)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劳务派遣用工的具体数量和比例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劳务派遣用工名册及员工名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合同制用工人数、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劳务派遣用工人数521631610合同制用工人数123211901061总计用工人数175318211671

劳务派遣用工比例29.72%34.65%36.5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超出其用工总人数10%比例的情形。标的公司已对上述情况进行整改,一方面,主要通过与劳务外包公司签订协议,将部分地面辅助工作外包给第三方机构,减少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外包业务范围主要为煤炭洗选、储装,以及污水处理、机电维修等业务,另一方面,标的公司从2022年起逐步将部分劳务派遣人员转隶为正式在籍员工,目前已将46名劳务派遣人员转隶为正式在籍员工。

截至2022年9月,标的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为135人,合同制用工人数为1248人,劳务外包人数为390人,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为9.76%,标的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已降至10%以下。

截至目前,标的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已降至10%以下。

(2)劳务派遣事项是否存在未决诉讼或纠纷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及说明并经检索企业信息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中国裁判文

书网、人民法院公告网等网站,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签署了劳务派遣服务合作协议,并已根据劳务派遣服

2-1-17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务合作协议,每月足额支付劳务派遣单位相关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公司与劳务派遣员工之间不存在劳动争议纠纷情况,也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标的资产可能受到的行政处罚具体类型、预计承担的法律责任、会否

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其第二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用工总量的

10%,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

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截至目前,锦兴能源已整改完成,将劳务派遣人数下降到用工总量的10%以下。同时,交易对方已作出书面承诺如下:“本次交易完成后,如锦兴能源因交割日前劳务派遣人数占比超过10%或其他劳务不合规导致被国家主管部门处罚,或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形,致使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因此,如标的公司因上述情形受到行政处罚,将由华电煤业对上市公司因持有锦兴能源51%股权所受到的损失进行补偿。综上,上述事项不会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保障持续合规用工的具体措施

2-1-17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已将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降至10%以下。针对劳务派遣用工不合规事项,标的公司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保障持续合规用工:

(1)对于非核心业务生产环节,标的公司已与劳务外包公司签订协议,将

生活水处理、司磅、装车等部分重复性、劳动密集型且无需下井的工作内容委

托给劳务外包公司,优化人员结构,降低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低于总用工人数的10%;

(2)对于井下作业等核心业务生产环节,标的公司将根据订单情况和业务

发展趋势,制定合理的人员招聘计划,在必要时加大招聘正式员工力度以满足劳动用工需求,保障持续合规用工;

(3)标的公司已建立健全的用工制度和劳动保障制度,并对相关人力资源

负责人进行合规培训,确保未来不再发生类似不合规用工情形。

综上,标的公司将采取合理措施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保障持续合规用工。

(十三)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不存在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七、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数据

根据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1-06403号),锦兴能源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1102786.951181308.63862412.14

负债合计409268.78494514.24420021.47

2-1-17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所有者权益合计693518.17686794.39442390.66

(二)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412064.98911783.26441249.42

利润总额223998.09533402.92149837.95

净利润164451.95395102.89105994.4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165088.72396358.54106683.61

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三)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7348.49517321.71167147.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982.98-58659.12-31947.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975.84-183225.60-112753.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3644.37275436.9922446.64

(四)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2.131.720.88

速动比率(倍)2.071.670.80

资产负债率37.11%41.86%48.70%

销售毛利率65.49%70.34%50.5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256802.88599508.80213881.92

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39.0540.5912.90

2-1-17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720.890.5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45.4749.29351.40

存货周转率(次/年)23.9522.0418.58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扣除资本化利息支出)+折旧费用+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期初期末平均值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值

2022年1-6月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均已年化处理

(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1-6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8.16-23.138.02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101.7135.5260.03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316.32-1289.52-722.9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的合计-206.45-1277.12-654.93

减:所得税影响数31.39-21.4734.27

减:少数股东影响数---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237.84-1255.65-689.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65088.72396358.54106683.61

2-1-17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八、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锦兴能源的主要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78141.7334.29%

应收账款181.640.02%

预付款项10560.200.96%

其他应收款244.010.02%

存货11463.991.04%

流动资产合计400591.5736.33%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1308.870.12%

长期股权投资23979.072.1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511.250.32%

固定资产282146.5425.58%

在建工程30394.452.76%

使用权资产730.480.07%

无形资产325742.8829.54%

长期待摊费用30840.492.80%

递延所得税资产3541.340.32%

非流动资产合计702195.3863.67%

资产总计1102786.95100.00%

1、采矿权情况

(1)采矿权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未持有探矿权,现有煤矿一座,为肖家洼

2-1-17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煤矿,已取得采矿许可证,基本情况如下:

采矿权人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证号 C1000002019121110149360地址吕梁兴县蔚汾镇西关村西滩坪矿山名称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开采矿种煤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800万吨/年

矿区面积58.578平方公里

有效期叁拾年,自2019年12月12日至2049年12月12日发证机关自然资源部发证日期2019年12月12日

报告期内,肖家洼煤矿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资源量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煤矿名称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

103108.19万吨,其中:

保有资源量

弱粘煤 (RN)2283.00 万吨、气煤 (QM)58580.09 万吨、1/3 焦煤

(1/3JM)28888.00 万吨、1/2 中粘煤(1/2ZN)13357.10 万吨

可采储量60038.65万吨

证载生产规模800万吨/年

预计矿山服务年限46.78年

(2)矿业权历史沿革

锦兴能源于2008年4月16日取得山西省兴县肖家洼煤炭详查探矿权,勘查区面积60.34平方公里,勘查有效期为2008年4月16日至2011年4月16日。勘查许可证历经四次有效期延续,第四次延续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限自

2018年2月23日至2020年2月23日。

2-1-17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12年4月11日,锦兴能源取得原国土资源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国土资

矿划字[2012]027号),批复矿区面积约60.3391平方公里,矿区范围预留期三年。之后预留期延期三次,第三次预留期至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

锦兴能源于2013年启动采矿许可证的申办工作,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原国土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因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不予受理。

2016年11月28日,国家能源局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山西晋城矿区东大煤矿等6个项目承担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有关事宜的复函》(国能综煤炭[2016]793号)对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等6个煤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予以批复。山西省发改委于2016年12月9日在其网站上对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等6个矿井以核减产能方式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予以公告。

锦兴能源于2017年完成产能置换承担的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并通过华电集团上报国家能源局,于2017年10月16日取得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山西离柳矿区肖家洼煤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的复函》(国能综函煤炭〔2017〕334号)。

2019年2月22日,锦兴能源将采矿许可证申报材料上报自然资源部,2019年5月21日,取得自然资源部的受理通知书。

2019年12月12日,锦兴能源取得自然资源部核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1000002019121110149360),开采矿种为煤,矿山名称为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生产规模为800万吨/年,证载矿区面积为58.578平方公里,主要是在批复范围基础上扣除了3处文物保护单位的面积。有效期限为2019年

12月12日至2049年12月12日。

(3)资源储量及评审备案情况2022年1月,山西地科勘察有限公司编制了《山西省兴县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2021年储量年度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17197.5万吨,保有资源储量107135.5万吨。2022年3月,吕梁市

2-1-17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山西省兴县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

2021年储量年度报告>审查意见》(吕自然储年报审字[2022]166号),同意通过评审。

(4)矿业权价款缴纳情况根据2009年7月8日黑龙江省寰诚矿产资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提交且经备案的《山西省兴县肖家洼煤炭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寰诚评报字[2009]第001号)及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山西省兴县肖家洼煤炭详查探矿权评估结果的复函》(国土资储函[2009]80号),山西省兴县肖家洼煤炭详查探矿权评估动用可采储量31500.00万吨,探矿权价款评估值为47645.90万元。该价款于2011年全部缴清。

2018年12月,太原市矿友矿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受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出具了《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兴县肖家洼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太矿评字[2018]第06号),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兴县肖家洼煤矿采矿权(保有资源储量118221.00万吨)出让收益评估值为454332.96万元。

根据2019年4月8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与锦兴能源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19004)、《关于同意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分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函》(晋自然资函[2018]274号),肖家洼煤矿资源储量

(118221.00万吨)评估出让收益共计454332.96万元,核减2011年4月按原

国土资源部评估结果缴纳的探矿权价款47645.90万元后,应缴纳出让收益

406687.06万元,分30年缴纳。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已按合同约定

缴纳2018年至2021年采矿权出让收益本金合计115487.06万元,剩余

291200.00万元应于2022年至2047年期间缴清。

分期缴纳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年份2018201920202021202220232024202520262027

金额81887.06112001120011200112001120011200112001120011200

2-1-17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年份2028202920302031203220332034203520362037金额11200112001120011200112001120011200112001120011200年份2038203920402041204220432044204520462047金额11200112001120011200112001120011200112001120011200

2、土地使用权情况

(1)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3宗面积合计为454079.26平方米的土地已取得权属登记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权证号 证载权利人 坐落 土地面积( 2m ) 性质 土地用途号

晋(2021)兴县不动兴县蔚汾镇肖家采矿用地

1锦兴能源330230.14出让

产权第0002075号洼村、康家沟村(旧)

晋(2021)兴县不动兴县蔚汾镇龙尾采矿用地

2锦兴能源98849.96出让

产权第0002076号峁村(旧)

晋(2021)兴县不动兴县奥家湾乡孙采矿用地

3锦兴能源24999.16出让

产权第0002077号家窑村(旧)

合计454079.26——

(2)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铁路专用线项目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铁路专用线使用的位于山西省兴县康宁镇、蔚汾镇约52.9万平方米的土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就该宗土地使用权,锦兴能源已办理的手续包括:

2013年1月16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建肖家洼煤矿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复函》(晋国土资函[2013]44号),原则通过用地预审,用地总规模为49公顷,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两年。

2014年8月11日,原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意见》载明,2014年7月25日省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铁路专用线新建工程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

2-1-18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见,项目编制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对方案进行了认真修改,经专家再次审核同意备案,请生产(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本方案组织实施。

2015年7月10日,原山西省林业厅出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晋林资许准[2015]101号)载明,同意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征收吕梁市兴县集体林地0.7028公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正在积极沟通当地主管部门办理铁路专用线用地批复及土地证办理的相关手续。2022年5月5日,兴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证明》载明,“肖家洼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在2013年取得山西省发改委《关于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铁路专用线工程核准的批复》(晋发改交通发[2013]442号),2013年1月16日取得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建肖家洼煤矿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复函》(晋国土资函[2013]44号),目前正在着手办理该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我局对该公司铁路用地的报批将依法办理有关手续,铁路用地批复后,不动产权证书的后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用地

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除自有土地外,另使用部分位于山西省兴县蔚汾镇肖家洼村、孙家窑村约32426.71平方米的土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正在积极沟通当地主管部门推进办理用地报批相关手续。根据兴县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5月5日出具的证明,锦兴能源正在积极整改并着手用地报批,给村集体及老百姓的土地补偿已足额到位。

针对上述土地,华电煤业已出具《关于锦兴能源相关瑕疵事项的承诺函》,“锦兴能源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土地、房产均由锦兴能源正常使用,权属不存在争议;本公司将积极敦促并协助锦兴能源办理土地、房产的不动产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如锦兴能源因使用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土地、房产受到处罚,或土地、房产出现被拆除、没收等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形,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补偿范围不含锦兴能源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产生的出让金、

2-1-18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征地费、权属登记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如锦兴能源上述土地、房产后续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则本承诺自取得不动产证书之日起自动终止。”鉴于:(a)根据锦兴能源出具的说明,上述土地均由锦兴能源正常使用,不存在重大争议或纠纷;(b)锦兴能源就上述主要土地使用权已办理前期审批手续,且兴县自然资源局已出具证明,“对该公司铁路用地的报批将依法办理有关手续,铁路用地批复后,不动产权证书的后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c)就锦兴能源上述土地使用权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形,交易对方已出具书面承诺,如因该等瑕疵土地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交易对方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予以补偿。

综上,锦兴能源部分土地使用权未取得权属证书的瑕疵情形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标的资产无证土地的具体用途、办证尚需履行的手续、预计办毕时间、

办证是否存在实质障碍及解决措施,如未能办毕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影响A. 铁路专用线项目土地

(A) 具体用途

铁路专用线项目用地面积约52.9万平方米,具体用途为铁路用地。

(B)办证尚需履行的手续

铁路专用线项目土地目前正处于征地报批阶段,已取得原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建设用地预审及复垦方案备案,于2022年8月30日完成兴县人民政府征地预公告(兴征预公告[2022]10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尚需完成征地报批及土地出让等流程,主要手续包括兴县自然资源局及人民政府批准、吕梁市自然资源局及吕梁市人民政府批准、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及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后进行土地出让。

(C)预计办毕时间、办证是否存在实质障碍及解决措施,如未能办毕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影响

2-1-18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目前锦兴能源正在履行征地手续,包括兴县自然资源局、文化旅游局等兴县六部门的核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批及公告等。兴县自然资源局及人民政府批准后,将上报吕梁市自然资源局、吕梁市人民政府批准,其后再上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及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并履行土地出让程序。根据2022年5月5日兴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证明》,“铁路用地批复后,不动产权证书的后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我局对该项目及肖家洼煤矿项目形成的违法占地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全部缴纳到位,未损害老百姓利益,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着手铁路项目用地报批期间,我局未接到反映损害群众利益信访问题。”因此,锦兴能源预计铁路专用线项目土地使用权证后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锦兴能源预计办毕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

锦兴能源的应对措施包括:(1)锦兴能源目前正在积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所需的手续,并已取得兴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相关证明。(2)上述土地均由锦兴能源正常使用,不存在重大争议或纠纷。(3)华电煤业已出具承诺,“如锦兴能源因使用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土地、房产受到处罚,或土地、房产出现被拆除、没收等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形,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补偿范围不含锦兴能源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产生的出让金、征地费、权属登记费、税费等相关费用)。”鉴于:(a)根据锦兴能源出具的说明,上述土地均由锦兴能源正常使用,不存在重大争议或纠纷;(b)锦兴能源就上述主要土地使用权已办理前期审批手续,且兴县自然资源局已出具证明,“对该公司铁路用地的报批将依法办理有关手续,铁路用地批复后,不动产权证书的后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未损害老百姓利益,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着手铁路项目用地报批期间,我局未接到反映损害群众利益信访问题”;(c)就锦兴能源上述土地使用权未办理权属

证书的情形,交易对方已出具书面承诺,如因该等瑕疵土地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交易对方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予以补偿;锦兴能源预计铁路专用线项目土地使用权证后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1-18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如未能如期办毕,锦兴能源将继续积极推进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并且交易对方已对此作出补偿承诺,预计不会对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B. 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用地

(A)具体用途

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无证土地面积32427.71平方米,具体用途如下:

土地位置面积(平方米)具体用途

肖家洼村30093.38污水处理厂、雨水收集池、废旧物资库

孙家窑村2333.33瓦斯抽放泵站

(B)办证尚需履行的手续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无证土地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目前已取得《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积极做好用地要素保障的通知》(晋自然空间规划函[2022]7号),山西省已正式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并作为建设用地组卷报批的依据。已纳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清单的项目,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项目尽快启动用地组卷报批工作。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无证土地尚需履行征地报批(含用地预审、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等)及土地出让等流程,主要手续包括兴县自然资源局及兴县人民政府批准、吕梁市自然资源局及吕梁市人民政府批准、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及

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后进行土地出让。

(C)预计办毕时间、办证是否存在实质障碍及解决措施,如未能办毕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影响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无证土地目前尚需履行征地报批及土地出让等流程。锦兴能源、华电煤业、华电集团已出具承诺将全力推动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约32427.71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工作,于2024年

12月31日完成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工作。

根据兴县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5月5日出具证明,兴县自然资源局已对肖

2-1-18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形成的违法占地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全部缴纳到位,该公司积极整改并着手用地报批,给村集体及老百姓的土地补偿已足额到位,未损害老百姓利益,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2022年10月20日兴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说明,“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含其分公司肖家洼煤矿)为兴县辖区内所辖中央企业。我局对该公司肖家洼煤矿项目及铁路专用线项目土地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该公司肖家洼煤矿排矸场租赁集体土地已采取了覆土、绿化。肖家洼煤矿被国家发改委纳入重点保供煤矿名单,需按要求进行保供生产”。据此,肖家洼煤矿需按要求进行保供生产,预计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无证土地上的房产/构筑物被拆除的风险较小。

基于上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说明,锦兴能源已积极采取了如下应对措

施:(1)锦兴能源正在积极与政府部门、地方村民沟通,加快推进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进度。(2)锦兴能源、华电煤业、华电集团已出具承诺,将全力推动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约32427.71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工作,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工作。(3)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补偿因锦兴能源无法正常使用土地对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鉴于:(a)上述土地均由锦兴能源正常使用,不存在重大争议或纠纷。

(b)根据 2022 年 5 月 5 日兴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证明》,兴县自然资源局已对上述形成的占地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全部缴纳到位,该公司积极整改并着手用地报批,给村集体及老百姓的土地补偿已足额到位。根据2022年10月20日兴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说明,肖家洼煤矿被国家发改委纳入重点保供煤矿名单,需按要求进行保供生产。因此,锦兴能源预计肖家洼煤矿可正常生产运作,无证土地上的房产/构筑物被拆除的风险较小。(c)锦兴能源目前已取得《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积极做好用地要素保障的通知》(晋自然空间规划函[2022]7号),山西省已正式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并作为建设用地组卷报批的依据。已纳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清单的项目,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项目尽快启动用地组

2-1-18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卷报批工作。(d)锦兴能源、华电煤业、华电集团已出具承诺,将全力推动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约32427.71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工作,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工作。(e)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补偿因锦兴能源无法正常使用土地对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因此,锦兴能源已就该等土地的办证采取了积极的解决措施,并且已承诺该等无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取得时间,根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说明,该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对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房屋建筑物

(1)房屋建筑物情况

锦兴能源办公及生产场地的73处房产均为自建房,面积合计为136353.69平方米。其中(a)涉及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房产 67 处,面积约为

133464.87平方米,位于已取得土地权属证书土地上的房产64处,面积约为

129519.39 平方米;(b)涉及铁路专用线项目房产 6 处,面积约为 2888.82 平方米。针对前述房产,锦兴能源正在办理所涉不动产登记前期手续,暂未取得权属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对应土地 房屋用途 2 建筑面积(m )号

1 10KV 变电站 生产 428.68

2办公楼非生产12900.00

无轨胶轮车库及胶轮车保养

3生产1323.68

车间联合建筑

4机修车间生产1588.30

5主井清水泵房晋(2021)生产208.00

6矿井水处理站兴县不动产生产893.10

权第

7主井岩粉库及消防材料库0002075号生产306.00

8主厂房生产11010.96

准备车间及1#转载站联合建

9生产2565.72

筑无轨胶轮车库及区队材料库

10生产1864.00

联合建筑

11主井驱动机房生产12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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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对应土地 2 房屋用途 建筑面积(m )号

集控化验室、介质库、机修

12生产3366.74

间及材料库

13 准备车间 10KV 变电所 生产 650.00

14 10KV 配电室 生产 336.00

15主井工业场地主入口门卫室非生产60.80

162号转载站生产729.00

17木器改制间生产196.00

18产品仓生产1044.00

19职工食堂非生产4475.91

20矿灯房浴室及生产联合建筑生产7941.30

21压滤车间生产1595.43

22油脂库生产180.00

23锅炉煤仓生产147.00

24原煤仓配电室生产85.00

25机修区及材料区公厕生产76.00

268#转载站生产576.00

27救护楼生产1582.00

28生活水处理站生产137.76

29工业场地篮球场公厕生产26.00

30文体活动中心生产2968.00

314号转载站生产162.00

32物供站办公楼非生产615.00

33浓缩车间生产2884.80

34综采设备库生产2722.80

35安全培训中心非生产6459.72

363#、5号转载站联合建筑生产615.90

37原煤仓生产1492.00

38职工公寓(1#-6#)非生产27277.08

39 110KV 变电站配电装置室 生产 560.80

40物供站器材库生产2375.70

41搅拌站(含设备基础)生产451.15

42污水处理间晋(2021)生产247.00

43装车站运营队伍食堂兴县不动产非生产302.40

2-1-18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名称 对应土地 房屋用途 2 建筑面积(m )号

44大门房权第非生产25.42

0002076号

45地磅计量室生产46.85

46汽车仓及块煤仓生产2124.00

47锅炉房生产517.00

48转载站及拉紧间生产880.00

机修器材库、防冻粉房等厂

49生产840.50

50开票室、物料存放室生产217.20

51 储煤场 10KV 变电所 生产 481.75

52圆形储煤场生产11304.00

531#驱动机房生产513.00

54装车站综合楼非生产1408.32

55风井工业场地综合楼非生产1003.00

56回风立井通风机棚生产517.06

57风井场地一、二号水井生产90.00

58风井门卫房非生产40.00

晋(2021)

59风井黄泥灌浆站及灌浆水池兴县不动产生产944.00

60 风井 10KV 变电所 权第 生产 216.00

0002077号

61风井空压机房生产265.00

62主通风机控制室生产230.02

63风井制氮机房生产879.38

64回风立井通风机棚电控室生产321.16

65主井工业广场炸药库尚未办理权生产142.00

属登记的煤

66废旧物资收存仓库生产819.00

矿及选煤厂

67新建综采设备库项目用地生产2984.48

68给水所生产77.87

料具间、红外线轴温探测机

69生产44.59

房尚未办理权

70综合楼属登记的铁生产1543.69

路专用线用

71 10kv 变电所 非生产 333.53

72铁路锅炉房生产147.74

73信号楼生产741.40

2-1-18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5月5日,针对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已取得土地权属证书土地上的64处房产,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证明》载明:“该公司肖家洼煤矿项目土地不动产登记已办理,目前,正在着手办理项目房屋不动产登记,我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为该公司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登记。”

2022年7月6日,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已于2021年取得项目的用地手续,其办理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核该项目提交的手续齐全,目前我局正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我局将督促驻厅单位不动产管理中心加快办理该项目的不动产登记手续。”就锦兴能源的房产瑕疵,华电煤业已出具《关于锦兴能源相关瑕疵事项的承诺函》,“锦兴能源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土地、房产均由锦兴能源正常使用,权属不存在争议;本公司将积极敦促并协助锦兴能源办理土地、房产的不动产

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如锦兴能源因使用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土地、房产受到处罚,或土地、房产出现被拆除、没收等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形,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补偿范围不含锦兴能源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产生的出让金、征地费、权属登记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如锦兴能源上述土地、房产后续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则本承诺自取得不动产证书之日起自动终止。”综上,鉴于:(a)根据锦兴能源出具的说明,上述房产均由锦兴能源正常使用,不存在重大争议或纠纷;(b)锦兴能源主要房产对应土地已经取得权属证书,正在办理房产不动产登记前期手续;(c)就已取得土地权属证书土地上的房产,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已出具上述证明/说明;

(d)交易对方华电煤业已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因锦兴能源使用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产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因此,上述房产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事宜不会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性障碍。

2-1-18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标的资产全部房产均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原因,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是

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房屋权属证书预计取得的时间、办证是否存在实质障碍及解决措施

锦兴能源办公及生产场地的73处房产均为自建房,面积合计约为

136353.69平方米,均未取得房产登记权证,房产对应的土地情况如下:

对应土地 房产 面积( 2 M ) 面积占比

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64129519.3994.99%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

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33945.482.89%铁路专用线项

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62888.822.12%目用地

合计73136353.69100%

*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原因

A. 已取得土地权属证书土地上的房产针对上述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上的64处房产(面积占比94.99%),锦兴能源未取得房产证证书的原因为房产对应的土地权属证书取得时间较晚(2021年12月),且一般需取得建设用地规划、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办理房产权属证书。2022年因疫情影响等原因导致上述手续的办理进展较慢。目前锦兴能源已提交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所需的建设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许可的办理申请,同时正在开展房屋测绘相关工作,并已取得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2年7月6日出具的《情况说明》:“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已于2021年取得项目的用地手续,其办理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核该项目提交的手续齐全,目前我局正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我局将督促驻厅单位不动产管理中心加快办理该项目的不动产登记手续。”B. 无证土地上的房产

2-1-19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针对上述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及铁路专用线项目用地未取得权属证书

的土地上的9处房产(面积占比5.01%),未取得房产证证书的原因为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待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方可办理房产权属证书。其中,6处房产所涉及的铁路专用线项目土地使用权证预计可于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剩余3处房产所涉及的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土地,锦兴能源、华电煤业、华电集团已出具承诺将全力推动土地证办理工作,于2024年

12月31日完成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工作。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锦兴能源将

推进房产权属证书的办理工作。

*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鉴于:(a)根据锦兴能源出具的说明,上述房产均由锦兴能源正常使用,不存在重大争议或纠纷;(b)上述 64 处房产(面积占比 94.99%)对应土地已

经取得权属证书,正在办理房产不动产登记前期手续;剩余9处房产中的6处房产(面积占比2.12%)对应土地使用权证预计可于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剩余3处房产(面积占比2.89%)所涉及的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土地,锦兴能源、华电煤业、华电集团已出具承诺将全力推动土地证办理工作,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工作,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锦兴能源将推进房产权属证书的办理工作;(c)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已出具证明/说明文件,将为上述已取得土地权属证书土地上的 64 处房产办理不动产登记;(d)交易对方华电煤业已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因锦兴能源使用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产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因此,标的资产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对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房屋权属证书预计取得的时间、办证是否存在实质障碍及解决措施

A. 已取得土地权属证书土地上的房产

就已取得土地权属证书土地上的64处房产(面积占比94.99%),2022年5月5日,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证明》载明:“该公司肖家洼煤矿项目土地

2-1-19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不动产登记已办理,目前,正在着手办理项目房屋不动产登记,我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为该公司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登记。”

2022年7月6日,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载明:“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已于2021年取得项目的用地手续,其办理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核该项目提交的手续齐全,目前我局正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我局将督促驻厅单位不动产管理中心加快办理该项目的不动产登记手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已提交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所需的建设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许可的办理申请,同时正在开展房屋测绘相关工作,并已取得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2年7月6日出具的《情况说明》。锦兴能源预计上述房产的房屋权属证书取得的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锦兴能源预计办证不存在实质障碍。

B. 无证土地上的房产

就铁路专用线无证土地上的6处房产(面积占比2.12%),锦兴能源预计对应土地使用权证取得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锦兴能源需于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就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无证土地上的3处房产(面积占比2.89%),锦兴能源需于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办理房产权属证书。锦兴能源、华电煤业、华电集团已出具承诺将全力推动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约32427.71平

方米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工作,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工作。

锦兴能源已采取积极的解决措施,包括:(1)锦兴能源目前正在积极办理前述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的手续,上述土地及相应房产均由锦兴能源正常使用,不存在重大争议或纠纷;(2)锦兴能源已取得主管部门的证明/说明文件,根据2022年5月5日兴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证明》,“铁路用地批复后,不动产权证书的后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根据2022年10月20日兴县自

2-1-19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然资源局出具的说明,肖家洼煤矿被国家发改委纳入重点保供煤矿名单,需按要求进行保供生产。(3)华电煤业已出具承诺,“如锦兴能源因使用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土地、房产受到处罚,或土地、房产出现被拆除、没收等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形,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补偿范围不含锦兴能源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产生的出让金、征地费、权属登记费、税费等相关费用)。”鉴于锦兴能源已采取积极措施,根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其被拆除的风险较小,并且上述房产面积占比较小(面积占比5.01%),交易对方已就该等房产处罚、拆除、没收风险等出具了补偿承诺,锦兴能源预计该等房产的权属证书尚未取得对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本次评估已就前述土地权属完善预计费用支出予以考虑,评估结论具备合理性锦兴能源长期待摊费用中前期征地费用主要系锦兴能源为取得铁路专用线

项目和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相关土地实际发生以及暂估费用支出,包括未来应交给政府的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相关的费用已进行暂估。本次评估已就前述土地权属完善预计费用支出予以考虑。后续其他支出主要为办证费用,预计在千元水平左右,费用较低,本次评估未考虑相关办证费用。

锦兴能源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正在进行不动产登记前期手续办理,预计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各项手续办理费用在千元水平左右,因此本次评估未考虑相关办证费用。

对于前述房地权属瑕疵可能带来的其他风险,华电煤业已出具书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如锦兴能源因使用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土地、房产受到处罚,或土地、房产出现被拆除、没收等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形,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华电煤业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

2-1-19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综上,本次评估已就土地权属完善预计支出予以考虑。同时,由于房屋所有权证办理预计相关费用较低,华电煤业亦对交易后房地权属瑕疵可能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承诺予以补偿,因此,未来完善房地权属的成本支出不会对本次交易作价的公允性带来重大不利影响,评估结论具备合理性。

4、租赁房产及土地

(1)租赁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锦兴能源提供的租赁合同等资料及说明,锦兴能源租赁使用的土地情况如下:

*与村民委员会直接签署租赁合同的租赁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锦兴能源提供的租赁合同及说明,锦兴能源目前与各村村民委员会以直接签署租赁合同方式租赁使用的集体土地面积为

759.56亩(约50.64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租赁面积出租方监督方签订日期租赁期限用途号(亩)兴县蔚汾镇

12011.05.1130年118.365排矸

人民政府

2—2012.03.2520年9.6施工建设

肖家洼村村排矸、道

3—2012.07.0550年75.24

民委员会路

4—2012.12.15长期14.83排矸

兴县蔚汾镇

52014.11.0150年79.41排矸

人民政府

排矸、排

62012.07.1350年1.3

洪孙家窑村村兴县奥家湾

7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2012.10.08长期7.2排矸

82018.1250年18.91回风立井

92012.08.2450年6道路

杏花咀村村兴县蔚汾镇

102014.11.0150年50.38排矸

民委员会人民政府

112015.04.0950年259.1排矸

12南康家沟村兴县蔚汾镇2011.05.1130年49.545排矸

13村民委员会人民政府2014.11.0150年46.82排矸

2-1-19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租赁面积出租方监督方签订日期租赁期限用途号(亩)李家塔村村兴县奥家湾

14201850年22.86回风立井

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

合计759.56—

*与地方政府合作使用的租赁土地

根据锦兴能源提供的资料及说明,锦兴能源存在部分土地采取与地方政府合作模式,由地方政府协调土地供锦兴能源使用,并直接向锦兴能源收土地使用费。该等土地涉及兴县蔚汾镇肖家洼村、杏花咀村、龙尾峁村,合计面积为

396.622亩(26.44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面积序号出租方土地坐落租赁期限用途

(亩)

1肖家洼村不定期110.21

2兴县蔚汾镇人杏花咀村不定期118.32

3民政府龙尾峁村不定期154.612排矸

4南康家沟村不定期13.48

合计396.622

*安康公路运煤车辆停车用地

根据锦兴能源提供的租赁协议及说明,锦兴能源与兴县恒晟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安康路停车场场地租赁协议》,向兴县恒晟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安康公路的场地,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坐序号出租方签订日期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用途落用于运煤车辆停

兴县恒晟租安康公2022.01.01不少于2.5放、调度

12022.01.01

赁有限公司路-2022.12.31万平方米及管理人员办公使用

针对锦兴能源租赁的上述土地,其未能取得出租方土地权属证书、出租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会议文件或租赁土地的审批手续文件。

2-1-19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就上述租赁土地情形:(a)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锦兴能源上述租赁土地期限超过 20 年的部分存在无效的风险;(b)对于上述出租方未提供土

地权属证明文件的租赁土地,无法确定土地性质、出租方向锦兴能源出租该等土地是否符合土地规划用途。若出租方违反土地规划用途对土地进行出租,可能导致出租方或承租方被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或予以处罚,并影响锦兴能源继续使用该等租赁土地;(c)上述未提供出租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同意的

租赁集体土地,如租赁土地时出租方未履行相关集体决策程序,可能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及锦兴能源继续使用该租赁土地。

就锦兴能源的租赁土地瑕疵,华电煤业已出具《关于锦兴能源相关瑕疵事项的承诺函》,“锦兴能源租赁使用的土地、房产均由锦兴能源正常使用,与出租方或第三方不存在对锦兴能源生产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的争议或纠纷;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因交割日前租赁土地、房产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出租方未履行适当的决策程序、未办理相关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导致锦兴能源在租赁期限内产生无法正常使用租赁土地或房产、被政府部门处罚、被第三方索赔等情形,致使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补偿范围不含锦兴能源正常租赁土地、房产产生的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综上,鉴于:(a)根据锦兴能源的确认,锦兴能源正常使用上述土地,不存在重大争议或纠纷;(b)上述租赁的用地的主要用途为堆放排矸石及停放车辆,不涉及锦兴能源的主要生产设施;(c)集体土地租赁履行相关村民(代表)同意程序的主体为出租方,因此作为承租方的锦兴能源因所承租的集体用地之出租方出租程序瑕疵而受到处罚的风险较低;(d)上述土地为租赁用地,且主要用于煤矸石的堆放,可替代性较强。锦兴能源周边可使用的土地较多,搬迁具有可行性;(e)交易对方已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如因交割日前租赁土地存在瑕疵致使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

因此,上述租赁土地使用权瑕疵不会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性障碍。

2-1-19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租赁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使用租赁房产3处,具体情况如下:

面积房屋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房产证 2 租赁期限 (m ) 用途解放路1幢98号晋房权证并字第

2021.04.01

1 12 层 1206、1208 S201209990 号、晋房权 192.18 办公

-2022.12.31

号房间 证并字第S201209989 号

东辑虎营2号1号2021.06.01

2丘(地)号:2126002202.94办公

楼 15 层A号 -2022.12.31

翟**锦兴能源晋房权证并字第

S201116029 号、晋房权解放路98号1幢

证并字第S201116196 2021.08.15

312层1201、1202、418.45办公

号、晋房权证并字第-2022.12.31

1203、1205号房间

S201209988 号、晋房权

证并字第S201209987 号上述租赁房产为锦兴能源销售部门在太原市的办公场地。根据锦兴能源的说明,其上述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

就上述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事宜,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

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若经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

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锦兴能源或出租方存在被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风险。

就锦兴能源租赁的房产,华电煤业已出具《关于锦兴能源相关瑕疵事项的承诺函》,“锦兴能源租赁使用的土地、房产均由锦兴能源正常使用,与出租方

或第三方不存在对锦兴能源生产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的争议或纠纷;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因交割日前租赁土地、房产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出租方未履行适当的决策程序、未办理相关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导致锦兴能源在租赁期限内产生无法正常使用租赁土地或房产、被政府部门处罚、被第三方索赔等情形,致使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补偿范围不含锦兴能源正常租赁土地产生的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就上述情形,鉴于(a)根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未办理房屋租

2-1-19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赁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该等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锦兴能源已实际合法使用该等租赁房屋,继续使用该等租赁房屋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b)交易对方华电煤业已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因锦兴能源租赁房产存在瑕疵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因此,上述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的情形不会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性障碍。

5、主要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矿井建筑物、专用设备及通用设备。截至2022年6月30日,锦兴能源的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账面价值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占比房屋及建

208574.9167732.65-140842.2749.92%67.53%

筑物矿井建筑

116872.3063443.41-53428.9018.94%45.72%

专用设备180904.92111198.68-69706.2524.71%38.53%

通用设备40584.1522415.02-18169.136.44%44.77%

合计546936.29264789.75-282146.54100.00%51.59%

6、知识产权

(1)注册商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共拥有境内注册商标8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商标图标注册号国际分类专用权期限

2020-09-07至

1锦兴能源4228371516

2030-09-06

2020-09-07至

2锦兴能源422836929

2030-09-06

2020-09-07至

3锦兴能源4227648718

2030-09-06

2020-09-14至

4锦兴能源4228033641

2030-09-13

2-1-19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权利人商标图标注册号国际分类专用权期限

2020-09-14至

5锦兴能源4226777935

2030-09-13

2020-09-14至

6锦兴能源4225839925

2030-09-13

2019-04-14至

7锦兴能源327528674

2029-04-13

2019-02-28至

8锦兴能源296378374

2029-02-27

(2)授权专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共持有境内已授权专利23项,类型全部为实用新型,具体情况如下:

序专利申请号/专许可期取得专利名称类型申请日号权人利号限方式一种特厚煤层小煤

锦兴2022215632022-06-原始

1柱护巷围岩安全防实用新型10年

能源723921取得护机构

锦兴一种用于放顶煤开2022213972022-06-原始

2实用新型10年

能源采的控制装置506706取得

锦兴一种排头支架的尾2022212432022-05-原始

3实用新型10年

能源梁挡矸装置515023取得

锦兴一种用于巷道支撑2022211032022-05-原始

4实用新型10年

能源的超前支架组457109取得

锦兴一种用于运输混凝2022208242022-04-原始

5实用新型10年

能源土的带式运输机927711取得一种用于更换皮带

锦兴2022206652022-03-原始

6输送机托辊的支撑实用新型10年

能源246024取得装置

锦兴一种采煤工作面矿2022206652022-03-原始

7实用新型10年

能源 压监测系统 248X 24 取得

锦兴一种用于矿用井筒2022206672022-03-原始

8实用新型10年

能源中心线的安装装置304324取得

锦兴一种煤矿机电安装2021222752021-09-原始

9实用新型10年

能源减震装置477918取得

锦兴一种煤矿机电设备2021222832021-09-原始

10实用新型10年

能源安装固定结构894818取得

2-1-19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专利申请号/专许可期取得专利名称类型申请日号权人利号限方式

锦兴一种用于煤矿的标2020230522020-12-受让

11实用新型10年

能源识装置769817取得

锦兴一种煤矿机电综采2020229652020-12-受让

12实用新型10年

能源支架喷雾除尘设备381012取得

锦兴一种煤矿机电维护2020222392020-10-原始

13实用新型10年

能源固定装置708610取得

锦兴一种煤炭销售用煤2020222452020-10-原始

14实用新型10年

能源炭储备记录装置404010取得

锦兴一种水力致裂注水2020222062020-09-原始

15实用新型10年

能源钢管安装装置483430取得

锦兴一种可调节的煤矿2020222102020-09-原始

16实用新型10年

能源风机架124630取得

锦兴2020222102020-09-原始

17一种照明铁锹实用新型10年

能源126530取得

锦兴一种自带救生装置2020222162020-09-原始

18实用新型10年

能源的安全帽404830取得

锦兴一种移动式煤矿机2020221602020-09-原始

19实用新型10年

能源械用抗震底座442627取得

锦兴一种煤矿机电震动2020221602020-09-原始

20实用新型10年

能源检测装置465727取得

锦兴一种煤矿机电用检2020221602020-09-原始

21实用新型10年

能源修装置494327取得

锦兴一种煤矿用通风过2020218622020-08-原始

22实用新型10年

能源滤装置746031取得

锦兴一种便携式自救装2020218622020-08-原始

23实用新型10年

能源置891931取得

(3)作品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共拥有2项境内作品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登记号作品名称作品类别著作权人创作完成日期

国作登字-2020-

1共好锦鹊美术锦兴能源2019-09-01

F-00923039

2-1-20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登记号作品名称作品类别著作权人创作完成日期

国作登字-2018-

2锦兴能源美术锦兴能源2018-01-12

F-00608944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共拥有3项境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首次发表日取得序号著作权人登记号证书号软件名称期方式

锦兴能源、软著登字号基于煤矿机电的采

2021SR0 原始

1唐志章、侯第6762807煤远程控制系统2020.11.02

034700取得

成明 号 V1.0软著登字号

2020SR1 轻型胶轮车动力保 原始

2锦兴能源第60928382019.10.28

214142 障系统 V1.0 取得

2016SR0 锦兴能源液压支架 原始

3锦兴能源-2016.01.06

68689 仿真操作平台 V1.0 取得

注:根据锦兴能源的说明,上述第3项软件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已遗失,锦兴能源待补办相关证书。

(5)域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未持有境内域名。

7、其他主要无形资产

锦兴能源其他主要无形资产包括铁路使用权、公路使用权,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账面价值为16305.94万元。

其中,锦兴能源的铁路使用权为肖家洼铁路专用线及其他两条专用线接入兴县站工程,该工程为三条专用线业主共同出资建设,各承担三分之一。该工程产权不属于锦兴能源,锦兴能源仅享有使用权,锦兴能源将为修建该工程而发生成本计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截至2022年6月30日,铁路使用权账面价值为4214.32万元。

公路使用权分别为安康公路、河肖线公路,系锦兴能源为采矿而修建的公路,产权不属于锦兴能源,锦兴能源仅享有使用权,锦兴能源将为修建公路而

2-1-20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发生成本计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路使用权账面价值为11336.87万元。

(二)抵押、质押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锦兴能源主要资产受到限制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2587.68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及土地复垦基金专户,受政府监管固定资产100462.93融资租赁资产

合计123050.61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四)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锦兴能源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

项目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49685.0412.14%

合同负债19795.204.84%

应付职工薪酬4871.581.19%

应交税费50341.9712.30%

其他应付款20284.544.9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0774.409.96%

其他流动负债2573.380.63%

流动负债合计188326.1146.02%

长期借款35325.628.63%

2-1-20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6月30日

项目金额比例

长期应付款164934.2640.30%

预计负债18193.684.45%

递延所得税负债2489.100.61%

非流动负债合计220942.6753.98%

负债合计409268.78100.00%

截至2022年6月30日,锦兴能源负债总额为409268.7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88326.11万元,非流动负债为220942.67万元。锦兴能源的主要负债为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3.98%。

(五)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存在1宗尚未了结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仲裁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8月23日,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向太原仲裁委员会

申请裁决锦兴能源向申请人支付合同外工程款及损失31234855.89元并承担仲

裁费一案第一次开庭仲裁,申请人提出对工程进行鉴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尚待确认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果,该案尚处于仲裁程序。

经核查,上述案件为锦兴能源与申请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锦兴能源作为被申请人的涉案潜在赔偿金额约3123万元,占标的资产截至2022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0.45%,占比较低。因此,上述案件不会对锦兴能源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六)瑕疵租赁土地相关情况

1、租赁期限超20年的租赁合同的合法有效性,以及确保合同有效所采取

的措施及进度

2-1-20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锦兴能源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租赁土地的起租时间为2011至2018年,该等土地不超过20年的租赁有效;若该等租赁期限届满20年后(2031年至2038年),锦兴能源无法与出租人续订租赁合同,则租赁土地期限超过20年的部分存在无效的风险。

根据锦兴能源的确认,锦兴能源正常使用上述土地,不存在重大争议或纠纷;同时,锦兴能源已取得肖家洼村、南康家沟村、李家塔村及龙尾峁村村民委员会的确认,就租赁土地与锦兴能源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已取得村委会说明的租赁土地面积占锦兴能源与村集体租赁土地或由地方政府协调村集体租

赁土地总面积的60.11%。该等租赁二十年/合同届满前,锦兴能源将积极与地方村民进行沟通,协商续订租赁合同。

2、无法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文件的租赁土地,是否存在被主管部门责令停

止使用等风险,相关事项会否影响标的资产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于出租方未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文件的租赁土地,无法确定土地性质、出租方向锦兴能源出租该等土地是否符合土地规划用途。若出租方违反土地规划用途对土地进行出租,可能导致出租方或承租方被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或予以处罚,存在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等风险,并可能影响锦兴能源继续使用该等租赁土地。

但鉴于:(a)根据锦兴能源的确认,锦兴能源目前正常使用上述土地,不存在重大争议或纠纷,同时,锦兴能源已取得肖家洼村、南康家沟村、李家塔村及龙尾峁村村民委员会的确认,就租赁土地与锦兴能源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已取得村委会说明的租赁土地面积占锦兴能源与村集体租赁土地或由地方政府协调村集体租赁土地总面积的 60.11%;(b)上述租赁的用地的主要用途为

堆放排矸石及停放车辆,不涉及锦兴能源的主要生产设施;(c)集体土地租赁履行相关村民(代表)同意程序的主体为出租方,因此作为承租方的锦兴能源

2-1-20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因所承租的集体用地之出租方出租程序瑕疵而受到处罚的风险较低;(d)上述

土地为租赁用地,且主要用于煤矸石的堆放,可替代性较强。锦兴能源周边可使用的土地较多,搬迁具有可行性;(e)交易对方已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如因交割日前租赁土地存在瑕疵致使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

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因此,上述租赁土地使用权

瑕疵不会对标的资产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租赁集体土地相关决策程序是否已补充完备,或者标的资产是否采取

适当措施保障租赁的合规性、有效性

锦兴能源租赁使用的土地包括如下类型:

第1类租赁土地为与村民委员会直接签署租赁合同的租赁土地,面积约为

759.56亩(约50.64万平方米),主要为锦兴能源排矸场所在地。

第2类租赁土地为与地方政府合作使用的租赁土地,面积约为396.622亩(约26.44万平方米),主要为锦兴能源排矸场所在地。

第3类租赁土地为安康公路运煤车辆停车用地,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

就上述第1、2类土地,锦兴能源已取得了肖家洼村、南康家沟村、李家塔村及龙尾峁村村民委员会的说明,确认上述租赁土地事项已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村委会与锦兴能源间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已取得村民委员会说明的租赁土地面积占第1、2类土地总面积的60.11%。就上述3类土地存在的风险分析如下:

就上述第1类租赁土地:(1)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锦兴能源租赁土地期限超过20年的部分存在无效的风险;(2)出租方未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无法确定土地性质、出租方向锦兴能源出租该等土地是否符合土地规划用途。若出租方违反土地规划用途对土地进行出租,可能导致出租方或承租方被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或予以处罚,并影响锦兴能源继续使用该等租赁土地;

(3)部分出租方未能提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同意文件,如租赁土地时出租

2-1-20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方未履行相关集体决策程序,可能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及锦兴能源继续使用该租赁土地。

就上述第2类租赁土地:(1)出租方未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无法确定土地性质、出租方向锦兴能源出租该等土地是否符合土地规划用途。若出租方违反土地规划用途对土地进行出租,可能导致出租方或承租方被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或予以处罚,并影响锦兴能源继续使用该等租赁土地;(2)该等土地系与地方政府合作,由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租赁土地,部分出租方未能提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同意文件。如租赁土地时出租方未履行相关集体决策程序,可能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及锦兴能源继续使用该租赁土地。

就上述第3类租赁土地,出租方未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无法确定土地性质、出租方向锦兴能源出租该等土地是否符合土地规划用途。若出租方违反土地规划用途对土地进行出租,可能导致出租方或承租方被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或予以处罚,并影响锦兴能源继续使用该等租赁土地。

标的公司就上述风险采取的措施如下:

(1)就第1类租赁土地,锦兴能源已与各村村民委员会签署了长期期限的

租赁合同;就第2类租赁土地,锦兴能源已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由地方政府协调土地供锦兴能源使用;就第3类租赁土地,锦兴能源已与兴县恒晟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安康路停车场场地租赁协议》。上述协议自签署并执行以来,锦兴能源一直正常使用土地,不存在争议或纠纷。就租赁的集体土地(第1类与第

2类土地),锦兴能源已取得了肖家洼村、南康家沟村、李家塔村及龙尾峁村村

民委员会的说明,确认上述租赁土地事项已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村委会与锦兴能源间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已取得村民委员会说明的租赁土地面积

占第1、2类土地总面积的60.11%。

(2)上述租赁的用地的主要用途为堆放排矸石及停放车辆,不涉及锦兴能

源的主要生产设施,可替代性较强。锦兴能源周边可使用的土地较多,锦兴能源可通过搬迁的方式进行替换,不存在实质障碍。

2-1-20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3)就锦兴能源的租赁土地瑕疵,华电煤业已出具《关于锦兴能源相关瑕疵事项的承诺函》,“锦兴能源租赁使用的土地、房产均由锦兴能源正常使用,与出租方或第三方不存在对锦兴能源生产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的争议或纠纷;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因交割日前租赁土地、房产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出租方未履行适当的决策程序、未办理相关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导致锦兴能源在租赁期限内产生无法正常使用租赁土地或房产、被政府部门处罚、被第三方索赔等情形,致使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补偿范围不含锦兴能源正常租赁土地、房产产生的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综上,鉴于:(a)根据锦兴能源的确认,锦兴能源目前正常使用上述土地,不存在争议或纠纷;(b)就租赁的集体土地,锦兴能源已取得了肖家洼村、南康家沟村、李家塔村及龙尾峁村村民委员会的说明,确认上述租赁土地事项已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村委会与锦兴能源间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已取得村民委员会说明的租赁土地面积占第1、2类土地总面积的60.11%;

(c)上述租赁的用地的主要用途为堆放排矸石及停放车辆,不涉及锦兴能源的主要生产设施;(d)集体土地租赁履行相关村民(代表)同意程序的主体为出租方,因此作为承租方的锦兴能源因所承租的集体用地之出租方出租程序瑕疵而受到处罚的风险较低;(e)上述土地为租赁用地,且主要用于煤矸石的堆放,可替代性较强。锦兴能源周边可使用的土地较多,搬迁具有可行性;(f)交易对方已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如因交割日前租赁土地存在瑕疵致使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

因此,标的公司已采取适当措施保障租赁的合规性、有效性,上述租赁土地相关决策程序存在的部分瑕疵不会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性障碍。

4、结合前述瑕疵租赁土地的具体用途,补充披露如该等土地无法继续使用,标的资产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的具体举措前述租赁土地的主要用途为堆放矸石及停放车辆,如该等土地无法继续使

2-1-20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用,预计将不涉及主要生产设备的搬迁,不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如上述土地无法继续使用,标的资产将采取以下举措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

(1)锦兴能源未来可开展井下矸石智能分选和矸石返井工程建设,尽量促使矸

石不出井、地面少留存;(2)锦兴能源周边可使用土地较多,且上述租赁土地的主要用途为堆放矸石、停放车辆,可替代性较强。如无法使用原有土地,锦兴能源可以租赁周边其他土地堆放煤矸石或停放车辆等;(3)在矸石处理方面,锦兴能源还可以委托第三方处理煤矸石;(4)如未来锦兴能源的电厂项目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锦兴能源还可将部分煤矸石作为电厂项目的燃料。

九、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

有关报批事项及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资源类权利情况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锦兴能源5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有关报批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持有的主营业务相关资质证书及建设项目许可情况如下:

(一)生产经营的资质证书

1、采矿许可证

锦兴能源现持有自然资源部于2019年12月12日核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1000002019121110149360),开采矿种为煤,矿山名称为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生产规模为800万吨/年,有效期限为2019年12月12日至2049年12月12日。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八、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权属情况”之“1、采矿权情况”。

2、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0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肖家洼煤矿现持有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20年10月20日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晋)MK 安许证字〔2020〕GY068),许可范围为“煤炭开采,开采8#、13#煤层”,有效期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19日,设计生产能力为800万吨/年。

3、排污许可证锦兴能源现持有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2月24日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91141123754090188M001V),有效期限为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年12月23日。

4、取水许可证锦兴能源现持有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于2018年6月4日核发的《取水许可证》(编号:取水(国黄)字〔2018〕第511022号),取水地点为工业场地矿井水处理站出水调节池、井田风井广场,取水方式为提水;取水量为106.5万立方米/年,取水用途为工业、生活,水源类型为矿井涌水、地下水;有效期为

2018年6月4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综上,除存在超出核定生产能力生产的情形外,锦兴能源及其分支机构肖家洼煤矿已取得其主营业务经营所必需的相关资质。锦兴能源正在积极办理产能核增的相关手续,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七)安全生产情况”之“4、标的公司存在超出核定生产能力生产的情形”。

(二)锦兴能源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要求以及落实情况,是否需履行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

1、锦兴能源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锦兴能源主要已建项目为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肖家洼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在建项目为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电厂项目”),不存在其他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

2-1-20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已建项目

*根据相关政策,锦兴能源的已建项目所处行业不属于“两高”行业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5月3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后续对“两高”范围国家如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等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锦兴能源属于行业分类中规定的采矿业中的煤炭开采与洗选业,分类代码:B0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21),锦兴能源属于“B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因此其已建项目肖家洼

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及肖家洼煤矿附属项目配套设施项目肖家洼煤矿铁路专用线

项目均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肖家洼煤矿不属于“两高”项目山西省能源局已于2022年5月19日出具复函,“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厅字〔2021〕49号),‘两高’项目暂以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为重点。据此,肖家洼煤矿不在上述‘两高’项目范围内。”综上,根据相关政策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锦兴能源已建项目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肖家洼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2)在建项目

*锦兴能源电厂项目被列入“两高”项目清单

2-1-21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锦兴能源的电厂项目于2015年5月28日取得山西省发改委出具的《关于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晋发改能源发〔2015〕329号)、2015年7月13日取得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关于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晋环函〔2015〕528号),因此进行了土地平整、场地清洁等,发生的土建工程、中介机构费用目前按“在建工程”进行账面处理。

2017年9月26日,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及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17年分省煤电停建和缓建项目名单的通知》。锦兴兴县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被列入2017年山西省煤电停建项目。因此,该项目已按要求停建,未正式开工建设。

2021年8月27日,山西省发改委向各市发改委发出通知,要求结合国家反

馈“两高”项目清单,再次梳理核实确认省内“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逐项论证两高项目必要性、可行性。锦兴能源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因年总能耗超过5万吨标准煤,被归入了山西省“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清单。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锦兴能源电厂项目不属于应关停或淘汰项目或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属于依法合规建设的项目山西省能源局已于2022年5月5日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省内在建煤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晋能源规函〔2022〕205号),锦兴能源电厂项目被列入

2022年省内重点煤电建设项目,要求加快建设。

锦兴能源电厂项目已于2022年6月1日取得山西省能源局的复函,“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厅字〔2021〕49号)‘两高’项目暂

以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为重点。据此,该项目属于上述‘两高’项目范围。

2-1-21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华电锦兴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于2015年5月28日由省发改委核准,现已列入《山西省电力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省能源局已将其列入2022年重点推进项目,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省内在建煤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晋能源规函〔2022〕205号),要求加快建设。

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并已经纳入当地相应产业规划布局。

该项目不属于应关停或淘汰项目或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属于依法合规建设的项目。”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于2022年4月12日出具的《证明》载明,“经核查,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发电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等现阶段必要的环保相关审批/备案。按照环评文件,发电项目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等国家和地方对火电项目、.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相关政策,符合继续建设和投运的条件。”兴县能源局于2022年4月12日出具的《证明》载明,“经核查,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发电项目’)已经履行完毕现阶段必要的项目立项备案/审批、节能审查等程序。该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310号)中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能效水平、产业政策,并已经纳入当地相应产业规划布局。该项目不属于应关停或淘汰项目或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要求。发电项目设计的能源消费量和能效水平符合当地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的双控管理要求,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情况符合当地监管要求,符合继续建设和投运的条件。”因此,锦兴能源在建项目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不属于应关停或淘汰项目或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属于依法合规建设的项目。

2-1-21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综上,锦兴能源已建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在建项目不属于应关停或淘汰项目或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属于依法合规建设的项目。

*锦兴能源低热值煤发电项目2017年被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及国务院

国资委认定为停建项目,2021年又由山西省发改委认定为拟投产达产项目,且地方主管部门认定其不属于应关停或淘汰项目,该等认定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a)2014 年-2015 年间,锦兴能源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已取得项目能评、核准及环评批复

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取得

项目能评、核准及环评批复,具体情况如下:

批复/证照名称文号批复单位时间《关于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晋发改能审

热值煤发电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山西省发改委2014.12.09

[2014]421号查意见》《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晋发改能源发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 〔2015〕329 山西省发改委 2015.05.28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号《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华电锦兴晋环函原山西省环境保

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2015〕528 2015.07.13护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号

(b)2017 年因煤电产能过剩被列入停建项目

2017年3月5日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包括

用改革的办法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要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以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提高煤电行业效率,优化能源结构,为清洁能源发展腾空间。

2017年9月26日,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及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17年分省煤电停建和缓建项目名单的通知》,为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确保完成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煤电调控目标

2-1-21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任务,锦兴兴县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被列入2017年山西省煤电停建项目。因此,该项目已按要求停建,未正式开工建设。

(c)2021 年,电厂项目被列入山西省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按国家发改委要求应由省级政府明确处置意见2021年8月27日,山西省发改委向各市发改委下发《关于请再次梳理“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国家反馈“两高”项目清单,再次梳理核实确认省内“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逐项论证两高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被归入了山西省“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清单。同时,该通知指出,要按照保留、停工整改完善手续等分类处置意见综合评估后形成本地区项目建设优先排序。

2021年9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在建、拟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称“两高”项目)清单,明确处置意见,调整情况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新增能耗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两高”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照能效水平、环保要求、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等要求加强窗口指导;

对新增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下的“两高”项目,各地区根据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加强管理,严格把关。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火电站(含自备电站)由省级政府核准,其中燃煤燃气火电项目应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

综上,按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及相关规定,锦兴能源的电厂项目被列入山西省“两高”项目,应由省级政府明确处置意见。

(d)2021 年以来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能源原材料供应偏紧,2022 年

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继续做好能源、重要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

2022年5月,山西省能源局下发通知,要求包括锦兴能源电厂项目在内的七个

发电项目加快建设

2-1-21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3月5日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

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局部疫情时有发生,消费和投资恢复迟缓,稳出口难度增大,能源原材料供应仍然偏紧,输入性通胀压力加大。2022年政府工作任务中指出,要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具体包括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应,继续做好能源、重要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保障民生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用电等。

2022年5月5日,山西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省内在建煤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晋能源规函〔2022〕205号),根据《关于切实推进支撑性保障电源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的通知》(国能综通电力〔2021〕115号)要求和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源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的安排部署,包括锦兴能源电厂项目在内的七个发电项目被列入2022年山西省内重点煤电建设项目,要求加快建设。

此外,锦兴能源电厂项目于2022年6月1日取得山西省能源局的复函,该项目现已列入《山西省电力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被列入2022年重点推进项目。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并已经纳入当地相应产业规划布局。该项目不属于应关停或淘汰项目或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属于依法合规建设的项目。

综上,锦兴能源电厂项目2017年因煤电产能过剩被认定为停建项目,2021年被列入山西省“两高”项目,按国家发改委要求由省级政府明确处置意见。

2021年以来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经济发展面临三重压力、能源原材料供应

偏紧、输入性通胀压力加大,2022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根据宏观经济变化做出相应政策指导,指出要继续做好能源、重要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保障民生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用电。2022年5月、6月,山西省能源局下发通知,包括锦兴能源电厂项目在内的七个发电项目被列入2022年山西省内重点煤电建设项目,要求加快建设。锦兴能源的电厂项目不属于应关停或淘汰项目或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属于依法合规建设的项目。因此,锦兴能

2-1-21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源该等认定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在经济发展面临三重压力、能源原材料供应偏紧、输入性通胀压力加大等客观因素影响下,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政策的指导明确了对电厂项目的处置意见,该等认定的变化具备合理性。

2、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要求以及落实情况,是否需履行相关主

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建项目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程序,在建项目将在必要的备案、审批、核准手续齐全后正式开工建设,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要求。

标的公司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主要审批、核准、备案程序履行情况如

下:

环评备案/批项目

项目投资项目备案环保验收安评备案/批复安全批复/证照复进度晋煤监安一许环审

肖家洼煤矿及 发 改 能 源 环 验 〔2015〕7 号 (晋)MK 安许证字

〔2010〕61已建

选煤厂项目 〔2013〕1632 号 〔2018〕4 号 晋 煤 监 安 一 许 〔2020〕GY068号

〔2016〕88号晋环函肖家洼煤矿铁晋发改交通发兴环验

〔2012〕不适用不适用已建

路专用线项目〔2013〕442号〔2017〕8号

2131号

华电锦兴兴县晋环函

2x35 万千瓦低 晋发改能源 法 未正式开工 在建

〔2015〕未正式开工建设未正式开工建设注

热值煤发电项〔2015〕329号建设

528号

注: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于2015年5月28日取得山西省发改委出具的《关于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晋发改能源发〔2015〕329号)、2015年7月13日取得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关于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晋环函〔2015〕528 号),因此进

行了土地平整、场地清洁等,发生的土建工程、中介机构费用目前按“在建工程”进行账面处理。2017年9月26日,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及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17年分省煤电停建和缓建项目名单的通知》。锦兴兴县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被列入2017年山西省煤电停建项目。因此,该项目已按要求停建,未正式开工建设。

3、建设项目取得批复文件

锦兴能源的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肖家洼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华电

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取得的主要批复文件及内容情况如下:

2-1-21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序

批复/证照名称文号批复单位批复时间主要内容号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关于山西锦兴能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源有限公司肖家洼防治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环审

煤矿井及选煤厂原环境保护后,同意锦兴能源按照

1〔2010〕2010.02.24

1000万吨/年新建工部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

61号

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性质、规模、地点、的批复》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关于山西锦兴能国土资预同意通过用地预审,拟源有限公司肖家洼审资原国土资源

22012.09.05用地总面积51.02公

煤矿建设用地预审〔2012〕部顷。

意见的复函》4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国家安全监山西肖家洼煤矿建设项

局、办公厅国家煤安监总厅

管总局办公目通过安全核准,其应矿安监局办公室关煤监函

3厅、国家煤2013.07.11当按高瓦斯矿井设计,

于山西肖家洼等煤〔2013〕矿安监局办设计生产能力降为800矿建设项目安全核107号公室万吨/年。

准结果的函》《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建设离柳矿区肖家关于山西离柳矿区发改能源洼煤矿项目,矿井建设

4肖家洼煤矿及选煤〔2013〕国家发改委2013.08.27规模800万吨/年,配

厂项目核准的批1632号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复》厂。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西晋发改设同意中煤科工集团武汉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计发山西省发改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

52014.12.12

兴县肖家洼煤矿及〔2014〕委制的矿井及选煤厂初步选煤厂建设项目初1567号设计。

步设计的批复》《关于山西锦兴能晋煤监安源有限公司兴县肖一许原山西煤矿原则同意《安全专篇》

62015.01.07

家洼煤矿安全设施〔2015〕安全监察局设计内容设计的批复》7号《关于山西锦兴能晋煤监安源有限公司兴县肖同意变更设计中首采工一许原山西煤矿

7家洼煤矿新建项目2016.11.18作面位置及布置的调整

〔2016〕安全监察局变更安全设施设计内容等

88号的批复》经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山西省水利厅关施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及于山西锦兴能源有晋水保函

山西省水利水土保持设施自验、监

8限公司兴县肖家洼〔2016〕2016.11.18

厅理、监测、评估结果进煤矿水土保持设施915号行审核,同意该项目水验收的意见》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关于山西锦兴能环验原则同意该项目噪声和

9生态环境部2018.07.13

源有限公司肖家洼〔2018〕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

2-1-21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批复/证照名称文号批复单位批复时间主要内容号煤矿井及选煤厂4号验收合格

800万吨/年新建工

程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同意兴县将集体农用地27.9379公顷(其中耕地20.2246公顷)、集体

未利用地16.7517公顷《关于肖家洼煤矿晋政地字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山西省人民

10及选煤厂项目工程〔2020〕2020.12.30收手续,同时征收集体

政府建设用地的批复》316号建设用地0.7184公顷;

上述共计批准建设用地

45.4080公顷,作为肖

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工程建设用地。

(2)肖家洼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序

批复/证照名称文号批复单位批复时间主要内容号经吕梁市建设局和兴县城乡建设局初审和《山选字第山西省住房西锦兴肖家洼煤矿铁路《建设项目选址意

12011-117和城乡建设2011.10.14工程选址研究报告》研见书》

号厅究论证,该线路拟选方案可行,原则同意拟选的线路方案。

原则同意锦兴能源铁路专用线在山西中南部铁铁许准字《行政许可决定路兴县站接轨,采用车

2〔2011〕原铁道部2011.12.29书》站瓦塘端东侧顺向引

第393号

入、西侧立交疏解接轨方案准许锦兴能源铁路专用《铁路专用线与国线在山西中南部铁路兴

3—原铁道部2011.12.29铁接轨许可证》县站接轨;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同意本方案服务期从

2013年1月至2014年《关于山西锦兴能12月,水土流失防治责源有限公司肖家洼晋水保函任范围260.43公顷;同山西省水利

4煤矿铁路专用线工〔2012〕2012.06.29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

厅程水土保持方案的571号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批复》准;同意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八个分区;

基本同意各防治分区水

2-1-21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批复/证照名称文号批复单位批复时间主要内容号土流失防治方案;基本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进度安排;

原则同意新增的水土保持估算投资。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山西省环境保护政策和当地城市发展规

厅关于<山西锦兴能晋环函划,在严格落实《报告源有限公司肖家洼原山西省环

5〔2012〕2012.10.25书》规定的各项环保对

煤矿铁路专用线项境保护厅

2131号策措施和本批复的前提

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的批复》析,同意实施建设。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山西省国土资源晋国土资策和供地政策,符合厅关于新建肖家洼函原山西省国《吕梁市、兴县土地利

6煤矿铁路专用线工2013.01.16〔2013〕土资源厅用总体规划(2006-2020程项目建设用地预

44号年)》,原则同意通过用审的复函》地预审。

同意建设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铁《山西省发展和改路专用线工程,项目新革委员会关于山西晋发改交建肖家洼煤矿铁路专用锦兴能源有限公司通发山西省发改

72013.03.15线设长度15.63正线公

肖家洼煤矿铁路专〔2013〕委里,铺轨长度26.145铺用线工程核准的批442号轨公里;项目建设内容复》为铁路专用线及集运站。

同意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征收吕梁市兴县集体林地

0.7028公顷,公司需按

晋林资许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使用林地审核同准原山西省林

82015.07.10地审批手续;需要采伐意书》〔2015〕业厅

被占用林地上的林木,

101号

需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公司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等费用。

《关于山西锦兴能经我局审核,锦兴能源源有限公司肖家洼兴环验肖家洼煤矿铁路专用线原兴县环境

9煤矿铁路专用线项〔2017〕2017.09.30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

保护局目竣工环境保护验8号环境保护验收备案要收备案的通知》求。

(3)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序

批复/证照名称文号批复单位批复时间主要内容号

2-1-21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批复/证照名称文号批复单位批复时间主要内容号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包括: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水利部关于华价;同意水土流失电锦兴兴县 2x35 防治执行建设生产

水保函〔2014〕

1万千瓦低热值煤水利部2014.10.27类项目一级标准;

368号

发电项目水土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持方案的批复》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基本同意水土

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等。

同意建设华电锦兴

兴县 2x35 万千瓦低《山西省发展和热值煤发电项目,改革委员会关于项目新建2台35万华电锦兴兴县晋发改能源发山西省发千万超临界低热值

22015.05.28

2x35 万千瓦低热 〔2015〕329 号 改委 煤空冷发电机组,

值煤发电项目核配套建设循环流化准的批复》床锅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装置。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华电锦原则同意拟采取的原山西省

兴兴县 2x35 万千 晋环函〔2015〕 环境保护措施,但

3环境保护2015.07.13

瓦低热值煤发电528号须对烟气脱硫系统厅项目环境影响报进行调整优化。

告书的批复》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地字第兴县行政《建设用地规划63.4423公顷,总建

4141123202101015审批服务2021.11.16许可证》设面积约97360平号管理局方米,土地取得方式为协议转让。

(三)“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相关情况

1、锦兴能源低热值煤发电项目2017年被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及国务

院国资委认定为停建项目,2021年又由山西省发改委认定为拟投产达产项目,且地方主管部门认定其不属于应关停或淘汰项目,该等认定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14年-2015年间,锦兴能源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已取得项目能评、核准及环评批复

2-1-22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取得

项目能评、核准及环评批复,具体情况如下:

批复/证照名称文号批复单位时间《关于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晋发改能审

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山西省发改委2014.12.09

[2014]421号审查意见》《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晋发改能源发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 〔 2015 〕 329 山西省发改委 2015.05.28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号《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华电锦兴晋环函原山西省环境保

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 2015 〕 528 2015.07.13护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号

(2)电厂项目2017年因煤电产能过剩被列入停建项目

2017年3月5日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包括

用改革的办法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要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以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提高煤电行业效率,优化能源结构,为清洁能源发展腾空间。

2017年9月26日,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及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17年分省煤电停建和缓建项目名单的通知》,为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确保完成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煤电调控目标任务,锦兴兴县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被列入2017年山西省煤电停建项目。因此,该项目已按要求停建,未正式开工建设。

(3)电厂项目被列入“两高”项目,由省级政府明确处置意见2021年8月27日,山西省发改委向各市发改委下发《关于请再次梳理“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国家反馈“两高”项目清单,再次梳理核实确认省内“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逐项论证两高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被归入了山西省“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清单。同时,该通知指出,要按照保留、停工整改完善手续等分类处置意见综合评估后形成本地区项目建设优先排序。

2-1-22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21年9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在建、拟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称“两高”项目)清单,明确处置意见,调整情况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新增能耗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两高”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照能效水平、环保要求、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等要求加强窗口指导;

对新增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下的“两高”项目,各地区根据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加强管理,严格把关。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火电站(含自备电站)由省级政府核准,其中燃煤燃气火电项目应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

综上,按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及相关规定,锦兴能源的电厂项目被列入山西省“两高”项目,应由省级政府明确处置意见。

2021年,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切实推进支撑性保障电源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的通知》(国能综通电力〔2021〕115号),要求已核准未开工煤电项目,要协调各相关单位落实好资金、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督促企业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具备条件的2022年要尽快开工建设。

2022年5月5日,山西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省内在建煤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晋能源规函〔2022〕205号),根据《关于切实推进支撑性保障电源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的通知》(国能综通电力〔2021〕115号)要求和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源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的安排部署,将包括锦兴能源电厂项目在内的七个发电项目被列入2022年山西省内重点煤电建设项目,要求加快建设。

此外,锦兴能源电厂项目于2022年6月1日取得山西省能源局的复函,该项目现已列入《山西省电力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被列入2022年重点推进项目。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并已经纳入当地相应产业规划布局。该项目不属于应关停或淘汰项目或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属于依法合规建设的项目。

2-1-22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4)2021年以来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能源原材料供应偏紧,2022年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继续做好能源、重要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

2022年3月5日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

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局部疫情时有发生,消费和投资恢复迟缓,稳出口难度增大,能源原材料供应仍然偏紧,输入性通胀压力加大。2022年政府工作任务中指出,要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具体包括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应,继续做好能源、重要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保障民生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用电等。

2022年3月1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加

强煤炭煤电兜底保障能力,科学规划建设先进煤电机组,按需安排一定规模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的支撑性电源和促进新能源消纳的调节性电源,保持装机合理余量,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煤耗等最新技术标准。

综上,锦兴能源电厂项目2017年因煤电产能过剩被认定为停建项目;2021年被列入山西省“两高”项目,按国家发改委要求由省级政府明确处置意见。

2022年5月,山西省能源局下发通知,包括锦兴能源电厂项目在内的七个发电

项目被列入2022年山西省内重点煤电建设项目,要求加快建设。锦兴能源电厂项目不属于应关停或淘汰项目或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属于依法合规建设的项目。

锦兴能源电厂项目该等认定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在经济发展面临三重压力、能源原材料供应偏紧、输入性通胀压力加大等客观因素影响下,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做好能源、重要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国家能源局《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煤炭煤电兜底保障能力,省级政府根据国家政策的指导明确了对电厂项目的处置意见,该等认定的变化具备合理性。

2、锦兴能源主营业务是否涉及煤电、煤化工、化工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是否存在其他已建、在建、拟建“高污染、高耗能”项目;该等

“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的建设进展及未来建设计划,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产业

2-1-22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政策要求,项目审批或备案、环评、能评等手续是否齐全

(1)锦兴能源主营业务是否涉及煤电、煤化工、化工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5月3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后续对“两高”范围国家如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锦兴能源主要从事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等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锦兴能源属于行业分类中规定的采矿业中的煤炭开采与洗选业,分类代码:B0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21),锦兴能源属于“B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锦兴能源的在建项目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虽然属于

“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但未正式开工建设或投产,不属于锦兴能源的主营业务。

因此,锦兴能源的主营业务不涉及煤电、煤化工、化工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

(2)是否存在其他已建、在建、拟建“高污染、高耗能”项目

除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外,锦兴能源不存在其他已建、在建、拟建“高污染、高耗能”项目。

(3)该等“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的建设进展及未来建设计划,是否符合

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审批或备案、环评、能评等手续是否齐全*建设进展

2015年5月28日、2015年7月13日,锦兴能源分别取得山西省发改委出具的《关于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晋发改能源发〔2015〕329 号)、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关于华电锦兴兴县 2x35

2-1-22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晋环函〔2015〕528号),锦兴能源进行了土地平整、场地清洁等工作。

2017年9月26日,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及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17年分省煤电停建和缓建项目名单的通知》,锦兴兴县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被列入2017年山西省煤电停建项目。因此,该项目目前已按要求停建,未正式开工建设。

*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审批或备案、环评、能评等手续是否齐全

A.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属于“两高”项目范围,但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出具的通知,及各部门出具的《证明》,该项目不属于应关停或淘汰项目或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具体分析如下:

山西省能源局于2022年5月5日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省内在建煤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晋能源规函〔2022〕205号),锦兴能源电厂项目被列入2022年省内重点煤电建设项目,要求加快建设。

锦兴能源于2022年6月1日取得山西省能源局的复函,“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厅字〔2021〕49号),‘两高’项目暂以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为重点。据此,该项目属于上述‘两高’项目范围。华电锦兴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于2015年5月28日由省发改委核准,现已列入《山西省电力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省能源局已将其列入2022年重点推进项目,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省内在建煤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晋能源规函〔2022〕205

2-1-22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号),要求加快建设。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并已经纳入当地相应产业规划布局。该项目不属于应关停或淘汰项目或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属于依法合规建设的项目。”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于2022年4月12日出具的《证明》载明,“经核查,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发电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等现阶段必要的环保相关审批/备案。按照环评文件,发电项目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等国家和地方对火电项目、‘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相关政策,符合继续建设和投运的条件。”兴县能源局于2022年4月12日出具的《证明》载明,“经核查,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发电项目’)已经履行完毕现阶段必要的项目立项备案/审批、节能审查等程序。该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310号)中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能效水平、产业政策,并已经纳入当地相应产业规划布局。该项目不属于应关停或淘汰项目或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要求。发电项目设计的能源消费量和能效水平符合当地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的双控管理要求,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情况符合当地监管要求,符合继续建设和投运的条件。”因此,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属于“两高”项目范围,但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出具的通知、复函及地方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项目不属于应关停或淘汰项目或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B.项目审批或备案、环评、能评等手续是否齐全

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已取得的主要项目审批或备

案、环评、能评手续如下:

批复/证照名称文号批复单位时间

2-1-22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批复/证照名称文号批复单位时间《关于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晋发改能审热值煤发电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2014〕421山西省发改委2014.12.09查意见》号《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晋发改能源发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 〔2015〕329 山西省发改委 2015.05.28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号《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华电锦兴晋环函原山西省环境保

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2015〕528 2015.07.13护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号综上,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项目审批或备案、环评、能评等手续,将在必要的备案、审批、核准手续(含用地批准)齐全后正式开工建设。

*未来建设计划

如前所述,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虽属于‘两高’项目范围,但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出具的通知,及各部门出具的《证明》,该项目不属于应关停或淘汰项目或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并且,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项目审批或备案、环评、能评等手续。

目前,锦兴能源正在按照山西省能源局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省内在建煤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晋能源规函〔2022〕205号)要求落实资金、设备、

用工、用地等建设条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实施方案等,并向华电煤业、华电集团进行报批。待履行完内外部必要的决策、备案或审批程序(含用地批准)后,再正式进行开工建设。

作为锦兴能源的间接控股股东,华电集团已就上述事项出具承诺,“本公司承诺在开工所需手续齐全之前,不开工建设。除了‘锦兴兴县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之外,锦兴能源不存在任何其他‘两高’项目的建设。”

3、锦兴能源已建、在建、拟建“高污染、高耗能”项目是否位于大气环

境质量未达标地区,是否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如适用);是否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是否已履行应履行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

2-1-22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要求(如适用)

(1)锦兴能源已建、在建、拟建“高污染、高耗能”项目是否位于大气环

境质量未达标地区,是否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如适用)锦兴能源在建“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位于山西省吕梁市兴县。根据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于2022年9月30日出具的说明,截至2022年8月底,兴县属于大气质量达标地区。

锦兴能源已取得《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核定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华电锦兴兴县 2x350MW 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函》,核定了污染物排放总量。锦兴能源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如未来正式开工建设电厂项目,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并严格遵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进行排放。

(2)是否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是否已履行应履行的煤

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如适用)2012年10月,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发[2012]130号),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规划范围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

等13个重点区域。山西中北部城市群包括太原市、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其中重点控制区为太原市。

2014年3月11日,国家发改委、原环境保护部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关于严格控制重点区域燃煤发电项目规划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411号),重点区域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和广东省九地市。

因此,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于 2014-2015 年间取得环评、能评批复时,吕梁市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华电锦兴兴县 2x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不适用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

2-1-22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计划的通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重点区域范围包括汾渭平原,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被纳入重点区域范围。

综上,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取得环评、能评批复时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不适用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如未来锦兴能源正式开工建设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锦兴能源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地方要求履行应当履行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如适用)。

4、锦兴能源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如适用)锦兴能源不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不适用《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四)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情况锦兴能源的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八、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之

“(一)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十、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资产的情况,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十一、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锦兴能源51.00%股权,交易完成后,锦兴能源将成为华电能源的控股子公司,其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2-1-22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十二、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019年1月1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

下:

(一)近3年的环保处罚情况

2019年1月1日至今,标的公司受到的环保处罚情况如下:

处罚结果序处罚决定书处罚日期处罚机构处罚原因罚款整改措施号文号其他

(元)

(1)矸石场道路未及时洒水已安排洒水车对矸石场道路进行兴环罚字责令立即

吕梁市生态环抑尘,扬尘污染严重;(2)洒水降尘,杜绝扬尘污染,要求

12019.04.25〔2019〕200000改正违法

境局兴县分局矸石场部分煤矸石未碾压、覆覆土单位对倾倒的矸石及时进行

013号行为土。碾压覆土铺设抑尘网。

兴环罚字责令限期吕梁市生态环厂区含煤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

22019.05.30〔2019〕200000改正违法已全部封堵外排口

境局兴县分局入河道

017号行为

对生活水处理站增加一套加药系

兴环罚字统,并请专业水处理专家进行指吕梁市生态环生活污水处理站回用水氨氮超

32020.04.30〔2020〕200000—导运行一个月,对水处理量及加

境局兴县分局标

001号药量进行调试,已经将各项数据

指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2020年6月5日6时锅炉烟筒

聘请了锅炉环保专家查找超标原

兴环罚字出口氮氧化物浓度超标,排放吕梁市生态环因,并进行相关培训,提高锅炉

4 2020.06.19 〔2020〕 浓度为 223.06mg/m3,排放标 100000 —

境局兴县分局维修水平,确保环保设施稳定可

013 号 准为 200mg/m3,超标倍数为靠运行,同时污染物达标排放。

0.11倍。

兴环罚字吕梁市生态环场区道路积尘较厚未及时洒水已安排5台洒水车对厂区各区域进

52021.08.24〔2021〕87000—

境局兴县分局抑尘,扬尘污染严重。行洒水降尘,杜绝扬尘污染

023号

用铲车和压矸机同步施工将堆高

的区域推低后,碾压覆盖0.3米的黄土。要求第三方在后续排矸过兴环罚字煤矸石堆场超出环评要求的处吕梁市生态环程中采取分层碾压覆盖黄土并苫

62022.04.19〔2022〕置范围;煤矸石场未采取抑尘643000—

境局兴县分局盖防尘网,同时,安排专人每天

010号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巡查确保矸石碾压覆土到位;安

排专人每天洒水抑尘,确保扬尘管控落实到位要求井下各区队在更换润滑油过

兴环罚字2022年5月1日矿井水污水处程中全部回收,同时,在更换过吕梁市生态环

72022.06.09〔2022〕理站监控点化学需氧量200000—程中采取防渗措施,确保废机油

境局兴县分局

020 号 (COD)超标 3.98 倍 不混水中、地面。要求矿井水处

理站时刻观察水质,加强化验,

2-1-23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处罚结果序处罚决定书处罚日期处罚机构处罚原因号文号罚款整改措施其他

(元)

根据水质指标情况加大药剂,保证水质达标回用

吕环罚字煤矸石贮存场北侧未建设截、

吕梁市生态环已于2021年8月,开展矸石场综

82021.08.11〔2021〕排水系统,部分煤矸石未采取540000—

境局合治理,并完成治理工作。

019号无害化处置措施。

针对上述第1-2项行政处罚,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于2021年11月16日出具的《证明》载明,“该公司因违反环保方面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已全部依据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完成罚款缴纳及整改。至本证明开具日,该公司受到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均不属于重特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处罚不属于重特大行政处罚”。第1项行政处罚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锦兴能源的违法行为受到的行政处罚不涉及“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措施,因此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第2项行政处罚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作出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锦兴能源的违法行为受到的行政处罚不涉及“责令停业、关闭”,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措施,因此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针对上述第3-6项行政处罚,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证明》载明,“兹证明,该公司已依据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完

2-1-23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成罚款缴纳及整改,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针对上述第7项行政处罚,该项行政处罚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作出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锦兴能源上述违法行为受到的行政处罚不涉及“责令停业、关闭”,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措施,因此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针对上述第8项行政处罚,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24日出具的《证明》载明,“锦兴能源的上述违法行为是因为防护措施不到位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轻微,未导致环境污染事故,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锦兴能源就上述违法行为已按照本局要求完成整改。”该项行政处罚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十项的规定作出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锦兴能源上述违法行为受到的行政处罚不涉及“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措施,因此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综上,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开具的专项证明确认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标的公司近3年受到的环保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二)锦兴能源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受到的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锦兴能源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锦兴能源受到的安全生产方面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如下:

2-1-23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处罚结果序处罚决定书处罚日期处罚机构处罚原因整改措施号文号罚款其他

(元)山西煤矿晋煤安监吕安全监察已配备总工

12019.10.24罚〔2019〕煤矿未配备总工程师950000责令停产整顿

局吕梁监程师

1075号

察分局

山西煤矿责令停产整顿7日,矿井要晋煤安监吕新建矿井边建设边生产,11804安全监察严格遵守矿井建设项目有关完善新建矿

22020.04.22罚〔2020〕综采工作面、211306综放工作1500000

局吕梁监规定,制定停产整顿技术措井手续

2024-1号面已组织生产

察分局施

山西煤矿责令停产整顿7天,矿井要晋煤安监吕已按照防灭

安全监察矿井开采自燃煤层,未按防灭火严格制定停产整顿技术措

32020.10.16罚〔2020〕1000000火设计组织

局吕梁监专项设计组织生产建设施,严格执行防灭火相关规

2064-1生产建设

察分局定

(1)工作面上隅角瓦斯

浓度超限,已采取瓦斯抽采措施有效降低瓦斯浓度,确保瓦斯浓度在

(1)3月3日四点班现场检查规定范围;

211306综放工作面上隅角瓦斯(2)已按照

浓度1.03%,不采取措施继续作要求设置总业;回风风速传

(2)矿井总回风风速传感器未感器报警

设报警值,当风速低于或超过值;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值时,不(3)已按照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规程要求调

(3)11采区回风巷风速传感器整主斜井风山西煤矿分别责令停产整顿7日;矿

晋煤安监吕 显示 0.97m/s,测风报表中该地 速传感器报安全监察井要制定整改方案;严格瓦

4 2021.03.11 罚〔2021〕 点风速为 5.77m/s,两者误差 2110000 警值;并完

局吕梁监斯管理,严禁瓦斯超限继续

2301-1号大;成调校,重

察分局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主提升强力皮带机头潜水测风速等;

泵和211307安装工作面乳化泵(4)已按要

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不具备求对相关乳远程控制功能;化泵电机安

(5)21名探放水作业人员未取装远程控制

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按钮;

(6)矿井二采区建设项目安全(5)加强员

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工培训,已织施工按照要求完成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工作;

(6)按照规定开展二采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吕梁市应(1)211307胶带顺槽掘进工作(1)已及时

急管理晋(吕)煤面瓦斯浓度于10月27日15:40-编制了瓦斯

局、吕梁安罚17:35持续超限115分钟,最高治理专项安

52021.03.241100000—

市地方煤〔2021〕1浓度为2.67%,未及时采取瓦斯全技术措矿安全监号超限撤人措施;施,切实降督管理局(2)211307材料顺槽回风绕道低工作面瓦

2-1-23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处罚结果序处罚决定书处罚日期处罚机构处罚原因罚款整改措施号文号其他

(元)

杂物大量堆放,人员通过调节风斯浓度,保窗未设置行人台阶和安全出口,证瓦斯浓度且在调节风窗回风侧人为加设全在规定范断面风障;围;

(3)110804回采工作面隔爆水(2)已在调棚安设不符合 AQ1020(水棚与 节风窗处打巷帮间隙超1.5米,水棚安装在台阶并安设两钢管内、遇冲击波时不易翻风障;

落);(3)已按要

(4)矿井排气标准为国 III 的防 求 安 设 水

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30台)未检棚;

测检验,排气标准为国 II 的防爆 (4)已按要柴油机无轨胶轮车(42台)检测报求完成胶轮告中无检测单位资质证书;车检验;

(5)211307材料顺槽掘进工作(5)已按照

面、110804回采工作面瓦斯传山西省规定感器设定报警值和断电值未按山下调瓦斯传

西省规定下调20%管理,传感器感器报警值管理牌板未填写标校日期。机载加强传感器瓦斯传感器表面和进气口受煤泥牌板管理;

污堵严重;(6)211307

(6)211307材科顺槽皮带未安材料顺槽皮设防跑偏装置;皮带机头至回风带已安设防绕道段的皮带下部落煤堆积严重跑偏装置;

且与下部运行皮带摩擦,未及时并完成清理处理;该处皮带下

(7)211307材料顺槽回风绕道部浮煤;

附近未按周期及时进行顶板离层(7)按照规观测;定已定期进

(8)110804回采工作面架间、行顶板离层架后未喷阻化剂;仪观测;

(9)主扇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不(8)目前已正常,风量、风速和负压等参数按规程要求均为0;喷洒阻化

(10)110806二部皮带机头无剂;

co 的传感器,烟雾传感器安装在 (9)已完成上风测不正确;主扇在线检

(11)110806运顺槽掘进工作测系统修面综掘机瓦斯传感器故障。复;

(10)已按规程要求完

成吊挂 co 传

感器、烟雾传感器;

(11)已及时更换传感器。

(1)已完成吕梁应急在120801材

(1)120801材料顺槽、胶运顺

管理局、晋(吕)煤料顺槽、胶槽,221302胶带顺槽掘进工作吕梁市地安罚运顺槽至、

62021.10.18面迎头无直通电话;50000—

方煤矿安〔2021〕57221302胶带

(2)110806回采工作面回风绕全监督管号顺槽工作面道调节风窗无调节功能。

理局迎头直通电话的安装;

2-1-23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处罚结果序处罚决定书处罚日期处罚机构处罚原因罚款整改措施号文号其他

(元)

(2)已按照要求安装调节风窗。

(1)已按照要求安装顺槽皮带机尾

纵撕保护,并按规定每季度试验一次烟雾和温度保护,已完善试验记录。

(2)加强现

(1)221301运输顺槽皮带机尾场工程质量未安装纵撕保护;皮带机烟雾和和设备检修

温度保护未按规定每季度升井试管理,并按验一次;照要求在生

吕梁市应(2)221301综采工作面第5、6产期间进行

急管理晋(吕)煤架和第9、10架支架存在挤股现调整;已对

局、吕梁安罚象,第144#支架压力表显示初支架压力不

72022.03.07100000—

市地方煤〔2022〕15撑力补足;足的进行补

矿安全监号(3)120802材巷高位钻孔抽采液;

督管理局管路未安设放水器;(3)支架与

(4)221301运输顺槽皮带配电刮板间脱落点变压器输入侧电压为10千的销子已处伏,未悬挂“高压危险”警示标理完成已按志。照要求安设放水器;

(4)已增加电压等级标示牌;并完成对变压器短路整定值进行计算;

在变压器输入10千伏侧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1)已按照规程规定打山西省应设接地极;

急管理晋(执)煤(1)井下中央变电所外缺一处

(2)已严格

厅、山西安罚局部接地极;

82021.04.2370000—按照要求在

省地方煤〔2021〕074(2)12采区辅运下山转弯处未

12采区辅运

矿安全监号按要求设置防撞装置。

下山转弯处督管理局设置防撞装置。

(1)矿井新建进风立井安全设分别责令停产整顿9日,矿(1)目前已

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井要制定停产整顿技术措停止施工,晋煤安监执

国家矿山施工;施,立即停止新建进风立井正按照相关五罚

92022.03.03安全监察(2)矿井延伸到设计的二水平2000000的项目的建设,进风立井安要求完善进

〔2022〕

局山西局时,未按设计安装抗灾潜水泵,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同意严风立井安全

3011-1号

未建成防、排水系统而违规进行禁擅自组织施工;严格遵守设施设计,采掘活动。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定,二水并报相关部

2-1-23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处罚结果序处罚决定书处罚日期处罚机构处罚原因整改措施号文号罚款其他

(元)

平防、排水系统未建成,不门审查;

得组织采掘活动。(2)目前已安装抗灾潜

水泵、建成防排水系统。

井巷工程、地面建筑工程、机电

(吕)能源按照要求取吕梁市能安装工程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

102020.12.30罚〔2020〕500000—得质量监督

源局程质量监督手续,且目前已经开

003号注册手续工建设。

目前该区域吕梁市应肖家洼煤矿221304胶带运输顺施工方中煤

急管理槽掘进工作面,由中煤三建三十三建三十工晋(吕)煤局、吕梁工程处项目部施工,违反了《国程处项目部

112022.9.29安罚2000000—

市地方煤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已停止施

[2022]43号矿监督管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十三)工,交由本理局项。矿自营施工队接管

2021年已被

列入保供名矿井2020年原煤产量为1025万单。正在办国家矿山晋煤安监执责令停产整顿3日,矿井要吨,超过矿井设计生产能力(800理年产安全监察五罚制定停产整顿技术措施,合

122022.10.9万吨/年)10%以上,其中4、5、5000001200万吨

局山西局[2022]3061-理制定生产计划,严禁超能

6、7、10、11月产量均大于矿产能核增手

执法五处1号力生产。

井设计生产能力10%以上。续,预计

2023年6月

办理完毕

针对上述第1-4项行政处罚,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吕梁监察分局于2021年

10月26日出具的《证明》载明:“兹证明,上述公司已依据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完成罚款缴纳及整改,上述公司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针对上述第5-7项行政处罚,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16日、2022年5月16日出具的《证明》载明:“兹证明,该公司已依据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完成罚款缴纳及整改,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针对上述第8项行政处罚,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22日出具的《证明》载明:“自2019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日,该公司能够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未接到有关其发生安全生

2-1-23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产责任事故的报告,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我单位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针对上述第9项行政处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五处于

2022年5月16日出具的《证明》载明:“兹证明,该公司已依据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完成罚款缴纳及整改,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针对上述第10项行政处罚,吕梁市能源局于2021年11月25日出具的《证明》的载明:“兹证明,该单位已按时缴纳了罚款并及时整改了问题,且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该单位上述行为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针对上述第11项行政处罚,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吕梁市地方煤矿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21日出具的《证明》的载明:“兹证明,上述公司已根据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完成罚款缴纳及整改。上述公司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上述第12项行政处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五处于

2022年11月21日出具的《证明》的载明:“兹证明,该公司已根据要求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该公司附表所属安全生产方面的不合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标的公司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受到的行政处罚均已完成罚款缴纳及整改,并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应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的专项证明。

(三)其他行政处罚

2019年1月1日至今,标的公司受到的其他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处罚结果序被处罚单处罚机处罚决定书处罚日期处罚原因号位构文号罚款其他

(元)

2-1-23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处罚结果序被处罚单处罚机处罚决定书处罚日期处罚原因号位构文号罚款其他

(元)吕梁市吕市监执队责令停止使用未肖家洼煤市场监罚字

12019.12.26使用未经检验一台起重机械50000经检验的一台起

矿督管理〔2019〕4-重机械局6号国家税兴县税一局务总局简罚

2锦兴能源2020.06.18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材料100—

兴县税[2020]426务局号

2011年5月未办理任何合法用地审批手续,擅自

兴县自停止土地违法行

肖家洼煤占用蔚汾镇肖家洼村、南康沟家村、杏花咀村土

32020.07.13然资源编号0024664623.30为,恢复土地原矿地699.69亩(耕地234.205亩,其他土地465.485局状亩)。

在院内主井工业广场西侧修建污水处理厂、雨水

兴县自兴自然资罚收集池、北侧修建废旧物资库占地30093.375平拆除占用违法土

4锦兴能源2021.07.15然资源字〔2021〕方米,其中耕地面积10100平方米、林地16168702670.地的建筑物,恢

局024号平方米、田坎1737平方米、农村道路2069平方复原貌

米、建设用地19平方米。

在蔚汾镇龙尾峁村羊道沟地段修建构筑物等占地兴县自兴自然资罚拆除占用违法土

44740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277平方米、田坎

5锦兴能源2021.07.15然资源字〔2021〕453560地的建筑物,恢

58平方米、农村道路4平方米、建设用地42693

局047号复原貌

平方米、未利用地1708平方米。

未经批准,擅自于2015年9月10日未办理合法兴县自兴自然资罚用地手续,擅自占用康宁镇曹家坡村、舍窠焉村自行拆除非法占

6锦兴能源2021.08.13然资源字〔2021〕120.669平方米,其中耕地23297平方米,一般1767840用土地上的建筑

局199号农用地8261平方米,建设用地25867平方米,物,恢复原状未利用地62614平方米建设铁路专用线。

限期拆除占用土

兴县自兴自然资罚未办理合法用地审批手续,擅自于2019年7月占地上的建筑物及

7锦兴能源2021.08.15然资源字〔2021〕用兴县奥家湾乡孙家窑村土地33468平方米建煤644020

实施恢复土地原局123号矿风井。

状吕统罚定字2022年4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吕梁市

8 锦兴能源 2022.6.7 〔2022〕 (B204-1)工业总产值上报数为 648525 千元,检 20000 ——

统计局

008号查数为447775千元,差额为200750千元

针对上述第1项行政处罚,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11月16日出具《证明》,上述公司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针对上述第2项行政处罚,国家税务总局兴县税务局已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证明》,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针对上述3-7项行政处罚,2021年12月28日,兴县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载明:“2020年至今,锦兴能源因未及时办理合法用地审批手续,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锦兴能源的违法占地予以处罚,锦兴能源

2-1-23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已及时足额缴纳罚款并积极整改报批,给村集体及老百姓的土地补偿已足额到位,未损害老百姓利益。截至目前锦兴能源的违反占地行为未造成较大的土地毁坏或污染,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上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锦兴能源已及时足额缴纳罚款并积极整改报批,未损害老百姓利益,未造成较大的土地毁坏或污染,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此外,标的公司受到上述3-7项行政处罚的总金额占2020年、2021年净利润的比例均低于0.5%,占净利润比例极低,不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实质性影响。

针对上述第8项行政处罚,吕梁市统计局已于2022年7月16日出具《证明》,该公司已依据有关行政处罚书的要求完成罚款缴纳及整改,不属于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根据上述第1、2、8项行政处罚对应的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标的公司

2019年以来受到的行政处罚均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根据第3-7项行政处罚对

应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标的公司2019年以来受到的用地方面的行政处罚已及时足额缴纳罚款并积极整改报批,未损害老百姓利益,未造成较大的土地毁坏或污染,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上述处罚总金额占标的公司当年净利润比例极低。因此,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全部行政处罚事项是否均已整改完成并已取得当地主管部门认可,是否存在被责令停工停产等经营风险以及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根据锦兴能源提供的处罚决定书、缴款凭证、整改资料及说明并经检索相

关政府部门网站,自2019年1月1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合计28项,其中涉及环保有关行政处罚8项、安全生产有关行政处罚12项、其他事项行政处罚3项,小计23项。另有土地有关的行政处罚5项。

2-1-23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环保、安全生产、其他事项小计23项行政处罚

就上述环保、安全生产、其他事项小计23项行政处罚,锦兴能源整改及取得当地主管部门认可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当地主管处罚结果是否部门书面序处罚决定书处罚日期处罚机构处罚原因完成认可号文号整改罚款其他

(元)煤矸石贮存场已取得主已缴北侧未建设管部门出吕环罚字纳罚

吕梁市生态环截、排水系具的锦兴

12021.08.11〔2021〕540000—款并境局统,部分煤矸能源完成

019号完成

石未采取无害整改的证整改化处置措施明

(1)矸石场道路未及时洒水已取得主已缴抑尘,扬尘污责令立管部门出纳罚吕梁市生态环兴环罚字即改正具的锦兴

22019.04.25染严重;200000款并

境局兴县分局[2019]013号违法行能源完成

(2)矸石场部完成为整改的证分煤矸石未碾整改明

压、覆土已取得主已缴责令限管部门出厂区含煤废水纳罚吕梁市生态环兴环罚字期改正具的锦兴

32019.05.30未经处理直接200000款并

境局兴县分局[2019]017号违法行能源完成排入河道完成为整改的证整改明已取得主已缴管部门出生活污水处理纳罚吕梁市生态环兴环罚字具的锦兴

42020.04.30站回用水氨氮200000—款并

境局兴县分局[2020]001号能源完成超标完成整改的证整改明

2020年6月5日6已取得主

时锅炉烟囱出已缴管部门出纳罚吕梁市生态环兴环罚字口氮氧化物浓具的锦兴

52020.06.19100000—款并

境局兴县分局[2020]013号度超标,排放能源完成浓度为完成整改的证

223.06mg/m3, 整改 明

排放标准为

2-1-24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是否取得当地主管处罚结果是否部门书面序处罚决定书处罚日期处罚机构处罚原因完成认可号文号整改罚款其他

(元)

200mg/m3,超

标倍数为0.11倍已取得主已缴场区道路积尘管部门出兴环罚字纳罚吕梁市生态环较厚未及时洒具的锦兴

62021.08.24〔2021〕87000—款并

境局兴县分局水抑尘,扬尘能源完成

023号完成

污染严重整改的证整改明煤矸石堆场超已取得主已缴出环评要求的管部门出兴环罚字纳罚吕梁市生态环处置范围;煤具的锦兴

72022.04.19〔2022〕643000—款并

境局兴县分局矸石场未采取能源完成

010号完成

抑尘措施,扬整改的证整改尘污染严重明

2022年5月1日已取得主

已缴矿井水污水处管部门出兴环罚字纳罚吕梁市生态环理站监控点化具的锦兴

82022.06.09〔2022〕200000—款并

境局兴县分局学需氧量能源完成

020号完成

(COD)超标 整改的证整改

3.98倍明

已取得主已缴管部门出山西煤矿安全晋煤安监吕纳罚煤矿未配备总责令停具的锦兴

92019.10.24监察局吕梁监罚〔2019〕950000款并

工程师产整顿能源完成察分局1075号完成整改的证整改明责令停产整顿7

新建矿井边建日,矿已取得主井要严已缴设边生产,管部门出山西煤矿安全晋煤安监吕

11804综采工作格遵守

纳罚具的锦兴

102020.04.22监察局吕梁监罚〔2020〕1500000款并

面、211306综矿井建能源完成

察分局2024-1号放工作面已组设项目完成整改的证有关规整改织生产明定,制定停产整顿技

2-1-24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是否取得当地主管处罚结果是否部门书面序处罚决定书处罚日期处罚机构处罚原因完成认可号文号整改罚款其他

(元)术措施责令停产整顿7天,矿井要严已取得主已缴矿井开采自燃格制定管部门出山西煤矿安全晋煤安监吕纳罚煤层,未按防停产整具的锦兴

112020.10.16监察局吕梁监罚〔2020〕1000000款并

灭火专项设计顿技术能源完成

察分局2064-1完成

组织生产建设措施,整改的证整改严格执明行防灭火相关规定

(1)3月3日四点班现场检查

211306综放工

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

1.03%,不采

分别责取措施继续作令停产业;

整顿7

(2)矿井总回日;矿风风速传感器井要制

未设报警值,定整改已取得主当风速低于或方案;已缴管部门出山西煤矿安全晋煤安监吕超过《煤矿安严格瓦纳罚具的锦兴

122021.03.11监察局吕梁监罚〔2021〕全规程》规定2110000斯管款并

能源完成

察分局2301-1号值时,不能发理,严完成整改的证出声光报警信禁瓦斯整改明号;超限继续作

(3)11采区回业;暂风巷风速传感扣安全器显示生产许

0.97m/s,测风

可证报表中该地点风速为

5.77m/s,两者

误差大;

(4)主提升强力皮带机头潜

2-1-24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是否取得当地主管处罚结果是否部门书面序处罚决定书处罚日期处罚机构处罚原因完成认可号文号整改罚款其他

(元)水泵和211307安装工作面乳化泵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不具备远程控制功能;

(5)21名探放水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6)矿井二采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

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

(1)211307胶带顺槽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于10月27日

15:40-17:35持

续超限115分钟,最高浓度为2.67%,未及时采取瓦斯超限撤人措已取得主已缴

吕梁市应急管晋(吕)煤施;管部门出纳罚

理局、吕梁市安罚具的锦兴

132021.03.24(2)211307材1100000—款并

地方煤矿安全〔2021〕1料顺槽回风绕能源完成完成监督管理局号道杂物大量堆整改的证整改放,人员通过明调节风窗未设置行人台阶和

安全出口,且在调节风窗回风侧人为加设全断面风障;

(3)110804回采工作面隔爆水棚安设不符

2-1-24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是否取得当地主管处罚结果是否部门书面序处罚决定书处罚日期处罚机构处罚原因完成认可号文号整改罚款其他

(元)合AQ1020(水棚与巷帮间隙

超1.5米,水棚安装在两钢管

内、遇冲击波时不易翻落);

(4)矿井排气

标准为国III的防爆柴油机无

轨胶轮车(30

台)未检测检验,排气标准为国II的防爆柴油机无轨胶

轮车(42台)检测报告中无检测单位资质证书;

(5)211307材料顺槽掘进工

作面、110804回采工作面瓦斯传感器设定报警值和断电值未按山西省

规定下调20%管理,传感器管理牌板未填写标校日期。

机载瓦斯传感器表面和进气口受煤泥污堵严重;

(6)211307材科顺槽皮带未安设防跑偏装置;皮带机头至回风绕道段的皮带下部落煤堆积严重且

2-1-24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是否取得当地主管处罚结果是否部门书面序处罚决定书处罚日期处罚机构处罚原因完成认可号文号整改罚款其他

(元)与下部运行皮带摩擦,未及时处理;

(7)211307材料顺槽回风绕道附近未按周期及时进行顶板离层观测;

(8)110804回采工作面架

间、架后未喷阻化剂;

(9)主扇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风量、风速和负压等参数均为

0;

(10)110806二部皮带机头

无co的传感器,烟雾传感器安装在上风侧不正确;

(11)110806运顺槽掘进工作面综掘机瓦斯传感器故障

(1)120801材

料顺槽、胶运顺槽,221302已取得主已缴

吕梁应急管理晋(吕)煤胶带顺槽掘进管部门出纳罚

局、吕梁市地安罚工作面迎头无具的锦兴

142021.10.1850000—款并

方煤矿安全监〔2021〕57直通电话;能源完成完成

督管理局号(2)110806回整改的证整改采工作面回风明绕道调节风窗无调节功能

2-1-24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是否取得当地主管处罚结果是否部门书面序处罚决定书处罚日期处罚机构处罚原因完成认可号文号整改罚款其他

(元)

(1)221301运输顺槽皮带机尾未安装纵撕保护;皮带机烟雾和温度保护未按规定每季度升井试验一次;

(2)221301综

采工作面第5、

6架和第9、10

架支架存在挤已取得主已缴

吕梁市应急管晋(吕)煤股现象,第管部门出纳罚理局、吕梁市安罚具的锦兴

152022.03.07144#支架压力100000—款并

地方煤矿安全〔2022〕15表显示初撑力能源完成完成监督管理局号补足;整改的证整改明

(3)120802材巷高位钻孔抽采管路未安设放水器;

(4)221301运输顺槽皮带配电点变压器输入侧电压为10千伏,未悬挂“高压危险”警示标志

(1)井下中央变电所外缺一已取得主

处局部接地已缴山西省应急管晋(执)煤管部门出纳罚

理厅、山西省安罚极;具的锦兴

162021.04.2370000—款并

地方煤矿安全〔2021〕(2)12采区辅能源完成完成监督管理局074号运下山转弯处整改的证整改未按要求设置明防撞装置

(1)矿井新建分别责已缴已取得主国家矿山安全晋煤安监执

172022.03.03进风立井安全五罚2000000

令停产纳罚管部门出监察局山西局设施设计未经整顿9款并具的锦兴

〔2022〕

审查批准,擅日,矿完成能源完成

2-1-24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是否取得当地主管处罚结果是否部门书面序处罚决定书处罚日期处罚机构处罚原因完成认可号文号整改罚款其他

(元)

3011-1号自组织施工;井要制整改整改的证

定停产明

(2)矿井延伸整顿技到设计的二水术措平时,未按设施,立计安装抗灾潜即停止水泵,未建成新建进

防、排水系统风立井而违规进行采的项目掘活动的建设,进风立井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同意严禁擅自组织施工;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定,二水平

防、排水系统未建成,不得组织采掘活动

井巷工程、地

面建筑工程、已取得主已缴机电安装工程管部门出

(吕)能源纳罚未按照国家规具的锦兴

182020.12.30吕梁市能源局罚〔2020〕500000—款并

定办理工程质能源完成

003号完成

量监督手续,整改的证整改且目前已经开明工建设

2-1-24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是否取得当地主管处罚结果是否部门书面序处罚决定书处罚日期处罚机构处罚原因完成认可号文号整改罚款其他

(元)肖家洼煤矿

221304胶带运

输顺槽掘进工作面,由中煤已取得主三建三十工程已缴吕梁市应急管管部门出晋(吕)煤处项目部施纳罚

理局、吕梁市200000具的锦兴

192022.9.29安罚工,违反了—款并

地方煤矿监督0能源完成[2022]43号《国务院关于完成管理局整改的证预防煤矿生产整改明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

条第(十三)项。

已缴责令停纳罚

2021年已

产整顿3款并矿井2020年原被国家发日,矿整煤产量为1025改委列入

井要制改,万吨,超过矿保供名定停产2021

井设计生产能单,正在晋煤安监执整顿技年被

国家矿山安全力(800万吨/办理产能五罚术措列入

202022.10.9监察局山西局年)10%以上,500000核增手

[2022]3061施,合保供执法五处其中4、5、6、续,并已-1号理制定名

7、10、11月产取得主管

生产计单,量均大于矿井部门出具划,严正在设计生产能力的不构成禁超能办理

10%以上。重大违法

力生产能的证明产。核增手续证明已按责令停要求完成已缴吕市监执队止使用整改已取纳罚吕梁市市场监罚字使用未经检验未经检得主管部

212019.12.2650000款并

督管理局〔2019〕4-6一台起重机械验的一门出具的完成号台起重锦兴能源整改机械完成整改的证明国家税务总局未按规定期限已缴证明已按

222020.06.18兴县税一局100—

兴县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纳罚要求完成简罚和报送纳税材款并整改已取

2-1-24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是否取得当地主管处罚结果是否部门书面序处罚决定书处罚日期处罚机构处罚原因完成认可号文号整改罚款其他

(元)

[2020]426号料完成得主管部整改门出具的锦兴能源完成整改的证明

2022年4月工业

产销总值及主证明已按要产品产量表要求完成已缴

(B204-1)工 整改已取吕统罚定字纳罚业总产值上报得主管部

232022.06.07吕梁市统计局〔2022〕20000警告款并

数为648525千门出具的

008号完成元,检查数为锦兴能源整改

447775千元,完成整改

差额为200750的证明千元

针对上述行政处罚,锦兴能源已按时缴纳了罚款,并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有关主管部门出具了书面文件确认锦兴能源已依据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完成罚款缴纳及整改。因此,锦兴能源因上述行政处罚面临被责令停工停产等情况的风险较低,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对锦兴能源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土地有关行政处罚5项

就土地有关的行政处罚5项,其对应的土地性质、用途、锦兴能源采取的整改措施及取得的主管部门的书面认可情况详见本节“(六)土地违法行为的整改情况,所涉及的耕地、林地是否已按要求恢复原状;并结合违法占用耕地、林地的具体用途,量化分析相关整改会否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预计锦兴能源因上述行政处罚面临被责令停工停产等情况的风险较低,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是否存在被责令停工停产等经营风险以及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具体

2-1-24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影响

锦兴能源上述28项行政处罚合计涉及罚款金额为2235.28万元,约占锦兴能源2022年6月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32%,金额占比较小。

综上,针对锦兴能源自2019年1月1日至报告书签署出具日曾受到的上述

28项行政处罚,(1)对于已完成整改的23项行政处罚,锦兴能源已取得有关

主管部门的书面文件,证明其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2)对于正在进行整改的5项土地行政处罚,锦兴能源已采取整改措施,分别为着手办理有关土地的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按要求进行覆土、种植植被等;(3)兴县自然资源局已针对正在进行整改的5项土地行政处罚出具书面文件,证明锦兴能源已及时足额缴纳罚款并积极整改报批,截至目前未造成较大的土地毁坏或污染,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中,铁路用地批复后,不动产权证书的后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就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无证土地,锦兴能源、华电煤业、华电集团已出具承诺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工作,并且兴县自然资源局已出具说明,肖家洼煤矿被国家发改委纳入重点保供煤矿名单,需按要求进行保供生产;就租赁的排矸场用地处罚,已取得兴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说明,锦兴能源已采取覆土、绿化;(4)上述违法用地中,*自有用地上的铁路用地报批手续已取得积极进展,并取得兴县自然资源局的证明;*自有用地上的房产/构筑物(不含铁路)2022年6月末账面价值为1412.15万元,占锦兴能源2022年6月末净资产的0.20%,占净资产比例较低,并取得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肖家洼煤矿需按要求进行保供生产的说明,锦兴能源预计被拆除的风险较小。并且,锦兴能源已在积极推进办理无证土地和房产权属证明报批的相关工作,将彻底解决相关问题;*正在使用的租赁用地不涉及地面资产,可替代性较强,锦兴能源周边可使用土地较多,使用替代土地的成本较低;(5)锦兴能源上述行政处罚整体所涉处罚金额为2235.28万元,占锦兴能源2022年6月末净资产金额的比例仅为0.32%,占比较小;(6)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补偿因锦兴能源无法正常使用土地对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因此,锦兴能源因上述行政处罚面临被责令停工停产等情况的风险较低,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对锦兴能源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1-25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五)标的资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符合法

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要求,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生产经营的具体举措

1、锦兴能源环境保护制度及执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要求

锦兴能源生产经营中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锦兴能源根据国家及行业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程,设置了安全环保部,领导小组包括主任、副主任、成员若干,并执行领导小组责任制、办公室成员责任制、相关职能部门成员责任制。根据《环境保护法》要求,成立“三废”管理机构,全面负责管理和监督工作。锦兴能源制定的环保制度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试行)》《环境应急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前期工作管理办法》《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保护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办法(试行)》《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测和环保信息化平台运维管理办法(试行)》《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责任制》《“三废”管理制度》等。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开展环保治理和环保制度落实的工作,各项污染物排放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制度的标准进行处理。标的公司生产过程中的“三废”排放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废气

锦兴能源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主要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目前,锦兴能源拥有 2 台 40T 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脱硝设施,采用SNCR+SCR 工艺,并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烟气处理后可实现超低排放,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山西省地方标准)等国家和地方

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标准。同时,锦兴能源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与当地生态

2-1-25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环境局联网,实现实时监测。此外,标的公司定期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依据第三方山西绿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污染源监测报告,锦兴能源废气处理达标。

(2)废水

锦兴能源的废水主要为矿井废水、生活废水。针对污水处理,锦兴能源建设了 4800m3/d 矿井水处理站和 960m3/d 的生活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采用“调节+初沉+一体化絮凝沉淀+生物活性炭滤池+超滤+消毒”的工艺,处理后水质可以达到地表 III 类并全部回用。生活水处理站采用 A/O 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地表水 V 类标准后全部回用。同时,锦兴能源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与当地生态环境局联网,实现实时监测。此外,标的公司定期委托具备检测资质

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依据第三方山西绿澈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污染源监测报告,锦兴能源废水排放达标。

(3)固体废弃物

锦兴能源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煤矸石、危险废弃物。锦兴能源目前采取分层堆放、黄土覆盖、压实绿化等方式对固体废物煤矸石进行安全处置。固废中的危险废物如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等由标的公司物资管理部统一收集后委托山西祁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的环境保护制度执行良好,未因环境保护问题受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锦兴能源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受到的环保方面的行政处罚已依据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完成罚款缴纳及整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况,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根据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出具的《证明》载明,“该公司(锦兴能源)已取得从事其业务经营所需的各项环保许可及批复,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排放级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存在拖延缴付、欠缴或未缴纳环保及排污费用的情形。”

2-1-25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综上,锦兴能源已制定了规范的环境保护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执行良好,“三废”排放符合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因环境保护问题受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并已取得主管部门的证明,环境保护制度的执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要求。

2、锦兴能源安全生产制度及执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要求

锦兴能源已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体系,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相关制度包括《肖家洼煤矿安全管理红线规定》《安全办公例会会议管理办法》《安全目标管理办法》《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办法》《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基本建设安全管理办法》《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管理规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煤矿出入井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肖家洼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制度,详细规定了公司领导、矿领导等管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计划发展部、物资供应部、财务资产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对综放队、综采队、综掘队、机运队、机电队、通风队、瓦斯抽采队、探放水队、胶轮车队、救护队等生产队伍的安全生产责任也进行了细致规范。

锦兴能源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监察管理部门,由主任、副主任及若干成员组成,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颁发的安全条例及有关规定,全面负责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法令,以及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锦兴能源还建立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包含监测监控系统、通信联络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紧急避险系统,以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煤炭开采行业面临的安全隐患主要包含顶板、瓦斯治理及两外管理等方面。顶板管理方面,锦兴能源建立了顶板管理技术体系,执行专面专管责任制,实现工程质量的终身制管理;瓦斯防治方面,锦兴能源树立了“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完善瓦斯防治相关制度及措施,达到“瓦斯零超限”治理目标;两外管理方面,锦兴能源严抓外包队伍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一工

2-1-25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程一措施”,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违章行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并已取得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综上,锦兴能源已制定了规范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亦不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行政处罚,并已取得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要求。

3、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生产经营的具体举措

(1)上市公司已制定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保证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华电能源已制定《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公司党委领导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是内控合规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对安全环保领域进行重点合规管理,包括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完善企业生产规范和安全环保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违规问题。

(2)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强化统一管理,推动内部管理制度融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电能源将把锦兴能源的经营管理纳入上市公司管理体系,根据上市公司已建立的治理体系对锦兴能源的生产经营进行管理,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进行重点合规管理,强化各级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电能源将进一步明确对标的公司管理人员职责及相关绩效考核办法,确保标的公司管理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与合规管理有关的职责,并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电能源将通过集中组织专项培训等方式,提升标的公司相关人员管理及业务水平,加强风险管控意识;上市公司并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标的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和检

2-1-25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查,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六)土地违法行为的整改情况,所涉及的耕地、林地是否已按要

求恢复原状;并结合违法占用耕地、林地的具体用途,量化分析相关整改会否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

1、自有土地涉及的处罚、具体用途、整改情况,及量化分析相关整改对

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是否取得当

自有/租处罚决定序号土地用途处罚原因处罚结果整改情况地主管部门赁土地书文号书面认可污水处理

厂、雨水收在院内主井工业广场西侧修

集池、物资

用于修建建污水处理厂、雨水收集罚款702670库为生产辅主管部门已

污水处理兴自然资池、北侧修建废旧物资库占元,拆除占助设施,未出具锦兴能自有无证厂、雨水罚字地30093.375平方米,其中

1用违法土地进行拆除。源正在积极

土地收集池、〔2021〕耕地面积10100平方米、林

的建筑物,已缴纳罚整改报批的废旧物资024号地16168平方米、田坎1737

恢复原貌款,目前正证明库平方米、农村道路2069平方在着手用地

米、建设用地19平方米报批手续的办理

未经批准,擅自于2015年9铁路专用线月10日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罚款为生产辅助续,擅自占用康宁镇曹家坡1767840主管部门已兴自然资设施,未进用于修建村、舍窠焉村120669平方元,自行拆出具锦兴能自有无证罚字行拆除。已

2铁路专用米,其中耕地23297平方除非法占用源正在积极

土地〔2021〕缴纳罚款,线米,一般农用地8261平方土地上的建整改报批的

199号目前正在办米,建设用地25867平方筑物,恢复证明理建设用地米,未利用地62614平方米原状报批手续建设铁路专用线瓦斯抽放泵罚款644020站未进行拆主管部门已

部分自有兴自然资未办理合法用地审批手续,元,限期拆用于修建除。已缴纳出具锦兴能无证土罚字擅自于2019年7月占用兴县除占用土地

3瓦斯抽放罚款,目前源正在积极

地、部分〔2021〕奥家湾村孙家窑村土地上的建筑物泵站正在着手用整改报批的租赁土地123号33468平方米建煤矿风井及实施恢复地报批手续证明土地原状的办理

上述自有土地(含部分租赁土地)主要涉及锦兴能源的污水处理厂、雨水

2-1-25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收集池、废旧物资库、瓦斯抽放泵站、铁路专用线,锦兴能源正在积极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进行拆除。

锦兴能源对上述处罚及整改的具体应对措施如下:

对于序号2涉及铁路专用线用地的行政处罚,锦兴能源采取的措施为:

(1)锦兴能源正在积极办理铁路专用线项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目前正处于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阶段。具体情况请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八、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权属情况”之“2、土地使用权情况”的相关内容。(2)锦兴能源已取得兴县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5月5日出具的证明。根据该证明文件,肖家洼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目前正在着手办理该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手续。铁路用地批复后,不动产权证书的后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3)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补偿因锦兴能源无法正常使用土地对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对于序号1、3涉及污水处理厂、雨水收集池、废旧物资库、瓦斯抽放泵站

用地的处罚,锦兴能源采取的措施为:(1)锦兴能源正在着手办理有关土地的用地报批手续。并且,锦兴能源、华电煤业、华电集团已出具承诺将全力推动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约32427.71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工作,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工作。具体情况请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八、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权属情况”之“2、土地使用权情况”的相关内

容。(2)锦兴能源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锦兴能源正在积极整改报批的证明。

并且,锦兴能源已于2022年10月20日取得兴县自然资源局的说明,肖家洼煤矿被国家发改委纳入重点保供煤矿名单,需按要求进行保供生产。因此该等房产/构筑物被要求拆除的风险较小。(3)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补偿因锦兴能源无法正常使用土地对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量化分析上述整改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如下:

(1)锦兴能源长期待摊费用中前期征地费用主要系锦兴能源为取得铁路专

用线项目和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相关土地实际发生以及暂估费用支出,包

2-1-25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括未来应交给政府暂估的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相关的负债计入应付账款。因此,前述土地权属完善的预计费用支出已入账并在本次评估予以考虑。

(2)上述土地上涉及的相关房产/构筑物(不含铁路)2022年6月末账面价值

为1412.15万元,占锦兴能源2022年6月末净资产的0.20%,占净资产比例较

低。(3)锦兴能源已于2022年10月20日取得兴县自然资源局的说明,肖家洼

煤矿被国家发改委纳入重点保供煤矿名单,需按要求进行保供生产。因此该等房产/构筑物被要求拆除的风险较小。(4)锦兴能源正在积极办理有关土地的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并且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锦兴能源正在积极整改报批的证

明。(5)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补偿因锦兴能源无法正常使用土地对上

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因此,相关整改导致上市公司损失的,将由交易对方进行补偿。

综上,鉴于:(a)根据锦兴能源出具的说明,上述土地均由锦兴能源正常使用,不存在争议或纠纷;(b)锦兴能源正在积极办理有关土地的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并且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锦兴能源正在积极整改报批的证明;并且,锦兴能源已于2022年10月20日取得兴县自然资源局的说明,肖家洼煤矿被国家发改委纳入重点保供煤矿名单,需按要求进行保供生产,锦兴能源预计该等房产/构筑物被要求拆除的风险较小;(c)就铁路专用线的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工作,锦兴能源已取得兴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证明,铁路用地批复后,不动产权证书的后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就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无证土地,锦兴能源、华电煤业、华电集团已出具承诺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工作;(d)锦兴能源长期待摊费用中的前期征地费用已对铁路专用线项目和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相关土地的预计费用支出予以体现和入账;(e)上述违法用地相关房产/构筑物(不含铁路)2022 年 6 月末账面价值约

为 1412.15 万元,占锦兴能源 2022 年 6 月末净资产的 0.20%,占比较低 ;(f)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补偿因锦兴能源无法正常使用土地对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因此,相关整改不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租赁土地涉及的处罚、具体用途、整改情况,及量化分析相关整改对

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

2-1-25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是否取得

自有/租处罚决定当地主管序号土地用途处罚原因处罚结果整改情况赁土地书文号部门书面认可主管部门已出具锦

2011年5月未办理任何合法已缴纳罚兴能源肖

罚款

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占用款,并按要家洼煤矿

4664623.30

排矸场用蔚汾镇肖家洼村、南康沟求采取覆排矸场租

1租赁土地编号002元,停止土地

地家村、杏花咀村土地699.69土、种植植赁集体土

违法行为,恢亩(耕地234.205亩,其他被恢复原状地已采取复土地原状土地465.485亩)等整改措施了覆土、绿化的说明已缴纳罚在蔚汾镇龙尾峁村羊道沟款,目前已主管部门地段修建构筑物等占地罚款453560兴自然资不再使用涉已出具锦

已不再使建设铁路44740平方米,其中耕地面元,拆除占用罚及土地、构兴能源正

2用,曾为时用于制积277平方米、田坎58平方违法土地的建

〔2021〕筑物,相关在积极整租赁土地梁场米、农村道路4平方米、建筑物,恢复原

047号构筑物已由改报批的

设用地42693平方米、未利貌当地铁路局证明用地1708平方米卖予个人

序号为1的行政处罚,对应的租赁土地用途为锦兴能源的排矸场,用于堆放煤矸石,无地上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设施。序号为2的行政处罚,对应的租赁土地用途为锦兴能源修建铁路专用线时使用的临时建筑物制梁场所在地。锦兴能源于2015年-2017年基于肖家洼铁路专用线项目施工建设需要临时租用制梁场所在土地。当地铁路局为方便项目建设,于上述土地上修建了临时构筑物制梁场,并于项目相关施工任务完成后将其卖予当地个人。

锦兴能源对上述处罚及整改的具体应对措施如下:

对于序号1的行政处罚,锦兴能源采取的应对措施为:(1)锦兴能源已按要求采取覆土、种植植被恢复原状等整改措施,并已取得兴县自然资源局于

2022年10月20日出具的说明,“该公司肖家洼煤矿排矸场租赁集体土地已采取了覆土、绿化”;(2)上述土地为租赁用地,主要用于煤矸石的堆放,不涉及锦兴能源的主要生产设备,且不涉及地面资产,土地可替代性较强。锦兴能源周边可使用的土地较多,搬迁具有可行性。如上述土地无法使用,锦兴能源将寻

2-1-25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找其他可替代的土地;(3)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补偿因锦兴能源无法正常使用土地对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对于序号2的行政处罚,锦兴能源采取的应对措施为:(1)锦兴能源已不再使用上述土地、构筑物;(2)锦兴能源已取得当地铁路局将地上构筑物卖予

个人的协议文件;(3)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补偿因锦兴能源无法正常使用土地对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量化分析上述整改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如下:

(1)锦兴能源对矸石场进行定期覆土、种植植被等进行整改,2020年、

2021年、2022年1-6月发生的费用分别为299.89万元、214.61万元、214.61万元,占各年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不超过0.5%。(2)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补偿因锦兴能源无法正常使用土地对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因此,相关整改导致上市公司损失的,将由交易对方进行补偿。

综上,鉴于:(a)对于排矸场用地,锦兴能源已按要求采取覆土、种植植被恢复原状等整改措施;对于建设铁路时的临时构筑物制梁场用地,锦兴能源已不再使用该土地、构筑物;(b)锦兴能源对矸石场采取定期覆土等措施,发生的费用占净利润比例较低,并已取得兴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说明;(c)上述锦兴能源正在使用的土地,主要用于煤矸石的堆放,不涉及锦兴能源的主要生产设备,且不涉及地面资产,使用替代土地的成本较低,可替代性较强。锦兴能源周边可使用的土地较多,搬迁具有可行性;(d)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补偿因锦兴能源无法正常使用土地对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因此,相关整改不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标的资产被吕梁市统计局行政处罚事项的具体原因,并进一步说明该事项对报告期业绩真实性的具体影响

2022年5月25日,吕梁市统计局在对标的资产2022年4月份产值核查中

发现统计上报产值与实际产值数据出现偏差,给予标的资产两万元的行政处罚。

2-1-25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标的资产报送统计局的实际产值数据应以生产数据为基础、按统计局要求

的统计口径计算。标的公司4月份统计数据报送错误,主要原因系统计人员在统计过程中由于工作疏忽,产量数据计算错误,导致产值数据与实际数据不符。

针对以上情况,锦兴能源已制定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在5月产值上报期间将错误数据及时修正。二是加强业务人员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信息统计的有关规定编制报表,报送数据,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综上,上述事项主要系统计人员工作疏忽导致,标的公司已落实整改,上报的统计数据未作为标的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依据,不影响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

十三、重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锦兴能源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锦兴能源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锦兴能源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锦兴能源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1-26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锦兴能源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锦兴能源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合同:锦兴能源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锦兴能源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不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三个条件,所以锦兴能源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在到货验收完成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

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锦兴能源煤炭销售方式有外运(铁路运输)和地销(汽车运输)两种。外运(铁路运输)煤炭主要以客户验收时点确认收入,地销(汽车运输)煤炭主要以商品发出时点确认收入。

1、不同收入确认时点的原因及合理性

标的公司煤炭销售方式有外运(铁路运输)和地销(汽车运输)两种;

运输方式铁路运输汽车运输收入确认时点主要以客户验收时点确认收入主要以商品发出时点确认收入交货方式到站交货购买方到指定装车地点提货

购买方于坑口(装车站)将煤炭购买方于煤炭运至双方约定站点

控制权转移时点装车交付后(即商品发出时)取交货后取得煤炭的控制权得煤炭的控制权

1、华电煤业运销:

数量以收货人计量结果为准;质量以收货人检验结果为准数量以出卖人计量结果为准;质

结算方式2、其他客户:

量以出卖人检验结果为准以出卖人矿发铁路装车计量单数据为结算依据;质量由双方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化验机构检测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1、华电煤业运销:

运输损耗商品损耗由购买方承担

(1)2022年以前,不计算途耗,损耗由标的公司承担;(2)

2-1-26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起,标重1.2%以内的损耗

均由华电煤业运销承担,标重

1.2%以外的损耗由标的公司承担

2、其他客户:

商品损耗由购买方承担

根据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铁路运输模式下,购买方于煤炭运至双方约定站点交货后取得煤炭的控制权,汽车运输模式下,购买方于坑口(装车站)将煤炭装车交付后(即商品发出时)取得煤炭的控制权,因此,标的公司以外运(铁路运输)方式销售煤炭主要以客户验收时点确认收入,以地销(汽车运输)方式销售煤炭主要以商品发出时点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具有合理性。

2、不同销售方式下采用不同收入确认时点符合行业惯例

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上市公司收入确认政策

晋控煤业对于到场交货方式的(主要为电煤),按煤炭发到客户并经供销双方验收确定数量和质量指标后确认收入;对于直达煤采用车板交货方式

(601001)的,按装运煤炭的火车到达国家铁路的起点站后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合同规定,由美锦能源办理运输并承担运费的产品,交货地点通美锦能源常为客户指定的站台、厂区,美锦能源将产品送到指定地点并取得客户签收单后确认收入;根据合同规定,由客户自提的产品,交货地点

(000723)通常为美锦能源厂区,美锦能源在客户提货出厂并取得过磅单后确认收入。

对于到站交货的煤炭,销售给运销公司煤炭结算数量以收货人计量结果为准,质量以收货人检验结果为准;销售给其他客户煤炭结算数量以出卖人矿发铁路装车计量单数据为结算依据,质量由双方认可的具锦兴能源有资质的第三方化验机构检测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以煤炭运达合同双

方约定的站点时点确认收入。对于客户自提的煤炭,数量以出卖人计量结果为准,质量以出卖人检验结果为准,以煤炭运出厂区时点确认收入。

根据上述比较,标的公司不同销售方式下采用不同收入确认时点符合行业惯例。

(三)报告期内资产转移剥离情况

2-1-26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剥离涉房业务,锦兴能源与华电集团于2022年2月

25日签署《关于华电置业公司4.078%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华电集团向锦兴

能源支付转让对价33969.00万元,以获取锦兴能源持有的华电置业4.078%股权。本次转让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32号)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国资审批、备案等程序。

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基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对华

电置业出具的编号为中联评报字[2022]第291号的资产评估报告,华电置业于

2021年12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为838970.21万元;锦兴能源实际所

持有4.048%股权的转让价款以上述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33969.00万元。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托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在满足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及评估目的的条件下,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华电置业进行整体评估,经评估机构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确定最终的评估结论,资产评估和作价公允。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为华电集团向锦兴能源支付标的股权首笔30%转让

价款的当日,华电集团已于2022年2月28日向锦兴能源支付30%股权转让价款,即10191万元,并完成华电置业的股权转让交割,华电置业不再作为锦兴能源参股企业列报披露。本次股权转让剩余70%股权转让价款,华电集团已在约定的协议签署后2个月内完成支付。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1-26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财政部于2017年7月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锦兴能源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锦兴能源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执行修订后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除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以外,锦兴能源将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中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单独列示、将“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并

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等。锦兴能源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锦兴能源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

总如下:

单位:万元会计政策变更前2019会计政策变更后2020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金额年12月31日余额年1月1日余额

负债:

预收款项17887.77-17887.77-

合同负债-15829.8915829.89

其他流动负债-2057.892057.89

*锦兴能源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

总如下:

单位:万元会计政策变更前2020会计政策变更后2021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金额年12月31日余额年1月1日余额

资产:

2-1-26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会计政策变更前2020会计政策变更后2021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金额年12月31日余额年1月1日余额

使用权资产-760.48760.48

长期待摊费用40064.59-760.4839304.11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

锦兴能源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等。报告期内,锦兴能源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差异

1、会计政策差异

锦兴能源的会计政策与上市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2、会计估计差异

(1)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

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应收款按账龄预计违约损失率如下:

预计违约损失率类别锦兴能源上市公司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

其中:0-6个月(含6个月)0%0%

7个月至1年(含1年)5%5%

1-2年20%10%

2-3年50%20%

3-4年80%50%

4-5年80%50%

5年以上100%100%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2-1-26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锦兴能源

锦兴能源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矿井建筑物、运专用设备、

通用设备等;除矿井建筑物按照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或使用维简费、安全费及其

他类似性质费用购置的固定资产外,锦兴能源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锦兴能源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0年-30年3.00%3.23%-9.70%

专用设备5年-20年3.00%4.85%-19.40%

通用设备5年-18年3.00%5.39%-19.40%

*上市公司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具体如下:

资产类别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8年-35年0%-3.00%2.77%-12.50%

机器设备5年-24年0%-3.00%4.04%-20.00%

运输工具5年-9年0%-3.00%10.78%-20.00%

电子办公设备及其他5年-9年0%-3.00%10.78%-20.00%

(3)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锦兴能源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方法如下:

资产类别摊销年限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产量法

*上市公司

2-1-26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其中,土地使用权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摊销年限摊销方式

土地使用权40年-50年直线法

除上述外,锦兴能源的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七)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2-1-26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五节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

(一)拟购买资产

华电煤业持有的锦兴能源5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73314万元)。

(二)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华电煤业。

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五)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1、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首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华电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按照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90%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为2.27元/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1-26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2、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为了更好地应对资本市场表现变化等市场因素、行业因素造成公司股价波动,本次交易方案中拟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1)价格调整方案对象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2)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3)可调价期间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

(4)调价触发条件

2-1-26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可调价期间内,出现下述公司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情形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对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向下调整

可调价期间内,在任一交易日,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触发向下调整:a)上证综指(000001.SH)或万得电力行业指数(882528.WI)在该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上市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跌幅超过 20%;b)上市公司股票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该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股票

收盘价跌幅超过20%。

*向上调整

可调价期间内,在任一交易日,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触发向上调整:a)上证综指(000001.SH)或万得电力行业指数(882528.WI)在该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上市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涨幅超过 20%;b)上市公司股票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该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股票

收盘价涨幅超过20%。

(5)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满足前述“调价触发条件”之一后的10个交易日内,若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调价基准日为首次满足该项调价触发条件的次一交易日。

(6)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在可调价期间内,上市公司可且仅可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应调整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120

2-1-27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个交易日(不包含调价基准日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且不得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每股净资产值。

若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后续不可再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7)股份发行数量调整

股份发行价格调整后,标的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格不变,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8)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

在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述有关公式对调整后的股份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再作相应调整。

(六)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价格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6230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2月28日为基准日,锦兴能源100%股权评估值为2104419.69万元,

锦兴能源5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073254.0419万元,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以上述评估结果为基础,交易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1073254.0419万元。

(七)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发行股份总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视为交易对方对上市公司的捐赠,直接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

2-1-27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根据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以发行价格2.27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727991374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八)股份限售期

华电煤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华电煤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股份锁定期限内,华电煤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若华电煤业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意见不相符,华电煤业同意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拟购买资产在本次交易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由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共同认可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机构在交割日后的6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计,并由该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予以确认,上述审计的基准日为交割日当月月末。过渡期间,增加的标的资产股东权益由上市公司按其在交割日后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享有;减少的标的资产股东权益由交易对方按其在《资产

2-1-27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购买协议》签署日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进行承担,交易对方应在上述审计完成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支付到位。

锦兴能源股东会决议2021年可分配利润中由华电煤业专享的1917600000

元在本次交易后由上市公司享有,该次利润分配不影响标的资产的过渡期间损益。

(十)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如有),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

(十一)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一)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及发行数量上市公司拟向包括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

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6.80亿元,不超过本次交易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25%,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参与认购不超过22.12亿元。发行数量及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2-1-27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锁定期安排公司本次拟向包括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

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除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外,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认购的股份18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四)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交易税费以及中介机构费

用、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流动资金以及偿还债务等。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

用途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2-1-27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五)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六)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包括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其中,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参与认购不超过22.12亿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具体发行对象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华电能源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合理确定。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如有)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

(八)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1、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情况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活动为2009年的非公开发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

2-1-27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由于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因此上市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原因及必要性分析

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拟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交易费用,原因及必要性如下: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推进上市公司整合煤炭资源,实现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锦兴能源下属肖家洼煤矿煤矿资源储备充足,矿区面积

58.578平方公里,当前保有资源量超过10亿吨、可采储量超过6亿吨,产能在

我国煤炭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肖家洼煤矿产品主要为低硫、高发热量的优质煤种,可作动力煤和炼焦配煤,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有利于补充上市公司整合煤炭资源,提供未来业务发展所必须的资金,实现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上市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合并备考口径的资产负债率约为85.92%和89.83%,电力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指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

000875.SZ 吉电股份 78.61% 78.37%

000966.SZ 长源电力 59.15% 56.02%

600021.SH 上海电力 75.87% 76.22%

600396.SH 金山股份 98.68% 102.82%

600744.SH 华银电力 96.66% 98.09%

600795.SH 国电电力 72.06% 72.26%

2-1-27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

601991.SH 大唐发电 74.27% 72.58%

算术平均79.33%79.48%

中位数75.87%76.22%

2021年12月31日华电能源交易后

85.92%

合并备考资产负债率

2022年6月30日华电能源交易后合

89.83%

并备考资产负债率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合并备考口径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本次交易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可降低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有利于上市公司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保持竞争优势、增强抗风险能力。

(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拟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交易费用,有利于更好地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并提供并购重组的整合绩效,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

3、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与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

况相匹配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备考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3268537.58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6.80亿元(本次交易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25%),占上市公司2022年6月30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8.20%。锦兴能源经营规模较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及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持续扩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规模占上市公司资产规模的比例较为合理,与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和财务状况相匹配。

(九)华电能源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

2-1-27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计划管理、存放管理、使用管理、投向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十)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本次交易方案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果出现募集配套资金失败或未能足额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将结合自身战略、经营情况及资本支出规划,使用自有资金、银行借款或其他合法方式募集的资金以解决资金需求。

2-1-27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六节标的资产评估及定价情况

一、标的资产评估概况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

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本次交易中,中企华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锦兴能源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2月28日的全部股东权

益进行了评估,最终采用了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100%股权100%股权收购标的资产

增值额增值率标的公司账面价值评估值比例评估值

A B C=B-A D=C/A E F=E*B

锦兴能源773377.432104419.691331042.26172.11%51.00%1073254.04

二、锦兴能源评估基本情况

(一)评估基本概况

1、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是锦兴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是锦兴能源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2、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以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2-1-27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或经营体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表外可识别的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评估人员对被评估单位资产现状、经营计划及发展规划进行了解,对其所依托的相关行业进行了分析,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收益可预测,因此本次可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同时,由于被评估企业有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可以利用,资产再取得成本的有关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广,满足采用资产基础法的条件。由于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

险、财务风险等因素与被评估企业相差较大,且评估基准日附近同一行业的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股权转让案例较少,相关可靠的可比交易案例的经营和财务数据取得困难,故本次评估未采用市场法。

3、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锦兴能源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191999.56万元,评估价值为

2523041.82万元,增值额为1331042.26万元,增值率为111.66%;总负债账

面价值为418622.13万元,评估价值为418622.13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73377.43万元,评估价值为2104419.69万元,增值额为

1331042.26万元,增值率为172.11%。

(2)收益法评估结果

2-1-28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锦兴能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103119.59万元,评估值增值

1329742.16万元,增值率171.94%。

(3)评估结论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103119.59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104419.69万元,两者相差1300.10万元,差异率为0.06%。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

置为价值标准,除无形资产采用收益途径进行评估外,其他资产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

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在企业价值整体评估的收益法中,收入、成本、费用等指标是以企业产能为基础,站在当前的角度对其未来一定经营期限内的收入、成本、费用等预测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报告资产基础法的结果是资产加和得出的,主要反映了其购建成本,评估结论受到市场影响相对收益法而言较小,得出的结论相对更稳健,更能反映出企业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因此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本次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即:锦兴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2104419.69万元。

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本次评估没有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者折价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同时也未考虑流动性折扣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二)评估假设

2-1-28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5)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资产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8)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9)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10)假设未来年度商品煤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11)假设以采矿许可证内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为基础,采矿许可证可以顺利延续;

(12)假设按照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设规模调整文件,2022年6月

份开始低瓦斯区域按120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进行生产,2023年6月取得核定产能为 1200 万吨/年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至+500m 以浅低瓦斯区域开采完毕,+500m 以深高瓦斯区域年生产能力 800 万吨/年。

(三)资产基础法评估说明

2-1-28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锦兴能源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191999.56万元,评估价值为

2523041.82万元,增值额为1331042.26万元,增值率为111.66%;总负债账

面价值为418622.13万元,评估价值为418622.13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73377.43万元,评估价值为2104419.69万元,增值额为

1331042.26万元,增值率为172.11%。

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D=C/A×100

A B C=B-A

%

流动资产491912.72495430.323517.600.72%

非流动资产700086.842027611.501327524.66189.62%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23983.6123983.6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46647.52292522.1145874.5918.60%

在建工程61555.1963337.271782.082.90%

无形资产327312.861607548.161280235.30391.14%

其中:土地使用

14280.4514556.17275.721.93%

其他非流动资产40587.6640220.35-367.31-0.90%

资产总计1191999.562523041.821331042.26111.66%

流动负债191655.63191655.63--

非流动负债226966.50226966.50--

负债总计418622.13418622.13--

净资产773377.432104419.691331042.26172.11%

1、流动资产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

(1)货币资金

2-1-28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货币资金为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评估值为3950802927.03元,评估无增减值。

(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为被评估单位因销售商品而应收取的款项,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512784137.82元,账面净值512784137.82元,评估无增减值。

(3)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为被评估单位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工程款、运费、材料费等,预付款项账面余额99111932.15元,评估无增减值。

(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为被评估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46895030.87元,账面价值243728818.47元,评估无增减值。

(5)存货

评估基准日存货账面余额118467927.35元,核算内容为原材料、产成品、发出商品。评估基准日存货计提跌价准备5768540.43元,存货账面价值

112699386.92元。

原材料为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评估基准日原材料账面余额88021019.99元,账面价值82252479.56元。原材料评估值为82440209.61元,评估值增值

187730.05元,增值率0.23%,增值原因为近期部分商品价格上涨导致评估增值。

产成品为被评估单位持有待销售的原煤、混煤和精煤。产成品账面余额

13093513.69元,账面价值13093513.69元。产成品评估值为31860217.91元,评估值增值18766704.22元,增值率143.33%,增值原因为评估值中考虑了适当的利润。

2-1-28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发出商品为已经发生销售但未确认收入的产成品,发出商品账面余额

17353393.67元,评估值为33574953.88元,评估值增值16221560.21元,增

值率93.48%。增值原因为评估值中考虑了适当的利润。

2、非流动资产评估

(1)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为应收兴县财政局的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应收华电租赁的融

资租赁保证金,账面价值13088720.00元,评估无增减值。

(2)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239836061.88元,核算内容为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1项。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0.00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39836061.88元。长期股权投资概况如下表所示:

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协议投资期限持股比例兴县盛兴公路投资管理有

2014年11月长期18.50%

限公司

兴县盛兴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1415353145.29元,其中资本公积118942000.00元属于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专享,故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1415353145.29-118942000.00)×18.5%=239836061.88(元)。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及增减

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兴县盛兴公路投资管

239836061.88239836061.88--

理有限公司

合计239836061.88239836061.88--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239836061.88元,无增减值变化。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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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被评估单位对山西百富勤工贸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5112540.19元,评估无增减值。

(4)固定资产—建(构)筑物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建(构)筑物类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

辅助设施和井巷工程,根据其评估明细表,该类资产于评估基准日账面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项目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房屋建筑物651818682.15515811943.43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1375889139.18880766196.46

井巷工程919729617.08298934252.27

合计2947437438.411695512392.16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根据各类房屋建(构)筑物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评估。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A.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a.建安工程造价

对普通公用的建(构)筑物、煤矿专用的建(构)筑物、铁路专用的建

(构)筑物,采用预(结)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即以待估建(构)筑物结算中的工程量为基础,参照国家、地方相关配套文件确定房屋建筑物的直接费、间接费、规费、税金,并根据《山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2022

年第1期)及市场价调整材料价差,计算得出建筑工程费,计算得出建安综合造价。

2-1-28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于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构)筑物及管道采用单方造价法确定其建筑工程费。

b.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有效的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以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利率

/2

d.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按计算出的增值税从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中予以扣减。

B.成新率的确定

依据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其进行现场勘查,对结构、装饰、附属设备等各部分的实际使用状况作出判断,结合房屋建筑物历年更新改造、房屋维护状况等情况,综合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并按照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对于与煤炭生产密切相关的房屋建(构)筑物,当矿井剩余服务年限短于尚可使用年限时,按矿井剩余服务年限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

本次评估计算年限为47.00年,自2022年3月至2069年2月。

C.评估值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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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井巷工程

根据井巷工程的特点及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评估。

A.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a.建安综合造价根据实物工程量和现行的煤炭定额及取费标准进行计算。

建安综合造价=直接定额费+辅助定额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组织措施费+规

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

其中直接定额费通过不同工程类别、支护方式、支护厚度、岩石硬度系

数、断面大小等不同分别选取定额,并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辅助定额费通过开拓方式及一、二、三期、尾工期施工区巷道、总工程

量、巷道断面、井筒长度选取定额,并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取费方面,根据中煤建协字2016年关于《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有关规定》、中煤建协字[2016]第115号文关于发布《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除税基价)及中煤建协字[2016]第115号文关于发布《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15除税基价),结合矿井建设施工情况计取。

b.前期及其它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有效的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以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2-1-28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利率

/2

d.应扣除的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按计算出的增值税从井巷工程重置成本中予以扣减。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煤矿的井巷工程与地面建(构)筑物不同,它是一种特殊的构筑物,附着于煤炭资源,与本矿井所开采的煤炭储量紧密相关,随着煤炭资源开采的减少,其经济寿命相应缩短;当煤炭资源开采完毕,经济寿命结束。

井下工程地质构造复杂、不可预见因素多,施工条件较差,巷道的稳定性与其所处的位置、岩层性质和地质条件密切相关。按矿井开拓系统划分,井下可分为开拓巷道、准备巷道和回采巷道,各类巷道的服务年限由其服务区域的储量决定。因此,在综合成新率确定前,评估人员首先查阅了地质报告、矿井设计资料,了解井下各类巷道所处位置的层位、岩石性质、支护方式以及地质构造和回采对巷道的影响;其次,到井下选择有代表性的巷道实地查看了巷道的支护状况和维修情况,并向现场工程技术人员了解、查验维修记录和维修方

法;第三,根据各类巷道竣工日期计算已服务年限,在根据地质测量部门提供

的矿井地质储量、工业储量、可采储量,分水平、分煤层、分采区计算各类巷道的尚可服务年限;最后确定各类巷道的综合成新率。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固定资产—建(构)筑物类资产的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固定资产—建(构)筑物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2-1-28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科目名称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房屋建筑物515811943.43515968713.00156769.570.03构筑物及其他

880766196.461007317120.00126550923.5414.37

辅助设施

井巷工程298934252.27473470739.00174536486.7358.39

合计1695512392.161996756572.00301244179.8417.77

固定资产—建(构)筑物净值评估值增值301244179.84元,增值率

17.77%,主要原因包括:企业折旧年限短于评估使用的经济寿命年限以及煤矿

剩余可开采年限,导致评估净值增值;对于安全维检费等形成的资产,在固定资产入账时,会一次性全额计提折旧,故导致部分资产账面值为0,而本次评估,对该部分资产正常进行评估,故导致净值增值。

(5)固定资产—设备类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设备、电子设备。设备类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项目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机器设备1972345998.43760735983.64

车辆设备14619603.672039575.83

电子设备33295600.328187279.46

减:减值准备--

合计2020261202.42770962838.93

根据各类设备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部分采用市场法评估。

*成本法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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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重置成本的确定

a.机器设备

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

用+资金成本-可抵扣的增值税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设备购置价中可抵扣的增值税和运费中可抵扣的增值税

b.车辆设备

重置成本=车辆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及其他费用-可抵扣增值税

c.电子设备对于电子设备,以基准日的市场购置价确定重置成本。同时,根据“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

39号”等文件规定,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设备,重

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机器设备

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查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车辆设备

主要依据国家颁布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调整。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50%+观察成新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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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电子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对于大型的电子设备还参

考其工作环境、设备的运行状况等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调整系数

*市场法

对于部分运输车辆、电子设备,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二手市场价格,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设备类资产的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资产账面净值评估值增值额增值率%

机器设备760735983.64909080633.00148344649.3619.50

车辆2039575.837750569.005710993.17280.01

电子设备8187279.4611633347.003446067.5442.09

合计770962838.93928464549.00157501710.0720.43

设备类资产存在增值,主要系:(1)部分设备评估原值增值;(2)部分设备会计提折旧期限短于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3)对于安全维检费等形成的资产,固定资产入账时,会一次性全额计提折旧或一次性计提折旧至净残值,故导致部分设备账面值为0或净残值,而本次评估,是对设备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故导致净值增值。

(6)在建工程

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待摊投资。在建工程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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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土建工程427060877.83

设备安装工程7661503.39

待摊投资201267920.54

减:减值准备20438417.41

合计615551884.35

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评估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方法具体如下:

对于在建工程项目:对于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目,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对于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半年以上的在建项目,如果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金成本,则按照合理建设工期加计资金成本;对于无法继续建设的在建项目,该项目已无利用价值且无可收回金额情况下,按评估值为0考虑。

对于纯费用类待摊基建支出:经核实所发生的支付对未来将开工的建设项

目是必需的或对未来的所有者有实际价值的,在确认其与关联的资产项目不存在重复计价的情况下,以核实后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在建工程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土建工程427060877.83424443268.61-2617609.22-0.61

设备安装工程7661503.397661503.39---

待摊投资201267920.54201267920.54--

减:减值准备20438417.41---

合计615551884.35633372692.5417820808.192.90

在建工程评估值633372692.54元,评估值增值17820808.19元,增值率

2.90%。评估增值原因主要为部分工程项目账面值中未包含资金成本,本次评估

加计资金成本,造成评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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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为排矸场地土地租赁费用,账面价值7371474.56元,评估无增减值。

(8)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肖家

洼村、康家沟村、龙尾峁村及奥家湾乡孙家窑村454079.26平方米采矿用地土地使用权。截至评估基准日,总原始入账价值为144664000.00元,账面价值为142804524.11元。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定土地价格。

*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评估方法。

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投资利息+土地开发利润+增值收益)×年期修正系数×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对评估对象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评估对象在估价期日价格的方法。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2月28日,土地使用权评估值如下表:

单位:元

名称账面价值评估值增值额增值率(%)

土地使用权142804524.11145561700.002757175.8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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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增值原因主要为近年兴县的土地价格略有上涨,从而引起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9)无形资产—矿业权

本次评估对象是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采矿权,基本信息情况如下:

矿山名称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

证号 C1000002019121110149360采矿权人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委托中企华以2022年2月28日为基准日,对该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了评估,中企华出具了《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中企华矿评报字[2022]第1006号),评估结果为1562698.21万元,本次评估引用了上述评估结果。

(10)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301834590.47元,包括产能置换指标、道路使用权、铁路使用权及软件使用权。

对于道路使用权、铁路使用权,被评估单位拥有使用权,本次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对于产能置换指标,本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的外购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作为评估值。对于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和作品著作权,本次评估依据其申请维护等费用确认评估值。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302937788.02元,评估值增值1103197.55元,增值率0.37%。评估增值原因主要为外购软件的市场价格高于其摊余价值。

(1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融资租赁手续费、矿务工程费、搬家倒面费的摊余价值,账面价值315602733.93元,评估值减值3673181.30元,减值率1.16%。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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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原因主要为对于融资租赁手续费,由于相应设备已按市场价值评估,本次按零确认评估值导致评估减值。

(12)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34701168.68元,为被评估单位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具体为计提坏账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形成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34701168.68元,评估无增减值。

3、流动负债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

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1)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为被评估单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借款,账面价值248207272.21元,评估无增减值。

(2)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为被评估单位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账面价值336540612.16元,评估无增减值。

(3)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为预收的购煤款,账面价值91854590.50元,评估无增减值。

(4)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为被评估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账面价值

36508885.29元,评估无增减值。

(5)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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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为被评估单位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所得税、水资源税、煤炭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

教育费附加、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账面价值

519006988.17元,评估无增减值。

(6)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为被评估单位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

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

收的款项,账面价值215183163.39元,评估无增减值。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被评估单位各种非流动负债在一年之内到期的金额,具体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和利息、一年之内应付的山西省自然资源厅采矿权价款和一年之内应付的华电租赁的融资租赁费,账面价值

457313707.27元,评估无增减值。

(8)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为合同负债销项税额,账面价值11941096.77元,评估无增减值。

4、非流动负债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

(1)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为被评估单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账面价值467526473.80元,评估无增减值。

(2)长期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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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应付款为被评估单位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

式购入无形资产等发生的应付款项等,账面价值1621365652.86元,评估无增减值。

(3)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为被评估单位确认的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面价值156273958.48元,评估无增减值。

(4)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为被评估单位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具体为因固定资产一次性计提折旧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

24498939.28元,评估无增减值。

(四)收益法评估说明

1、收益法评估模型

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对于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计算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

性负债价值+单独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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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预测期末年的终值;

r: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预测期期末;

i:预测期第 i 年。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其中,折现率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 Ke * + Kd *(1 - t)*

E + D E + D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Ke = rf + MRP *β L + rc

2-1-29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其中:rf: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超额现金,为基准日货币资金与日常经营所必需的现金保有量之间的差额,现金保有量考虑各种付现因素。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对外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于评估基准日时已形成的对外股权投资。

(2)付息债务价值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

2、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1)预测期的确定

由于煤炭采选企业的经营期限依赖于耗竭性资源,而资源的特点是其不可再生性,企业价值严重依赖于资源量,随着不断的开采,资源逐渐减少进而枯竭,因此对于煤炭行业的预测期限采用有限年期。

本次预测期的确定是以企业拥有的剩余可采储量和企业生产能力综合确定,即以企业资源尚可服务年限确定。

2-1-30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剩余可采储量根据企业提供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和相关资源数据确定,年生产能力则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计划、最新核定生产能力和企业实际生产能力综合分析确定。

(2)收益期的确定收益期的确定同预测期。

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1)营业收入预测

对于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煤炭年销售量预测

A.生产能力

2013年肖家洼煤矿核准建设规模800万吨/年,2019年取得的采矿许可证

证载生产能力为800万吨/年,经批复的矿山初步设计能力为800万吨/年。2021年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文《关于调整煤矿项目建设规模加快释放先进产能相关事宜的通知》,“山西省肖家洼等35处煤矿补充纳入今冬明春重点保供煤矿名单,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前提下,可在接到此通知后先按调整后的规模组织应急保供生产”。调整建设规模手续原则上应于2023年6月底前办理完成。评估中假设锦兴能源能够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手续,取得1200万吨/年生产能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22年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山西离柳矿区肖家洼煤矿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22]466号)中,“同意肖家洼煤矿及配套选煤厂建设规模由800万吨/年调整为 1200 万吨/年。”、“在矿井进入+500m 以深高瓦斯区域或+500m 以浅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时,应当按照800万吨/年组织生产,且最大开采深度不超过

1000米。”

据此本次评估依据文件,评估基准日后锦兴能源2022年3月按1200万吨/年的负荷生产,2022年4、5月按800万吨/年的负荷生产,自2022年6月起,

2-1-30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锦兴能源按照1200万吨/年组织生产,因此2022年全年产量933.33万吨,2023 年之后生产能力 1200 万吨/年,至+500m 以浅低瓦斯区域开采完毕,

+500m 以深高瓦斯区域年生产能力 800 万吨/年。

B.商品煤综合产率

锦兴能源2019年至2022年2月的洗选指标如下:

2019年至

2022年

产品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月

1-2月

平均

华进精煤15.26%15.14%15.70%15.09%15.35%

华进3号65.97%56.30%58.29%64.17%60.40%

华进混煤0.00%9.26%8.13%5.32%5.77%

商品煤小计81.23%80.70%82.12%84.58%81.52%

矸石18.77%19.30%17.87%15.42%18.48%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分析2019年至2022年2月的数据,商品煤综合产率较为稳定,波动较小,只是混煤内外销的比例有所变化。综合考虑,本次评估按2019年至2022年2月的平均数进行选取,即商品煤综合产率为81.52%。

C.商品煤年销售量

根据各年度生产能力和商品煤综合产率计算得出,未来年度商品煤年销售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

2022年2023年2041年2069年

产品2040年

3-12月-2039年-2068年1-2月

华进精煤1432661.551842000.001360647.571228000.00221673.97

华进3号5637313.207248000.005353948.764832000.00872254.59

华进混煤538531.41692400.00511461.66461600.0083326.31

合计7608506.169782400.007226058.006521600.001177254.88

*商品煤销售价格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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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煤炭价格变动较大,特别是2021年下半年涨幅较大。从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煤炭纳入制止牟取暴利的商品范围,组织开展煤炭行业成本效益调查,加强与燃煤发电市场化电价机制的衔接,同时完善配套措施、着力强化监管,对不严格执行市场价格机制的行为,引导煤炭市场回归理性,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推动煤、电行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势,本次评估对煤炭价格预测采用变动过渡价格,2022年3-12月参考2020年至2022年2月的平均售价,2023年、2024年参考2019年至2022年2月的平均售价,2025年后参考2017年至2022年2月作为未来年度煤炭长期售价。按照商品煤类别各产品销售单价预测如下:

单位:元/吨

2022年2025年-

商品煤分类单价2023年2024年

3-12月2069年2月

华进精煤827.91759.42759.42694.36

华进3号631.02575.98575.98545.89

华进混煤551.18488.39488.39408.22

主营业务收入未来六年一期的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2022年3-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华进精煤1186114823.861398851640.001398851640.001279011120.001279011120.001279011120.001279011120.00

华进3号3557257375.464174703040.004174703040.003956610720.003956610720.003956610720.003956610720.00

华进混煤296827742.56338161236.00338161236.00282651528.00282651528.00282651528.00282651528.00

合计5040199941.895911715916.005911715916.005518273368.005518273368.005518273368.005518273368.00

对于其他业务收入预测方面:

锦兴能源的其他业务收入为物资材料销售、水电费收入、住宿费收入、培

训费收入和其他收入。其中,物资材料销售主要系废弃原材料、备品备件等销售收入,电费收入系锦兴能源项目建设中建设方用电费用,住宿费系锦兴能源内部招待所收入,整体规模相对较小。

其他业务收入的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2-1-30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元

项目2022年3-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2068年2069年1-5月物资材料销

售(含废旧1100000.001100000.001100000.001100000.001100000.001100000.00183333.33物资)

水费收入1949.552339.462339.462339.462339.462339.46389.91

电费收入4041665.504849998.604849998.604849998.604849998.604849998.60808333.10

住宿费40000.0040000.0040000.0040000.0040000.0040000.006666.67

合计5183615.055992338.065992338.065992338.065992338.065992338.06998723.01

锦兴能源物资材料销售、水电费收入和住宿费收入的预测按历史年度水平进行预测;其他偶然性发生收入本次评估不对其进行未来期预测。

(2)营业成本预测

对于主营业务成本预测方面:

自产煤炭销售成本由原煤制造成本、洗煤制造成本结转形成。

*原煤制造成本

原煤制造成本主要由材料费、职工薪酬、燃料及动力费、折旧费、无形资

产摊销、矿物工程费、搬家倒面费、地面工程费、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环

境恢复治理费、土地复垦费和其他费用组成。

A.未来年度原煤制造成本的预测煤炭企业衡量采煤成本一般采用吨煤成本概念。吨煤成本是指开采一吨煤所花费的成本(包括计提的费用和折旧等)。吨煤成本水平的高低的主要影响因素有地质条件、开采难度、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料工费价格水平以及税费计提标准等。预测考虑的因素或预测方法介绍如下:

a.材料费的预测

原煤制造成本中的材料费主要包括木材(井下使用)、支护用品、火工用

品、大型材料、配件、专用工具、油脂及乳化液、其他材料等,上述材料主要用于生产巷道的维护、煤炭开采时耗用以及设备的零配件领用。

2-1-30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矿井原煤制造成本中材料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考虑未来年度开采条件的变化,确定未来年度的吨煤材料费,然后乘以原煤年产量计算未来年度材料费的支出。

b.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包干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

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等。

根据相关安排,锦兴能源已逐步将部分地面辅助工作外包给第三方机构,减少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同时,从2022年起已开始逐步减少劳务用工人员,将部分劳务派遣人员转隶为正式在籍员工。本次评估根据锦兴能源提供的评估基准日后员工人数及人员职工薪酬,考虑职工工资标准的适当增长因素,计算确定未来年度的职工工资,以职工工资数为基础计算各项工资附加费用,进而得出职工薪酬。

c.燃料及动力费

燃料及动力费主要是生产过程中,采煤设备、掘进设备、运输设备运转和水电气输送的耗能支出。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的吨煤燃料及动力费,乘以原煤年产量计算未来年度燃料及动力费的支出。

d.折旧费和摊销费

折旧费和摊销费的预测详见本节“二、锦兴能源评估基本情况”之“(四)收益法评估说明”之“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之“(10)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e.矿物工程费和搬家倒面费

矿物工程费和搬家倒面费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为使采煤工作面生产衔接正常而发生的费用。由于各工作面可采量不均衡,造成各年度外包费不均衡,谨慎考虑,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近三年平均进行选取吨煤矿物工程费和搬家倒面费,乘以原煤年产量计算未来年度矿物工程费和搬家倒面费的支出。

f.维修及大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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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及大修费主要是生产过程中,对固定资产进行维修养护的费用,主要包括修理过程中消耗的耗材、人工等成本。本次评估维修及大修费评估按机器设备原值的4.00%重新估算。

g.维简费(含井巷工程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煤炭企业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每月按一定的标准在成本中提取煤矿维简费,山西省内煤矿提取标准为吨煤8.50元,本次评估按该计提标准进行预测。

h.安全生产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的规定“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二)其他矿井吨煤15元;(三)露天矿吨煤5元”,肖家洼煤矿实际按30元/吨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未来年度仍按此标准进行预测。

i.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费主要是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义务而缴纳的资金。本次评估根据2019年1月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9]3号),采矿权人按季度提取基金,非直接销售原矿的:季度应提取基金数额=深加工产品销售收入×70%×矿种系数×影响系数,矿种为焦煤、炼焦配煤(瘦煤、贫瘦煤、肥气煤)、肥煤、无烟煤、贫煤,矿种系数为1.2%,影响系数按目前执行的1.2选取。

j.土地复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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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费主要是对煤矿占用和破坏的耕地、林地等土地进行复垦需要支付的相关费用,根据2019年4月北京郁乔源矿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兴县肖家洼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13439.38万元。考虑报告编制时间距离本次评估基准日有一段时间间隔,评估中参考山西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对其进行调整。调整后投资额为16024.33万元。该投资对应于800万吨/年生产规模下30年矿山生产期,折合吨原煤0.67元/吨。未来年度土地复垦费,按吨原煤土地复垦费乘以原煤年产量计算未来年度土地复垦费的支出。

k.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包括财产保险费、供暖费、租赁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

会议费、办公费等。未来年度其他费用根据历史年度实际发生的吨煤其他费用,乘以原煤年产量计算未来年度其他费用的支出。

通过对以上各项费用的预测,结合煤矿的产量预测,得出煤矿未来年度的原煤制造成本。

*洗煤制造成本

洗煤制造成本主要由材料费、职工薪酬、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折旧费和其他费用组成。

洗煤制造成本中的材料费主要包括木材(井下使用)、支护用品、火工用

品、大型材料、配件、专用工具、油脂及乳化液、其他材料等,上述材料主要用于生产巷道的维护、煤炭开采时耗用以及设备的零配件领用。

A.未来年度洗煤制造成本的预测煤炭企业衡量洗煤制造成本一般采用吨入洗原煤成本概念。吨入洗原煤成本是指洗选一吨原煤所花费的成本(包括计提的折旧等)。吨入洗煤成本水平的高低的主要影响因素有入洗原煤成本、原煤品质、洗选煤产品标准、技术水

平、管理水平、料工费价格水平等。洗煤制造成本考虑的因素或预测方法介绍如下:

2-1-30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a.入洗原煤成本

未来年度入洗原煤均为自产原煤,入洗原煤成本的确定方法如下:

原煤入洗成本直接由前述预测的原煤(单位)制造成本得出,即以预测的原煤单位(制造成本)乘以预测的自产原煤入洗量得出。

b.洗煤加工费

i.材料费的预测

洗煤制造成本中的材料费主要包括配件、油脂和其他材料等,上述材料主要用于洗煤设备保养和零配件领用。

评估人员根据历史年度洗煤厂洗煤制造成本中材料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考虑未来年度入选原煤品质和洗选标准的变化,确定未来年度的吨入洗煤材料消耗,然后乘以年入洗量计算未来年度材料费的支出。

ii.职工薪酬预测方法同原煤制造成本中的职工薪酬。

iii.燃料及动力费

燃料及动力费主要是洗选煤生产过程中,洗选设备、运输设备运转和水电气输送的耗能支出。评估人员根据历史年度洗煤厂洗煤制造成本中吨入洗煤耗电的实际发生情况,考虑未来年度入洗原煤品质和洗选标准的变化,确定未来年度的吨入洗原煤电费,然后乘以年入洗量计算未来年度的电费支出。

iv.折旧费

折旧费的预测详见本节“二、锦兴能源评估基本情况”之“(四)收益法评估说明”之“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之“(10)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v.修理费预测方法同原煤制造成本中的维修及大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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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其他费用

其他支出主要包括租赁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未来年度其他费用参照历史年度吨入洗原煤平均其他费用发生情况进行预测。

通过对以上各项费用的预测,结合洗煤厂的入洗原煤量预测,得出未来年度的洗煤制造成本。

*自产煤炭产品销售成本的预测

对于洗选煤,销售成本以预测的洗选煤成本经过分离后的洗精煤、华进3号、华进混煤成本,得出各类洗煤产品的销售成本。

*未来年度运费成本的预测运杂费为铁路外运的华进3号煤发生的铁路运费和相关杂费。本次评估根据2021年度的吨煤运费,乘以华进3号煤年销售量计算未来年度运费的支出。

*未来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预测

未来年度主营业务成本为自产煤炭销售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未来六年一期的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2022年3-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华进精煤294170476.51370521160.16374946925.34369233590.99367096560.85361340592.07364983253.59

华进3号926014164.501166357163.431180288953.251162304046.681155576926.401137457811.661148924482.96

华进混煤61923364.4177995307.6778926938.4577724272.2677274423.9476062783.1376829569.32

运费成本898383350.641155068433.211155068433.211155068433.211155068433.211155068433.211155068433.21

合计2180491356.072769942064.462789231250.242764330343.142755016344.402729929620.082745805739.07

对于其他业务成本预测方面:

锦兴能源的其他业务成本为物资材料销售成本、电费成本、住宿成本和其他成本。

未来年度其他业务成本的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2-1-30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元

项目2022年3-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2068年2069年1-5月物资材料销

售(含废旧-------物资)

水费-------

电费2788749.203346499.033346499.033346499.033346499.033346499.03557749.84

住宿费9322.459322.459322.459322.459322.459322.451553.74

合计2798071.653355821.493355821.493355821.493355821.493355821.49559303.58锦兴能源的其他业务成本中的电费和住宿费成本的预测按历史年度成本率

水平进行预测;由于水费历史年度未发生成本、物资材料销售仅在个别年度发生成本,故本次评估不对其进行未来期预测。

(3)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锦兴能源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资源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

加、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均按照国家税费政策和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资源税的计税基础为商品煤销售收入减去运杂费,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及2020年7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山西省选煤资源税适用税率为

6.5%。本次评估资源税按销售收入6.5%估算。另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34号,“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城建税按流转税(增值税)应缴额的一定比例(区别市区、城镇或其他地区分别按7%、5%、1%)计缴,本企业城建税取5%。

教育费附加按流转税(增值税)应缴额的3%计缴、地方教育附加按流转税(增值税)应缴额的2%计缴。

2-1-31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土地使用税按《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下调政策的通知》,现有享受的土地使用税优惠标准3.38元/平方米,截至2025年12月31日,自2026年开始按正常标准5.00元/平方米缴纳。

房产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细则》(晋政发[1986]95号)的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的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余值纳税的单位和个人,按下列办法计算缴纳:一九八〇年底以前修建的房屋,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以后修建的房屋,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二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本矿山企业对于不同年代建成的房产采用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乘以税率1.2%计算。

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分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第11号)的规定执行。

环境保护税按《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2017年12月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规定,“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8元/污染当量,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2.1元/污染当量”,然后分别乘以污染当量计算得出。本矿山企业按照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8元/污染当量,无水污染物排放。

水资源税按《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规定,分别不同用水类别和适用税额计算得出。具体计算为水资源税=地下水+疏干排水=实际用水量*水资源税标准2元+产量(吨)*吨矿产品折算数2.48*水资源疏干排水税额1元。

根据企业目前执行的税费率,未来六年一期的税金及附加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2-1-31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元

项目2022年3-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城建税25502045.4328763745.2930762780.2928206079.7728206083.2121764084.6128202503.19

教育费附加15301227.2617258247.1818457668.1716923647.8616923649.9313058450.7616921501.91地方教育费

10200818.1711505498.1212305112.1111282431.9111282433.298705633.8411281001.27

附加

房产税5393078.926410003.026410003.026410003.026410003.026410003.026410003.02

土地使用税3516280.224219536.264219536.264219536.266241917.556241917.556241917.55

印花税1546394.841816148.801816148.801698116.031698116.031698116.031698116.03

车船使用税32274.7832274.7832274.7832274.7832274.7832274.7832274.78

资源税269218078.43309182086.38309182086.38283608320.76283608320.76283608320.76283608320.76

环境保护税83493.2396725.5496725.5496725.5496725.5496725.5496725.54

水资源税19709092.2825340352.0025340352.0025340352.0025340352.0025340352.0025340352.00

合计350502783.57404624617.37408622687.36377817487.93379839876.11366955878.90379832716.06

(4)销售费用预测

*职工薪酬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

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等。

各项工资附加费用的计提标准同原煤制造成本中的职工薪酬。

*折旧和摊销

折旧费和摊销费的预测详见本节“二、锦兴能源评估基本情况”之“(四)收益法评估说明”之“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之“(10)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物流总包费根据2021年4月锦兴能源与山西先行经贸有限公司签订的“铁路专用线物流总包服务合同”,服务费按发运量结算,300-600万吨(含700万吨)年服务

2-1-31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价格2066万元,600-700万吨(含700万吨)年服务价格2266万元,700-800万吨(含800万吨)年服务价格2466万元。

*劳务费根据锦兴能源与各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的金额进行预测。

*其他销售费用

其他销售费用包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服务

费、修理费等,其他费用根据历史发生的实际情况按照不变考虑。

未来六年一期的销售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2022年3-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工资7909265.059784657.799784657.799784657.799784657.799784657.7910567430.41

福利费278060.86343992.81343992.81343992.81343992.81343992.81371512.24

社会保险1602637.321982644.111982644.111982644.111982644.111982644.112141255.63

住房公积金783472.09969243.82969243.82969243.82969243.82969243.821046783.32

工会经费158185.26195693.11195693.11195693.11195693.11195693.11211348.56

职工教育经费118638.91146769.79146769.79146769.79146769.79146769.79158511.37

劳动保护费111495.55137932.63137932.63137932.63137932.63137932.63148967.24

劳务派遣费4684950.305795814.815795814.815795814.815795814.815795814.816259479.99

材料9322003.5711842014.3011924479.1411818023.1511778204.0911670953.7111738827.05

折旧费73212966.0099881706.9599510629.9298996528.1898096559.70105793416.24111733430.79

办公费304278.70386534.14389225.87385751.05384451.32380950.57383166.02

差旅费1211509.101079548.781079548.781007701.551007701.551007701.551007701.55

运输费774323.89689982.77689982.77644062.33644062.33644062.33644062.33

服务费661458.24661458.24661458.24661458.24661458.24661458.24661458.24

招待费217135.72217135.72217135.72217135.72217135.72217135.72217135.72

低值易耗品50794.6350794.6350794.6350794.6350794.6350794.6350794.63

会议费25729.5825729.5825729.5825729.5825729.5825729.5825729.58

2-1-31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3-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煤炭耗损9486867.0812071413.1012143858.4112050336.9012015355.8711921136.4711980763.16

房屋租赁费834913.851023510.151120646.981120646.981120646.981120646.981120646.98

场地租赁费253968.25380952.38380952.38380952.38380952.38380952.38380952.38

车辆租赁费842718.45842718.45842718.45842718.45842718.45842718.45842718.45

其他销售费用135104.14135104.14135104.14135104.14135104.14135104.14135104.14

劳务费538501.211189718.221189718.221189718.221189718.221189718.221189718.22

试验检验费49547.6449547.6449547.6449547.6449547.6449547.6449547.64

电费9307358.7011823410.5011905745.7811799457.0411759700.5311652618.6411720385.35

供暖费474747.59486353.83489740.67485368.51483733.13479328.34482115.91

物流总包费17814465.4123264150.9423264150.9423264150.9423264150.9423264150.9423264150.94

零星工程1928141.811975279.421989034.771971277.631964635.701946746.051958067.51

修理费595665.09599205.30599205.30599205.30599205.30599205.30599205.30

网络通信费161886.79161886.79161886.79161886.79161886.79161886.79161886.79

无形资产摊销3560887.174273064.604273064.604273064.604273064.604273064.604273064.60

保险费31169.8931169.8931169.8931169.8931169.8931169.8931169.89

合计147442847.82192499139.31192482278.45191518538.68190494436.58197856946.25205557091.93

(5)管理费用预测

*职工薪酬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企业年金)、住房公积

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等。

各项工资附加费用的计提标准同原煤制造成本中的职工薪酬。

*折旧费及摊销

管理费用中的折旧费指管理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摊销费为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包括预算管理系统摊销及其他无形资产摊销,采用直线法摊销。折旧费和摊销费的预测详见本节“二、锦兴能源

2-1-31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评估基本情况”之“(四)收益法评估说明”之“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之

“(10)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山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具体计算为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90%*1.5%。

*其他管理费用

其他管理费用包括材料及低值易耗品、办公费、电费、修理费、差旅费、

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审计费、租赁费等,预期未来年度其他管理费用按基本不变考虑。

未来六年一期的管理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22年

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3-12月

工资18838907.9423305865.4923305865.4923305865.4923305865.4923305865.4925170334.73

福利费548409.68678444.97678444.97678444.97678444.97678444.97732720.57

社会保险4063018.025026414.055026414.055026414.055026414.055026414.055428527.17

住房公积金1699402.322102353.392102353.392102353.392102353.392102353.392270541.66

工会经费376778.15466117.30466117.30466117.30466117.30466117.30503406.69职工教育经

282583.62349587.99349587.99349587.99349587.99349587.99377555.02

劳动保护费296212.42366448.35366448.35366448.35366448.35366448.35395764.22

劳务派遣费2396256.972964441.612964441.612964441.612964441.612964441.613201596.93

企业年金50036.1561900.3961900.3961900.3961900.3961900.3966852.42材料及低值

964683.621225465.871233999.711222983.161218862.501207763.741214787.58

易耗品

电费21901.5222436.9522593.2022391.4922316.0522112.8422241.44

折旧费19154854.5023537240.1923431159.0623264910.4822767366.3423292831.1824122943.71

修理费96479.54122560.78123414.27122312.48121900.37120790.36121492.83

办公费1260709.901601516.731612669.291598272.161592887.021578382.461587561.66

2-1-31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

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3-12月

差旅费977905.541146998.091146998.091070661.901070661.901070661.901070661.90

运输费1091573.171280320.331280320.331195111.151195111.151195111.151195111.15

会议费48223.2949402.2149746.2349302.1249136.0148688.5848971.74无形资产摊

792422.07950906.48950906.48946632.98934389.07851748.18688709.42

租赁费0.00133200.00133200.00133200.00133200.00133200.00133200.00

业务招待费1799996.382286588.142302511.372281955.662274266.952253557.852266663.60

审计费0.00157494.54157494.54157494.54157494.54157494.54157494.54其他中介咨

300000.00300000.00300000.00300000.00300000.00300000.00300000.00

询费

诉讼费80442.2894901.2894901.2894901.2894901.2894901.2894901.28

财产保险费1385809.271385809.271385809.271385809.271385809.271385809.271385809.27

信息网络费1195779.251195779.251195779.251195779.251195779.251195779.251195779.25

宣传费226415.09226415.09226415.09226415.09226415.09226415.09226415.09

物业管理费130196.00130196.00130196.00130196.00130196.00130196.00130196.00党建工作经

1785374.341829021.681841758.541825316.211819166.081802601.051813084.22

其他60000.0060000.0060000.0060000.0060000.0060000.0060000.00中介机构服

100000.00100000.00100000.00100000.00100000.00100000.00100000.00

务费

技术服务费285353.54292329.62294365.33291737.38290754.42288106.86289782.36

劳务费1805878.232167053.872167053.872167053.872167053.872167053.872167053.87

律师代理费1092869.811092869.811092869.811092869.811092869.811092869.811092869.81残疾人保证

1502519.762227572.902227572.902227572.902227572.902227572.902227572.90

供暖费7610.267610.267610.267610.267610.267610.267610.26企业文化建

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

设费

防疫支出300000.00300000.00300000.00300000.000.000.000.00展览广告宣

277735.85277735.85277735.85277735.85277735.85277735.85277735.85

传费

绿化费23445.5523445.5523445.5523445.5523445.5523445.5523445.55

合计65329784.0179556444.2979502099.1179103244.3978268475.0678644013.3682179394.70

(6)研发费用预测

2-1-31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研发费用按锦兴能源提供的研发费用支出计划金额考虑;2023年及

以后年度研发费用根据《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按上一年度销售收入的0.5%进行预测。

未来六年一期的研发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22年3-12

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月研究与

7280000.0033171718.5929558579.5829558579.5827591366.8427591366.8427591366.84

开发费

合计7280000.0033171718.5929558579.5829558579.5827591366.8427591366.8427591366.84

(7)财务费用预测

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的是企业自由现金流,财务费用不再进行预测。

(8)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历史年度的营业外收入包括收取的施工单位罚款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营业外支出主要是捐赠支出、罚款支出、滞纳金支出等,各项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不经常性发生或发生额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故在未来年度不做预测。

(9)企业所得税预测

锦兴能源目前执行国家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标准,不享受优惠政策,所得税税率为25%。

未来年度以利润总额为基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补充规定,对前五年度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进行弥补,加计业务招待费支出调整,加计预提结余的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用,减去研发费用加计调整,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乘以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得出所得税,最后计算得出所得税费用。

未来六年一期所得税的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22年

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3-12月

2-1-31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

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3-12月

所得税570193750.12630895056.79628520796.22544425278.90547449835.31555005932.79545010122.57

合计570193750.12630895056.79628520796.22544425278.90547449835.31555005932.79545010122.57

(10)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折旧的预测

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计价,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的有关规定,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维简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

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

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26号公告,对于安全生产费用、维简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常规处理计提的折旧允许在税前扣除,而一次性计提的折旧需进行纳税调整。

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基数为评估基准日企业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在预测期内需将评估基准日已发生的在建工程和未来投资需转固(包括新增和更新)的

工程支出分别计提折旧,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按企业目前执行的折旧政策计算。

年折旧额=分类固定资产原值×年分类折旧率

*摊销的预测

历史年度摊销按照目前执行的摊销政策计提,锦兴能源公司的摊销为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主要有采矿权、土地使用权、产能置换指标、安康公路、各种管理系统和排矸沟租地等,未来年度根据现行的摊销政策进行计算,采矿权和安康公路等采用产量法摊销,在闭矿时点摊销完毕。

2-1-31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于企业未来的折旧及摊销,本次评估是以企业基准日生产、经营管理所需的资产为基础,根据资产的类别、原值、折旧及摊销方法确定折旧率及年摊销额,同时考虑资本性支出对资产原值的影响进行测算。

评估人员以基准日企业的资产账面原值为计提资产折旧及摊销的基数,并考虑维持企业预测的营业能力所必需的更新投资支出及新增资产支出综合计算得出预测期内的折旧及摊销额。

未来六年一期的折旧和摊销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2022年3-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折旧及

400880940.53427315999.71435011581.72413392749.13402667513.92385721118.09379195236.86

摊销

合计400880940.53427315999.71435011581.72413392749.13402667513.92385721118.09379195236.86

(11)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根据肖家洼煤矿的初步设计,预测期主要考虑的资本性支出为矿山继续建设的投资和保持正常生产经营情况的投资,包括更新资本性支出和新增资本性支出。更新资本性支出为存量固定资产根据其使用情况进行相应的更新,新增资本性支出包括新建 2 台 40T/h 燃煤锅炉项目、职工公寓楼、采区接续工程等

建设项目的后续投资、排矸沟租地支出、产能置换指标费用支出和村庄搬迁支出等。

未来六年一期的资本性支出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2022年3-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资本性

238806662.29529215619.11-40300000.00-991078137.00-

支出

合计238806662.29529215619.11-40300000.00-991078137.00-

(12)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

营运资金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是不含现金及等价物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流动资产与不含带息负债和非经营性负债的流动负债的差值。

2-1-31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企业不含现金及等价物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

款、存货等科目;不含带息负债和非经营性负债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

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科目。

预测营运资金前,评估人员首先核实和分析各科目中各种不正常因素,必要时进行剔除处理。在此基础上,对于与业务收入相关的应收账款、预收款项等科目,根据与营业收入的周转率以及业务结构的变化适当调整预测;与业务成本相关的应付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根据与营业成本的

周转率以及业务结构的变化适当调整预测;对于应交税费,按照每年12月计提未缴纳的附加税、增值税和所得税额大致确定;货币资金保有量主要是考虑维

持企业经营周转期内应付的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以及相关税费支出所需要保留的最低货币资金量来确定的。

营运资金等于营业流动资产减去无息流动负债,该企业营业流动资产(不含非经营性资产及溢余资产)主要包括去除非经营性资产后的应收账款、预付

账款、存货、货币资金(不含溢余资产);无息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去除非经营性

资产后的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等。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年营运资金-上年营运资金

未来六年一期的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2022年3-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营运资金增加额-249228704.575759435.79278942.14-129183.40468246.78192897.392618942.74

合计-249228704.575759435.79278942.14-129183.40468246.78192897.392618942.74

(13)净自由现金流量的预测

企业经营性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本

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其他

锦兴能源未来六年一期的自由现金流预测见下表:

2-1-32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锦兴能源自由现金流预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3-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一、营业总收入504538.36591770.83591770.83552426.57552426.57552426.57552426.57

减:营业成本218328.94277329.79279258.71276768.62275837.22273328.54274916.16

税金及附加35050.2840462.4640862.2737781.7537983.9936695.5937983.27

销售费用14744.2819249.9119248.2319151.8519049.4419785.6920555.71

管理费用6532.987955.647950.217910.327826.857864.408217.94

研发费用728.003317.172955.862955.862759.142759.142759.14

财务费用0.000.000.000.000.000.000.00

其中:利息费用0.000.000.000.000.000.000.00

利息收入0.000.000.000.000.000.000.00

加:其他收益0.000.000.000.000.000.000.00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0.000.000.000.000.000.000.0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0.000.000.000.000.000.000.00

的投资收益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0.000.000.000.000.000.000.00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

0.000.000.000.000.000.000.00”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0.000.000.000.000.000.000.00

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0.000.000.000.000.000.000.00

2-1-32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3-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0.000.000.000.000.000.000.00

填列)

二、营业利润229153.87243455.84241495.55207858.17208969.94211993.21207994.36

加:营业外收入0.000.000.000.000.0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0.000.000.000.000.000.000.00

三、利润总额229153.87243455.84241495.55207858.17208969.94211993.21207994.36

减:所得税费用57019.3863089.5162852.0854442.5354744.9855500.5954501.01

四、净利润172134.50180366.34178643.47153415.64154224.96156492.61153493.35

利息支出*(1-所得税率)0.000.000.000.000.000.000.00

五、息前税后净利润172134.50180366.34178643.47153415.64154224.96156492.61153493.35

加:折旧及摊销40088.0942731.6043501.1641339.2740266.7538572.1137919.52

减:资本性支出23880.6752921.560.004030.000.0099107.810.00

营运资金增加或减少-24922.87575.9427.89-12.9246.8219.29261.89

加:其他(减项以“-”号填列)8773.3011280.0011280.0011280.0011280.0011280.0011280.00

加:期末回收0.000.000.000.000.000.000.00

六、自由现金净流量222038.10180880.43233396.74202017.83205724.88107217.62202430.97

2-1-32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4、折现率的确定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资产评估专

业人员确定折现率,应当综合考虑评估基准日的利率水平、市场投资收益率等资本市场相关信息和所在行业、被评估单位的特定风险等相关因素。

(1)折现率计算模型

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 Ke * + Kd *(1 - t)*

E + D E + D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Ke = rf + MRP *β L + rc

其中:rf: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折现率的计算过程

*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

2-1-32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2.7750%,本次资产评估以2.7750%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根据标的公司的业务特点,锦兴能源属于煤炭开采和洗选行业,从企业的主营业务特点来看,主要经营业务为洗煤销售。评估人员通过 WIND 资讯系统查询,最终选择了靖远煤电、冀中能源、华阳股份、大有能源、恒源煤电、昊华能源、平煤股份、潞安环能 8 家拟合度较高的沪深 A 股可比上市公司在 2022年2月28日的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资本结构换算成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并取其平均值

0.8079。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βL值 βu值

1 000552.SZ 靖远煤电 0.4674 0.3994

2 000937.SZ 冀中能源 0.6013 0.4203

3 600348.SH 华阳股份 1.1661 0.8016

4 600403.SH 大有能源 1.0078 0.7314

5 600971.SH 恒源煤电 1.1633 0.9652

2-1-32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βL值 βu值

6 601101.SH 昊华能源 1.2310 0.8391

7 601666.SH 平煤股份 1.7189 1.3591

8 601699.SH 潞安环能 1.3421 0.9471

βu平均值 0.8079

取可比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平均值45.24%作为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为25%。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1+(1-25%)×45.24%]×0.8079

=1.0820

*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市场投资报酬率与无风险报酬率之差。其中,市场投资报酬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价格指数为基础,选取1992年至2021年的年化周收益率加权平均值,经计算市场投资报酬率为9.95%,无风险报酬率取评估基准日(2022年2月28日)10年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

2.7750%,即市场风险溢价为7.17%。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在分析公司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

财务风险等方面风险及对策的基础上综合确定。被评估单位属于大型国企,处于发展期,在行业中属骨干企业,由于其为瓦斯和煤双突矿井,需要进行研发投入,技术风险较低;被评估单位自身就有借款,对资金需求一般,资金风险一般;管理经营较为合理科学,管理风险较小;被评估单位依托铁路外运优势,市场供给较大,市场容量较为稳定,市场风险较小。确定该公司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1.00%。

*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

A.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2-1-32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成本。

Ke=2.7750%+1.0820×7.17%+1%

=11.53%

B.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付息债务的平均年利率为4.46%,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8.98%。

WACC=11.53%×68.85%+4.46%×(1-25%)×31.35%

=8.98%

*预测期后折现率的确定

预测期同收益期,不存在预测期后的折现率。

*近期同类可比案例交易情况

近期资本市场中,同类可比案例采用折现率取值与本次交易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矿种折现率冀中能源山西冀能青龙煤业

12019年12月31日煤8.48%

(000937)有限公司

中毅达瓮福(集团)有限

22021年5月31日磷8.62%

(600610)责任公司川发龙蟒四川发展天瑞矿业

32021年6月30日磷9.36%

(002312)有限公司锡业股份云南华联锌铟股份

42021年9月30日银、铅、锡8.60%

(000960)有限公司

淮河能源淮南矿业(集团)

52022年1月31日煤9.20%

(600575)有限责任公司靖远煤电窑街煤电集团有限

62022年3月31日煤9.56%

(000552)公司

平均值8.97%

中位值8.91%

本次交易2022年2月28日锦兴能源煤8.98%

2-1-32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综上,标的资产的收益法下的折现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范围内,本次交易收益法评估的折现率选取与可比交易案例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折现率取值具有合理性。

5、预测期后的价值确定

对于煤矿企业在煤矿预测期末需要考虑期末资产残值回收和期末营运资金回收。期末资产残值回收金额为115292.83万元,期末营运资金回收金额为

866.68万元。

对于锦兴能源服务期末的土地,由于矿山服务至2069年2月,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71年7月,矿山服务年限和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接近。同时考虑矿山闭坑后,还需要进行土地复垦,期末未考虑土地的回收价值。

6、测算过程和结果

未来六年一期的自由现金流折现测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

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3-12月

自由现金净流

222038.10180880.43233396.74202017.83205724.88107217.62202430.97

折现率年限0.421.332.333.334.335.336.33

折现率8.98%8.98%8.98%8.98%8.98%8.98%8.98%

折现系数0.960.890.820.750.690.630.58

八、各年净现

214222.36161291.08190965.21151674.99141723.8767772.26117430.21

金流量折现值

7、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1)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的评估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该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资产。

经分析,本次评估中的非经营性资产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建工程中的低热值煤发电项目,预付账款中的工程款、设备款、补偿款等,其他应收款中的工程罚款、保证金、股权转让款、应收股利,长期应收款,待报废和处置的固定资产等;非经营性负债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预计负债,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中的矿权出让收益金和融资租赁款,应付账款中

2-1-32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的经营期工程款、竣工结算款、设备采购款等,其他应付款中的质保金、保证金、押金等,长期应付款中的需分期缴纳矿权出让收益金、煤矿转产发展基金、融资租赁款。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经测算: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189462.83万元。

(2)溢余资产的评估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超额现金,为基准日货币资金与日常经营所必需的现金保有量之间的差额,现金保有量考虑各种付现因素。经计算,正常经营情况下,企业的最低现金保有量为42512.30万元,基准日企业的货币资金评估值为395080.29万元,因此,企业的溢余资产为

352567.99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对外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于评估基准日时已形成的对外股权投资。评估基准日,由于锦兴能源对长投公司没有控制权,故本次评估未对长投参股公司进行单独评估。评估人员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实际情况,取得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对被投资单位财务报表进行适当分析后,采用合理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该类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结果为23983.61万元。

8、收益法评估结论及分析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溢

余资产价值+单独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2006552.23+57367.55-246830.37+352567.99+23983.61

=2193641.00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的付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长期借款,核实后账面价值为90521.41万元。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2-1-32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锦兴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2103119.59万元

(五)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本次交易评估不存在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构成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

利润来源20%以上且具有重要影响的下属企业评估说明

锦兴能源不存在构成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

净利润来源20%以上且具有重要影响的下属企业。

三、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的相关情况

中企华以2022年2月28日为基准日,对该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中企华矿评报字[2022]第1006号),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矿业权评估值引用了上述报告的评估报告结论。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矿业权评估对象是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采矿权。肖家洼煤矿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储量2009年经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通过,并在国土资源部备案,之后每年编制有资源储量年度报告,储量管理规范;有历史财务资料和矿山初步设计等资料。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采矿权的具体特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具有一定规模、具有独立获利能力并能被测算,其未来的收益及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计量,地质研究程度较高,资料基本齐全、可靠,这些报告和有关数据基本达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的要求。

本次交易的矿业权口径业绩承诺资产组为采矿权,矿业权口径业绩承诺资产组预测期现金流即为采矿权现金流。

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 12100-2008)》,矿业权评估中的折现现金流量法,是将矿业权所对应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作为现金流量系统,

2-1-32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将评估计算年限内各年的净现金流量,以与净现金流量口径相匹配的折现率,折现到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之和,作为矿业权评估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P——矿业权评估价值;

CI——年现金流入量;

CO——年现金流出量;

——年净现金流量;

i——折现率;

t——年序号(i=1,2,3,.,n);

n——评估计算年限。

本次交易的矿业权口径业绩承诺资产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

评估基准日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3-12月

-538479.16184926.11174018.28235219.89195631.45199631.40199631.4012420.28199631.40199613.06

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2038年2039年2040年

199605.31199605.31199605.31199605.31199605.31199605.31197422.40200941.84205215.23146639.10

2041年2042年2043年2044年2045年2046年2047年2048年2049年2050年

117629.57121783.76-65427.36120694.69121794.6924445.25121794.69121794.69121794.69121794.69

2051年2052年2053年2054年2055年2056年2057年2058年2059年2060年

121794.69122593.67107242.2395663.30121794.69121794.69121794.69-68789.20121871.93121871.93

2069年合计

2061年2062年2063年2064年2065年2066年2067年2068年

1-2月(现值)

121871.93121867.67121867.31125412.35122291.18126321.18126321.18126321.18212582.661562698.21

(二)矿业权评估情况

1、评估假设

2-1-33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以采矿许可证内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为基础,采矿许可证可以顺利延续。2023年6月取得核定产能为1200.00万吨/年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假设按照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设规模调整文件,2022年6月份开始低瓦斯区域按 1200 万吨/年的生产能力进行生产,至+500m 以浅低瓦斯区域开采完毕,+500m 以深高瓦斯区域年生产能力 800 万吨/年。

(2)以设定的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及开发技术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3)假设未来年度商品煤生产、销售能达到产销平衡。

(4)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

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5)不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它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2、主要技术参数

(1)矿业权评估相关准则对参数预测的规定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中的《矿业权评估利用矿山设计文件指导意

见(CMVS30700-2010)》规定,对矿山设计文件确定的各类矿柱储量,应当关

注其是否符合有关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明显不合理的,可以依据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调整或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补充矿山设计文件或补充说明确定。

(2)矿业权评估中主要参数预测依据2021年5月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兴县肖家洼煤矿初步设计变更说明书》为距离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次编

制的矿山设计文件,并由山西省能源局进行批复,“设计变更”为锦兴能源矿业权评估中各参数的主要预测依据。

*采矿损失量及回采率

采矿损失量指采矿过程中损失的资源储量,通常以采矿损失率表示。按照“设计变更”,煤矿采矿损失率通过采区回采率计算,其中厚煤层不小于75%,

2-1-33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中厚煤层不小于80%,薄煤层不小于85%;“设计变更”中未考虑4、13号煤层少量 1/3JM 对回采率的影响,评估中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0215-

2015)中对特殊和稀缺煤类的采区回采率要求,估算各煤层采区回采率分别

为:4号煤86%、6号煤85%、8号煤80%、13号煤76%,进一步估算采区损失合计为17782.62万吨。

*蹬空量

根据“设计变更”,第一水平(+750水平以浅)内4、6煤蹬空量2393.00万吨,其中4号煤1448.00万吨,6号煤945.00万吨,设计中未明确蹬空量的资源量级别。由于设计的蹬空区资源量无法取得明细,评估中无法利用;由矿山企业地测科专业人员根据目前矿山开采现状,对蹬空区资源储量重新进行估算,估算蹬空量1360.00万吨,其中4号煤945.00万吨、6号煤415.00万吨。

查阅估算图,由于二采区尚在开采过程中,蹬空区估算范围限于第一水平内的首采区。鉴于设计的蹬空区量无相关资料进行核实,本次评估按照矿山企业提供的相关数据进行估算。

*可信度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和(332),可信度系数取1.0;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

(333)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

根据“设计变更”,(331)、(332)全部设计利用,(333):4煤、6煤控制程度低,可信度系数取0.8,8、13煤控制程度高,可信度系数取0.85。

*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储量备用系数是为了避免因地质条件和煤层赋存特征变化,使得矿井储量减少而影响矿井的服务年限设定的。井工开采储量备用系数宜采用1.3~1.5,地质构造简单,主采煤层较稳定时,宜取小值,地质构造复杂,主采煤层不稳定时,宜取大值。本矿地质构造简单,其他开采技术条件简单-中等,主采13号煤层为全

2-1-33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区可采的稳定煤层,宜取小值;“设计变更”中根据矿井煤层条件和地质构造类型情况,储量备用系数取1.35,符合矿山实际情况和设计规范。评估中与设计保持一致,选取储量备用系数为1.35。

本次评估在上述《矿业权评估利用矿山设计文件指导意见(CMVS30700-2010)》和《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WVS30300-2010)》规

定的基础上,参考“设计变更”的相关取值,对采矿损失量、回采率、蹬空量、可信度系数、储量备用系数等参数的选取符合《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规定,参数的取值具有合理性。

(3)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勘探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截至2008年12月31日,肖家洼煤矿原勘查许可证范围内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18221.00万吨,保有资源储量共

118221.00万吨。

本次评估范围为现采矿许可证范围,经对比,差异主要是扣除了井田中部的三处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对南部边界结合山西省河东煤田兴县固贤井田煤炭资源勘探(保留)探矿权边界进行了微调,其中扣除的三处文物禁采面积约

1.93平方公里,扣除的与固贤井田重叠面积约0.011平方公里。

2020年4月,由于采矿范围变化,锦兴能源委托吉林省煤田地质勘察设计

研究院编制了《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估算出文物压矿禁采区资源储量,禁采区资源储量为3246.00万吨。该报告未估算扣减的南部边界区域的资源储量。考虑到此面积较小,占矿区面积不足0.02%,对评估值影响较小,本次评估不再考虑此区域内资源储量的扣减。

2020年9月,山西地科勘察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西省河东煤田兴县肖家洼井田煤炭补充勘探地质报告(修编)》,该报告按采矿许可证范围估算资源储量。鉴于该报告未经资源管理部门备案,且“初步设计变更”设计的储量依据为备案后的《勘探报告》。

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本次评估以备案后的《勘探报告》为基础,通过《2021年储量年报》,扣减2022年1-2月动用量、禁采区资源储量来确定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2-1-33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勘探报告》无使用有效期的相关规定,并且存在其他矿业权评估所

依据储量报告时间较久的情况,本次评估以《勘探报告》为编制基础符合评估实践惯例。相同情况上市公司交易案例如下:

序号交易年份上市公司标的矿权历史评审备案情况《山西省娄烦县狐姑山矿区细米河娄烦县鲁地矿业有

1 2018 ST 地矿 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10 年评

限公司采矿权

审备案(国土资源部)四川同庆南风有限《四川省同庆南风化工有限责任公

22020南风化工责任公司同乐芒硝司同乐芒硝矿矿产资源核实报告》

矿采矿权2005年评审(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内蒙古博源煤化工《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湾图沟井

32021远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湾图田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06年

沟煤矿采矿权评审备案(国土资源部)

(2)根据矿业权评估相关规则,原则上使用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应经评审

或评审备案,谨慎引用未经评审或评审备案的储量报告,《勘探报告》已完成评审备案,符合评估准则要求。

(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4号),对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有关事项作出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储量新分类标准,加强矿山储量动态更新工作基础,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编制内容,强化矿山储量数据质量信用考核。

为满足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对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管的要求,在《勘探报告》基础上,矿山历年编制有矿山储量年报。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组对锦兴能源矿山储量年报进行评审并备案通过,审查结论为该年报可作为矿山年度资源储量变化、统计的依据使用。

根据《2021年储量年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矿山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17197.50万吨,保有资源储量107135.50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35964.80万吨,控制资源量48586.50万吨,推断资源量22584.20万吨。

另外根据采矿权人提供的《肖家洼煤矿2022年1-2月动用资源储量统计表》,2022年1-2月累计动用资源量269.24万吨,其中8号煤层控制资源量

42.29万吨,13号煤层探明资源量226.95万吨。

2-1-33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综上,本次评估确定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量为103620.26万吨。

(4)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

根据“初步设计变更”,由于下覆8号、13号煤层先于4号、6号煤层开采,已经对4号、6号煤层稳定性产生较大破坏影响,第一水平(+750水平以浅)内4号、6号煤层已事实蹬空,蹬空量2393.00万吨,其中4号煤层

1448.00万吨,6号煤层945.00万吨。设计中未明确蹬空量的资源量级别,为此,矿山企业地测科人员根据目前矿山开采现状,对蹬空区资源储量重新进行估算,估算蹬空量1360.00万吨,其中4号煤层945.00万吨、6号煤层415.00万吨,主要集中在已近开采尾声的首采区;鉴于设计的蹬空区量无相关资料进行核实,本次评估暂按矿山企业提供的相关数据进行估算。

另外设计对突水系数大于 0.1Mp/m 区域煤炭资源作为次边际经济储量,未予设计利用。

本次评估参考设计对于第一水平首采区4、6煤层蹬空区域和突水系数大于

0.1Mp/m 区域煤炭资源予以扣除,不予评估利用。

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参与评估的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内蕴经济资源量,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和(332),可信度系数取1.0;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

(333)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

根据“初步设计变更”,推断资源量(333),4煤、6煤控制程度低,可信度系数取0.8,8、13煤控制程度高,可信度系数取0.85。则本次评估依据“初步设计变更”,可信度系数分别选取0.8、0.85。

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83623.23万吨。

(5)采选方案

2-1-33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共布置5个井筒,包括主斜井、副斜井、进风斜井、回风斜井、回风立井。矿井初期在+750m 设置开采水平,利用井筒及上下山开采,无大巷布置,后期在+500m、+202m 分别设置辅助水平,+500m 水平设置一组大巷,南北分别设置回风井,利用上下山开采各煤层。全矿井原则上为下行开采,先采上组后采下组,从上而下,通过工作面接替排产,解决煤组及煤组中各煤层的压茬关系。13号煤采用综采放顶煤开采方法,4、6和8煤采用长壁综采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通风方式采用机械抽出式通风、分区式通风系统。

洗煤厂采用块煤重介浅槽分选+末煤两产品重介旋流器主再洗的分选工艺,主要产品有华进精煤、华进3号、华进混煤。

(6)产品方案

本次评估根据矿山实际情况确定产品方案为华进精煤、华进3号、华进混煤。

(7)采选煤技术指标

依据《勘探报告》,4、6号煤属薄煤层,8号煤属中厚煤层。13号煤属厚煤层,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薄煤层取值85%,中厚煤层80%,厚煤层75%。特殊和稀缺煤类矿井采区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88%,中厚煤层不低于 83%,厚煤层不低于 78%。本矿 4、13 号煤保有部分 1/3 焦煤(1/3JM),评估中根据 1/3 焦煤(1/3JM)煤量占本煤层的比例加权计算采区回采率,则各煤层回采率分别取值为,4号煤86%、6号煤85%、8号煤80%、13号煤76%。

肖家洼煤矿2019年至2022年2月的洗选指标如下:

产品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2月综合

华进精煤15.26%15.14%15.70%15.09%15.35%

华进3号65.97%56.30%58.29%64.17%60.40%

华进混煤0.00%9.26%8.13%5.32%5.77%

商品煤小计81.23%80.70%82.12%84.58%81.52%

矸石18.77%19.30%17.87%15.42%18.48%

2-1-33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产品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2月综合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标的公司2019年至2022年2月的数据,商品煤综合产率较为稳定,因此本次评估按2019年至2022年2月的平均数进行选取,即商品煤综合产率为

81.52%。

(8)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 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根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永久煤柱损失1635.00万吨,其他保护煤柱损失3774.00万吨。根据煤层厚度,各可采煤层回采率分别选取为86%、85%、

80%、76%,则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为60431.61万吨。

(9)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生产能力

2013年肖家洼煤矿核准建设规模800万吨/年,2019年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证

载生产能力为800.00万吨/年,经批复的矿山初步设计能力为800.00万吨/年。

2021年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文《关于调整煤矿项目建设规模加快释放先进产能相关事宜的通知》,“山西省肖家洼等35处煤矿补充纳入今冬明春重点保供煤矿名单,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前提下,可在接到此通知后先按调整后的规模组织应急保供生产”。调整建设规模手续原则上应于2023年6月底前办理完成。评估中假设锦兴能源能够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手续,取得1200.00万吨/年生产规模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022年3月3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出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山西离柳矿区肖家洼煤矿项目建设规模调整安全意见的复函》(矿安综函[2022]65号),原则同意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规模调整。2022年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山西离柳矿区肖家洼煤矿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的复函》(发改办能源

2-1-33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22]466号)中,“同意肖家洼煤矿及配套选煤厂建设规模由800万吨/年调整为 1200 万吨/年。”、“在矿井进入+500m 以深高瓦斯区域或+500m 以浅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时,应当按照800万吨/年组织生产,且最大开采深度不超过1000米。”根据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报告》以及有关专家组出具的审查意见:开采

+500m 水平以浅区域时,肖家洼煤矿为低瓦斯矿井,开采+500m 水平以深区域时,肖家洼煤矿为高瓦斯矿井。

评估基准日后2022年4、5月按800万吨/年的负荷生产,则2022年全年产量 933.33 万吨,2023 年之后生产能力 1200 万吨/年,至+500m 以浅低瓦斯区域开采完毕,+500m 以深高瓦斯区域年生产能力 800 万吨/年。

*矿井服务年限

依据以上分析确定矿井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式中:T—矿井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井生产能力;

K—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井工开采的煤矿储量备用系数的取值范围为1.3~1.5。综合矿井地质构造类型情况和各煤层条件,“初步设计变更”中储量备用系数1.35,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储量备用系数取1.35。

根据采矿权人提供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矿井采掘接替情况的说明》,截至 2021 年底,+500m 以浅低瓦斯区域可采储量为 29347.00 万吨,扣减 2022 年 1-2 月采出量,则截至评估基准日+500m 以浅低瓦斯区域可采储量为29149.98万吨。

将有关参数代入上述公式,得+500m 以浅低瓦斯区域服务年限为:

2-1-33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9149.98÷1.35-933.33)÷1200.00+10/12≈18.05(年)≈18年1个月

其他区域服务年限为:

=(60431.61-29149.98)÷1.35÷800.00≈28.96(年)≈28年11个月全矿井服务年限为:

T = + ≈47 年综上,则本次评估计算年限为47.00年,自2022年3月至2069年2月。

(10)销售收入

*计算公式

年销售收入=商品煤销售量×商品煤销售价格

*各种产品年销售量

假设本矿未来采出的原煤全部入洗,生产的产品煤全部销售,即正常生产年份商品煤销售量产品煤产量。

商品煤销量=1200.00×81.52%=978.24(万吨)

*商品煤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利用时间序列平滑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数量的判断,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均的方法进行预测。根据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

2-1-33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势,本次评估2022年3-12月采用2020年至2022年2月的平均售价,2023年、2024年采用2019年至2022年2月的平均售价,2025年后采用2017年至

2022年2月的平均售价作为未来年度煤炭长期售价。

矿山历史年度按照商品煤类别各产品销售单价如下:

单位:元/吨

2017年至

2022年

商品煤分类单价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

1-2月

月均价

华进精煤579.75602.93611.03569.281014.401260.80694.36

华进3号504.35492.18456.71423.70825.98706.26545.89

华进混煤286.60275.98352.34315.05742.04816.38408.22经计算,各产品2017年至2022年2月的平均售价分别为694.36元/吨、

545.89元/吨、408.22元/吨,按照评估选取的各产品产率,折算商品煤综合单价

为564.10元/吨,评估中取564.10元/吨。同理,估算商品煤2019年至2022年2月综合单价为604.32元/吨,2020年至2022年2月综合单价为662.44元/吨。

*年销售收入计算

正常年份以2025年为例:

年销售收入=978.24×564.10

=551825.18(万元)

(11)投资估算

*固定资产投资

A.现有投资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涉及企业股权转让,同时进行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矿业权评估,评估基准日一致时,可以利用其评估结果作为相应的矿业权评估用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额。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同一评估基准日及相同评估目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中的

“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及相应的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如下表:

2-1-34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资产评估结果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序号项目序号项目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一固定资产434695.04292522.11一固定资产434695.04292522.11

1井巷工程55549.8347347.071井巷工程55549.8347347.07房屋建筑物(不含

2建筑工程180037.40152328.582103206.4083466.67铁路专用线)

3机器设备199107.8192846.453机器设备199107.8192846.45

铁路专用线房屋建

476831.0068861.91

筑物

二在建工程63337.2763337.27二在建工程43210.4843210.48

1井巷工程26632.3626632.361井巷工程26632.3626632.36

2建筑工程15811.9615811.962建筑工程10587.3310587.33

3机器设备766.15766.153机器设备5990.795990.79

4待摊投资20126.7920126.794待摊投资

待摊投资主要是电厂项目前期费用,评估中将其剔除;

本次评估将固定资产净值与在建工程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性全部投入。

B.后续投资

在建工程主要接续采区工程和其他零星工程。评估中根据各工程概算,估算其后续投资合计为46952.08万元,其中井巷工程18024.73万元,土建工程

5877.75万元,机器设备23049.60万元。各工程计划于2022年、2023年完工,则后续投资分别于2022年、2023年投入。

*无形资产投资

A.土地使用权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任何企业收益均为各资本要素投入的报酬,矿山企业,投入资本要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土地、矿业权。当估算某种资本要素的收益、并将其收益折现作为资产价值时,需将其他要素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扣除或者通过收益分成、折现率等方式考虑。因此,收益途径评估矿业权时,需扣除土地的投入成本及其报酬。土地作为企业资本要素之一,视利用方式不同分为土地使用权(资产)、土地租赁(费用)、土地补偿(费用、资产)三种方式考虑。

2-1-34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根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肖家洼煤矿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总额为14556.17万元。

B.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主要指煤炭产能置换投入、使用权资产、道路使用权、及软件。

使用权资产主要为锦兴能源排矸沟的租赁费,评估基准日摊销余值737.15万元。另根据采矿权人提供的说明,现有的排矸沟按现有的矸石排放量,尚可使用两年,之后需新租场地,计划新租双胜村排矸沟,可使用16年,租赁费约

4030.00万元。由于公司尚无远期计划,评估中按双胜村排矸沟的租赁费水平

继续租赁场地,即2025年投入4030.00万元,16年后的2041年、2065年分别投入4030.00万元。

2016年肖家洼煤矿通过关闭退出煤矿方式承担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承

担任务量160万吨/年。160万吨产能指标实际支付13790.89万元,评估基准日摊销余值13062.33万元。另本矿产能提升至1200万吨/年,尚需购买产能指标

400.00万吨,参考本次评估单价,含税91.36元/吨,合计投入36544.00万元。

评估中假设锦兴能源能按照文件要求在2023年6月前完成相关手续,评估中产能置换指标后续投入36544.00万元于2023年投入。

道路使用权指公司投资兴建的河肖线、安康公路、铁路专用线的使用权,评估基准日摊销余值16382.65万元。评估按摊销余值于基准日流出。

各类软件评估基准日摊销余值848.79万元。评估按摊销余值于基准日流出。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无形资产投资总额45587.10万元,后续投资

48634.00万元。

*长期待摊费用

矿山账面长期待摊费用包括日常生产过程中的搬家倒面费、矿务工程费、

融资租赁手续费、征地前期费用。

2-1-34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锦兴能源对搬家倒面、矿务工程费按工作面进行归集,根据工作面可采量进行摊销,本矿矿山服务年限较长,全矿区的工作面的划分与交替目前无法排列,而各工作面可采量不等,以长期待摊费用形式很难预计。综合考虑,本次评估按历史年度三年平均水平估算,计入成本,此处搬家倒面、矿务工程费不再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融资租赁手续费本次估值为零。

征地前期费用24098.86万元按矿山剩余服务年限进行摊销。

另根据锦兴能源提供的说明,根据生产需要,矿山计划在2037年、2044年、2058年实施村庄搬迁,预计搬迁费用6750.00万元。评估将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于2037年、2044年、2058年流出。

*流动资产投资流动资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法估算,煤矿的销售收入资金率为20%~25%。本项目流动资金按销售收入的22.00%计。

则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为:

551825.18×22.00%=121401.54(万元)

流动资金依生产负荷均匀流出,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12)成本估算

A.关于成本估算的原则与方法的说明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对生产矿山采矿权的评估,可参考矿山企业实际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在了解企业会计政策(资产、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后确定。

2-1-34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肖家洼煤矿为正常生产矿山,2021年企业统计原煤产量10752888.00吨,此产量未包含洗选出的矸石量,则还原实际原煤产量约为13085970.00吨,与本次评估选取前期产能接近,其财务资料基本反映了矿山的生产经营情况,故本次评估前期生产成本费用参数主要依据肖家洼煤矿2021年实际财务数据及专

项审计报告选取。个别参数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财税的有关规定确定,以此测算评估基准日后未来矿山生产年限内的采选成本费用。本次评估后期生产能力为800万吨/年,参阅《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380号),对成本费用中的材料费、动力费、职工薪酬、其他制造费用、其他管理费用、其他销

售费用参照固定成本与可变成本的比例在前期1200万吨/年成本费用基础上调整后选取。其他成本费用则根据科目内容结合矿山实际情况进行选取。本次评估成本归集与矿山实际保持一致采用“制造成本法”,各参数的取值说明如下:

B.外购材料费

根据肖家洼煤矿完全成本明细表,2021年实际原煤产量13085970.00吨,发生材料费100039063.27元;入选原煤量13054138.00吨,发生的材料费为

37015236.96元,折合单位材料费为10.48元;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

位外购材料费为10.48元/吨。正常生产年份以2025年为例,下同。则:

年外购材料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材料费

=1200.00×10.48

=12576.00(万元)

C.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同“B.外购材料费”,则本次评估未来正常生产年份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5.65元/吨。则:

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1200.00×5.65

=6780.00(万元)

D.职工薪酬

2-1-34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根据相关安排,锦兴能源已逐步将部分地面辅助工作外包给第三方机构,减少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同时,从2022年起已开始逐步减少劳务用工人员,将部分劳务派遣人员转隶为正式在籍员工。据此,本次评估中根据锦兴能源提供的评估基准日后人员数及人员职工薪酬,重新估算年职工薪酬为35644.38万元,折合单位职工薪酬为29.70元/吨。

E.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回收固定资产残值

a. 折旧费、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60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建议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上述规定,采用的折旧年限不应低于上述最低折旧年限,可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分类确定折旧年限。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5年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残值率取5%。其中的铁路专用线房屋构筑物按评估净值在矿山剩余服务年限年计提折旧。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以2025年为例:

2-1-34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103206.4+10587.33+5877.75÷1.09)×(1-5%)÷30=3774.23(万元)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199107.8137+5990.79+23049.60÷1.13)×(1-5%)÷15=14281.44(万元)

铁路专用线房屋建筑物年折旧额=(68861.91-76831.00×5%)÷47.00=

1383.41(万元)

年折旧额=3774.23+14281.44+1383.41=19439.08(万元)

单位原煤折旧费=19439.08÷1200.00=16.20(元/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投入等额初始投资。因此,本项目评估应在2028年、2043年、2058年更新投入224991.83万元机器设备(含税),2039年、2054年更新投入29819.19万元机器设备(含税),2046年、2053年分别更新投入

112494.98万元(含税)、17417.93万元(含税)房屋建筑物。

b.回收固定资产残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在回收固定资产残值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则在2028年、2043年、2058年回收机器设备残值为

9955.39万元,2038年、2053年回收机器设备残值1319.43万元,2046年、

2052年分别回收房屋建筑残值5160.32万元、798.99万元,评估计算期末回收

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余值为108493.35万元。

F.安全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二)其他矿井吨煤15元;(三)露天矿吨煤5元”;肖家洼煤矿2021年鉴定为高瓦斯矿井,

2-1-34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矿山企业实际按30.00元/吨计提,符合国家标准。因此,本次评估取安全费用为30.00元/吨。则:

年安全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安全费

=1200.00×30.00

=36000.00(万元)

G.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维简费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已形成的采矿系统固定资产基本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二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支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山西维简费吨煤8.5元/吨(含井巷费用2.50元)。矿山实际每年按8.5元/吨提取维简费。综上,本次评估按吨煤6.00元的标准提取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煤矿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50%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计入经营成本。则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3元/吨,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为3元/吨。则:

年维简费=原煤年产量×单位维简费

=1200.00×6.00

=7200.00(万元)

H.井巷工程基金

由上所述,本项目评估取吨原煤井巷工程基金为2.50元。则:

年井巷工程基金=原煤年产量×单位井巷工程基金

=1200.00×2.50

=3000.00(万元)

I.修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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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通常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确定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修理费一般取机器设备的2.5%~5%。本次评估修理费按评估选取的机器设备原值的4.00%重新估算。则年修理费9019.86万元,折合修理费7.52元/吨。

J.摊销费

摊销费包括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资产、道路使用权、其他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根据各资产的尚余摊销年限,估算年摊销费为3892.20万元,单位摊销费

3.24元/吨。

K.环境恢复治理基金根据2019年1月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9]3号),采矿权人按季度提取基金,非直接销售原矿的:季度应提取基金数额=深加工产品销售收入×70%×矿种系

数×影响系数,相关系数按目前矿山执行的矿种系数1.2%,影响系数1.2选取,则年度环境恢复治理基金为5562.40万元,折合吨原煤4.64元/吨。

L.土地复垦费根据2019年4月北京郁乔源矿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兴县肖家洼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13439.38万元。考虑报告编制时间距离本次评估基准日有一段时间间隔,评估中参考山西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对其进行调整。调整后投资额为

16024.33万元。该投资对应于800万吨/年生产规模下30年矿山生产期,折合

吨原煤0.67元/吨。由于矿山还未编制1200万吨/年生产规模下的土地复垦方案,评估中参考现有单位原煤土地复垦费进行估算,则年土地复垦投资额为

804.00万元。

M.劳务派遣费

同“D.职工薪酬”,根据人员调整安排,锦兴能源将减少劳务派遣用工人数,重新估算年劳务派遣费为617.07万元,单位劳务派遣费为0.51元/吨。

2-1-34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N.外包费

此处外包费指外包矿务工程费和搬家倒面费,由于各工作面可采量不均衡,造成各年度外包费不均衡,谨慎考虑,评估按历史年度近三年平均进行选取。经计算,三年平均外包费7.29元/吨。

年外包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包费

=1200.00×7.29

=8748.00(万元)

O.排矸费

主要指洗选后矸石运往排矸沟的费用,根据入选煤量,估算2021年单位排矸费为0.80元,则本次评估取单位排矸费为0.80元/吨。

年排矸费=原煤年产量×单位外包费

=1200.00×0.80

=960.00(万元)

P.其他制造费用

其他制造费用为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费用,经计算剩余单位其他制造费用合计为4.47元。本次评估取单位其他制造费用为4.47元/吨。则:

年其他制造费用=原煤年产量×单位其他制造费用

=1200.00×4.47

=5364.00(万元)

Q.管理费用

根据肖家洼煤矿“费用情况汇总表”、“科目汇总表”,2021年度管理费用合计70220749.89元,其中包括:职工薪酬、折旧和摊销、其他管理费用。

职工薪酬,本次评估中根据锦兴能源提供的评估基准日后人员数及人员职工薪酬,重新估算年职工薪酬为3532.16万元;

折旧和摊销在生产成本中一并计算,此处扣除;

2-1-34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研发费用,2022年按锦兴能源提供的研发费用支出计划金额考虑;2023年及以后年度研发费用根据《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按上一年度销售收入的0.5%进行预测。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年管理费用为8694.08万元,折合单位管理费用7.25元/吨。

R.销售费用

根据肖家洼煤矿“费用情况汇总表”、“科目汇总表”,2021年度销售费用合计177410607.53元,其中包括:职工薪酬、电费、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铁路物流总包费、其他销售费用。

职工薪酬同“管理费用”,重新估算年职工薪酬为1935.67万元;

折旧费、摊销费和修理费在生产成本中一并计算,此处扣除;

根据2021年4月锦兴能源与山西先行经贸有限公司签订的“铁路专用线物流总包服务合同”,服务费按发运量结算,300-600万吨(含700万吨)年服务价格2066万元,600-700万吨(含700万吨)年服务价格2266万元,700-800万吨(含800万吨)年服务价格2466万元。本次评估华进3号铁路外销量超过

700万吨,则评估取年铁路总包服务费不含税为2326.42万元。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年销售费用为8255.62万元,折合单位销售费用6.88元/吨。

S.运杂费此处运杂费铁路外运的华进3号煤发生的铁路运费和相关杂费。2021年华进3号煤外销量7525319.52吨,运杂费1238036839.10元,则单位运杂费为

159.36元,本次评估计算三号煤外销量724.80万吨,则折算为单位原煤运杂费

为96.26元。

年运杂用=原煤年产量×单位运杂费

=1200.00×96.26

=1155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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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财务费用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财务费用按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时财务费用根据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计算。假定未来生产年份评估对象流动资金的70%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参考“锦兴能源”距离评估基准日最近的一笔短期借款执行的年贷款利率3.7%,单利计息,则:

年流动资金贷款利息=121401.54×70%×3.7%

=3144.30(万元)

折合吨原煤财务费用为2.62(3144.30÷1200.00)元。

U.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是指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全部费用。

以2025年为例,评估对象的单位总成本费用为242.68元/吨、单位经营成本215.11元/吨;年总成本费用291212.99万元、年经营成本258137.41万元。

(13)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矿山企业销售产品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A.应纳增值税

年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

2-1-35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故2019年4月1日后,销项税税率取13%。简化计算,本项目中进项税额以外购材料费、外购动力费、修理费、外委费、劳务派遣费、排矸费、铁路总

包服务费、运杂费之和为税基,税率分别取13%、9%、6%。机器设备进项税税率取13%,房屋建筑物进项税税率取9%。

进项税额抵扣的顺序为先抵扣外购材料费、外购动力费、修理费、外委

费、劳务派遣费、排矸费、铁路总包服务费、运杂费的进项税,后抵扣井巷工程、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进项税,再抵扣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当年未抵扣完的,延至下一年抵扣,直至将进项税额抵扣完毕。

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13%

=551825.18×13%

=71737.27(万元)

年进项税额=(年外购材料费+年外购动力费+修理费)×13%+外委费

+运杂费×9%+(排矸费+劳务派遣费+铁路总包服务费)×6%

=15237.51(万元)

年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

=71737.27-15237.51-0-0

=56499.76(万元)

B.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以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实行三种不同税率。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为城市,税率7%;县城、镇的,税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1%。目前企业实际按照5%缴纳,因此,本次评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5%。则: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5%

=56499.76×5%

2-1-35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824.99(万元)

C.教育费附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国家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0]98号),2011年及以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则:

年教育费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2%)

=56499.76×5%

=2824.99(万元)

D.资源税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及2020年7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山西省选煤资源税适用税率为6.5%。本次评估资源税按销售收入6.5%估算。另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年资源税=(年销售收入-运杂费)×资源税税率

=(551825.18-115512.00)×6.5%

=28360.36(万元)

E.其他税金

此处的其他税金包括水资源税、环保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根据肖家洼煤矿“科目余额表”,2021年其他税金合计

54653053.54元。现有享受的土地使用税优惠标准3.38元/平方米,截至2025

2-1-35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年12月31日,评估中自2026年开始按正常标准5元/平方米重新计算。则单位其他税金4.04元/吨,年其他税金4980.00万元。

综上,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为38990.34万元。

(14)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故本次评估企业所得税税率取25%。另根据财税[2018]9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以及2021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本次评估企业研发费实际加计扣除额为账面研发费的

75%,直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起扣除比例为50%。

以2025年为例:

企业所得税=(551825.18-291212.99-38990.34-1477.93)×25%

=55035.98(万元)

(15)折现率

*矿业权评估相关要求及取值依据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矿业权评估中折现率计算公式为: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2.7750%,本次评估以2.7750%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风险报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矿产勘查开发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很多种,其主要风险有:勘查开发阶段风险、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社会风险、其他个别风险。

勘查开发阶段风险主要是因不同勘查开发阶段距开采实现收益的时间长短

以及对未来开发建设条件、市场条件的判断的不确定性造成的。可以分为普

2-1-35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查、详查、勘探及改扩建、生产四个阶段不同的风险。其中生产矿山的风险报酬率取值参考范围为0.15%~0.65%,肖家洼煤矿整体服务年限较长,目前处于开采前期,储量级别较高区域,后续开发建设条件、市场条件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另外考虑4、6煤层相对偏薄,给开采带来一定困难。综合分析,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0.6%;

行业风险是指由行业性市场特点、投资特点、开发特点等因素造成的不确

定性带来的风险。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参考范围为1.00%~2.00%,本次评估对象属煤炭行业,属于高危高耗能行业,本次评估行业风险报酬率取1.95%。

对于财务经营风险方面,财务风险是企业资金融通、流动以及收益分配方面的风险,经营风险是企业内部风险,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在市场需求、要素供给、综合开发、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所造成的风险。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参考范围为1.00%~1.50%。肖家洼煤矿矿区面积大,煤层较深,未来开发仍需大量资金,经综合考虑,财务经营风险取1.50%。

其他个别风险方面,考虑到矿区地处吕梁中段西部,地形复杂,切割强烈,区内村庄较多,社会关系复杂。另本次评估未来生产规模为1200.00万吨/年,产能核增手续当前正在办理过程中,其他个别风险取值1%。

综上,本次采矿权评估折现率选取为7.83%。

*同类可比案例及取值的合理性

同类矿业权评估中折现率取值情况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矿种折现率冀中能源山西冀能青龙煤业有限

12019年12月31日煤7.70%

(000937)公司山西焦煤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

22020年9月30日煤7.67%

(000983)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川发龙蟒省马边老河坝磷矿铜厂

32021年6月30日磷8.00%

(002312)埂(八号矿块)磷矿靖远煤电

42022年3月31日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煤8.26%

(000552)

2-1-35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上市公司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矿种折现率

平均值7.91%

中位值7.85%

本次交易2022年2月28日肖家洼煤矿煤7.83%

综上所述,标的资产矿业权评估折现率位于可比公司范围内,本次矿业权评估的折现率选取,相关参数取值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评估准则的规定,与可比交易案例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折现率取值具有合理性。

(16)现金流量预测结果汇总表

矿业权口径业绩承诺资产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及详细测算过程如下:

2-1-35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

2022年

序号项目名称合计评估基准日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3-12月

一现金流入(+)21120459.86-509576.00595308.53599825.86551825.18551825.18551825.18587664.59551825.18

1销售收入20738507.84-504017.47591170.00591170.00551825.18551825.18551825.18551825.18551825.18

2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146957.70-------9955.39-

3回收流动资金133060.61-3003.21-8655.86-----

4回收抵扣不动产、设备进项税额101933.71-2555.324138.53----25884.02-

二现金流出(-)14989776.75538479.16324649.90421290.25364605.97356193.73352193.78352193.78575244.31352193.78

1固定资产投资382684.67335732.5926414.9120537.17------

2无形资产94221.1045587.10-36544.004030.00----

3长期待摊费用30848.8624098.86--------

3更新改造资金864526.78-------224991.83-

4流动资金133060.61133060.61--------

5经营成本10117698.60-201819.73257839.76258534.00258137.41257940.68257940.68257940.68257940.68

6销售税金及附加1432022.59-35903.0441659.0942059.2338990.3439194.3439194.3436605.9439194.34

7企业所得税1934713.54-60512.2164710.2364012.7455035.9855058.7555058.7555705.8555058.75

三净现金流量6130683.10-538479.16184926.11174018.28235219.89195631.45199631.40199631.4012420.28199631.40

2-1-35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续上表)序号项目名称2030年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2038年2039年一现金流入(+)551825.18551825.18551825.18551825.18551825.18551825.18551825.18551825.18553144.61586979.90

1销售收入551825.18551825.18551825.18551825.18551825.18551825.18551825.18551825.18551825.18551825.18

2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1319.43-

3回收流动资金---------31724.19

4回收抵扣不动产、设备进项税额---------3430.53

二现金流出(-)352212.12352219.87352219.87352219.87352219.87352219.87352219.87354402.78352202.78381764.68

1固定资产投资----------

2无形资产----------

3长期待摊费用-------2200.00--

3更新改造资金---------29819.19

4流动资金----------

5经营成本257940.68257940.68257940.68257940.68257940.68257940.68257940.68257940.68257940.68257940.68

6销售税金及附加39194.3439194.3439194.3439194.3439194.3439194.3439194.3439194.3439194.3438851.28

7企业所得税55077.0955084.8555084.8555084.8555084.8555084.8555084.8555067.7555067.7555153.52

三净现金流量199613.06199605.31199605.31199605.31199605.31199605.31199605.31197422.40200941.84205215.23

2-1-35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续上表)序号项目名称2040年2041年2042年2043年2044年2045年2046年2047年2048年2049年一现金流入(+)416367.28367883.46367883.46403722.87367883.46367883.46382332.3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

1销售收入407624.30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

2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9955.39--5160.32---

3回收流动资金8742.98---------

4回收抵扣不动产、设备进项税额---25884.02--9288.58---

二现金流出(-)269728.19250253.89246099.70469150.23247188.77246088.77357887.10246088.77246088.77246088.77

1固定资产投资----------

2无形资产-4030.00--------

3长期待摊费用----1100.00-----

3更新改造资金---224991.83--112494.98---

4流动资金----------

5经营成本204931.38189185.19188986.48188986.48188986.48188986.48188986.48188986.48188986.48188986.48

6销售税金及附加28881.1026038.2026038.2023449.8026038.2026038.2025109.3426038.2026038.2026038.20

7企业所得税35915.7031000.5031075.0231722.1231064.0931064.0931296.3131064.0931064.0931064.09

三净现金流量146639.10117629.57121783.76-65427.36120694.69121794.6924445.25121794.69121794.69121794.69

2-1-35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续上表)序号项目名称2050年2051年2052年2053年2054年2055年2056年2057年2058年2059年一现金流入(+)367883.46367883.46368682.45370641.07371313.99367883.46367883.46367883.46403722.87367883.46

1销售收入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

2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798.991319.43----9955.39-

3回收流动资金----------

4回收抵扣不动产、设备进项税额---1438.183430.53---25884.02-

二现金流出(-)246088.77246088.77246088.77263398.84275650.69246088.77246088.77246088.77472512.06246011.53

1固定资产投资----------

2无形资产----------

3长期待摊费用--------3450.00-

3更新改造资金---17417.9329819.19---224991.83-

4流动资金----------

5经营成本188986.48188986.48188986.48188986.48188986.48188986.48188986.48188986.48188986.48188986.48

6销售税金及附加26038.2026038.2026038.2025894.3825695.1626038.2026038.2026038.2023449.8026038.20

7企业所得税31064.0931064.0931064.0931100.0531149.8531064.0931064.0931064.0931633.9530986.85

三净现金流量121794.69121794.69122593.67107242.2395663.30121794.69121794.69121794.69-68789.20121871.93

2-1-36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续上表)

2069年

序号项目名称2060年2061年2062年2063年2064年2065年2066年2067年2068年

1-2月

一现金流入(+)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255839.20

1销售收入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367883.4666411.49

2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108493.35

3回收流动资金--------80934.36

4回收抵扣不动产、设备进项税额----------

二现金流出(-)246011.53246011.53246015.79246016.15242471.11245592.28241562.28241562.28241562.2843256.54

1固定资产投资----------

2无形资产-----4030.00----

3长期待摊费用----------

3更新改造资金----------

4流动资金----------

5经营成本188986.48188986.48188986.48188986.48188986.48188986.48188986.48188986.48188986.4833446.53

6销售税金及附加26038.2026038.2026038.2026038.2021311.4820366.1320366.1320366.1320366.133678.40

7企业所得税30986.8530986.8530991.1030991.4732173.1532209.6732209.6732209.6732209.676131.61

三净现金流量121871.93121871.93121867.67121867.31125412.35122291.18126321.18126321.18126321.18212582.66

2-1-36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3、评估结论

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恰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估算得“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采矿权”于2022年2月28日评估价值为1562698.21万元。

四、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性、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1、评估机构独立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符合《证券法》规定条件。除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资产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

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公允

2-1-36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

资产实际情况,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正式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评估定价公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标的资产定价公允,评估机构选择的重要评估参数、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

(二)标的资产的财务预测情况、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经营情况

1、行业情况、标的公司市场地位、竞争情况及经营情况行业情况、标的公司市场地位、竞争情况及经营情况详见“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对本次标的公司所在行业特点的讨论与分析”及“三、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分析”。

2、报告期及未来财务预测相关情况

本次评估对标的公司锦兴能源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锦兴能源未来各项财务数据的预测均以历史财务数据为基础,结合锦兴能源所处行业地位、所处行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行业竞争情况、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测算结果。锦兴能源未来财务预测具有合理性,未来预测与实际财务状况较为一致。

(三)交易标的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及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煤炭是重要的常规能源和工业原料,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煤炭消费量还将持续增加。考虑到调整能源

2-1-36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结构、保护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煤炭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将明显下降。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限制粗放型经济对煤炭的不合理需求,降低煤炭消费增速,也是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国家鼓励煤炭企业之间兼并重组,煤炭流通市场趋向集中,逐步提高煤炭流通企业的市场进入壁垒,在行业形成了强强联合、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另一方面,随着环保、安全生产、能耗控制等市场化措施的逐渐趋严,能耗、环保、安全、技术等不达标的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小规模煤炭流通企业的生存空间将不断缩减。预计在“十四五”期间,煤炭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仍将继续;另外煤炭企业同质化竞争加剧,具有一定发展潜力但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将被优势企业收购兼并,煤质差、成本高等缺乏竞争力的煤矿将会陆续退出市场。

在淘汰落后产能,支持先进产能的政策导向下,锦兴能源行业竞争优势明显。锦兴能源资源储量丰富,生产规模大,属超大型煤矿,生产经营具有有力支撑,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依托铁路优势开拓市场,销售半径不断扩大;

通过持续稳产高产,科学成本管控,生产效率大幅提高。综合来看,在可预见的未来发展时期,锦兴能源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其变动趋势对标的资产的估值水平无重大不利影响。

同时,上市公司未来将会根据市场环境等方面的变化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保证标的公司经营与发展的稳定。公司将利用自身的技术和生产经验,以及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的优势,加强标的公司的规范经营和业务发展,不断提升标的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对评估结果的敏感性分析

经对预测现金流进行分析,锦兴能源预测期内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务,主要产品为洗煤产品。因此,煤价变动、折现率的变动是影响本次评估价值的重要因素。

2-1-36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预测期内煤价变动对标的资产估值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根据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及近几年煤炭价格趋势,本次评估2022年3-12月采用2020年至2022年2月的平均售价662.44元/吨,2023年、2024年采用

2019年至2022年2月的平均售价604.32元/吨,2025年后采用2017年至

2022年2月的平均售价564.10元/吨作为未来年度煤炭长期售价。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以本次评估预测煤价为基础,分别设置0%、±5%、±10%的变动幅度,计算对应的资产基础法估值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标的公司评估值煤价变动幅度变动金额变动率(资产基础法)

-10%1677278.51-427141.18-20.30%

-5%1890849.12-213570.57-10.15%

02104419.69--

5%2317990.40213570.7110.15%

10%2531561.00427141.3120.30%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以本次评估预测煤价为基础,分别设置0%、±5%、±10%的变动幅度,计算对应的收益法估值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标的公司评估值煤价变动幅度变动金额变动率(收益法)

-10%1695305.27-407814.32-19.39%

-5%1899212.43-203907.16-9.70%

02103119.59--

5%2307026.75203907.169.70%

10%2510933.91407814.3219.39%

2、预测期内折现率变动对标的资产估值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以本次矿业权评估中的预测折现率为基础,分别设置0%、±0.1%、±0.2%、±0.3%的变动幅度,计算对应的资产基础法估值结果如下:

2-1-36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标的公司评估值折现率变动幅度变动金额变动率(资产基础法)

-0.3%2167868.2063448.513.02%

-0.2%2146297.2241877.531.99%

-0.1%2125200.1820780.490.99%

02104419.69--

0.1%2084104.78-20314.91-0.97%

0.2%2064122.21-40297.48-1.91%

0.3%2044525.30-59894.39-2.85%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以本次收益法评估中的预测折现率为基础,分别设置0%、±0.1%、±0.2%、±0.3%的变动幅度,计算对应的收益法估值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标的公司评估值折现率变动幅度变动金额变动率(收益法)

-0.3%2152056.8448937.252.33%

-0.2%2135446.5032326.911.54%

-0.1%2119162.5516042.960.76%

02103119.59--

0.1%2087280.86-15838.73-0.75%

0.2%2071790.06-31329.53-1.49%

0.3%2056462.47-46657.12-2.22%

(五)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协同效应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锦兴能源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电能源作为煤电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对煤炭资源的整合,实现煤电联营和煤电互保,平抑行业周期波动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夯实资产质量,优化资产结构,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但从谨慎角度出发,本次交易中,对标的资产的估值是基于本次交易前标的资产自身经营情况进行的,并未考虑本

2-1-36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次交易带来的协同效应。

(六)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1、标的资产评估值情况与可比公司比较

本次标的公司锦兴能源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主要产品为配焦煤、动力煤,与国内同行业主要 A 股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如下:

单位:亿元

2021年度归母2021年12月31净资产收益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总市值市盈率市净率净利润日归母净资产率

601001.SH 晋控煤业 223.77 46.58 119.02 4.80 1.88 39.14%

601699.SH 潞安环能 416.40 67.08 346.18 6.21 1.20 19.38%

600971.SH 恒源煤电 83.52 13.87 99.64 6.02 0.84 13.92%

601101.SH 昊华能源 100.68 20.14 96.48 5.00 1.04 20.87%

600123.SH 兰花科创 130.69 23.53 130.64 5.55 1.00 18.01%

000552.SZ 靖远煤电 91.69 7.24 85.23 12.66 1.08 8.49%

600403.SH 大有能源 117.39 12.89 72.67 9.11 1.62 17.74%

平均数(剔除异常值)27.33135.697.051.2419.56%

中位数(剔除异常值)20.1499.646.021.0818.01%

锦兴能源39.5168.685.333.0657.53%

注:市盈率=2022年2月28日总市值/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

市净率=2022年2月28日总市值/2021年末归母净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2021年12月31日归母净资产

锦兴能源相对于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的市盈率为5.33,可比上市公司市盈

率平均值为7.05,中位值为6.02,锦兴能源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基

于市盈率角度来看,本次评估价值具有谨慎性。

锦兴能源相对于2021年末归母净资产的市净率为3.06倍,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平均值为1.24,中位值为1.08,锦兴能源市净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锦兴能源市净率较高主要原因系锦兴能源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可比公司所致。相比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锦兴能源聚焦煤炭生产主业,具有丰

2-1-36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富的煤炭资源储量,生产规模较大,煤炭产品质量优良,单位资产规模的盈利能力较强。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类型及盈利能力均存在一定差异,如潞安环能主营业务除煤炭销售外还涵盖煤化工产品销售,昊华能源主营业务为除煤炭销售外还涵盖甲醇产品销售,兰花科创的主营业务除煤炭销售外还涵盖化肥产品销售,靖远煤电的主营业务除煤炭销售外还涵盖电力销售,上述主营业务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2021年度,锦兴能源净资产收益率为57.53%,同期可比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19.56%,中位值为18.01%。锦兴能源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可比公司,单位资产规模的盈利能力更强,导致锦兴能源在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的情况下,市净率高于可比公司。

综上,结合上述可比公司情况,从盈利能力的角度来看,锦兴能源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资产评估结果具备谨慎性。锦兴能源市净率水平偏高,主要系锦兴能源经营状况较好,盈利能力较强,净资产收益率显著高于可比公司,锦兴能源市净率水平较高具备合理性,不存在资产高估的情况。

2、市场可比交易及其他同类资产重组评估情况分析比较

从锦兴能源业务和交易的可比性角度,选取同类资产重组可比交易如下:

股票净资产股票简称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市盈率市净率代码收益率

000983山西焦煤华晋焦煤2021/7/3135.542.336.56%

000983山西焦煤明珠煤业2021/7/3110.541.7616.70%

吉宁煤业000983山西焦煤(华晋焦煤2021/7/3113.612.3016.90%子公司)

600740山西焦化中煤华晋2016/12/314.560.8017.59%

600985淮北矿业淮矿股份2017/7/3159.162.023.42%

平均数24.681.8412.23%

中位数13.612.0216.70%

锦兴能源5.333.0657.53%

注:市盈率=标的公司评估值/评估基准日前一年度归母净利润,如评估基准日为12月31日,则取当年数据;

市净率=标的公司评估值/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2-1-36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相对于评估基准日前一年度归母净利润,锦兴能源市盈率为5.33,可比交易中标的公司市盈率平均值为24.68,中位值为13.61,锦兴能源市盈率显著低

于可比交易的平均水平,基于市盈率角度来看,本次评估价值具有谨慎性。

相对于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锦兴能源市净率为3.06倍,可比交易市净率平均值为1.84,中位值为2.02,锦兴能源市净率高于可比交易平均水平。2021年度,锦兴能源净资产收益率为57.53%,可比交易标的资产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12.23%,中位值为16.70%。锦兴能源净资产收益率较高,导致锦兴能源在市盈率低于可比交易的情况下,市净率高于可比交易。

综上,锦兴能源本次评估具备公允性和合理性。

3、收益法、矿业权评估中折现率取值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1)近期同类可比案例情况

可比案例收益法及矿业权评估的折现率差异情况如下:

收益法矿业权评折现率序号上市公司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折现率估折现率差额冀中能源山西冀能青龙

12019年12月31日8.48%7.70%0.78%

(000937)煤业有限公司川发龙蟒四川发展天瑞

22021年6月30日9.36%8.00%1.36%

(002312)矿业有限公司靖远煤电窑街煤电集团

32022年3月31日9.56%8.26%1.30%

(000552)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2022年2月28日锦兴能源8.98%7.83%1.15%

根据上表可见,可比案例中收益法折现率及矿业权评估折现率均存在一定差异,本次交易折现率差额为1.15%,居于可比案例中折现率差额最大值与最小值范围内。

(2)折现率确定方法采矿权评估中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

2008),采取无风险报酬率与矿业权相关的风险报酬率确定折现率,本次交易中

采矿权评估采用的折现率均为7.83%;收益法评估中的折现率对应的是标的公

2-1-36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司整体风险回报水平,与标的资产整体行业风险、标的公司特有风险、资本结构有关,本次交易中收益法评估采用的折现率分别为8.98%。鉴于上述两种折现率遵循的评估准则不同,对应口径存在明显差异,因此折现率存在差异具备合理性。

(3)收益法、矿业权评估中折现率取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两者测算模型不同,参数选取有所差异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资产评估专

业人员确定折现率,应当综合考虑评估基准日的利率水平、市场投资收益率等资本市场相关信息和所在行业、被评估单位的特定风险等相关因素。整体资产收益法中的折现率采用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进行测算。折现率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 Ke * + Kd *(1 - t)*

E + D E + D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t:所得税率。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CAPM)计算。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在折现率的确定方法中描述如下: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其中:无风险报酬率为10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风险报

酬率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累加法”是将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矿产勘查开发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很多种,其主要风险有:勘查开发阶段风险、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社会风险、其他个别风险。

由于整体资产收益法和矿业权折现率的测算模型有所差异,造成折现率有所不同。

*评估对象不同,从而测算折现率有所不同

2-1-37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整体资产收益法评估对象是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而矿业权评估对象是单项资产,对应不同的评估对象其折现率会有所不同。

鉴于上述两种折现率遵循的评估准则不同,对应口径存在明显差异,由于存在上述两种方面的差异,造成折现率有所差异。结合近期市场可比交易案例的比较分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收益法、矿业权评估中折现率取值差异具备合理性。

4、结合近期市场可比案例商品价格选取情况、《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矿山所开采商品煤历史期间市场价格走势等,标的资产矿业权评估中可变产品价格选取具备合理性

(1)历史年度煤炭市场价格走势

经查询中国煤炭资源网数据,2011年至2022年2月,柳林4号精煤、兴县动力煤平均报价及走势分别如下:

单位:元/吨时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柳林4号

14321245975745590723

精煤售价

2022年

时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1-2月

柳林4号

122614131403121821202739

精煤售价(续上表)

单位:元/吨时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兴县动力

528508432352219232

煤售价

2022年

时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1-2月

兴县动力

384459432391677828

煤售价

从上表可以看出,自2012年开始,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下游产业景气度下降、煤炭行业自身供求关系失衡等因素的影响,煤炭行业发展形势逐步下

2-1-37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滑,到2015年末行业景气度跌入谷底。2016年以来受供给侧改革因素影响,煤炭逐步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在需求平稳的市场环境下,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煤炭产量回落,煤炭价格自2012年连续4年下跌后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回升之后逐年上涨。

肖家洼煤矿2013年8月开始试生产,选煤厂2015年完全投产,2017年铁路专用线投入使用,产品结构和销售模式基本稳定,主营产品为洗精煤、华进三号、华进混煤。其中洗精煤炼焦配煤使用、华进混煤主要地销给当地洗煤厂进一步洗选精煤,2017年后各产品煤销售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2022年

产品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1-2月

华进精煤579.75602.93611.03569.281014.401260.80

华进3号504.35492.18456.71423.70825.98706.26

华进混煤286.60275.98352.34315.05742.04816.38

商品煤均价426.78467.86486.13438.52854.12804.24

折原煤均价347.91381.40394.88353.88701.40680.23

由表中数据可见,2017年至今各产品价格走势基本一致,除2020年出现小幅的回落,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华进3号用作电煤在2021年末开始受国家相关政策影响,呈现一定回落趋势。

(2)《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中关于评估用产品价格的相关规定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矿产品价格确

定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确定的矿产品计价标准与矿业权评估确定的产品方

案一致;*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实际的,或潜在的销售市场范围市场价格;*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矿产品市场供求关系是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决定因素,价格确定的基本方法

2-1-37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有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定性分析法是在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运用经验对价格总体趋势的总体方向作出基本判断的方法。定量分析法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预测方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的数量判断。定量分析的方法通常有:回归分析预测法、时间序列分析预测法。以时间序列分析预测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主要考虑过去矿产品价格时间序列的长短、价格变动的幅度等因素。矿业权评估中,应当充分考虑并合理处理历史上大的价格波动。

综上,标的资产矿业权评估中可变产品价格选取符合《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中要求。

(3)近期可比案例商品价格

近几年煤矿可比交易中采矿权评估中产品销售价格如下:

序上市公司名评估基折算成原煤矿山名称煤种产品价格选取依据号称准日销售价格

上组煤:精煤

1216.97元/

吨、中煤

178.74元/吨、洗煤(精上组煤

2021年煤泥10.72元/评估基准

山西焦煤沙曲一矿、煤、中721.05、下

17月31吨;下组煤:日前3年

(000983)沙曲二矿煤、煤组煤579.47日精煤903.21元一期泥)元/吨。

/吨、中煤

178.74元/吨、煤泥10.72元/吨;

内蒙古平庄

2020年评估基准

ST 平能 能源股份有

212月31原选煤340元/吨340元/吨日前3年

(000780)限公司老公日一期营子煤矿

2020年山西美锦集评估基准

美锦能源

312月31团锦辉煤业原煤509.78元/吨509.78元/吨日前5年

(000723)日有限公司一期山西汾西矿2020年洗煤(洗精煤823.41元评估基准山西焦煤业集团水峪

49月30精煤、洗/吨、混煤518.68元/吨日前4年

(000983)煤矿有限责日混煤)182.5元/吨一期任公司

霍州煤电集2号煤:

2020年评估基准

山西焦煤团河津腾晖667.75元/吨、667.75元/吨

59月30原煤日前3年

(000983)煤业有限责10号煤318.52/318.52元/吨日一期

任公司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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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煤(精洗精煤:1146

2019年山西冀能青评估基准

冀中能源煤、中元/吨、中煤:

612月31龙煤业有限637.72元/吨日前5年

(000937)煤、煤206元/吨、尾日公司一期

泥)煤:10元/吨

2019年山西灵石亨

st 银亿 开发利用

76月30元顺煤业有原煤663.72元/吨663.72元/吨

(000981)方案日限公司

2017月同煤大唐塔评估基准

晋控煤业

85月31山煤矿有限原煤205.68元/吨205.68元/吨日前5年

(601001)日公司塔山矿一期

由上表可见,不同交易中采矿权评估产品销售价格的选取依据不同,根据历史年度数据或设计文件确定取值是常见的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方法。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本次评估根据矿山实际情况,长期均价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一期平均价格,与部分案例产品价格确定方法一致。另外在分析未来变动趋势之后,结合当前经营状况,采用逐年递减最终趋于长期均价的方式确定评估用销售价格,符合《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综上,本次评估预测2022年3-12月采用2020年至2022年2月的平均售价,2023年、2024年采用2019年至2022年2月的平均售价,长期均价采用

2017年至2022年2月的平均销售价格,各期间采用的产品价格具备合理性。

(4)标的资产矿业权评估中可变产品价格选取的依据及合理性

从煤炭价格方面来看,供需关系与煤炭价格线性显著相关,“十三五”期间,我国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的重点任务是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优化供应结构,匹配社会需求。新冠疫情之初,积极组织煤炭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用煤用电安全。2020年、2021年底,为保障人民群众温暖安全过冬,相关部门通过核增产能等措施,积极协调增产增供。

在煤炭供需关系出现阶段性失衡、价格超涨或超跌时,为保障国民经济正常运行,政府部门通过增加或减少煤炭供应来调节供需关系,达到平抑煤炭价

2-1-37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格异常波动的目的。2017年开始,施政效果逐步显现。2022年后,随着保供煤矿核增产能释放,煤炭市场供需关系会逐步向宽松转变,形成相对平衡。但短期来看核增产能完全释放尚需一定的时间,结合疫情的不确定性,煤炭进口仍然受阻,煤炭供应仍存在结构性紧张。

肖家洼煤矿整体服务年限较长,生产规模属特大型,价格波动对估值结果的影响更为敏感,相应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更高,谨慎考虑,本次评估长期均价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五年一期平均价格,与部分案例产品价格确定方法一致。

五年一期均价与基准日当期价格相比,相差较大,如直接采用长期均价,不符合当前的宏观市场环境和矿山实际情况,故本次评估在长期均价基础上,充分考虑与当前经营状况的衔接,结合当前国家发改委的价格调控政策,采用逐年递减最终趋于长期均价的方式确定评估用价格。

5、结合下游产品需求、报告期产品结构、产能利用率等,商品煤产品预测

期产销量具备可实现性

(1)下游产品需求

*动力煤

动力煤作为煤炭的主要用途,占有近70%市场份额。动力煤消费主要集中在电力、建材、冶金、化工四个领域,其中电力领域对动力煤的消耗最大,长期在60%以上,其消费量的变化影响着煤炭的供给变化。2021年,在逐渐适应新冠疫情对社会的影响情况下,国内外经济得以快速复苏,全社会用电量累计增速大幅增长。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831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较

2019年同期增长14.7%,近两年平均增长7.1%。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117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2021年,火力发电量为57702.7亿千瓦时,

占全国发电量比重超过71%,火力发电依然是我国供电主要来源。在宏观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季节性煤炭需求旺盛、水电出力不佳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我国煤炭消费保持较快增长态势。

*精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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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生产的精煤主要为配焦煤,需求主体主要为独立焦化厂和钢厂。

我国炼焦煤的消费量主要取决于焦炭的产量。2017-2018年是焦化行业的供给侧改革年,落后产能集中淘汰,2018年后随着环保限产政策的常态化以及先进产能的释放,焦化厂开工率提升,2019年、2020年、2021年我国炼焦煤消费量分别为5.47亿吨、5.58亿吨、5.45亿吨,较2018年有所增加。

短期来看,随着疫情持续以及国际形势变化,煤炭的进口仍然受阻,短期内煤炭供应仍存在结构性紧张;长期来看,未来随着国内经济稳定恢复,焦煤需求将随着经济形势复苏维持在刚需的稳定水平。

(2)报告期产品结构、产能利用率

原煤经过洗选后的产品主要为华进精煤、华进3号、华进混煤。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

产品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华进3煤266334.0364.66%621305.5768.18%290866.3666.01%

华进精煤127296.3730.90%209317.9522.97%105408.36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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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

产品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华进混煤14177.563.44%78857.668.65%35829.368.13%

合计407807.9799.00%909481.1899.80%432104.0898.06%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产品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销售金额(万元)266334.03621305.57290866.36

华进3煤销量(万吨)411.31752.20686.49均价(元/吨)647.53825.98423.70

销售金额(万元)127296.37209317.95105408.36

华进精煤销量(万吨)92.37206.35185.16均价(元/吨)1378.131014.40569.28

销售金额(万元)14177.5678857.6635829.36

华进混煤销量(万吨)16.85106.27113.72均价(元/吨)841.47742.04315.05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产能为800万吨/年,当前在保供政策导向下按照调整后的1200万吨/年产能进行应急保供生产。

2020年及2021年锦兴能源主营业务产品的产量合计分别为994.79万吨和

1072.11万吨,按照调整后的产能计算,产能利用率为124.35%及119.12%,基本保持稳定。

(3)商品煤产品预测期产销量的可实现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煤炭产品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产量403.31204.99186.60

华进精煤销量411.31206.35185.16

产销率101.98%100.66%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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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产量92.71106.13114.12

华进混煤销量92.37106.27113.72

产销率99.63%100.14%99.66%

产量17.91760.99694.07

华进3号销量16.85752.20686.49

产销率94.08%98.85%98.91%

锦兴能源销售渠道及下游客户需求稳定,其主要终端客户为大型国有电力能源企业下属电厂,且多年来锦兴能源与客户保持了较好的合作关系,能够保障对锦兴能源煤炭产品的采购。锦兴能源以长期重点合同煤销售为主,终端长期重点合同客户每年签署一次合同约定全年的供货量。因此本次评估的煤矿产品销售比较稳定,报告期内亦不存在滞销情况。因此,本次评估假设矿井生产的原煤洗选后的商品煤全部销售,具有可实现性。

6、结合矿业权下预测期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市场环境变化、价格波动等,

预测期收入、净利润变动具备合理性,承诺净利润下降具备合理性

(1)预测期现金流量预测结果

矿业权下预测期2022年3月至2024年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2022年3-12月2023年2024年一现金流入(+)509576.00595308.53599825.86

1销售收入504017.47591170.00591170.00

1.1其中:煤炭产品价格662.44604.32604.32

1.2煤炭产品销量760.85978.24978.24

2回收流动资金3003.21-8655.86

3回收抵扣不动产、设备进项税额2555.324138.53-

二现金流出(-)324649.90421290.25364605.97

4固定资产投资26414.9120537.17-

2-1-37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5无形资产-36544.00-

6经营成本201819.73257839.76258534.00

6.1其中:单位经营成本265.26263.58264.28

7销售税金及附加35903.0441659.0942059.23

8企业所得税60512.2164710.2364012.74

三净现金流量184926.11174018.28235219.89

矿业权下的2022年至2024年度净利润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2年1-22022年3-12

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月月

销售收入159464.40504017.47663481.87591170.00591170.00

其中:煤炭产品价格805.94662.44692.06604.32604.32

煤炭产品销量197.86760.85958.71978.24978.24

(-)销售税金及附加11632.3135903.0447535.3541659.0942059.23

(-)总成本费用56289.94225519.59281809.53288182.11291581.90

应纳税所得额91542.15242594.84334137.00261328.79257528.86

(-)所得税25376.1160512.2185888.3264710.2364012.74

净利润66166.05182082.63248248.68196618.56193516.13

从现金流表和利润表可以看出,预测年度的2022年至2024度单位经营成本的波动不大,主要是产品价格的变化对净利润的影响。

(2)煤炭市场环境变化、价格波动情况

由于煤炭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性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等影响较大,同时受下游钢铁、电力等相关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大,与整体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及下游行业景气程度密切相关。自2012年开始,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下游产业景气度下降、煤炭行业自身供求关系失衡等因素的影响,煤炭行业发展形势逐步下滑,到2015年末行业景气度跌入谷底。

2016年以来,我国煤炭行业出现了深刻变化。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政策全

2-1-37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面推出,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后续一系列供给侧改革和煤炭去产能政策出台并得到有效实施,煤炭行业的总体供求关系发生根本性改变。不同于以往煤炭行业自身受宏观经济波动和下游产业周期波动对煤炭行业自身波动性的影响,2016年以来的煤炭供给侧改革政策,在较短时期内对煤炭行业的基本面形成深刻影响,煤炭价格在较短时期内就完成了以往需要较长时间周期才能完成的趋势变化,2016年之后逐年上涨。2020年,在全球煤炭低需求和低天然气价格影响下,煤炭价格有一定下跌。2021年煤炭价格恢复上涨,由于煤炭供需短期失衡,煤炭价格在2021年10月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煤炭价格上涨后,政府为平衡市场而采取的快速政策干预,迅速对煤炭市场价格产生了影响,煤炭价格向合理区间转化。未来供需紧平衡及跌价政策引导将致使煤炭价格回落至合理区间,但预计仍高于历史水平。整体来看,未来短期内煤炭供需将维持“紧平衡”格局,仍存在供需缺口,支撑煤炭价格保持在高位震荡。此外发改委出台政策明确价格区间,上下限较以往均有提升。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将充分运用《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手段和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因此,就国家指导政策来看,默认煤价合理价格与过去年度相比有所上升的现状。

(3)预测期收入、净利润变动具备合理性,承诺净利润下降具备合理性

本次评估预测期收入、净利润呈现下降趋势,以及承诺净利润下降主要基于煤炭市场环境变化,以及政府对煤价的政策干预,导致预测期煤炭产品价格呈现下降趋势所致。业绩承诺资产属于煤炭行业,具有一定周期性,若受宏观经济景气程度下行、市场竞争状况加剧等因素影响,标的公司的业绩将产生一定的周期性波动,对未来长期的产品价格及收入做出准确的预测在实践中难度较大。谨慎考虑,本次评估在长期均价基础上,充分考虑与当前经营状况的衔接,结合当前国家发改委的价格调控政策,采用逐年递减最终趋于长期均价的方式确定产品的价格。

本次评估预测期2022年3-12月采用2020年至2022年2月的平均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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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024年采用2019年至2022年2月的平均售价,长期均价采用2017年至2022年2月的平均销售价格,基于当前煤炭价格处于高位,且未来将回落至合理区间的估计,预测期煤炭价格的预测呈现下降趋势,符合当前煤炭市场环境及价格波动情况。

综上所述,预测期收入、净利润变动以及承诺净利润下降具备合理性。

(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2022年4月,锦兴能源股东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利润

分配方案,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利润分配权,其中,山西唐融92120万元,山西都宝92120万元,华电煤业同意本次不以现金方式分红,锦兴能源本次未分配利润中的191760万元作为华电煤业专享的未分配利润,但各方股东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如华电煤业转让其所持有的锦兴能源股权,则该部分未分配利润由受让方专享。华电煤业专享的未分配利润191760万元留待以后年度经锦兴能源股东会决议后向华电煤业或者承接其所持锦兴能源股权的受让方进行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属于本次评估基准日后事项。由于锦兴能源未对华电煤业进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华电煤业按照51.00%出资比例享有的191760万元作为华电煤业及其受让方专享的未分配利润予以留存。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受让华电煤业持有的锦兴能源51.00%的股权,同时也将享有前述191760万元的专属未分配利润,该事项不会对评估基准日后标的资产价值产生影响,因此无需调整本次交易作价。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对评估结果有影响的重要事项。

五、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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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意见如下:

“一、评估机构独立性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符合《证券法》规定条件。除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资产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

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公允

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

资产实际情况,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正式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评估定价公允。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重组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标的资产定价公允,评估机构选择的重要评估参数、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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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本次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资产购买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2年5月6日,华电能源与华电煤业(以下简称“交易双方”)签署了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章中简称“本协议”)。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华电能源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华电煤业合计持有的锦兴能源51.00%股权,即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的全部收购对价。

华电能源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

式募集配套资金,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三)交易价格

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标的资产的具体价格尚未确定。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务院国资委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开展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上市公司将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机构就标的资产评估事宜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且评估结果经备案之日起合理期限内召开第二次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双方将在上市公司召开关于审议本次交易事宜的第二次董事会当天或前一日,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就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作出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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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本次华电能源拟向华电煤业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2、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华电煤业。

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3、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2.2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9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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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为了更好地应对资本市场表现变化等市场因素、行业因素造成公司股价波动,本次交易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1)价格调整方案对象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2)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3)可调价期间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

(4)调价触发条件

可调价期间内,出现下述公司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情形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对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向下调整

可调价期间内,在任一交易日,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触发向下调整:a)上证综指(000001.SH)或万得电力行业指数(882528.WI)在该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上市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跌幅超过 20%;b)上市公司股票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该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股票

收盘价跌幅超过20%。

*向上调整

可调价期间内,在任一交易日,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触发向上调整:a)上证综指(000001.SH)或万得电力行业指数(882528.WI)在该交易日

2-1-38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上市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涨幅超过 20%;b)上市公司股票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该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股票

收盘价涨幅超过20%。

(5)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满足前述“调价触发条件”之一后的10个交易日内,若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调价基准日为首次满足该项调价触发条件的次一交易日。

(6)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在可调价期间内,上市公司可且仅可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应调整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120

个交易日(不包含调价基准日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且不得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每股净资产值。

若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后续不可再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7)股份发行数量调整

股份发行价格调整后,标的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格不变,向华电煤业发行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8)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

在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述有关公式对调整后的股份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再作相应调整。

5、发行数量

上市公司作为交易对价向华电煤业发行的股份数量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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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数量=交易对价÷发行价格。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华电煤业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视为华电煤业对上市公司的捐赠,直接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股份的锁定安排

华电煤业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华电煤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股份锁定期限内,华电煤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若华电煤业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意见不相符,华电煤业同意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标的资产过渡期间的损益,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机构在交割日后的6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计,并由该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予以确认,上述审计的基准日为交割日当月月末。过渡期间,增加的标的资产股东权益由上市公司按其在交割日后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享有;减少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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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资产股东权益由华电煤业按其在本协议签署日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进行承担,华电煤业应在上述审计完成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支付到位。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如有),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按照在中登公司登记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七)交割安排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当及时实施本协议项下交易方案,并互相积极配合依法办理本次交易所应履行的全部交割手续。

华电煤业应当在生效日后立即促使标的公司履行必要程序,修改公司章程等文件,并在生效日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如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应在疫情影响消除后合理时间内尽快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如需根据本协议另行签订具体的股权转让协议,该等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不应与本协议的约定相违背,并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上市公司应当于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登公司申请办

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手续。如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向中登公司申请,应在疫情影响消除后合理时间内尽快办理。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

违约方应当依据本协议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如因受法律法规的限制,或因国务院国资委或中国证监会未能批准/核准等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方案全部或部分不能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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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之日起成立,除保密约定自本协议签署日起生效外,其他条款自以下条件全部成就后即生效:

(1)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次交易取得华电煤业必要的内部决策;

(3)本次交易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经国务院国资委或其授权机构备案;

(4)本次交易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或其授权机构批准;

(5)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华电煤业免于发出要约收购;

(6)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终止

在交割日之前,双方协商一致或由于不可抗力等双方以外的其他原因而不能实施,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协调本次交易所涉双方恢复原状,且互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2年7月26日,华电能源与华电煤业(以下简称“交易双方”)签署了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本章中简称“本补充协议”)。

(二)本次交易方案

1、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根据中企华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2)

第6230号),以2022年2月28日为基准日,锦兴能源100%股权评估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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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4419.69万元,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1073254.0419万元,评估结果已经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以上述评估结果为基础,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1073254.0419万元。

2、本次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发行价格2.27元/股计算,本次发行数量为4727991374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3、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及发行数量

上市公司拟向包括华电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

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6.80亿元,不超过本次交易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25%,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数量及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三)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双方同意,锦兴能源股东会决议2021年可分配利润中由华电煤业专享的

1917600000元在本次交易后由上市公司享有,该次利润分配不影响标的资产

的过渡期间损益。

华电能源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或累计亏损,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按照在中登公司登记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

(四)其他

除上述内容以及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其他内容均不作调整。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与本补充协议存在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补充协议的相应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项,适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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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补充协议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2年7月26日,华电能源与华电煤业(以下简称“交易双方”)签署了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就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不足利润预测数之补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标的资产的利润补偿期及承诺数额

1、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利润补偿期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指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3年(含实施完毕当年),即2022年、2023年、

2024年;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利润补偿期将作相应顺延。

2、鉴于锦兴能源为在产矿业企业,双方同意,华电煤业就锦兴能源未来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以下简称为“净利润”)承诺如下:

单位:万元标的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

锦兴能源248248.68196618.56193516.13638383.37

3、在利润补偿期届满后,若锦兴能源累积实现净利润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华电煤业将对上市公司予以一次性补偿,优先以股份支付方式予以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予以补偿。

(三)标的资产净利润的确定

1、双方同意,上市公司应在利润补偿期届满后,聘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会计师事务对锦兴能源业绩补偿期内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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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锦兴能源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锦兴能源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在利润补偿期保持一贯性。利润补偿期内,未经锦兴能源董事会批准,不得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3、双方同意,锦兴能源所对应的于利润补偿期内实现的净利润数应根据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审计机构出具的上述专项审核意见结果为依据确定。

(四)利润补偿方式及计算公式

华电煤业应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和现金向上市公司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应补偿金额=(补偿期内累积承诺净利润数-补偿期内累积实现净利润数)

÷补偿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对价

应补偿股份数量=应补偿金额÷每股发行价格

若上市公司在补偿期间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则应补偿的股份数应调整为:应补偿股份数量×(1+送股或转增比例)。

交易对方将对上市公司予以一次性补偿,优先以股份支付方式予以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予以补偿。

(五)标的资产整体减值测试补偿

1、在利润补偿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中介机构

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期末减值额/标的资产交易对价>补偿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华电煤业需另行补偿股份。

2、华电煤业应以股份另行补偿,计算公式为:

另需补偿股份=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前述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交易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

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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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利润补偿的对价上限华电煤业承担的补偿责任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为限。

(七)利润补偿的实施

1、股份补偿的实施

如果华电煤业因锦兴能源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或因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标的资产累积已补偿金额而须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的,上市公司应在关于利润承诺的专项审核意见或期末减值测试的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华电煤业应补偿股份并注销的相关方案,并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上市公司就华电煤业补偿的股份,首先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如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因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的,上市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华电煤业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的,则上市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华电煤业当年应补偿的股份,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份回购数量书面通知华电煤业。华电煤业应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将其当年须补偿的股份过户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指令。

该等股份过户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之后,上市公司将尽快办理该等股份的注销事宜。

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因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则上市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华电煤业实施股份赠送方案。华电煤业应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截至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除交易对方之外的其他股东,除华电煤业之外的其他股东按照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占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扣除交易对方持有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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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华电煤业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与其他股东前,华电煤业承诺放弃该等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2、现金补偿的实施

华电煤业应补偿的现金,应在关于利润承诺的专项审核意见或期末减值测试的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由华电煤业直接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

四、《股份认购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2022年7月26日,华电集团与华电能源(以下简称“双方”)签署了《股份认购合同》(本章中简称“本合同”)。

(二)认购股票的数量及价格

1、认购数量

华电集团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

2、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将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由华电能源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华电能源股票均价的80%。

华电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接受华电能源本次发行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如果本次发行没有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华电集团同意继续按照本协议约定参与认购,认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华电能源股票均价的80%(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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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购金额

华电集团拟认购本次发行的金额不超过22.12亿元。

(三)认购款缴付、股票交付的时间和方式

1、认购款项缴付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接受发行人的委托,代发行人收取本次发行的认购款项。

华电集团在收到华电能源未本次发行准备的《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后,应按照《缴款通知书》所要求的时限将认购款项足额划至《缴款通知书》指定的收款账户。

发行人将委托专业验资机构就本次发行的认购款项缴付出具《验资报告》。

待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保荐承销协议的规定扣除相关费用,并将扣除后的认购款项余额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收款账户。发行人足额收到发行款项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代收认购款项义务即告履行完毕。

2、华电能源应在华电集团按规定程序足额缴付认购款项且华电能源足额收

到发行款项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部门规定的程序,将华电集团实际认购的发行人股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登记系统记入华电集团名下,以实现交付。

3、如果华电集团未能按时足额缴付认购款项的,则视为华电集团自动放弃

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认购权,则华电能源有权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另行处理该等股票。华电集团须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则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若因任何不可归责于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致使本次发行或华电集团的认购未能有效完成的,则本合同自该原因事件发生之日起自

2-1-39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动解除,且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在上述情形下,对于本合同终止后的后续事宜处理,双方将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届时华电集团已缴付认购款项的,则华电能源应将华电集团已缴付的认购款项加算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华电集团。

(五)违约责任

1、若因华电集团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履行缴付认购款项义务的,则

构成违约,华电集团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在华电集团按时缴付了认购款项的前提下,若华电能源不能按照本合同

约定及时向华电集团交付所认购股票,则构成违约,华电能源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如果因文件、资料及信息的保密不严而致使对方蒙受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违约方应对守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除保密条款自本合同签署日起生效外,其他条款自以下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1)本次发行获得华电能源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包括批准华电集团免于发出要约);

(2)本次发行获得华电集团的必要内部授权和批准;

(3)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4)本合同经中国证监会书面或口头备案(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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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标的公司锦兴能源主要从事煤炭开采与洗选。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21),锦兴能源主营业务属于“B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不属于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所列示的限制或淘汰类的产业,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标的公司主要已建项目为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肖家洼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在建项目为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就肖家洼煤矿,山西省能源局于2022年5月19日出具的复函载明,“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厅字〔2021〕49号),‘两高’项目暂以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为重点。据此,肖家洼煤矿不在上述‘两高’项目范围内。”因此,标的公司已建项目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及肖家洼煤矿附属配套设施项目肖家洼煤矿

铁路专用线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就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山西省能源局于 2022 年6月1日出具的复函载明,“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厅字

2-1-39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21〕49号)‘两高’项目暂以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为重点。据此,该项目属于上述‘两高’项目范围。华电锦兴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于2015年5月28日由省发改委核准,现已列入《山西省电力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省能源局已将其列入2022年重点推进项目,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省内在建煤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晋能源规函〔2022〕205号),要求加快建设。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并已经纳入当地相应产业规划布局。该项目不属于应关停或淘汰项目或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属于依法合规建设的项目。”因此,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不属于应关停或淘汰项目或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属于依法合规建设的项目。

综上,标的公司已建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在建项目不属于应关停或淘汰项目或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属于依法合规建设的项目。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符合环境保护的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环保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本次交易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3、符合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所拥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均为其自身生产经营之用,不存在房地产开发情况。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使用的部分土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标的公司就上述主要土地使用权已办理前期审批手续,且兴县自然资源局已出具证明,“对该公司铁路用地的报批将依法办理有关手续,铁路用地批复后,不动产权证书的后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具体情况请见“第四节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八、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权属情况”之“2、土地使用权

2-1-39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情况”。根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受到的用地方面的行政处罚已及时足额缴纳罚款并积极整改报批,未损害老百姓利益,未造成较大的土地毁坏或污染,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

4、符合反垄断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二十条,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1)经营者合并;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经向国家反垄断局履行商谈程序,若本次交易前后交易各方及标的公司的控制权不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则无需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本次交易前后,华电能源、华电煤业、锦兴能源均由华电集团控制,本次交易前后交易各方及标的公司的控制权不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无需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综上,本次重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上述社会公众股东是指除下列股东以外的

上市公司其他股东:(1)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根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测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2-1-39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项目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华电集团控股小计88112646544.80%560911783983.78%

其中:华电集团88112646544.80%88112646513.16%

华电煤业--472799137470.62%

其他股东108554868855.20%108554868816.22%

合计1966675153100.00%6694666527100.00%

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考虑配套融资)项目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华电集团控股小计88112646544.80%666245117283.59%

其中:华电集团88112646544.80%193445979824.27%

华电煤业--472799137459.32%

其他股东108554868855.20%130840583016.41%

合计1966675153100.00%7970857002100.00%

注:假设募集配套资金总规模为26.80亿元,其中华电集团认购22.12亿元,并以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配套融资的基准日,配套融资发行价格为2.10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仍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故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存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实施后,上市公司仍然符合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委评

2-1-40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估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已由上市公司董事会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重大资产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

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锦兴能源51.00%的股权。根据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出具的说明与承诺及相关工商登记资料,标的公司为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公司;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被司法冻结、查封、托管、质押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前述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后,锦兴能源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规模均得到较为显著地增加,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在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管理层经营规划得以切实有效执行、标的公司未来业绩预期得以实现的前提下,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

2-1-40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华电煤业,间接控股股东为华电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均具有独立完整的机构和人员。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华电煤业、间接控股股东华电集团已就保持上市公司独

立性出具承诺函,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综上,在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协议、承诺的前提下,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等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要求。

综上所述,在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协议、承诺的前提下,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一)充分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

2-1-40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

能力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规模均得到较为显著地增加。

同时,上市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详见本报告书

“第七节本次交易合同主要内容”之“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对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均制定了相关规定并执行。上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充分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将体现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因此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新增部分关联交易,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以确保关联交易定价的合理性、公允性和合法性,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规范及减少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华电煤业、间接控股股东华电集团已出具《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该等承诺合法有效,具有可执行性,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2-1-40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3、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锦兴能源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锦兴能源主要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华电集团、华电煤业旗下存在其他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相关资产,在锦兴能源注入上市公司后,预计将与上市公司构成一定程度同业竞争。其他煤矿资产或尚未开始投产,或尚不具备同步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产能核增手续尚未办理完成、资产权属瑕疵、生产证照权属瑕疵等问题。

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华电集团和华电煤业分别出具了《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在符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并经相关内部、外部审批同意的前提下,控制的已投产煤矿(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石泉煤矿)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且前述已投产煤矿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之后;华通兴旺煤矿在未停产且其所属另一上市公司按照内部决策规定经非关联股东或董事表决通过的前提下,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在建煤矿(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以及因符合承诺第二条所述除外条件而取得的新增煤炭资源项目在同时

满足注入条件之日起3年内,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将注入上市公司,或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该等承诺合法有效,具有可执行性,有利于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

4、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华电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机构和人员。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均将继续独立于华电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1-40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华电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次重组中华电集团及华电煤业已分别就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出具了《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在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协议、承诺的前提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关联交易、解决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一)项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天职国际已对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充分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

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锦兴能源51.00%股权。根据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出具的说明与承诺及相关工商登记资料,标的公司为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公司;

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司法冻结、查封、托管、质押等限制

2-1-40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其转让的情形。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前述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

(四)项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在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协议、承诺的前提下,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要求。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预计将由华电集团变更为华电煤业,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之重组上市情形。

四、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上市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二)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三)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1-40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综上,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五、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和股份定价是否合理的核查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1、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

(1)评估机构独立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符合《证券法》规定条件。除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资产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

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2-1-40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4)评估定价公允

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

资产实际情况,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正式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评估定价公允。

综上,本次标的资产已经评估机构评估,相关评估机构独立,其出具的评估报告中采用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前提、重要评估参数取值、评估结论合理。

2、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1)标的资产评估值情况与可比公司比较

本次标的公司锦兴能源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主要产品为配焦煤、动力煤,与国内同行业主要 A 股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如下:

单位:亿元

2021年度归母2021年12月31净资产收益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总市值市盈率市净率净利润日归母净资产率

601001.SH 晋控煤业 223.77 46.58 119.02 4.80 1.88 39.14%

601699.SH 潞安环能 416.40 67.08 346.18 6.21 1.20 19.38%

600971.SH 恒源煤电 83.52 13.87 99.64 6.02 0.84 13.92%

601101.SH 昊华能源 100.68 20.14 96.48 5.00 1.04 20.87%

600123.SH 兰花科创 130.69 23.53 130.64 5.55 1.00 18.01%

000552.SZ 靖远煤电 91.69 7.24 85.23 12.66 1.08 8.49%

600403.SH 大有能源 117.39 12.89 72.67 9.11 1.62 17.74%

平均数(剔除异常值)27.33135.697.051.2419.56%

中位数(剔除异常值)20.1499.646.021.0818.01%

锦兴能源39.5168.685.333.0657.53%

注:市盈率=2022年2月28日总市值/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

市净率=2022年2月28日总市值/2021年末归母净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2021年12月31日归母净资产

2-1-40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锦兴能源相对于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的市盈率为5.33,可比上市公司市盈

率平均值为7.05,中位值为6.02,锦兴能源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基

于市盈率角度来看,本次评估价值具有谨慎性。

锦兴能源相对于2021年末归母净资产的市净率为3.06倍,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平均值为1.24,中位值为1.08,锦兴能源市净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锦兴能源市净率较高主要原因系锦兴能源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可比公司所致。相比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锦兴能源聚焦煤炭生产主业,具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储量,生产规模较大,煤炭产品质量优良,单位资产规模的盈利能力较强。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类型及盈利能力均存在一定差异,如潞安环能主营业务除煤炭销售外还涵盖煤化工产品销售,昊华能源主营业务为除煤炭销售外还涵盖甲醇产品销售,兰花科创的主营业务除煤炭销售外还涵盖化肥产品销售,靖远煤电的主营业务除煤炭销售外还涵盖电力销售,上述主营业务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2021年度,锦兴能源净资产收益率为57.53%,同期可比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19.56%,中位值为18.01%。锦兴能源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可比公司,单位资产规模的盈利能力更强,导致锦兴能源在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的情况下,市净率高于可比公司。

综上,结合上述可比公司情况,从盈利能力的角度来看,锦兴能源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资产评估结果具备谨慎性。锦兴能源市净率水平偏高,主要系锦兴能源经营状况较好,盈利能力较强,净资产收益率显著高于可比公司,锦兴能源市净率水平较高具备合理性,不存在资产高估的情况。

(2)市场可比交易及其他同类资产重组评估情况分析比较

从锦兴能源业务和交易的可比性角度,选取同类资产重组可比交易如下:

股票净资产股票简称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市盈率市净率代码收益率

000983山西焦煤华晋焦煤2021/7/3135.542.336.56%

000983山西焦煤明珠煤业2021/7/3110.541.7616.70%

吉宁煤业000983山西焦煤(华晋焦煤2021/7/3113.612.3016.90%子公司)

2-1-40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股票净资产股票简称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市盈率市净率代码收益率

600740山西焦化中煤华晋2016/12/314.560.8017.59%

600985淮北矿业淮矿股份2017/7/3159.162.023.42%

平均数24.681.8412.23%

中位数13.612.0216.70%

锦兴能源5.333.0657.53%

注:市盈率=标的公司评估值/评估基准日前一年度归母净利润,如评估基准日为12月31日,则取当年数据;

市净率=标的公司评估值/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相对于评估基准日前一年度归母净利润,锦兴能源市盈率为5.33,可比交易中标的公司市盈率平均值为24.68,中位值为13.61,锦兴能源市盈率显著低

于可比交易的平均水平,基于市盈率角度来看,本次评估价值具有谨慎性。

相对于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锦兴能源市净率为3.06倍,可比交易市净率平均值为1.84,中位值为2.02,锦兴能源市净率高于可比交易平均水平。2021年度,锦兴能源净资产收益率为57.53%,可比交易标的资产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12.23%,中位值为16.70%。锦兴能源净资产收益率较高,导致锦兴能源在市盈率低于可比交易的情况下,市净率高于可比交易。

综上,锦兴能源本次评估具备公允性和合理性。

(二)发行股份定价的合理性分析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确定为2.2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上市公司如有派

2-1-41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触发价格调整,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2-1-41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董事会以公司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报告、备考财务报告以及标的公司经

审计财务报告为基础,完成本章的讨论与分析。投资者在阅读本章内容时,请同时参考本报告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以及相关财务报告。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天职国际对上市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7795号、天职业字[2022]4709号),2022年1-6月报表未经审计。基于上述财务数据,对上市公司2020年、

2021年及2022年1-6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如下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83441.118.51%163885.297.24%147816.586.50%

应收账款102037.724.73%112768.724.98%128358.515.65%

应收票据771.060.04%122.200.01%2520.510.11%

应收款项融资33040.731.53%29209.261.29%60357.612.66%

预付款项5331.020.25%9257.430.41%5174.750.23%

存货86270.574.00%120717.555.33%63514.862.80%

其他应收款562.860.03%696.630.03%1192.960.05%

合同资产699.100.03%1439.420.06%4535.080.20%

其他流动资产4421.320.21%25872.651.14%13468.070.59%

2-1-41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416575.5019.32%463969.1420.50%426938.9418.7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14524.205.31%135496.365.99%154721.966.81%

投资性房地产852.890.04%885.000.04%949.230.0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4874.000.23%4874.000.22%4306.480.19%

固定资产1408051.9765.31%1475976.1365.21%1558667.4568.59%

在建工程110918.685.14%77488.523.42%36626.071.61%

使用权资产538.840.02%720.910.03%--

无形资产57420.112.66%57765.762.55%58805.732.59%

商誉22101.451.03%22101.450.98%22101.450.97%

长期待摊费用282.210.01%334.610.01%179.730.01%

递延所得税资产7943.900.37%8078.890.36%8044.310.35%

其他非流动资产11795.400.55%15682.040.69%1054.280.05%

非流动资产合计1739303.6680.68%1799403.6879.50%1845456.7081.21%

资产合计2155879.17100.00%2263372.82100.00%2272395.64100.00%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272395.64

万元、2263372.82万元和2155879.17万元,公司资产规模总体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从资产结构来看,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6月末,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79%、20.50%及19.32%,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和应收款项融资等。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6月末,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较大,占

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21%、79.50%及80.68%。具体而言,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及供热等,因此非流动资产占比较大符合其所处行业特点。

2、负债构成分析

2-1-41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25337.7224.75%647802.2826.19%525653.3023.99%

应付账款107070.704.24%190236.547.69%143671.576.56%

应付票据26300.441.04%22285.130.90%46383.242.12%

预收账款499.430.02%284.860.01%--

合同负债7471.630.30%99293.114.01%98200.364.48%

应付职工薪酬6796.520.27%5308.960.21%4292.750.20%

应交税费4326.610.17%6320.670.26%6906.760.32%

其他应付款14136.980.56%12613.140.51%16810.460.7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548323.3021.70%354287.7214.32%173598.667.92%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330.370.01%7604.800.31%4662.180.21%

流动负债合计1340593.7053.06%1346037.2154.42%1020179.2746.5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763021.2030.20%825102.0333.36%1009723.1446.08%

租赁负债381.550.02%378.970.02%--

长期应付款382049.4515.12%259568.2510.49%113234.245.17%

递延所得税负债499.210.02%499.210.02%472.240.02%

递延收益24323.470.96%25708.341.04%23963.361.09%

其他非流动负债15634.930.62%16075.970.65%23742.411.08%

非流动负债合计1185909.8046.94%1127332.7645.58%1171135.3953.44%

负债合计2526503.50100.00%2473369.97100.00%2191314.66100.00%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2191314.66万元、2473369.97万元和2526503.50万元,负债规模整体呈现上升趋势。

2-1-41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1020179.27万元、1346037.21万元和1340593.7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6.56%、54.42%和53.06%,规模及占比呈波动上升趋势。公司流动负债以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应付账款为主。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1171135.39万元、1127332.76万元和1185909.80万元,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

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

3、偿债能力分析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0.310.340.42

速动比率(倍)0.250.260.36

资产负债率(合并)117.19%109.28%96.43%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42、0.34

和0.31,速动比率分别为0.36、0.26和0.25,总体来看呈一定下降趋势,主要

系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其中,应付账款增加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燃料款增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长系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96.43%、109.28%和117.19%,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由系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长幅度较大所致。

4、营运能力分析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营运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2-1-41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460.430.46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9.628.137.63年)

存货周转率(次/年)11.6412.3819.53

注:计算公式如下:

(1)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平均总资产

(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值

(3)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值

(4)2022年1-6月周转率已年化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46、

0.43和0.46,2021年总资产周转率较2020年下降系发电量减少致公司营业收入减少;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63、8.13和9.62,2021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

2020年小幅上升;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9.53、12.38和11.64,2021年存货周转

率较2020年有一定下降,主要系电厂燃煤库存增加致存货增加,总体来看,公司资产周转能力较为良好。

(二)经营成果分析

1、损益表构成分析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的损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总收入517059.58980177.501067075.34

其中:营业收入517059.58980177.501067075.34

营业总成本657962.101253393.001188697.30

其中:营业成本602550.711140784.951080654.43

税金及附加4956.4712073.3614736.73

销售费用456.30748.45896.15

管理费用3696.1813062.206864.06

研发费用497.991071.201051.42

2-1-41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财务费用45804.4485652.8584494.52

加:其他收益2656.354406.903555.86

投资收益-15727.71-39049.372569.3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15635.66-38004.132282.97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62.00389.49

信用减值损失-1875.83-2293.12-907.62

资产减值损失--1474.19-53.75

资产处置收益6.4030.1291.54

营业利润-155843.31-311433.16-115977.09

加:营业外收入317.652691.133618.94

减:营业外支出70.671847.331586.86

利润总额-155596.33-310589.37-113945.01

减:所得税费用135.001920.292956.93

净利润-155731.32-312509.66-116901.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299.29-293687.25-110658.79

少数股东损益-10432.04-18822.41-6243.14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596.2818821.771915.99

综合收益总额-161327.60-293687.88-114985.9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50895.57-274865.47-108742.81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0432.04-18822.41-6243.14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067075.34万元、980177.50和517059.5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分别为-110658.79万元、-293687.25万元和-145299.29万元。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0年下降,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煤炭供应紧张,价格大幅上涨造成燃料成本大幅上升,火电企业发电供热成本倒挂,公司发电供热主营业务大幅亏损。

2、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2-1-41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主要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毛利率-16.53%-16.39%-1.27%

销售净利率-30.12%-31.88%-10.96%

净资产收益率//-97.67%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3)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平均值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受煤炭供应紧张影响,煤炭价格

大幅上涨造成燃料成本大幅上升,公司发电供热主营业务大幅亏损,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大幅降低。

二、对本次标的公司所在行业特点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发展情况

1、标的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锦兴能源属于行业分类中规定的采矿业中的煤炭开采与洗选业,分类代码:B0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21),锦兴能源属于“B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中“B0610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业”。

2、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机制

煤炭行业的监管包括煤炭相关的投资、勘探、开采、生产、销售、贸易、

运输及出口,涉及的主要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等。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国家发改委负责拟定煤炭行业发展规划、调整行业准入、核准新建改扩建

煤矿项目、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自然资源部负责履行包含煤

2-1-41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矿在内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自然资源调

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及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生态

环境部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环境污染防治的

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生

态环境监测工作、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应急管理部负责煤炭企业安全监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等;国家能源局负责拟订煤炭开发及伴

生产品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此外,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主要负责制定煤炭行业的相关行业标准,同时发挥着联系政府、指导行业、服务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煤炭行业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

(2)行业相关产业政策

煤炭行业的产业政策如下:

2-1-41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政策名称时间颁布机构主要内容

提出通过兼并重组,形成一批年产《关于加快推进煤矿5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煤矿企业集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2010年团,煤矿企业年均产能提高到80万国务院办公厅意见》(国办发10月吨以上,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煤炭产〔2010〕46号)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

提出坚决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煤炭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核准的煤矿建设

规模和生产能力组织生产,提高超能力生产处罚标准;切实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加强煤炭进出口环节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理,加强对进口煤炭商品的质量检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2013年验,完善差别化煤炭进口关税政策,国务院办公厅行的意见》(国办发11月鼓励优质煤炭进口;提高煤炭企业生〔2013〕104号)产经营水平,引导煤炭企业优化生产布局,加强煤矿补充地质勘探和资源储备;营造煤炭企业良好发展环境,着力解决老矿区、老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对资不抵债且扭亏无望的煤矿,依法及时关闭破产。

要求所有煤矿要按照登记公布的生产《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国家安全监管总能力和承诺事项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2014年局、国家煤矿安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煤矿年行为的通知》(发改电8月监局度原煤产量不得超过登记公布的生产〔2014〕226号)能力。

《国务院关于煤炭行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2016年业,培育一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进国务院脱困发展的意见》(国2月一步提高安全、环保、能耗、工艺等发〔2016〕7号)办矿标准和生产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将煤矿超能力、超强度生产作为重点委、人力资源社

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2016年监察的内容,对于超能力组织生产会保障部、国家序的通知》(发改运行3月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并列为重点能源局、国家煤〔2016〕593号)监管监察对象。

矿安监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推进铁路供给侧改提出扩大铁路局运价调整自主权:以

革深化现代物流建议2016年煤炭、冶炼物资为重点,通过扩大铁中国铁路总公司若干措施的通知》(铁3月路局运价调整自主权限,坚决实现货总运发〔2016〕54运量止跌回升。

号)《关于印发钢铁煤炭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部、国家发展和

2016年进一步监督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

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改革委员会、国

5月产能行动的实施情况。

知》(工信部联产业家能源局、国家〔2016〕167号)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利用综合标准工业和信息化指出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2017年部、国家发展和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能退出的指导意见》2月改革委员会、财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工信部联产业政部、人力资源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

2-1-42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政策名称时间颁布机构主要内容〔2017〕30号)和社会保障部、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国土资源部、环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以上即为落后产境保护部、农业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产能过剩部、商务部、中矛盾得到缓解,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国人民银行、国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通过落实部

务院国有资产监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构建多标准、多督管理委员会、部门、多渠道协同推进工作格局。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国家能源局

国土资源部、财指出坚持绿色转型与管理改革相互促

政部、环境保护进,研究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关于加快建设绿色部、国家质量监联创、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矿山的实施意见》(国2017年督检验检疫总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健全土资规〔2017〕43月局、中国银行业

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号)监督管理委员

完善配套激励政策体系,构建绿色矿会、中国证券监业发展长效机制。

督管理委员会

指出要建立煤炭产能置换长效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快建鼓励跨省(区、市)实施产能置换、设煤矿产能置换工作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鼓励实施兼并重组、鼓励已核准(审的通知》(发改能源4月批)的煤矿建设项目通过产能置换承〔2017〕609号)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

《关于做好符合条件指出申请生产能力核增的生产煤矿应的优质产能煤矿生产国家发展改革

2017年符合应符合相应的标准、程序,必须能力核定工作的通知》委、国家安全监

5月制定产能置换方案,落实减量指标,

(发改运行〔2017〕管总局签订减量置换协议或承诺书。

763号)

指出要严格煤矿新增产能审批管理、《关于完善煤矿产能规范建设煤矿开工管理、实施建设煤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

2017年矿产能公告、做好生产煤矿产能公告

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国家能源局

6月衔接、加快产能登记公告信息系统建的通知》(国能发煤炭设和强化煤矿建设生产事中事后监〔2017〕17号)管。

国家发展改革

委、工业和信息《关于推进供给侧结化部、财政部、指出严控新增产能规模,强化燃煤发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人力资源社会保

2017年电项目的总量控制,所有燃煤发电项

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障部、国土资源

7月目都要纳入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见》(发改能源部、环境保护电力建设规划。

〔2017〕1404号)部、住房城乡建

设部、交通运输

部、水利部、人

2-1-42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政策名称时间颁布机构主要内容

民银行、国资

委、质检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统计局、银监

会、能源局

指出要根据现有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关于建立健全煤炭综合考虑煤炭开采布局、资源禀赋、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

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运输条件和产运需结构变化等因素,制度的指导意见(试

8月委、国家能源局按照不同环节、不同区域、不同企行)》(发改运行规业、不同时段,科学确定煤炭最低库〔2017〕2061号)存和最高库存。

指出要进一步提升煤炭供给体系质量,推动煤炭行业“上大压小、增优国家发改委、财减劣”和产业结构调整。通过三年时《30万吨/年以下煤矿政部、自然资源间,力争到2021年底全国30万吨/分类处置工作方案》2019年部、生态环境

年以下煤矿数量减少至800处以内,(发改能源〔2019〕8月部、国家能源华北、西北地区(不含南疆)30万

1377号)局、国家煤矿安

吨/年以下煤矿基本退出,其他地区监局

30万吨/年以下煤矿数量原则上比

2018年底减少50%以上。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2019年限制、淘汰小规模煤矿、非机械化开国务院

目录(2019年本)》10月采工艺煤矿项目发展。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指出要扎实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炭安全生产工作的紧2019年国务院安委会办作,压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急通知》(安委办函10月公室好问题整改,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2019〕58号)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

委、国家能源《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局、应急管理指出煤矿智能化发展应遵循的4项基化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年部、国家煤矿安本原则和3个阶段性目标、明确了煤

(发改能源〔2020〕2月监局、工业和信矿智能化发展的10项主要任务和5

283号)息化部、财政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部、科技部、教育部《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提出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推动淘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国务院安全生产

汰落后产能、持续开展“打非治违”

(安委〔2020〕3号4月委员会等煤炭安全生产监督措施等。

文件)《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指出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自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年财政部、税务总

2014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31

(税务总局公告20206月局日,资源税继续减征50%。

年第32号)提出全面完成去产能目标任务;巩固

国家发改委、工

煤炭去产能成果,对去产能煤矿实施《关于做好2020年重业和信息化部、“回头看”,坚决防止已经退出的产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2020年国家能源局、财

能死灰复燃,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工作的通知》(发改运6月政部、人力资源位;积极稳妥深化“僵尸企业”处行〔2020〕901号)社会保障部、国置;分类处置30万吨/年以下煤矿;

务院国资委加快退出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煤矿等。

2-1-42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政策名称时间颁布机构主要内容

指出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煤矿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落实煤矿企业安全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以煤矿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

2020年企业及煤矿主要负责人为重点、覆盖动专题实施方案》(煤国家煤矿安监局9月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监司办〔2020〕26

建立完善覆盖各部门、各系统、各环

号)节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机制建设。

指出要严格落实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定和要求,建立煤矿“零冲击”目标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2020年国家矿山安全监管理制度,强化煤矿冲击地压防治措的通知》(矿安12月察局施,有序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示范矿井﹝2020﹞1号)建设,强化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监督检查。

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煤炭行业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煤炭工业“十四加快向生产智能化、管理信息化、产

2021年五”高质量发展指导煤炭工业协会业分工专业化、煤炭利用洁净化转

6月意见》变,加快建设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为国民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能源保障。

指出对于晋陕蒙等大型煤炭基地的生产煤矿,应全面进行智能化升级改《煤矿智能化建设指造,重点提高采煤工作面智能化水国家能源局、国

南(2021年版)》(国2021年平、掘进工作面减人提效和远程控家矿山安全监察

能发煤炭规〔2021〕6月制、智能安全生产水平,井下水泵局

29号)房、变电所等固定岗位全部实现无人

值守作业,形成基于综合管控平台的智能一体化管控。

《关于印发2030年前指出要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2021年级。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国务院知》(国发〔2021〕2310月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号)“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

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晋陕蒙煤炭《关于印发推进多式主产区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区域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内疏港铁路、铁路专用线和封闭式皮

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年带廊道建设,提高沿海港口大宗货物国务院办公厅

(2021—2025年)的12月绿色集疏运比例。在煤炭矿区、物流通知》(国办发园区和钢铁、火电、煤化工、建材等〔2021〕54号)领域培育一批绿色运输品牌企业,打造一批绿色运输枢纽。

《“十四五”节能减排2022年指出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坚国务院综合工作方案》(国发1月持先立后破,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

2-1-42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政策名称时间颁布机构主要内容〔2021〕33号)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

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完善煤炭清洁开发利用政策。立足以《关于完善能源绿色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按照能源不同发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展阶段,发挥好煤炭在能源供应保障

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发中的基础作用。建立煤矿绿色发展长

1月委、国家能源局

改能源〔2022〕206效机制,优化煤炭产能布局,加大煤号)矿“上大压小、增优汰劣”力度,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关于进一步完善煤政府作用,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

2022年

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改委手段,引导煤炭(动力煤)价格在合

2月的通知》理区间运行,完善煤、电价格传导机制,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推动煤、电上下游协调高质量发展。

4、行业竞争格局、市场化程度及主要企业的市场份额

(1)行业竞争格局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在我国的一次性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煤炭作为主体能源的地位不会改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全国煤炭消费量较上年增长4.6%。2021年全国原煤产量41.3亿吨,较上年增长5.84%;全国煤炭进口量3.23亿吨,同比增长6.6%,供求两端均稳定增长。我国煤炭行业区域集中度较高,2021年,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原煤产量共计33.0亿吨,占全国总产量79.9%。

近年来,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的推动下,煤炭行业落后产能加速出清,一批安全保障程度低、环保设施落后的中小煤矿相继被淘汰。2016年以来,煤炭行业按《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要求,推进结构性改革、抓好去产能任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

“十三五”期间,全国累计退出煤矿5500处左右、退出落后煤炭产能10亿吨/年以上,安置职工100万人左右,超额完成此前提出的化解过剩产能奋斗

2-1-42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目标。截至2021年底,全国煤矿数量减少至4500处以内,年产120万吨以上的大型煤矿产量占全国的85%左右,年产30万吨以下小型煤矿产能占全国的比重下降至2%左右。

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也伴随着煤炭企业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稳步推进,多家头部企业整合重组旗下煤炭资源,打造亿吨级煤炭企业。伴随行业整合步伐的加快,煤炭行业的竞争格局随之改变,中小煤企的影响力、议价能力将进一步削弱,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向大型煤炭企业集中。

(2)市场化进程

我国煤炭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1992年以前,煤炭营销完全由计划指令;1993-2004年,由计划定价向市场化过渡;2005年,延续了几十年的全国煤炭订货会改为煤炭产运需衔接会;2006年,取消了由政府主导的煤炭订货制度;2007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会改为电视电话会;2009年之后,国家不再参与煤炭订货,而改由供需双方自主衔接。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2〕57号),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重点电煤合同,实施电煤价格并轨,标志着我国煤炭市场化改革进入快车道。

近年来,随着全国煤炭市场交易体系不断完善,煤炭价格指数体系逐步健全,煤炭期货市场不断培育发展,市场运行机制、交易规则、监管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推动下,逐步建立了符合煤炭工业改革发展方向的“中长期合同”制度和“基础价+浮动价”定价机制。2022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明确煤炭(动力煤)中长期交易价格的合理区间,有效维护煤炭市场正常秩序,加强煤炭市场价格调控监管,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引导煤炭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3)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

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与信息部统计,2021年排名前10家企业原煤产

2-1-42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量合计为21.77亿吨,占2021年全国原煤总产量的52.71%。具体产量情况如下:

原煤产量排名企业名称市场份额(万吨)

1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705413.81%

2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83969.30%

3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55196.18%

4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46795.98%

5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10115.09%

6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4224.22%

7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98122.38%

8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86642.10%

9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7171.87%

10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4261.80%

合计21770052.71%

注:市场份额=各企业原煤产量/当年全国原煤总产量

资料来源: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5、行业供求状况、利润水平及变动原因

(1)煤炭行业供给状况近年来,我国煤炭总体产量相对稳定。2021年全国原煤产量41.3亿吨,同比增长5.84%。

2-1-42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6年2月《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出台以来,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稳步推进,对违规煤矿进行持续不断的依法专项治理和督查,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超能力生产得到控制,减量化生产取得明显成效,加速先进产能释放。

2022年,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继续做好大宗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保障能源安全,增加煤炭工业,支持煤电企业多处理出满力,保证正常生产和民生用电。预计晋陕蒙新等煤炭主产区优质产能将继续释放,部分保供临时产能转为永久产能,大型智能化煤矿生产效率提高、生产弹性增强。同时,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稳步推进,生产结构持续优化,落后产能加快推出,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力增强。

(2)煤炭行业需求状况

2016年以来,我国煤炭消费量逐年增长,但占能源消耗总量的比例逐年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能源消费总量52.40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消费量为29.34亿吨标准煤,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

56.00%,比上年下降0.80个百分点,比2016年下降6.2个百分点。

2-1-42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随着新能源的发展以及能源结构的调整,预计未来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会持续下降。《中国能源发展报告2020》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国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以较低的能源消费增长保障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2022年经济工作时要求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将带动国内煤炭消费继续增长。同时,国家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实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主要耗煤产品产量增速回落。预计煤炭需求将保持适度增加,增速回落。

(3)煤炭行业利润水平及变动原因

2015年至2021年规模以上煤炭企业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情况如下:

2-1-42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数据来源: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随着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的推进,2017年煤价迅速回升,煤炭企业利润规模远高于供给侧改革前的水平。2021年,国内煤炭市场受进口减少、安全问题、用电增加等多重因素影响,出现严重供不应求情况,煤价屡创历史新高,直接导致煤炭企业利润率大幅增长。2021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营业收入

32896.6亿元,同比增长64.47%;利润总额7023.1亿元,同比增长215.93%。

2021年10月以来,为做好煤炭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国家发改委依法对煤炭价

格实施干预措施,受限价政策影响,煤价中枢逐步向合理区间回归。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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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

我国传统能源的国情是富煤、贫油、少气,煤炭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初级产品,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能源消费仍需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煤炭消费量为29.34亿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00%,以煤炭作为主燃料的火力发电量约为我国全社会发电量的

71.13%。根据《中国能源发展报告2020》,预计2025年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

量比重仍会在50%以上,因此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2)供给侧改革加速行业整合进程2016年2月,《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发布以来,政府各部门又相继推出了《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意见》和《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等一系

列产业政策,旨在推进煤炭资源的合理综合利用,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建设先进产能,培育大型煤炭企业,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将继续鼓励发展大型煤炭企业,这就意味着煤炭行业的整合工作将进一步加深,市场秩序将会得到进一步规范。

(3)科技创新引领生产能力持续提升现代科技的发展将为煤炭行业的生产经营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2020年2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应急部、煤监局、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8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1年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到2025年大型煤矿和灾

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到2035年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随着煤炭工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一大批技术含量高、生产效率高、经济效益好的现代化矿井先后建成投产,大大提升了煤炭行业整体生产水平,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成为煤炭开采主流。煤炭清洁开采技术和选煤新技术的突破,极大地提高了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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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质量,减少了煤炭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的污染。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导致煤炭需求下滑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此背景下,煤炭消费将在2025年前后达峰,在“碳达峰”及“碳中和”推进过程中,随着“能源双控”的政策作用、电力减碳化的加速以及强化对传统分散终端的煤炭消费的替代,煤炭需求预计将出现不可避免的下滑。

(2)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对煤炭的替代

天然气、风力、太阳能等新能源对传统的煤炭、石油等一次能源有一定的

替代作用,随着清洁能源和绿色能源的快速增长,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将可能缓慢下降。2021年10月29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信部等十部门发布《“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提出,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提高工业领域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减少煤炭用量,实现大气污染和二氧化碳排放源头削减。未来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对煤炭的替代将导致煤炭需求逐渐下降,煤炭清洁利用技术创新迫在眉睫。

(3)煤炭运力提升相对滞后将制约煤炭总量的有效供给

国内煤炭的销售主要依靠铁路、公路和水路运输。虽然我国铁路系统一直处于扩能状态,但目前仍不能完全满足煤炭运输的需要。铁路、公路和水路等交通运输能力的提升相对于煤炭产量和销量的增长滞后,尤其是高峰时期铁路运输能力、中转港口的吞吐能力和海上运输能力受到限制,将制约煤炭总量的有效供给。2020年至今新冠疫情导致资源流动性降低,运输能力进一步降低,对煤炭的有效供给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三)行业进入壁垒

1、资源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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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壁垒是进入煤炭行业的主要障碍。煤炭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同时又具有明显的固定地域性、不可再生性,因此任何试图进入该行业的投资主体,都必须取得煤炭资源的开发权,而且其所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能源发展规划。

2、审批与资质壁垒

根据我国能源结构特点,煤炭资源属于我国重要战略资源。煤炭资源属国家所有,企业必须依法向国家申请、并经批准取得煤炭资源勘察或开采权后,方可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煤矿开采需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项目开发具有政策性强、设计管理部门多、审批管理环节复杂、运作周期长等特点,生产、流通等环节均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管制。

3、资金壁垒

煤炭资源开采对资金投入的要求较高。首先,煤炭资源的取得需要支付高昂的资源取得成本或探矿成本;其次,煤炭资源自然赋存的地域特性决定了煤矿建设往往伴随有交通、水、电等生产配套工程的建设,项目资金投入较大;

再次,国家煤炭产业政策,要求提高煤炭行业集中度和矿山的建设的规模化,建设项目的规模化将给煤炭企业带来投资方面的资金压力;最后,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监管要求的不断提高,煤炭企业对安全、环保等相关设施的投入也在逐步加大。

4、技术壁垒

国家对煤炭生产企业资源利用效率、安全、环保要求不断提高。进入煤炭行业的企业必须具备开展采掘综合机械化生产所需的,大型机械安装、操作及维护的技术实力,以及设备调配及保证工作面接替等方面的管理经验,以满足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的要求;由于煤炭生产的特殊性,安全风险较大,进入煤炭行业的企业必须在通讯、定位、工程、管理等方面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以满足国家对煤炭生产安全相关要求;此外,煤炭生产过程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进入煤炭行业的企业需具备较强的环境保护技术和生产工艺水平,以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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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国家不断提高的环境保护要求。

(四)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经营模式、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等

1、煤炭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从煤炭开采技术来看,国内外先进企业已在煤炭生产工艺综合机械化的基础上,向进一步自动化方向发展,伴随而来的则是生产效率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大幅提高。同时,我国综放开采技术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综放开采已经成为厚煤层矿区实现高产高效的主要途径。煤矿高效集约化生产配套技术、煤矿重大安全隐患防治技术、煤炭洁净加工转化与利用技术、矿区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技术是行业技术创新方向。

2、煤炭行业经营模式

煤炭行业属于资源、技术、资金密集型行业,生产所需原材料实行集中采购的管理模式,由总部统一开展计划、采购、仓储、调拔、配送等业务,独立签订采购合同及结算。采购方式主要有招标采购、竞谈采购、询价采购、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煤炭行业的销售主要分为赊销模式和预付款模式。煤炭行业主要依靠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等方式生产煤炭产品,并根据产品定位、成本和市场价格等因素制定销售价格,向下游产业进行销售,实现盈利。

3、煤炭行业周期性特征

煤炭行业是受宏观经济影响的典型周期性行业,煤炭开采行业与宏观经济周期、下游钢铁行业、火电行业,以及建材行业、化工行业等行业的周期性密切相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煤炭产量逐年增长。2009年的四万亿元投资至今,我国煤炭行业共经历两轮周期共四个阶段,分别为“四万亿”刺激期(2009-2011年)、产能过剩期(2012-2015年)、供给侧改革期(2016-2018年)、环保安全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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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期(2019年以后),驱动阶段变化的主要因素分别为经济发展和行业政策。

目前在“碳中和、碳达峰”大背景下行业政策将成为周期轮动的主导因素,能源结构调整要求政策重心向高质量发展转移。为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国家大力推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煤炭企业集团,煤炭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企业加速转型,龙头企业优势更加凸显。

4、煤炭行业区域性特征

煤炭资源在区域上分布不均衡,总体上是北方大于南方,西部多于东部。

煤炭行业存在着煤炭资源与水资源逆向分布、煤炭生产与消费逆向布局的矛盾。目前我国煤炭开采业主要集中于晋陕蒙新地区,2021年共有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贵州和安徽六个省(区)原煤产量超亿吨,产量共计35.4亿吨,占全国的85.8%。

资料来源: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21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

在煤炭消耗方面,京津冀、东北、华东、中南地区煤炭需求量持续增加,而其供应主要集中在晋陕蒙宁煤炭主产地区,形成了“北煤南运、西煤东送”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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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煤炭行业季节性特征

煤炭行业的季节性主要体现在电力等下游行业需求的季节性变化。煤炭价格走势和供需关系受冬季供热等因素影响,有一定的季节波动性特点。

(五)上下游产业链

煤炭开采行业处在煤炭行业的最上游,煤炭开采行业的下游为以煤炭为原材料或动力能源需求的火电,钢铁、建材及煤化工企业。煤炭开采行业主要为下游行业提供煤炭,煤炭销售价格受煤炭行业整体平均价格所影响。

煤炭行业作为基础能源行业,其产销量主要受下游行业的影响。在我国,电力、钢铁、建材和化工4个行业是主要耗煤产业。2020年,四大行业煤炭消费量约占煤炭总消费量的92.5%左右,其中电力行业煤炭消费量约占煤炭总消费量58.2%。

资料来源:招商银行煤炭行业深度报告——能源结构调整下的新周期近年来,在各地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等因素的影响下,主要耗煤行业增幅减缓,煤炭消耗增幅有所放缓。《2021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全国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8.9%,成为拉动煤炭消费增长的主要动力;钢铁行业、建材行业主要产品产量由年初的高增长逐步回落至负增长,煤炭需求出现

2-1-43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下滑;化工行业原料用煤需求保持增长。

三、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行业地位

锦兴能源下属肖家洼煤矿为设计产能800万吨/年的大型煤矿,当前在保供政策导向下按照1200万吨/年产能进行应急保供生产,产品主要为低硫、高发热量的优质煤种,可作动力煤和炼焦配煤,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从整个煤炭行业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2021年全国原煤产量分别为39.02亿吨、41.30亿吨;山西省作为我国主要产煤区,2020年、

2021年原煤产量分别为10.63亿吨、11.93亿吨。锦兴能源2020年、2021年原

煤产量分别为1025.10万吨、1075.29万吨,占全国原煤产量比例分别为

0.26%、0.26%,占山西省原煤产量比例分别为0.96%、0.90%。

从单矿产能来看,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公告数据,截至2022年2月末,山西现有煤矿653座,实际公示产能106040万吨,全省500万吨及以上产能规模煤矿26座。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属于山西省单矿产能较高的煤矿,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公布的《全省生产煤矿生产能力公告》,截至2022年2月底,山西省生产煤矿中仅有11座煤矿产能规模超过800万吨;从肖家洼煤矿所在的吕梁市来看,仅有1座生产煤矿产能超过800万吨,肖家洼煤矿生产规模优势显著,在当地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较强的区域竞争优势及议价能力。

(二)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分析

1、煤炭资源及产品质量优势

锦兴能源下属肖家洼煤矿煤矿资源储备充足,矿区面积58.578平方公里,当前保有资源量超过10亿吨、可采储量超过6亿吨,产能在我国煤炭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肖家洼煤矿产品主要为低硫、高发热量的优质煤种,可作动力煤和炼焦配煤,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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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位及物流运输优势

锦兴能源地处我国中部地区,邻近主要能源消费市场,附近辽中南、京津唐大型工业集群对煤炭的需求量大,市场广阔。锦兴能源铁路专用线于2017年

4月1日正式通车,从瓦日线兴县站与国铁接轨,线路总长16.7公里,打通锦

兴能源向华北等地铁路运输通道,运输优势显著。

3、品牌及客户优势

锦兴能源凭借在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上的长期积累,煤炭产品受到客户的广泛信赖,与五大电力子公司及省属国有大型国企等大型电力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国内主体市场已形成稳定的战略伙伴群,形成了较好的品牌基础。

四、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78141.7334.29%406229.1334.39%117862.0013.67%

应收账款181.640.02%36067.863.05%929.230.11%

预付款项10560.200.96%9331.980.79%5917.860.69%

存货11463.991.04%12289.641.04%12250.481.42%

其他应收款244.010.02%479.070.04%5893.100.68%

流动资产合计400591.5736.33%464397.6739.31%142852.6816.56%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1308.870.12%1308.870.11%1308.870.15%

长期股权投资23979.072.17%24050.002.04%24050.0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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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520.391.06%12516.691.4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511.250.32%3511.250.30%3511.250.41%

固定资产282146.5425.58%251266.8621.27%279240.2932.38%

在建工程30394.452.76%60410.895.11%38419.684.45%

使用权资产730.480.07%740.480.06%--

无形资产325742.8829.54%328252.0627.79%317651.0336.83%

长期待摊费用30840.492.80%31459.572.66%40064.594.65%

递延所得税资产3541.340.32%3390.570.29%2797.060.32%

非流动资产合计702195.3863.67%716910.9560.69%719559.4683.44%

资产合计1102786.95100.00%1181308.63100.00%862412.1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862412.14万元、1181308.63万元和1102786.95万元,其中2021年末资产总额较2020年末上涨36.98%,主要系货币资金大幅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流动资产分别为142852.68万元、464397.67万元和400591.57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6.56%、39.31%和

36.33%。标的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719559.46万元、716910.95万元和702195.38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83.44%、60.69%和

63.67%。标的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构成。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现金-0.540.54

银行存款378141.73406228.59117861.46

2-1-43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合计378141.73406229.13117862.00

其中:受限货币资金22587.6817030.714100.57

注:受限货币资金主要为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及土地复垦基金专户。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17862.00万元、

406229.13万元和378141.73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67%、

34.39%和34.29%。2021年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总额较2020年末增加

288367.13万元,增幅为244.67%,主要系受益于2021年煤炭价格上涨,标的公

司经营业绩大幅提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181.6436067.86929.23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净额181.6436067.86929.23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929.23万元、

36067.86万元及181.64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0.11%、3.05%及

0.02%。标的公司应收账款金额整体占资产总额比例较低,主要系标的公司按照

压降“两金”的国资监管要求,应收账款催收力度较大所致。

标的公司2020年、2021年赊销政策主要针对的是终端客户为五大电厂的销售客户,其他销售客户均采用预收款政策。自2022年起,标的公司取消赊销政策,全部调整为预收款政策,导致标的公司截至2022年6月末应收账款较2021年末大幅下降。

*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1-43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账龄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6个月以内(含6个月)-36067.86929.23

6个月-1年(含1年)181.64--

合计181.6436067.86929.23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较小,账龄主要为6个月以内,截至2022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均为6个月-1年(含1年),为应收兴县能源局购煤款。

*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

坏账准备是否为关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比余额联方

兴县能源局181.64100.00%-否

合计181.64100.00%--

2021年12月31日

坏账准备是否为关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比余额联方

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35886.2299.50%-是

兴县能源局181.640.50%-否

合计36067.86100.00%-

2020年12月31日

坏账准备是否为关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比余额联方

华能山东电力燃料有限公司929.23100.00%-否

合计929.23100.00%--

*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0年末、2021年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主要系应收华电煤业运销、华能山东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国有大型发电集团下属公司购煤款,前述应收账款均于次年收回,期末回款情况良好。

2-1-44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截至2022年6月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系兴县能源局购煤款181.64万元,金额及占比较小,目前尚未收回。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标的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标的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账龄组合和无风险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单项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政策如下:

A.与关联方之间核对一致的往来款,在对方经营状况正常的条件下,原则上不计提坏账准备;

B.应收国家、地方财政的款项,原则上不计提坏账准备;

C.除上述外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账龄计提比例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6个月-1年(含1年)5%

1-2年(含2年)10%

2-3年(含3年)20%

3-5年(含5年)50%

5年以上1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1-44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6月30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81.64100.00%--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

组合2:无风险组合181.64100.00%--

合计181.64100.00%--

2021年12月31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6067.86100.00%--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

组合2:无风险组合36067.86100.00%--

合计36067.86100.00%--

2020年12月31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929.23100.00%--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929.23100.00%--

组合2:无风险组合----

合计929.23100.00%--

A.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龄预期信用坏账预期信用坏账预期信用坏账账面余额账面余额账面余额损失率准备损失率准备损失率准备

6个月以内

------929.23--(含6个月)

2-1-44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账龄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合计------929.23--

B.按无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龄预期信用坏账预期信用坏账预期信用坏账账面余额账面余额账面余额损失率准备损失率准备损失率准备

6个月以内

---36067.86-----(含6个月)

6个月-1年

181.64--------(含1年)

合计181.64--36067.86-----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可比公司

6个月6个月

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以内-1年晋控煤业5.00%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潞安环能1.00%1.00%5.00%10.00%40.00%50.00%100.00%

恒源煤电5.00%5.00%10.00%20.00%40.00%80.00%100.00%

昊华能源5.00%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兰花科创1.49%1.49%17.10%32.77%65.75%65.75%100.00%

靖远煤电1.00%1.00%10.00%15.00%30.00%50.00%100.00%

大有能源5.00%5.00%20.00%40.00%60.00%80.00%100.00%

标的公司-5.00%10.00%20.00%50.00%50.00%100.00%综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内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基本维持在1%-5%。

*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2020年末、2021年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929.23万元、

2-1-44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36067.86万元,均为应收华电煤业运销、华能山东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国有大

型发电公司购煤款,账龄均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基于标的公司应收坏账计提政策,标的公司未计提坏账准备。标的公司2020年末的应收账款929.23万元已全部于2021年1月底前收回,2021年末的应收账款36067.86万元已分别于2022年1月末及2月初收回。

截至2022年6月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81.64万元,为应收兴县能源局购煤款。考虑到兴县能源局属于政府单位,根据应收坏账计提政策,未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符合相关会计政策,具备合理性。

(3)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5917.86万元、9331.98万元和10560.20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69%、0.79%和0.96%,主要为预付运费、设备款等。

截至2022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比是否为关联方

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5152.5348.79%否

兴县蔚汾镇人民政府2301.9921.80%否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兴县分公司982.149.30%否

呼和浩特市强力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848.908.04%否

山西中通管业股份有限公司663.596.28%否

合计9949.1494.21%-

(4)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1-44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股利136.5045.47%273.0034.31%2684.5043.23%

其他应收款项163.7254.53%522.6965.69%3525.2356.77%

账面余额合计300.22100.00%795.69100.00%6209.73100.00%

减:坏账准备56.2118.72%316.6239.79%316.625.10%

账面价值合计244.0181.28%479.0760.21%5893.1094.9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893.10万元、

479.07万元和244.01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68%、0.04%和

0.02%,主要为应收股权转让款、代垫款以及备用金等。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项按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款项性质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备用金53.7761.7710.00

代垫款88.32382.982835.31

其他21.6377.94679.92

小计163.72522.693525.23

减:坏账准备56.21316.62316.62

合计107.51206.073208.6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账面余额账龄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6个月以内(含6个月)54.80128.851528.87

6个月-1年50.3647.761170.97

1至2年1.3522.64500.94

2至3年1.001.002.00

3至4年--5.82

2-1-44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账面余额账龄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4至5年-5.82-

5年以上56.21316.62316.62

小计163.72522.693525.23

减:坏账准备56.21316.62316.62

合计107.51206.073208.60

截至2022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坏账准债务人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比备余额

兴县东风实业有限公司代垫运费款56.215年以上34.34%56.21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代垫施工单

28.801年以内17.59%-

责任公司位电费款

王智慧备用金11.001年以内6.72%-

刘喜全备用金10.001年以内6.11%-

安丰存备用金6.001年以内3.66%-

合计-112.01-68.42%56.21

(5)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情况如下:

2-1-44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余额跌价准备

原材料10059.92515.677740.69605.869375.83-库存商品(产

685.90-142.64-1451.33-

成品)

发出商品1233.84-5012.17-1423.33-

合计11979.66515.6712895.50605.8612250.48-

标的公司的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发出商品及库存商品构成,其中原材料主要包括煤矿专用设备配件、电气设备配件和通用设备配件等。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250.48万元、12289.64万元及11463.9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2%、1.04%及1.04%,整体占比较小。

(6)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万元被投资单位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联营企业---兴县盛兴公路投资管理有

23979.0724050.0024050.00

限公司

合计23979.0724050.002405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4050.00万元、24050.00万元和23979.07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9%、

2.04%和2.17%。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持有的为非交易性目的权益工具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华电置业有限公司-12520.3912516.69

合计-12520.3912516.69

2-1-44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截至2022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0万元,系标的公司已向华电集团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华电置业4.078%股权所致。

(8)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208574.9138.14%202639.2340.98%199571.6141.24%

矿井建筑物116872.3021.37%91972.9618.60%90435.3518.69%

专用设备180904.9233.08%162688.1832.90%158072.6232.66%

通用设备40584.157.42%37206.747.52%35868.107.41%

合计546936.29100.00%494507.10100.00%483947.67100.00%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67732.6525.58%61112.7725.12%48652.9324.08%

矿井建筑物63443.4123.96%60035.5424.68%48814.4024.16%

专用设备111198.6842.00%101098.8141.56%85910.4442.51%

通用设备22415.028.47%20993.128.63%18701.239.25%

合计264789.75100.00%243240.24100.00%202078.99100.00%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1433.9554.56%

矿井建筑物------

专用设备----47.621.81%

通用设备----1146.8243.63%

合计----2628.39100.00%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140842.2749.92%141526.4656.33%149484.7353.53%

矿井建筑物53428.9018.94%31937.4212.71%41620.9514.91%

专用设备69706.2524.71%61589.3624.51%72114.5625.83%

2-1-44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通用设备18169.136.44%16213.616.45%16020.055.74%

合计282146.54100.00%251266.86100.00%279240.2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79240.29万元、

251266.86万元及282146.54万元,分别占同期资产总额的32.38%、21.27%和

25.58%。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矿井建筑物以及各类设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测试过程、计提充分性

A.固定资产使用情况、使用年限、成新率

标的公司为煤炭生产企业,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矿井建筑物以及专用设备等生产装置。截至2022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使用年限分布以及成新率情况统计如下:

已使用年限占比固定资产类别使用情况成新率

0-5年6-10年11-15年

房屋及建筑物正常使用8.79%91.21%-67.53%

矿井建筑物正常使用22.61%77.39%-45.72%

专用设备正常使用26.28%73.72%-38.53%

通用设备正常使用63.86%36.08%0.06%44.77%

合计21.61%78.38%0.00%51.59%

标的公司主要生产装置于2009年开工建设,2013年8月通过竣工验收正式投产,2017年4月项目整体完工,主要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较短,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使用年限集中在10年内,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中。

B.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为51.59%,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房屋及建筑物矿井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固定资产合计

2-1-44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公司名称房屋及建筑物矿井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固定资产合计

晋控煤业54.40%53.46%43.94%16.97%47.83%

潞安环能67.71%78.00%32.56%33.58%56.73%

恒源煤电35.68%40.57%19.80%16.53%29.05%

昊华能源81.57%-55.83%36.63%68.25%

兰花科创69.93%-42.42%14.81%53.81%

靖远煤电51.69%-39.79%56.30%45.04%

大有能源42.71%40.45%36.44%29.10%37.97%

平均值57.67%53.12%38.68%29.13%48.38%

标的资产67.53%45.72%38.53%44.77%51.59%

注:数据来源为同行业公司2022年半年报。

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高于50%,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状态良好。

C.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测试过程、计提充分性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不存在固定资产减值情况,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测试过程具体如下:

标的公司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固定资产闲置、毁损情况会进行重点关注,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测试过程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为:

a.标的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经济环境,市场供需情况等外部信息以及房屋建筑物及生产设备状态、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效益

等内部信息作为判断减值迹象的依据,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b.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标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c.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标的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

2-1-45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d.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进行了关注,并根据上述固定资产减值测试过程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完成对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减值的测试,相关结果已经充分反映到标的资产财务报表,标的资产报告期内固定资产不存在未确认重大减值。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测试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要求。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相关生产经营主要设备老化情况,对标的资产经营产生的影响,以及标的资产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中入账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折旧序开始使用资产原值资产名称资产分类年限成新率

号日期(万元)

(年)

1主斜井带式输送机运输设备2013-08-01128707.8540.95%

2井下动照线网矿井供电设备2013-08-01124628.3841.33%

3井下供水系统管路机械设备2014-10-01123564.1152.47%

21采区顺槽可伸缩带式输送

4运输设备2013-08-01123294.1141.33%

5装车系统长距离带式输送机运输设备2014-12-01123228.9046.81%

621采区运输上山带式输送机运输设备2013-08-01123082.5941.33%

7矿井主电源线路矿井供电设备2015-06-01122697.3452.47%

8主斜井排水管路机械设备2014-03-01122210.3852.47%

913煤前部可弯曲刮板输送机运输设备2013-08-01122014.2041.33%

108煤前部刮板输送机运输设备2013-08-01121998.8341.33%

11主井工业场地地面供水管网机械设备2013-08-01121961.1541.33%

2-1-45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折旧序开始使用资产原值资产名称资产分类年限成新率

号日期(万元)

(年)

1213煤后部可弯曲刮板输送机运输设备2013-08-01121872.1641.33%

主斜井 10kV 变电所暨主斜

13矿井供电设备2013-08-01121682.2141.33%

井带式输送机电控设备

11采区110801面顺槽带式

14运输设备2013-08-01121586.9541.33%

输送机前部刮板输送机(含驱动装

15运输设备2022-03-29101431.54100.00%

置)

16工业场地动力照明线网矿井供电设备2013-08-01121429.7241.33%后部刮板输送机(含驱动装

17运输设备2022-03-29101394.51100.00%

置)

1813煤乳化液及喷雾泵站机械设备2013-08-01121202.0644.49%

洗煤厂主厂房集中控制系统

19(含控制柜、操作站、服务仪器仪表2014-12-01121200.9146.81%器、各类传感器等)

20高低压配电柜设备矿井供电设备2014-12-01121191.1246.81%

2111采区运输上山带式输送机运输设备2013-08-01121180.8141.33%

22 新建 40T 燃煤锅炉房 机械设备 2022-06-30 13 1029.64 100.00%

23 新建 40T 燃煤锅炉房 机械设备 2022-06-30 13 1029.64 100.00%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的重要生产经营设备的成新率均在40%以上,不存在显著老化的情况,运作状况良好。

为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效率,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标的公司制定实施了《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针对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划分,明确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管理是指对使用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安全运行、维护保养及检修等方面的日常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使用及质量处于良好状态。

使用保管部门包括具体使用固定资产的车间、班组及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订并执行固定资产的使用、运行、维护保养、检修等各种技术

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办法,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针对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明确规定建立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标的公司在各主要经营设备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经营、使用条例等要求,合理规范地使用相关经营设备,及时对机器设备进行保养、维护,避免相关经营设备的老化对标的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1-45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综上,标的公司的重要生产经营设备不存在显著老化的情况,运作状况良好,标的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使用保管部门等责任主体,对主要设备就安全运行、维护保养及检修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固定资产折旧政策适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A.标的资产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标的公司各类固定资产具体折旧政策如下:

资产类别折旧政策房屋及建筑物直线法专用设备直线法通用设备直线法矿井建筑物产量法

使用维简费、安全费购置的资产一次性计提折旧

对于使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标的公司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资产类别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折旧年限(年)

房屋及建筑物10-303.003.23-9.70

专用设备5-203.004.85-19.40

通用设备5-183.005.39-19.40

B.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经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可比公司矿井建筑物均按照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其余固定资产均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标的资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2-1-45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年公司名称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

晋控煤业35155-15

潞安环能25-405-1814-28

恒源煤电20-405-205-11

昊华能源10-1004-303-15

兰花科创20-3010-145

靖远煤电20-405-205-10

大有能源15-303-155-10

标的公司10-305-205-18标的公司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所

示:

公司名称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

晋控煤业-3%0%-3%

潞安环能3%3%3%

恒源煤电5%5%5%

昊华能源0%-5%0%-5%0%-5%

兰花科创5%5%5%

靖远煤电5%5%5%

大有能源3%3%3%

标的公司3%3%3%

如上表所示,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差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净残值率均处于同行业公司对应指标范围内,且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未超过其预计使用生命周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标的公司已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

2-1-45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式,分别确定了适用的折旧率或折旧方法,且报告期内折旧率、折旧方法未发生变更。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适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综上,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中,矿井建筑物按照产量法计提折旧,使用维简费、安全费及其他类似性质费用购置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计提折旧,其余类别固定资产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标的公司折旧政策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固定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以及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等,固定资产折旧政策适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9)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煤化工工程2043.842043.84-

肖家洼煤矿井田资源扩界项目148.42-148.42

电厂项目20738.08-20738.08

其他工程9507.94-9507.94

合计32438.292043.8430394.45

2021年12月31日

类别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煤化工工程2043.842043.84-

肖家洼煤矿井田资源扩界项目148.42-148.42

电厂项目19907.92-19907.92

12采区技改11055.17-11055.17

22采区技改11191.17-11191.17

其他工程18108.21-18108.21

合计62454.742043.8460410.89类别2020年12月31日

2-1-45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煤化工工程2043.842043.84-

电厂项目17006.33-17006.33

12采区技改5618.29-5618.29

22采区技改4147.55-4147.55

其他工程11647.50-11647.50

合计40463.522043.8438419.6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38419.68万元、

60410.89万元和30394.45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45%、5.11%和2.76%。标的公司在建工程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21991.21万元,增幅为

57.24%,主要系采区技改项目、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建设以及其他经营期零星工

程推进建设所致。标的公司在建工程2022年6月末较2021年末减少30016.44万元,降幅为49.69%,主要系12采区技改项目、22采区技改项目以及其他部分工程完工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标的公司在建工程基本情况、确认时点及依据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建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投资金额序号项目名称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期间

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

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

11041.982918.45810.39自有资金2015.7-2025.9

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自有资金、

2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252.20--2009.3-2017.4

专项借款

312采区技改项目923.746032.893157.35自有资金2018.9-2022.6

422采区技改项目2177.787043.627310.45自有资金2018.9-2022.6

5地面瓦斯抽放泵站1269.681890.10-自有资金2019.7-2020.6

6职工公寓扩建工程37.003290.521104.84自有资金2021.3-2022.10

7 新建 2 台 40T/h 燃煤锅炉 4029.95 1356.66 357.49 自有资金 2020.9-2022.6

8文体活动中心751.62232.728.29自有资金2020.7-2021.4

9新建综采设备库653.55483.98-18.39自有资金2020.4-2021.5

2-1-45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投资金额序号项目名称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期间

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

10乳化液泵站、喷雾泵站755.63--自有资金2020.10-2020.12

11进风立井井筒-1875.491665.92自有资金2021.9-2023.9

12回风立井井筒324.1362.55-自有资金2020.8-2021.4

13废旧物资收存仓库212.5834.51-自有资金2020.6-2021.4

数字煤矿万兆工业以太环

14230.00--自有资金2020.2-2020.8

网系统

15生活水处理站升级改造-1255.77-自有资金2021.5-2022.10

16空压机余热利用-179.69-自有资金2021.9-2022.6

17新增搅拌站-162.84-自有资金2021.7-2022.6

18排矸机头落料点封闭-187.30-自有资金2021.10-2022.10

肖家洼煤矿井田资源扩界项目前期,未开

19-148.42-自有资金

项目工

20其他零星工程150.32549.4799.68自有资金

合计12810.1727705.0114496.02

注:1、煤化工工程投资金额2043.84万元,项目已停建并全额计提减值。

2、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于2015年5月28日取得山西省发改委出具的《关于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晋发改能源发〔2015〕329 号)、2015 年 7 月 13 日

取得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关于华电锦兴兴县 2x35 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晋环函〔2015〕528号),因此进行了土地平整、场地清洁等,发生的土建工程、中介机构费用目前按“在建工程”进行账面处理。2017年9月26日,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及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17年分省煤电停建和缓建项目名单的通知》。锦兴兴县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被列入2017年山西省煤电停建项目。因此,该项目已按要求停建,未正式开工建设。

3、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建设期间为2009年3月-2017年4月,存在部分建设项目(救护楼的尾工)

在2020年完工,因此2020年存在252.20万元投资金额。

4、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建设期间为2022年1-6月,投资金额8.29万元,系根据实际结算金额调整暂估入账金额所致。

5、新建综采设备库2022年1-6月投资金额为-18.39万元,系根据实际结算金额,扣减多暂估的工程款所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建工程主要包括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及相关技改、配套设施项目、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以及其他生产

生活相关项目,成本归集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设备采购支出以及其他费用待摊支出,标的公司按权责发生制确认在建工程成本,各项在建工程项目成本确认原则如下:

2-1-45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A.建筑工程支出:标的公司以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基础,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情况确认建筑工程支出。

B.安装工程支出:标的公司以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基础,依据双方确认的设备安装进度情况以及材料出库使用确认安装工程支出。

C.设备采购支出:标的公司以设备出库并实际投入至相关项目时确认设备采购支出。

D.其他费用待摊支出:标的公司其他费用待摊支出主要包括建设管理费、

项目技术服务费、建设期借款利息等。该部分费用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在建工程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在建工程的转固时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存在在建工程长期未转固的情况《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九条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七号-借款费用》第十三条“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可从下列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A.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B.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

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

C.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

2-1-45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转或者营业时,应当认为该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已完工的重要在建工程转固情况如下:

在建工程转固时间

于2009年开工建设,矿井工程2013年8月通过竣工验收正式投产并肖家洼煤矿及选煤于当月暂估转固,项目整体2017年4月完工,2019年12月完成竣工厂项目决算并在当月完成正式转固,对暂估转固金额进行调整,产品仓、原煤仓等尾工工程于2020年完工并完成转固。

12采区技改、22于2017年开工建设,2022年3月通过竣工验收正式投产并在当月完

采区技改项目成暂估转固。

地面瓦斯抽放泵站于2019年开工建设,2022年6月通过竣工验收正式投入使用并在当项目月完成暂估转固。

新建 2 台 40T/h 燃 于 2020 年开工建设,2022 年 6 月通过竣工验收正式投入使用并在当煤锅炉项目月完成暂估转固。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主要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了转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存在在建工程长期未转固的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在建工程减值情况

A.已计提减值的在建工程

标的公司煤化工工程于2008年开始围绕项目厂址选择、环评、工艺技术路

线选择等方面进行了前期工作。因厂址在黄河生态敏感区内,受环保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2012年起处于停滞状态,项目至今无法建设,项目已停建并全额计提减值。

B.其他在建项目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在建工程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12采区技改项目、22采区技改项目、地面瓦斯抽放泵站项目、新建2台40T/h燃煤锅炉项目

等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在建工程归集的项目成本已结转至固定资产,上述资产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不存在减值迹象。

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的账面发生额主要为建设用地

费、前期费、排污权费、场平工程以及部分设备预付款支出,该项目于2017年因煤电产能过剩被列入停建项目,于2021年被列入山西省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2022年5月、6月,山西省能源局下发通知,该项目列入2022年山西省内重点煤电建设项目,要求加快建设,预计将在完成履行必要手续后正常开工,

2-1-45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不存在减值迹象。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煤化工工程已全额计提减值,除煤化工工程项目外,标的公司其他主要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

(10)使用权资产标的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截至2021年以及2022年6月末,标的公司的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40.48万元、730.48万元,主要系排矸场地土地租赁费用。

*排矸场地土地租赁费用确认为使用权资产且未确认租赁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四条,“在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五条,“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企业应当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标的公司与当地各村委会、镇政府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租赁物为标的公司工业广场场区附件及风井场区附近的沟地,用于堆放标的公司生产产生的煤矸石,合同约定在租期内标的公司有权根据合同对土地进行使用,出租方不得干涉标的公司使用所租赁土地。根据合同约定,合同标的物土地为一项可识别资产,标的公司在租赁期限内有权控制并将租赁用地用于堆放煤矸石来实现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因此将排矸场地土地租赁费用确认为使用权资产。

上述排矸场地租赁合同于2012-2015年签订,租赁期间的土地租金已全部支付,因此新租赁准则执行日相应的租赁负债为0,不存在未确认租赁负债情形。

综上,标的公司租赁的排矸场地土地为一项可识别资产,标的公司在租赁期限内有权控制并将租赁用地用于堆放煤矸石来实现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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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因此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同时,租赁期间的土地租金已全部支付,因此不存在租赁负债。标的公司将排矸场地土地租赁费用确认为使用权资产且未确认租赁负债具备合理性。

*融资租赁资产未确认为使用权资产且未确认租赁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

A.标的公司融资租赁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标的公司融资租赁余额为18223.92万元,其中计入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5333.33万元,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2890.59万元。

为解决煤矿基本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资金周转以及其他相关资金需求,标的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华电租赁进行借款融资。截至2022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剩余融资租赁本金18166.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融资租赁合截至630借款日到期日借款金额利率还款安排租赁标的物号同号借款余额煤炭开采作华电租赁回

每季度还款一次,每业设备、运

1字[2015]第2015/11/202022/11/2025000.002500.004.90%

次还款金额1250万元输设备及其

031号

他设备华电租赁回煤炭开采作

每季度还款一次,每

2字[2015]第2015/11/22022/11/2030000.003000.004.90%业设备、运

次还款金额1500万元

030号输设备

华电租赁回

每半年还款一次,每煤炭开采作

3字[2016]第2016/11/232023/11/2320000.006000.004.90%

次还款1666.67万元业设备

039号

华电租赁回

每半年还款一次,每铁路路基、

4字[2018]第2018/7/52024/7/520000.006666.674.90%

次还款2000万元桥涵

011号

每季度还款一次,每华电租赁回房屋建筑物

次还款金额714.29万

5字[2018]第2018/12/282025/12/2820000.00-5.39%及煤炭开采元,2021年6月提前

032号作业设备等

完成还款

每季度还款一次,每华电租赁回

次还款金额1666.67

6字[2019]第2019/3/152022/3/1520000.00-5.23%矿井建筑物万元,2021年6月提

004号

前完成还款

合计135000.0018166.67

注:受国内外经济影响,2021年煤炭价格大幅上涨,标的公司经营效益较好,现金流充足,为降低资金成本,2021年6月提前偿还融资租赁利率较高的2笔借款。

根据标的公司与华电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承租人将其未设置抵押权、

2-1-46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质押权或其他担保权益、不存在优先权、拥有完全所有权的租赁物转让给出租人,再由出租人出租给承租人使用。鉴于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特征,承租人自本合同签订时已实际占有、使用租赁物,因此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不存在实际的物理交付。承租人在现有场所以其现状受领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人清偿完毕本合同项下应付出租人的全部租金、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后,承租人按“现时现状”留购租赁物,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留购价款为人民币1.00元。

上述租赁合同涉及租赁物为附着于矿区范围内土地上的地下矿井开采作业

设施、矿井构筑物、铁路专用线桥涵路基、地上附属矿区设施、房屋建筑物等,均为已建成或安装并投入使用,租赁物普遍具有不可拆卸性,或拆卸过程较为复杂,成本较高,属不易移动及更换替代物。

B.与融资租赁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锦兴能源针对前述融资租赁的具体会计处理方式为把未来需要偿还的本金

及利息确认为长期应付款,将收到的借款本金与长期应付款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借款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长期应付款余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五十条“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第五十二条“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标的公司售后回租租赁物主要为附着于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上的地下矿井开

采作业设施、矿井构筑物、铁路专用线桥涵路基、地上附属矿区设施、房屋建筑物等,具有不可拆卸性,应当作为不动产予以考虑。煤矿固定资产本身虽然具有一定的价值,但是离开矿产资源的开采,煤矿固定资产本身不具有现实的市场交易价值,故矿区范围内的煤矿固定资产本身的特殊性,决定了煤矿固定资产要进行现实意义的物权转让,必然要同采矿权的转让和矿区土地使用权的

2-1-46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转让结合在一起。因此租赁物的控制权并未发生转移,不符合收入准则销售业务确认的要求。标的公司转让售后回租设备不属于销售,因此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综上,标的公司融资租赁系为解决煤矿基本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资金周转以及其他相关资金需求,以融资租赁方式向华电租赁进行借款融资。针对前述融资租赁,标的公司将为把未来需要偿还的本金及利息确认为长期应付款,将收到的借款本金与长期应付款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借款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长期应付款余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租赁合同涉及租赁物为附着于矿区范围内土地上的地下矿井开采作业设施或相关建筑物等,具有不可拆卸性,属不易移动及更换替代物。由于租赁物的控制权并未发生转移,不符合收入准则销售业务确认的要求,因此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标的公司融资租赁资产未确认为使用权资产且未确认租赁负债具有合理性,相应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相关规定。

(11)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采矿权、土地使用权、产能置换指标、铁路及公路使用权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账面原值

软件950.91940.46646.44

土地使用权14466.4014466.40-

采矿权305008.97305008.97305008.97

产能置换指标13790.8913790.8912847.50

铁路及公路使用权17959.1017959.1017959.10

合计352176.27352165.83336462.01累计摊销

软件244.20196.56119.55

2-1-46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土地使用权261.71146.51-

采矿权23484.5921350.0216929.08

产能置换指标789.73691.15488.88

铁路及公路使用权1653.161529.531273.47

合计26433.3923913.7718810.98减值准备

软件---

土地使用权--

采矿权---

产能置换指标---

铁路及公路使用权---

合计---账面价值

软件706.71743.91526.88

土地使用权14204.6914319.89-

采矿权281524.38283658.95288079.89

产能置换指标13001.1613099.7412358.62

铁路及公路使用权16305.9416429.5716685.63

合计325742.88328252.06317651.03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17651.03万元、

328252.06万元及325742.88万元,分别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6.83%、

27.79%及29.54%。其中采矿权账面价值分别为288079.89万元、283658.95万元

和281524.38万元,分别占同期末无形资产的90.69%、86.41%和86.43%。2021年末,标的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14319.89万元,系标的公司为取得三处采矿用地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所致。

*铁路使用权、公路使用权

标的公司公路使用权包括安康公路、河肖线公路两条公路使用权。

2-1-46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安康公路是标的公司为满足肖家洼煤矿生产、生活需要建设的一条进场道路,该道路由兴县康宁镇宋家庄至兴县蔚汾镇肖家洼煤矿工业广场。2010年,标的公司与兴县安康公路建设指挥部签订《安康公路建设委托书》,由标的公司出资委托安康公路建设指挥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由标的公司管理,标的公司拥有对该道路的使用权。

河肖线公路是根据兴政函[2016]120号文件精神,保障肖家洼煤矿企业的健康发展,并解决肖家洼煤矿企业职工及沿线居民的正常出行修建的一条公路,公路由兴县肖家洼村至兴县蔚汾镇河儿上村。2017年,兴县交通局与标的公司签订《河肖线公路建设协议》,双方共同出资建设河肖线公路,工程建设全过程从立项至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兴县交通运输局全权负责管理,并负责道路的终身管理、养护、维修等设计工程运营期的费用。工程建成后,标的公司拥有对该道路的使用权。

标的公司铁路使用权是标的公司铁路专线为了与山西中南部兴县站接轨而

建设的铁路,接轨铁路重车线工程起至安家庄大桥桥尾,线路长度0.496千米,轻车线工程起至安家庄2#大桥桥尾,线路长度0.509千米。2014年,标的公司与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湾煤矿铁路专用线工程委托建设合同》,约定由标的公司出资建设,铁路建成后按照专用线引入相关程序向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移交,标的公司拥有对该段接轨铁路的使用权。

根据相关协议,标的公司拥有的公路使用权、铁路使用权属于源于合同性权利,符合可辨认性标准,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安康公路、河肖线公路、铁路专用线均是为了满足标的公司生产、生活需

要而修建,标的公司为主要使用方,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直接或间接相关,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安康公路使用权、河肖线公路使用权、铁路专用线使用权均为标的公司出资委托第三方建设,标的公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及其他相关支出作为资产的入账成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资产、无形资产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规定。

A 股其他上市公司将公路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的情况如下:

2-1-46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国投电力(600886)2021年度报告显示,“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BOT 特许权、公路使用权、海域使用权、AFTON 绿证、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中润资源(000506)2021年转让四川平武中金矿业有限公司,其估值报告显示,四川平武中金矿业有限公司为采矿而修建的公路,根据相关规定,产权不属于该公司,公司仅享有使用权,该公路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

综上所述,安康公路、河肖线公路、铁路专用线均是为了满足标的公司生产、生活需要由标的公司参与出资修建,标的公司根据相关协议拥有前述公路及铁路的使用权。标的公司公路使用权、铁路使用权属于源于合同性权利,符合可辨认性标准,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标的公司作为前述资产的主要使用方,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直接或间接相关,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因此,标的公司相关无形资产确认和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采矿权

A.采矿权确认和计量2018年12月,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同意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分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函》(晋自然资函[2018]274号),同意标的公司分30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2011年4月已缴纳47645.90万元,尚需缴纳406687.06万元。首期支付81887.06万元,剩余款项324800万元在30年分期付清每期支付11200万元。

2019年4月,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与标的公司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约

定采矿权出让收益454332.96万元。首期发证出让年限为30年,采矿许可证到期前,标的公司依法享有申请采矿权延续登记权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无形资产》第十二条规定,无形资产应当

2-1-46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标的公司按照银行同期长期借款基准利率4.9%计算,采矿权初始入账价值为301017.97万元。其中,采矿权收益共计454332.96万元,以货币资金直接支付129532.96万元,剩余324800.00万元通过30年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因此采矿权初始入账价值包括已支付款项129532.96万元加计分期支付款项现值

171485.01万元。

B.采矿权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依据煤炭资源储量确定,采矿权经济利益实现方式与煤炭产量相关,因此标的公司采矿权摊销根据每月实际煤炭产量,以煤炭资源储量总量作为基数进行摊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矿权具体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一、账面原值

期初账面原值305008.97305008.97305008.97

期末账面原值305008.97305008.97305008.97

2-1-46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2714.3116929.0821350.02

2、本期增加金额4214.774420.942134.57

(1)计提4214.774420.942134.57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16929.0821350.0223484.5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金额---

2、期末余额---

四、期末账面价值288079.89283658.95281524.38综上,标的公司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采矿权出让收益454332.96万元;根据《关于同意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分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函》(晋自然资函[2018]274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同意标的公司分30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标的公司采矿权初始入账价值为

301017.97万元,包括已支付款项129532.96万元加计分期支付款项现值

171485.01万元。考虑到采矿权经济利益实现方式与煤炭产量相关,因此标的

公司采矿权摊销根据每月实际煤炭产量,以煤炭资源储量总量作为基数进行摊销。标的公司采矿权确认和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2)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期初金额

土地租赁费----780.481.89%

前期征地费24169.3376.83%28380.0172.21%28662.0269.47%

融资租赁手续费454.541.44%1304.903.32%1797.174.36%

2-1-46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矿务工程费4995.3315.88%8189.7620.84%8324.9020.18%

搬家倒面费1840.375.85%1429.443.64%1690.894.10%

合计31459.57100.00%39304.11100.00%41255.46100.00%本期增加额

土地租赁费-----

前期征地费--3826.07-133.371.51%

融资租赁手续费-147.003.31%196.002.22%

矿务工程费1673.0430.74%3519.4179.31%6186.8970.23%

搬家倒面费3769.6569.26%4597.14103.60%2292.7426.03%

合计5442.69100.00%4437.48100.00%8809.00100.00%本期摊销额

土地租赁费----20.000.20%

前期征地费174.442.88%384.613.13%415.394.15%

融资租赁手续费261.674.32%997.368.12%688.276.88%

矿务工程费3035.2950.07%6713.8454.66%6322.0363.22%

搬家倒面费2590.3742.73%4186.2134.08%2554.1925.54%

合计6061.77100.00%12282.02100.00%9999.87100.00%期末余额

土地租赁费----760.481.90%

前期征地费23994.9077.80%24169.3376.83%28380.0170.84%

融资租赁手续费192.870.63%454.541.44%1304.903.26%

矿务工程费3633.0811.78%4995.3315.88%8189.7620.44%

搬家倒面费3019.649.79%1840.375.85%1429.443.57%

合计30840.49100.00%31459.57100.00%40064.59100.00%

截至2022年6月末,标的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前期土地征用费、矿务工程费、搬家倒面费、融资租赁手续费等,其中,前期土地征用费、矿务工程费、搬家倒面费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融资租赁手续费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相关

2-1-46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会计处理情况如下:*前期征地费

前期土地征用费是标的公司为取得煤矿用地、铁路建设用地实际或预计发

生的土地征用费用,因目前尚未取得土地权证,因此在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核算。标的公司前期征地费按产量法进行摊销,截至2022年6月30日,基于标的公司剩余可开采储量,按照预计年产量、煤矿储量备用系数等因素测算,预计剩余摊销年限为42.47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号-无形资产》第三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考虑到标的公司尚未取得权证的土地使用权不具备可辨认性,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在长期待摊费用核算。

A 股其他上市公司将尚未取得权证土地发生的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情

况如下:

上市公司会计处理情况

根据信邦智能披露的2022年度半年度报告,信邦智能于2005年10月支信邦智能付人民币5052843.18元购买广州市花都区厂房所在的土地,截至2022

(301112.SZ) 年 6 月末仍未获得土地使用证,信邦智能将该土地购置款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并进行摊销。

根据华融化学于2022年3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华融化学在2018年度华融化学申报报表中,对原始报表的部分项目进行了重分类调整,其中包括将原

(301256.SZ) 通过无形资产核算的未取得权证的土地使用权 108.00 万元转入长期待摊费用列报。

根据金钟股份于2021年11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金钟股份所拥有花都金钟股份

基地因历史原因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金钟股份将其支付的土地款计入

(301133.SZ)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并进行摊销。

根据盛达资源于2016年6月披露的《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之一内盛达资源

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之日尚未取得合意

(000603.SZ)

村三地组炒米沟等土地使用权,因此将上述土地的征地补偿款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矿务工程费

2-1-47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矿务工程费是标的公司为采掘创造条件进行清理巷道、打水沟、水窝、打

密闭、清淤泥、风桥、风障、铺底等劳务发生的材料以外的费用。矿务工程费按采掘工作面归集成本,与煤炭产量相关,按产量法进行摊销,各工作面储量及开采量不同,摊销年限有所差异,根据以往工作面摊销情况,预计一个工作面发生的矿务工程费在1-2年左右摊销完成。截至2022年6月30日,标的公司正在开采的工作面共2个,预计剩余摊销期限分别为10个月、15个月。

*搬家倒面费搬家倒面费是标的公司对一个工作面采掘完煤炭后需更换另一个工作面进

行采掘煤炭,过程中发生的设备搬迁安装、通道支护安装劳务费及材料费等费用。搬家倒面费按采掘工作面归集成本,与煤炭产量相关,标的资产按产量法对搬家倒面费进行摊销,各工作面储量及开采量不同,摊销年限有所差异,根据以往工作面摊销情况,预计一个工作面发生的矿务工程费在2年左右摊销完成。截至2022年6月30日,标的公司正在开采的工作面共2个,预计剩余摊销期限分别为10个月、15个月。

*融资租赁手续费

融资租赁手续费是标的公司为取得借款发生的手续费,在租赁期限内平均摊销。截至2022年6月30日,存续的融资租赁合同及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融资租赁合同原值账面价值摊销期限尚存收益期

华电租赁回字[2015]第030号1179.4956.1784个月4个月

华电租赁回字[2015]第031号982.9146.8184个月4个月

华电租赁回字[2016]第039号471.9889.9084个月16个月

合计2634.37192.87综上,标的公司前期土地征用费、矿务工程费、搬家倒面费、融资租赁手续费为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801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使用说明,“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超过一年的费用,如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

2-1-47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出等”,标的公司前期土地征用费、矿务工程费、搬家倒面费、融资租赁手续费等符合前述规定,标的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负债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4829.175.02%--

应付账款49685.0412.14%43497.748.80%40204.089.57%

合同负债19795.204.84%9243.011.87%14957.903.56%

应付职工薪酬4871.581.19%6796.221.37%4695.681.12%

应交税费50341.9712.30%115097.5123.27%22872.035.45%

其他应付款20284.544.96%22078.264.46%22924.345.46%一年内到期的

40774.409.96%47974.379.70%55497.9813.21%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2573.380.63%1201.590.24%1944.530.46%

流动负债合计188326.1146.02%270717.8954.74%163096.5338.8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5325.628.63%46752.659.45%54630.0013.01%

长期应付款164934.2640.30%160738.7132.50%195380.7246.52%

预计负债18193.684.45%14023.942.84%4831.051.15%递延所得税负

2489.100.61%2281.050.46%2083.170.50%

债非流动负债合

220942.6753.98%223796.3545.26%256924.9461.17%

负债合计409268.78100.00%494514.24100.00%420021.4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总负债分别为420021.47万元、494514.24万元和

409268.78万元,其中2021年末负债总额较2020年末上涨17.74%,主要系标的公

司应交税费大幅增加所致;2022年6月末负债总额较2021年末下降17.24%,主要系标的公司借款和应交税费大幅下降所致。

2-1-47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流动负债分别为163096.53万元、270717.89万元和188326.11万元,占各期末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38.83%、54.74%和

46.02%。标的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交税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应付账款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56924.94万元、223796.35万元和220942.67万元,占各期末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61.17%、45.26%和

53.98%。标的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应付款和长期借款构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0万元、24829.17万元和0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0%、5.02%和0%,均为信用借款。其中,

2021年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较2020年末新增24829.17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出

于流动性资金需求新增短期借款所致。截至2022年6月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已全部偿还。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43217.8437241.1733907.68

1年以上6467.206256.576296.40

合计49685.0443497.7440204.0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40204.08万元、43497.74万元和

49685.04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57%、8.80%和12.14%。标的

公司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尚未结清的应付工程款、材料款、设备采购款等。

(3)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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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煤炭销售19795.209243.0114957.90

合计19795.209243.0114957.9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14957.90万元、9243.01万元和

19795.20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56%、1.87%和4.84%。标的

公司合同负债主要系标的公司以预付款销售模式收取客户煤款所致。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税费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增值税10458.9625823.972474.09

水资源税716.79923.73679.94

资源税5101.6415221.752667.41

企业所得税32925.8569102.7616675.86

城市维护建设税522.952044.05128.60

房产税-319.29-

土地使用税-210.98-

个人所得税63.21118.7084.27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

522.951291.20128.60费附加)

其他税费29.6241.0933.26

合计50341.97115097.5122872.03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22872.03万元、115097.51万元和

50341.97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5.45%、23.27%和12.30%。标的

公司2021年末应交税费较2020年末增加92225.48万元,增幅为403.22%,主要系标的公司2021年煤炭销售额及盈利大幅上升,导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资源税计提大幅增加。

(5)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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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项20284.5422078.2622924.34

合计20284.5422078.2622924.34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2924.34万元、22078.26万元和20284.54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5.46%、4.46%和4.96%,保持相对稳定。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项按照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款项性质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保证金及押金18587.1819824.1818938.54

利息1100.331100.331476.31

转付铁运费432.70711.262006.71

工会经费45.0076.8912.37

工程尾款--275.99

其他119.32365.60214.43

合计20284.5422078.2622924.34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0669.3618441.0416440.8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20105.0429533.3339057.14

合计40774.4047974.3755497.9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55497.98万元、47974.37万元和40774.40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13.21%、9.70%和

9.96%。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主要为应付华电租赁的融资租赁费及山

西省自然资源厅采矿权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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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54630.00万元、46752.65万元和35325.62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13.01%、9.45%和8.63%,主要为标的公司因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及配套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产生的长期借款。

(8)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应付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采矿权价款159446.49151475.40154553.48

应付融资租赁款5333.339108.8840672.81

煤矿转产发展基金154.44154.44154.44

合计164934.26160738.71195380.7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95380.72万元、

160738.71万元和164934.26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46.52%、32.50%和

40.30%。标的公司长期应付款主要为采矿权价款,各期末占长期应付款比例分

别为79.10%、94.24%和96.67%,为标的公司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分期缴纳肖家洼煤矿矿业权出让收益。

(9)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计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18193.6814023.944831.05

合计18193.6814023.944831.0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4831.05万元、14023.94万元和18193.68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1.15%、2.84%和4.45%,为标的公司计提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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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偿债能力分析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流动比率(倍)2.131.720.88

速动比率(倍)2.071.670.80

资产负债率37.11%41.86%48.70%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56802.88599508.80213881.92(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39.0540.5912.90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扣除资本化利息支出)+折旧费用+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88、1.72和2.13,速动比率分别为0.80、1.67和2.07,短期偿债能力持续增强;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8.70%、41.86%和37.11%,资产负债水平持续下降,长期偿债能力稳定提升。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标的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213881.92万元、599508.80万元和256802.88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2.90、40.59和39.05,具备较强的利息偿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4、营运能力分析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720.890.5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45.4749.29351.40

存货周转率(次/年)23.9522.0418.58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期初期末平均值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值

2022年1-6月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均已年化处理

2-1-47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标的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51次/年、

0.89次/年和0.72次/年,总资产周转率整体有所上升,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

收入显著增长所致。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51.40次/

年、49.29次/年和45.47次/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但仍保持较高水平,系标的公司基于压降“两金”考核任务,应收账款催收力度较大使得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小。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营业收入412064.98100.00%911783.26100.00%441249.42100.00%

营业成本142203.9734.51%270457.1529.66%218098.7549.43%

税金及附加29572.567.18%66915.587.34%30662.236.95%

销售费用8208.941.99%17741.061.95%17199.723.90%

管理费用3401.760.83%7022.070.77%6170.451.40%

研发费用50.730.01%213.930.02%--

财务费用4762.591.16%14673.571.61%16442.763.73%

其他收益115.840.03%44.550.00%67.750.02%

投资收益65.570.02%516.980.06%501.270.11%

信用减值损失260.410.06%---63.24-0.01%

资产减值损失---605.86-0.07%-2628.39-0.60%

资产处置收益8.160.00%-23.130.00%8.020.00%

营业利润224314.4154.44%534692.4358.64%150560.9334.12%

加:营业外收入15.680.00%67.490.01%69.010.02%

减:营业外支出332.000.08%1357.010.15%791.990.18%

利润总额223998.0954.36%533402.9258.50%149837.9533.96%

2-1-47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减:所得税费用59546.1414.45%138300.0215.17%43843.539.94%

净利润164451.9539.91%395102.8943.33%105994.4224.02%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411907.9499.96%911239.1899.94%440646.0599.86%

其他业务收入157.040.04%544.070.06%603.370.14%

营业收入合计412064.98100.00%911783.26100.00%441249.42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41249.42万元、911783.26万元和412064.98万元。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煤炭销售,

各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86%、99.94%和99.96%。2021年,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相较2020年增加470593.13万元,增幅为106.80%,主要系受益于煤价上涨,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大幅提升所致。

(1)主营业务收入

按照不同的销售产品,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进3号266334.0364.66%621305.5768.18%290866.3666.01%

华进精煤127296.3730.90%209317.9522.97%105408.3623.92%

华进混煤14177.563.44%78857.668.65%35829.368.13%

其他产品4099.971.00%1758.000.19%8541.971.94%

主营业务收入411907.94100.00%911239.18100.00%440646.05100.00%

2-1-47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华进3号和华进精煤是标的公司最重要的收入来源,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华进

3号销售收入分别为290866.36万元、621305.57万元及266334.03万元,占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01%、68.18%及64.66%;华进精煤销售收入分别

为105408.36万元、209317.95万元和127296.37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92%、22.97%及30.90%。

(2)其他业务收入

标的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包括物资材料销售、电费收入等,其中,电费收入是标的公司向项目建设中施工单位收取其在施工过程中消耗的用电费用,按总额法进行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标的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的判断依据如下:

*标的公司每月根据总表抄表电量与供电公司结算,按分表(该电表用户为标的公司)抄表电量与施工单位结算,标的公司向供电公司付款义务与标的公司向施工单位的收款权利相互独立;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用电依赖于标的公司提供的相关保障条件和设施,标的公司需要确保施工单位可以正常用电,即承担了施工单位用电的主要责任;

*根据标的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标的公司与施工单位结算电费单价为1.2元/度,标的公司与供电公司电费结算单价约为0.5元/度,表明标的公司能自主决定向施工单位收取的电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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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与供电公司结算的电费单价由供电公司统一制定,电价与标的公司收取施工单位的电费单价并不挂钩,标的公司承担了用电成本波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向供电公司缴纳电费的义务并不因施工单位是否支付对应的电

费而发生变化,未存在信用风险转移的情况,标的公司承担施工单位用电缴费的信用风险。

综上,基于电费交易中各方义务相互独立,标的公司承担主要责任,可以控制收取电费价格,承担成本波动风险和施工单位的信用风险等方面考虑,标的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总额法确认对施工单位的电费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142093.0999.92%270138.7299.88%217765.1299.85%

其他业务成本110.880.08%318.430.12%333.630.15%

营业成本合计142203.97100.00%270457.15100.00%218098.75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218098.75万元、270457.15万元和

142203.97万元。标的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煤炭销售形成的主营业务成本,各期

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9.85%、99.88%和99.92%。2021年,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较2020年增加52373.61万元,增幅为24.05%,与其主营业务收入整体变动趋势相符。

3、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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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华进3号58.66%65.32%42.08%

华进精煤78.02%81.09%67.79%

华进混煤81.04%82.13%64.26%

主营业务毛利率65.50%70.35%50.5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以及不同产品分析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

(1)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煤炭产品的平均售价及平均成本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平均售价(元/吨)790.92853.61434.72

平均成本(元/吨)272.84253.05214.84

*平均售价变动情况

2021年度,标的公司产品平均售价较2020年度增加418.89元/吨,上涨

96.36%,主要系受煤炭市场行情影响,煤炭产品平均售价增长所致。2022年1-6月平均售价有所下降,主要系国家发改委对动力煤价格进行调控,华进3号价格有所下降所致。

*平均成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品平均成本逐年增加,主要原因包括:(1)自2021年8月起,锦兴能源煤炭生产成本中安全费计提标准由15.00元/吨调整为30.00元/

吨;(2)由于煤炭销售收入增长,标的公司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计提金额增

加;(3)职工薪酬保持增长;(4)煤炭开采过程中材料费、电费以及修理费等成本有所增加。标的公司产品平均成本增加系正常生产经营所致,具备合理性。

此外,锦兴能源根据煤炭企业生产特点,采用“品种法”计算不同产品成本,即实际生产成本采用价格系数法在各种煤炭产品品种之间分配,具体如

2-1-48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下:

2016年9月30日,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依据制度——煤炭行业》,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大中型煤炭企业范围内施行,其他煤炭企业参照执行。

采用价格系数法时,应当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将售价最高的品种折合系数确定为1,按照分品种的售价(不含增值税)计算折合系数,将各种产品的实

际产量折合为标准产量。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分品种折合系数=某品种售价/售价最高的品种售价;

(2)分品种折合量=分品种当月实际生产量×分品种折合系数;

(3)折合单位生产成本=当月实际生产成本总额/分品种折合量总量;

(4)分品种当月实际生产成本(结转数)=分品种折合量×折合单位生产成本;

分摊方式(5)分品种当月实际单位生产成本=分品种当月实际生产成本/分品种当月实际生产量

煤炭企业按照标准成本、计划成本等非实际成本结转产成品成本的,应当在每月末汇总实际成本与非实际成本的差异,按受益原则分配至相应产品成本。

期末,将产成品成本按照产品品种进行结转。

锦兴能源以华进精煤折合系数确定为1,其他品种煤按照售价比例计算系数

折合成相当于华进精煤的产量,并按照各品种煤的折合总量分配总制造成本,从而计算各品种煤的单位成本。

基于上述成本分摊方式,锦兴能源不同产品的销售价格将最终影响不同产品的成本核算。

*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煤炭业务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21年度2020年度

晋控煤业 601001.SH 55.90% 36.48%

潞安环能 601699.SH 52.88% 35.77%

恒源煤电 600971.SH 42.12% 38.01%

昊华能源 601101.SH 70.67% 42.74%

兰花科创 600123.SH 67.62% 50.33%

靖远煤电 000552.SZ 46.22% 36.81%

大有能源 600403.SH 50.01% 26.56%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55.06%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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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21年度2020年度

可比上市公司中位数52.88%36.81%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70.35%50.58%

注:煤炭业务毛利率=(当期煤炭业务销售收入-当期煤炭业务销售成本)/煤炭业务销售收入

鉴于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煤炭业务的相关财务数据,故未列示对比。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一方面标的公司煤炭产品具有热值较高、品质较优的特点,煤炭产品平均售价相对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更高;另一方面,标的公司煤炭产品相对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具有成本优势。2021及2020年度,标的公司煤炭产品销售均价和成本均价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2021年度2020年度

公司销售均价成本均价销售均价成本均价

晋控煤业583.05257.14379.89241.32

潞安环能793.91374.08465.10298.74

恒源煤电802.43464.47613.96380.57

昊华能源554.90162.73297.68170.45

兰花科创806.54261.18465.36231.15

靖远煤电393.82211.79302.70191.28

大有能源494.39247.17368.86270.89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632.72282.65413.36254.91

可比上市公司中位数583.05257.14379.89241.32

标的公司853.61253.05434.72214.84

注:煤炭产品销售均价=当期煤炭业务销售收入/当期煤炭业务销量,数据来源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煤炭产品成本均价=当期煤炭业务销售成本/当期煤炭业务销量,数据来源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鉴于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煤炭业务的相关财务数据,故未列示对比。

(2)分产品毛利率波动情况

*华进3号

2-1-48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平均售价(元/吨)647.53825.80423.70

平均成本(元/吨)267.71286.41245.40

毛利率58.66%65.32%42.08%

标的公司生产的煤炭产品华进3号属于动力煤,报告期各期的毛利率分别为

42.08%、65.32%和58.66%。

2021年度,华进3号毛利率较2020年度增加23.24个百分点。收入端,受市

场煤炭供应紧张影响,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华进3号平均售价较2020年度上涨

94.94%;成本端,由于安全费、职工薪酬、材料费、电费等有所增长,华进3号

平均成本较2020年度上涨16.71%。华进3号平均售价的上涨幅度高于平均成本的上涨幅度,导致华进3号2021年度的毛利率较2020年度存在大幅上涨。

2022年1-6月,华进3号毛利率较2021年度减少6.66个百分点。收入端,受国

家发改委限价政策的影响,产品价格有所回落,华进3号平均售价较2021年度下降21.60%;成本端,受成本分摊方式的影响,华进3号平均价格的降低导致其分摊的成本有所下降,华进3号平均成本较2021年度下降6.53%。华进3号平均售价的下降幅度略高于平均成本的下降幅度,导致华进3号2022年1-6月的毛利率较

2021年度存在一定程度下降。

*华进精煤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平均售价(元/吨)1378.131014.40569.28

平均成本(元/吨)302.87191.80183.35

毛利率78.02%81.09%67.79%

标的公司生产的煤炭产品华进精煤主要用于焦化厂的炼焦配煤使用,报告期各期的毛利率分别为67.79%、81.09%和78.02%。

2021年度,华进精煤毛利率较2020年度增加13.30个百分点,主要系受煤炭

市场整体供不应求环境的影响,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华进精煤的平均售价较

2020年度上涨78.19%所致。

2-1-48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1-6月,华进精煤毛利率较2021年度下降3.07个百分点。收入端,受

市场供需关系影响,产品平均售价较2021年度上涨35.86%;成本端,安全费、修理费、职工薪酬等上涨导致整体生产成本增加,同时受成本分摊方式的影响,华进精煤相比于其他煤种平均售价较2021年上涨幅度较大,因此分配成本增多,华进精煤平均成本较2021年度上涨57.91%。由于华进精煤平均成本的上涨幅度高于平均售价的上涨幅度,因此华进精煤2022年1-6月的毛利率较2021年度存在小幅下降。

*华进混煤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平均售价(元/吨)841.47743.10315.05

平均成本(元/吨)159.55132.77112.59

毛利率81.04%82.13%64.26%

华进混煤主要用于吕梁当地洗煤厂洗精煤使用,销售收入占煤炭收入比重分别为8.29%、8.66%和3.48%,占比较小,报告期各期的毛利率分别为

64.26%、82.13%和81.04%。

2021年度,华进混煤毛利率较2020年度增加17.87个百分点,主要系产品平

均售价的大幅提升所致。收入端,受市场供需变化影响,华进混煤平均售价较

2020年度上涨135.87%;成本端,安全费、职工薪酬、材料费、电费等计提金额

有所增长,华进混煤的平均成本较2020年度上涨17.92%。

2022年1-6月,华进混煤毛利率较2021年度下降1.09个百分点。收入端,吕

梁当地洗煤厂需求稳定,华进混煤平均售价较2021年度小幅上涨13.24%。成本端,安全费、修理费、职工薪酬等上涨导致整体生产成本增加,同时受成本分摊方式的影响,华进混煤平均售价上涨导致分摊成本有所增加,华进混煤平均成本较2021年度上涨20.17%。由于华进混煤平均售价的上涨幅度低于平均成本的上涨幅度,因此华进混煤2022年1-6月的毛利率较2021年度存在小幅下降。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各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大,主要系一方面受煤炭监管政策、市场行情等影响,导致平均销售价格存在较大波动;另一方面,受标的公司生产制造成本上涨以及“品种法”成本分摊方式影响,各产品的平

2-1-48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均成本存在波动。标的公司各产品毛利率波动具有合理性。

4、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费用8208.9417741.0617199.72

管理费用3401.767022.076170.45

研发费用50.73213.93-

财务费用4762.5914673.5716442.76

期间费用合计16424.0239650.6439812.93

期间费用率3.99%4.35%9.02%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分别为39812.93万元、39650.64万元和16424.02万元,主要为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折旧与摊销费4505.879074.819031.76

材料费499.221250.46532.01

管委费1441.512621.392326.42

水电费444.331094.571019.64

职工薪酬964.231937.051935.08

租赁费101.70228.00195.29

煤炭转运损耗-888.68923.91

修理服务费5.5773.01272.52

业务招待费2.2613.5115.35

劳务费181.25235.00642.91

2-1-48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差旅费27.0176.0692.25

零星工程1.8954.6853.82

其他34.10193.85158.77

合计8208.9417741.0617199.7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由折旧与摊销费、管委费和职工薪酬构成。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销售费用分别为17199.72万元、17741.06万元和

8208.9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0%、1.95%和1.99%。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职工薪酬1973.163735.923394.03

折旧与摊销523.311080.081126.8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95.04180.30152.85

保险费3.85138.58122.91

信息技术费33.96117.8165.21

咨询服务费95.95379.17158.20

党团工作经费204.16170.60172.61

办公费25.33172.17102.25

业务招待费123.50246.26175.48

差旅费18.3259.6779.32

低值易耗品摊销108.56168.33138.76

物业相关服务费用108.66213.37312.94

运输费20.62104.0494.80

其他67.34255.7574.26

合计3401.767022.076170.45

标的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物业相关服务费用等项目构成。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6170.45万元、7022.07万元和

2-1-48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3401.7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0%、0.77%和0.83%。2021年度管理

费用较2020年度增加851.62万元,上涨13.80%,主要系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咨询服务费有所增加。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0万元、213.93万元和50.7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0.02%和0.01%,占比较小,主要系标的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费用。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息费用6575.9214769.6016585.56

减:利息收入2076.101557.94981.63

汇兑损失---

减:汇兑收益---

手续费支出1.090.700.56

其他支出261.671461.22838.27

合计4762.5914673.5716442.7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6442.76万元、14673.57万元和

4762.5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3%、1.61%和1.16%。其中2021年度

财务费用较2020年度减少1769.19万元,下降10.76%,主要系标的公司长期贷款利息费用的降低。

5、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稳岗补贴74.8635.5260.03

2-1-48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4.139.007.69

技能培训补贴26.85--

税控设备抵税补贴-0.030.03

合计115.8444.5567.75

6、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70.9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136.50273.00273.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243.98228.27

合计65.57516.98501.2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为华电置业有限公司的股利收入及山西百富勤工贸有限公司确认的优先股回报。其中标的公司所持有的华电置业

4.078%的股权已于2022年2月25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出售至华电集团。

7、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应付账款转入--5.61

违约及罚款收入15.6867.4963.40

合计15.6867.4969.01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69.01万元、67.49万元和15.6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02%、0.01%和0.00%,占比较小。其中,违约及罚款收入系标的公司向各施工单位的工程罚款。

8、营业外支出

2-1-49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对外捐赠支出、罚款支出和滞纳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对外捐赠支出120.0010.00-

罚款支出212.00802.51791.46

滞纳金-388.710.53

其他-155.79-

合计332.001357.01791.99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791.99万元、1357.01万元和

332.0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18%、0.15%和0.08%。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7348.49517321.71167147.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982.98-58659.12-31947.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975.84-183225.60-112753.6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3644.37275436.9922446.6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89198.42113761.4391314.7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5554.05389198.42113761.43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12554.34987309.98497357.51

2-1-49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64.6419969.3617039.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5218.981007279.33514396.9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1773.36202780.26166508.2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1178.5437515.1328085.97

支付的各项税费202855.88212383.41124965.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062.7037278.8327689.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7870.49489957.62347249.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7348.49517321.71167147.6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7147.66万元、

517321.71万元和177348.49万元。标的公司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较2020年度增加350174.05万元,上涨209.50%,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489952.47万元,主要系2021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大幅上涨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3969.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73.00516.98228.2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2.82-12.51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254.82516.98240.7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5271.8459176.1032188.15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271.8459176.1032188.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982.98-58659.12-31947.3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947.37万元、-58659.12万元和18982.98万元。2021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

2-1-49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年度有所下降,系标的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付的现金增加。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5314.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314.0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3136.6767343.7945197.1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86632.74161003.8767210.5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6.44192.0034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9975.84228539.66112753.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975.84-183225.60-112753.6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2753.65万元、-183225.60万元和-229975.84万元。2021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度有所降低,系分配股利、利润及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为华电能源发行股份购买锦兴能源5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由于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规模、发行价格等要素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暂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通过本次交易,锦兴能源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煤炭板块经营能力将得到较大程度的提升,煤炭板块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盈利来源,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资产及业务结构,实现煤电互保,降低行业周期波动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2-1-49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本次交易前后资产结构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显著提升,主要资产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变化率交易前变化率(备考)(备考)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83441.11561582.84206.14%163885.29570114.42247.87%

应收票据771.06771.060.00%122.20122.200.00%

应收账款102037.72102219.350.18%112768.72148836.5831.98%

应收款项融资33040.7333040.730.00%29209.2629209.260.00%

预付款项5331.0215891.23198.09%9257.4318589.41100.81%

其他应收款562.86806.8843.35%696.631175.6968.77%

存货86270.5797734.5613.29%120717.55133007.1910.18%

合同资产699.10699.100.00%1439.421439.420.00%

其他流动资产4421.324421.320.00%25872.6525872.650.00%

流动资产合计416575.50817167.0796.16%463969.14928366.81100.09%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1308.87-1308.87

长期股权投资114524.20138503.2720.94%135496.36159546.3617.75%其他权益工具

---12520.39投资其他非流动金

4874.008385.2672.04%4874.008385.2672.04%

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852.89852.890.00%885.00885.000.00%

固定资产1408051.971690198.5120.04%1475976.131727242.9917.02%

在建工程110918.68141313.1327.40%77488.52137899.4177.96%

使用权资产538.841269.32135.57%720.911461.39102.71%

无形资产57420.11384955.25570.42%57765.76388069.68571.80%

2-1-49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变化率交易前变化率(备考)(备考)

商誉22101.4530180.6636.56%22101.4530180.6636.56%

长期待摊费用282.2131122.7010928.21%334.6131794.199401.73%递延所得税资

7943.9011485.2444.58%8078.8911469.4641.97%

产其他非流动资

11795.4011795.400.00%15682.0415682.040.00%

产非流动资产合

1739303.662451370.5140.94%1799403.682526445.7040.40%

资产合计2155879.173268537.5851.61%2263372.823454812.5152.64%

本次交易完成后,2021年末上市公司的流动资产将从交易前的463969.14万元增加至交易后的928366.81万元,增幅100.09%;2022年6月30日上市公司的流动资产将从交易前的416575.50万元增加至交易后的817167.07万元,增幅

96.16%,其中,货币资金较交易前有明显增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非

流动资产也将有所增加,2021年末和2022年6月30日分别增加40.40%和

40.94%,其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较交易前有明显增加。

总体而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显著提升,上市公司整体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2)本次交易前后负债结构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负债规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变化率交易前变化率(备考)(备考)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25337.72625337.720.00%647802.28672631.453.83%

应付票据26300.4426300.440.00%22285.1322285.130.00%

应付账款107070.70156755.7446.40%190236.54233734.2822.87%

预收款项499.43499.430.00%284.86284.86-

合同负债7471.6327266.83264.94%99293.11108536.129.31%

2-1-49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变化率交易前变化率(备考)(备考)

应付职工薪酬6796.5211668.1071.68%5308.9612105.18128.01%

应交税费4326.6154668.581163.54%6320.67121418.181820.97%

其他应付款14136.9834421.53143.49%12613.1434691.40175.04%一年内到期的

548323.30589097.697.44%354287.72402262.1013.54%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330.372903.75778.94%7604.808806.3915.80%

流动负债合计1340593.701528919.8114.05%1346037.211616755.0920.1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763021.20798346.824.63%825102.03871854.685.67%

租赁负债381.55381.550.00%378.97378.97-

长期应付款382049.45546983.7243.17%259568.25420306.9661.93%

预计负债18193.68-14023.94-

递延收益24323.4724323.470.00%25708.3425708.34-递延所得税负

499.213436.37588.36%499.213293.23559.69%

债其他非流动负

15634.9315634.930.00%16075.9716075.97-

债非流动负债合

1185909.801407300.5418.67%1127332.761351642.0819.90%

负债合计2526503.502936220.3416.22%2473369.972968397.1720.01%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负债规模有所增加。本次交易完成后,2021年末上市公司的流动负债将从交易前的1346037.21万元增加至交易后的

1616755.09万元,增幅20.11%;2022年6月30日上市公司的流动负债将从交易

前的1340593.70万元增加至交易后的1528919.81万元,增幅14.0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非流动负债也将有所增加,2021年末和2022年6月30日分别增加19.90%和18.67%,其中,长期应付款较交易前有明显增加。

(3)交易前后偿债能力分析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备考)(备考)

2-1-49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备考)(备考)

流动比率(倍)0.310.530.340.57

速动比率(倍)0.250.470.260.49

资产负债率117.19%89.83%109.28%85.92%

注: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以及资产负债率相比于交易前有所提升,公司偿债能力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

(4)交易前后营运能力分析

2022年1-6月2021年度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备考)(备考)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460.550.430.5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9.6214.758.0413.48

存货周转率(次/年)11.6412.9012.3813.52

注:计算公式如下: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2022年1-6月指标为年化数据。

本次交易完成后,2021年和2022年1-6月上市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以及存货周转率相比于交易前均有所提升。

2、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1)本次交易前后营业收入、净利润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

2-1-49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变化率交易前变化率(备考)(备考)

营业收入517059.58929124.5679.69%980177.501891960.7593.02%

营业成本602550.71744222.7823.51%1140784.951411242.1023.71%

营业利润-155843.3168211.49143.77%-311433.16222721.62171.52%

利润总额-155596.3368142.16143.79%-310589.37222275.90171.57%

净利润-155731.328525.93105.47%-312509.6682190.00126.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45299.29-61528.0957.65%-293687.25-92390.4268.54%的净利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各项盈利指标

相比于交易前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盈利能力得到明显改善。

(2)本次交易前后盈利能力指标比较

2022年1-6月2021年度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备考)(备考)

毛利率-16.53%19.90%-16.39%25.41%

净利率-30.12%0.92%-31.88%4.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388-0.0919-1.4933-0.1380

注:计算公式如下: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的毛利率、净利率相比于交易前均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1380和-0.0919,比交易前分别提升90.76%和87.56%。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的管理范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保持标的公司经营实体存续并在其原管理团队管理下运营的基础上,与标的公司实现业务协同和优势互补,强

2-1-49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化上市公司在煤炭板块的业务布局,提升竞争能力。

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将在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整合,加强标的公司在财务方面的内控建设和管理,并借助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利用上市平台提供各项资源,拓宽融资渠道,为后续各项生产技术升级与业务经营提供充足资金保障。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协助标的公司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标的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对下属公司的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原则上保持标的公司现有内部组织机构的稳定性,并根据标的公司业务开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要求的需要进行动态优化和调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将得到提升,未来业绩将持续增长,盈利能力将得到加强,持续经营能力得到优化。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将根据双方业务的特点,加强协同优化,促进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分析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变化率交易前变化率(备考)(备考)

资产合计2155879.173268537.5851.61%2263372.823454812.5152.64%

负债合计2526503.502936220.3416.22%2473369.972968397.1720.01%归属于母公司所

-361049.7295371.69126.42%-210854.57148274.61170.32%有者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517059.58929124.5679.69%980177.501891960.7593.02%

营业利润-155843.3168211.49143.77%-311433.16222721.62171.52%

净利润-155731.328525.93105.47%-312509.6682190.00126.30%归属于母公司股

-145299.29-61528.0957.65%-293687.25-92390.4268.54%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

-0.7388-0.091987.56%-1.4933-0.138090.76%(元/股)

2-1-49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利润水平均有所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财务稳健性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将增加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交易税费以及中介机构费用、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流动资金以及偿还债务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企业,标的公司未来的资本性支出计划将纳入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上市公司暂无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对标的公司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的计划。

3、本次交易职工安置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将继续履行其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标的公司与其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发生转移,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所涉及交易成本主要为交易税费、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由相关责任方各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2-1-50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一、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财务信息

大信会计师对锦兴能源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的财务报表及附

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2]第1-06403号《审计报告》。

标的公司锦兴能源最近两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信息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78141.73406229.13117862.00

应收账款181.6436067.86929.23

预付款项10560.209331.985917.86

其他应收款244.01479.075893.10

存货11463.9912289.6412250.48

流动资产合计400591.57464397.67142852.6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应收款1308.871308.871308.87

长期股权投资23979.0724050.002405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520.3912516.6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511.253511.253511.25

固定资产282146.54251266.86279240.29

在建工程30394.4560410.8938419.68

使用权资产730.48740.48-

无形资产325742.88328252.06317651.03

长期待摊费用30840.4931459.5740064.59

2-1-50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3541.343390.572797.0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702195.38716910.95719559.46

资产总计1102786.951181308.63862412.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4829.17-

应付账款49685.0443497.7440204.08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9795.209243.0114957.90

应付职工薪酬4871.586796.224695.68

应交税费50341.97115097.5122872.03

其他应付款20284.5422078.2622924.3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40774.4047974.3755497.98

其他流动负债2573.381201.591944.53

流动负债合计188326.11270717.89163096.5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5325.6246752.6554630.00

长期应付款164934.26160738.71195380.72

预计负债18193.6814023.944831.05

递延所得税负债2489.102281.052083.1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20942.67223796.35256924.94

负债合计409268.78494514.24420021.47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143753.00143753.00143753.00

资本公积25000.0025000.0025000.00

其他综合收益-1140.291137.51

专项储备69786.9659361.5951083.75

盈余公积71876.5071876.5056569.61

2-1-50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未分配利润383101.71385663.01164846.79

所有者权益合计693518.17686794.39442390.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02786.951181308.63862412.14

(二)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412064.98911783.26441249.42

营业成本142203.97270457.15218098.75

税金及附加29572.5666915.5830662.23

销售费用8208.9417741.0617199.72

管理费用3401.767022.076170.45

研发费用50.73213.93-

财务费用4762.5914673.5716442.76

其中:利息费用6575.9214769.6016585.56

利息收入2076.101557.94981.63

其他收益115.8444.5567.75

投资收益65.57516.98501.27

信用减值损失260.41--63.24

资产减值损失--605.86-2628.39

资产处置收益8.16-23.138.02

二、营业利润224314.41534692.43150560.93

加:营业外收入15.6867.4969.01

减:营业外支出332.001357.01791.99

三、利润总额223998.09533402.92149837.95

减:所得税费用59546.14138300.0243843.53

四、净利润164451.95395102.89105994.4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164451.95395102.89105994.4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7864.59

2-1-50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六、综合收益总额164451.95395105.67106059.01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12554.34987309.98497357.5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64.6419969.3617039.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5218.981007279.33514396.9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1773.36202780.26166508.21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1178.5437515.1328085.97

支付的各项税费202855.88212383.41124965.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062.7037278.8327689.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7870.49489957.62347249.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7348.49517321.71167147.6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3969.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73.00516.98228.2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2.82-12.51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254.82516.98240.7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5271.8459176.1032188.15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271.8459176.1032188.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982.98-58659.12-31947.3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5314.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314.0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3136.6767343.7945197.1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86632.74161003.8767210.51

的现金

2-1-50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6.44192.0034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9975.84228539.66112753.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975.84-183225.60-112753.6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3644.37275436.9922446.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89198.42113761.4391314.7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5554.05389198.42113761.43

二、最近一年一期简要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天职业字[2022]39999号《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情况如下: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61582.84570114.42

应收票据771.06122.20

应收账款102219.35148836.58

应收款项融资33040.7329209.26

预付款项15891.2318589.41

其他应收款806.881175.69

存货97734.56133007.19

合同资产699.101439.42

其他流动资产4421.3225872.65

流动资产合计817167.07928366.8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1308.871308.87

2-1-50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138503.27159546.3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520.3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385.268385.26

投资性房地产852.89885.00

固定资产1690198.511727242.99

在建工程141313.13137899.41

使用权资产1269.321461.39

无形资产384955.25388069.68

商誉30180.6630180.66

长期待摊费用31122.7031794.19

递延所得税资产11485.2411469.46

其他非流动资产11795.4015682.04

非流动资产合计2451370.512526445.70

资产总计3268537.583454812.5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25337.72672631.45

应付票据26300.4422285.13

应付账款149875.32233734.28

预收款项499.43284.86

合同负债27266.83108536.12

应付职工薪酬11668.1012105.18

应交税费54668.58121418.18

其他应付款34421.5334691.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89097.69402262.10

其他流动负债2903.758806.39

流动负债合计1528919.811616755.0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798346.82871854.68

2-1-50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租赁负债381.55378.97

长期应付款546983.72420306.96

预计负债18193.6814023.94

递延收益24323.4725708.34

递延所得税负债3436.373293.23

其他非流动负债15634.9316075.97

非流动负债合计1407300.541351642.08

负债合计2929472.902968397.17

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95371.69148274.61

少数股东权益236945.55338140.74

股东权益合计332317.24486415.3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3268537.583454812.51

(二)备考合并损益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

营业总收入929124.561891960.75

其中:营业收入929124.561891960.75

营业总成本846422.251630954.02

其中:营业成本744754.681411242.10

税金及附加34529.0478988.94

销售费用8665.2418489.51

管理费用7357.5520621.92

研发费用548.721285.13

财务费用50567.03100326.42

其中:利息费用52827.83100806.36

利息收入2699.842849.62

加:其他收益2772.204451.45

2-1-50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

投资收益-15662.15-38532.3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15706.59-38004.13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0.00162.00

信用减值损失-1615.42-2293.12

资产减值损失0.00-2080.05

资产处置收益14.566.99

营业利润68211.49222721.62

加:营业外收入333.332758.62

减:营业外支出402.673204.34

利润总额68142.16222275.90

减:所得税费用59616.23140085.90

净利润8525.9382190.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528.09-92390.42

少数股东损益70054.01174580.42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596.2818824.56

综合收益总额2929.65101014.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7124.37-73567.2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0054.01174581.78

2-1-50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十一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控股股东体内其他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相关资产情况

除了锦兴能源运营的肖家洼煤矿外,华电集团旗下已投产的煤矿资产包含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石泉煤矿、华通兴旺煤矿;

在建煤矿包含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

为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改善财务结构,华电集团将下属煤矿中盈利能力较强、合规性较好的锦兴能源注入上市公司,其他煤矿资产或尚未开始投产,或尚不具备同步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产能核增手续尚未办理完成、资产权属瑕疵、生产证照权属瑕疵等问题。

华电集团已投产煤矿主要通过华电集团控股子公司华电煤业、山西能源控

股的山西和信、华电国际持股。相关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所在营业收入情况序号煤矿资产运营主体持股情况地区2021年2020年内蒙古蒙泰不连沟华电煤业内蒙古

1不连沟煤矿841323.97486119.76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自治区神木县隆德矿业有华电煤业

2隆德煤矿陕西省687405.92317943.99

限责任公司持股51%华电煤业陕西华电榆横煤电

3小纪汗煤矿持股陕西省891853.23505647.20

有限责任公司

79.41%

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华电煤业

4万胜煤矿甘肃省40461.2147004.80

公司持股60%山西石泉煤业有限山西和信

5石泉煤矿山西省96124.2060899.79

责任公司持股55%华通兴旺煤内蒙古华通瑞盛能华电国际内蒙古

6--

矿源有限公司持股90%自治区

注:华通兴旺煤矿于2022年复产,故2020年及2021年未产生营业收入。

华电集团在建煤炭资产包含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分别由华电煤业控股的新疆昌吉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英格玛煤

2-1-50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东方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华电煤业持股比例分别为88%、72%、51%。上述煤炭资产目前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开始投产。

虽然肖家洼煤矿和其他未置入上市公司的煤矿共同存在核增手续尚未办理

完成、资产权属瑕疵等情况,但肖家洼煤矿于2022年5月取得了发改委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的复函,产能核增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且针对报告期内的行政处罚已取得主管单位开具的专项合规证明,资产注入条件相对成熟,故纳入本次资产重组范围。其他位置未置入上市公司的煤矿当前存在的核心资产和生产证照瑕疵问题如下:

拟注入序号持股情况当前存在的核心资产和生产证照瑕疵问题预计解决时间煤矿

1、产能核增:不连沟公司产能计划从

1500万吨/年核增至1800万吨/年。2022年

4月取得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核定不预计2023年6

连沟矿井生产能力的批复文件,当前尚需月内完成完成产能指标购置、水保工程设计编制和环评

2、采矿证主体变更:不连沟公司的采矿预计2024年6

华电集团通

证主体为子公司,需变更至不连沟公司月过控股子公不连沟土地证预计

1司华电煤业3、土地、房产取证:土地证应办数量共

煤矿2024年底完成

持有51%股计9项,其中已完成5项办理,剩余4项办理,房产证权尚需办理;房产证应办数量共计31项,均预计2025年尚需办理底完成办理

4、行政处罚合规:共计12项行政处罚,

预计2024年其中已完成11项行政处罚合规证明开具工

12月作,剩余1项正在整改

5、劳务派遣用工:劳务工占比超过预计2023年

10%,正在整改12月

预计2023年6

1、改扩建及产能核增:500万吨/年改扩月底完成500

建工程尚需取得采矿证和完成竣工验收。万吨改扩建,

1000万吨/年产能核增工作尚需修编榆神2023年12月

华电集团通矿区三期总规及规划环评,并取得1000万完成1000万过控股子公吨/年环评批复吨产能核增工隆德煤

2司华电煤业作

持有51%股土地证预计

2、土地、房产取证:土地证应办数量共

权2024年底完成计9项,其中已完成8项办理,剩余1项办理,房产证尚需办理;房产证应办数量共计15项,其预计2025年中已完成3项办理,剩余12项尚需办理底完成办理

3、行政处罚合规:共计41项行政处罚,预计2025年

2-1-51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拟注入序号持股情况当前存在的核心资产和生产证照瑕疵问题预计解决时间煤矿

已取得35项行政处罚的合规证明,剩余612月项正在整改;

4、劳务派遣用工:劳务工占比超过预计2023年

10%,正在整改12月

1、产能核增:小纪汗煤矿产能计划核增

至1200万吨/年。当前已上报国家矿山安预计2024年6全监察局,尚需取得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月底

的批复文件,并完成产能指标购置、水保工程设计编制和环评华电集团通土地证预计

2、土地、房产取证:土地证应办数量共

过控股子公2023年12月小纪汗计6项,其中已完成5项办理,剩余1项

3司华电煤业取得,房产证

煤矿尚需办理;房产证应办数量共计9项,均持有预计2025年尚需办理

79.41%股权底完成办理

3、行政处罚合规:共计14项行政处罚,

预计2024年已取得13项行政处罚的合规证明,剩余1

12月

项正在整改

4、劳务派遣用工:劳务工占比超过预计2023年

10%,正在整改12月

预计2023年

1、土地、房产取证:土地证应办数量共底完成土地证计2项,均尚需办理;房产证应办数量共办理,2025年华电集团通计2项,均尚需办理底完成房产证过控股子公万胜煤办理

4司华电煤业

矿2、行政处罚合规:环保、土地处罚正在

持有60%股预计2023年整改,待整改完毕后办理取得合规证明权12月

3、劳务派遣用工:劳务工占比超过预计2023年

10%,正在整改12月

由于石泉煤矿

1、产能核增:当前核定生产能力120万吨

是高瓦斯矿/年,计划核增至150万吨/年,正在积极井,产能核增沟通山西省能源局沟通难度较大华电集团通土地证预计

2、土地、房产取证:土地证应办数量共

过三级控股2024年6月取

石泉煤计2项,其中已完成1项办理,剩余1项

5子公司山西得,房产证预

矿尚需办理;房产证应办数量共计11项,其和信持有计2025年底

中已完成1项办理,剩余10项尚需办理

55%股权取得

3、行政处罚合规:环保、土地处罚正在预计2024年整改,待整改完毕后办理取得合规证明底

4、劳务派遣用工:劳务工占比超过预计2023年

10%,正在整改12月

预计2025年华电集团通西黑山年底完成竣工过控股子公

煤矿建设规模1200万吨/年,当前正在申请核验收,投产后

6司华电煤业(在准。后续投产后需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预计2年内完持有88%股

建)成土地房产证权办理工作

2-1-51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拟注入序号持股情况当前存在的核心资产和生产证照瑕疵问题预计解决时间煤矿预计2026年3华电集团通

淖毛湖规划建设500万吨/年,一期核准建设规模月底完成竣工过控股子公

煤矿300万吨/年,目前正处于项目前期核准手验收,投产后

7司华电煤业

(在续办理阶段。后续投产后需办理土地证和预计2年内完持有72%股

建)房产证成土地房产证权办理工作预计2025年华电集团通高家梁10月底完成竣

过控股子公建设规模600万吨/年,当前正在进行总规煤矿工验收,投产

8司华电煤业和总规环评修编,尚待完成项目核准。后

(在后预计2年内持有51%股续投产后需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

建)完成土地房产权证办理工作

注:以上对于相关煤矿完成合规整改的预计时间仅为根据现有情况的初步估计,由于未来市场环境及产业政策等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上述预计时间不代表实际解决的时间。华电集团将积极推进相关整改工作,力争早日满足资产注入条件。

因此,相比锦兴能源,上述未置入上市公司的煤矿存在的核心资产和生产证照瑕疵问题的整改工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如果将上述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将会给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及风险,不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暂不适合通过本次重组注入上市公司。

华电集团出具了《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在符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并经相关内部、外部审批同意的前提下,控制的已投产煤矿(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石泉煤矿)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且前述已投产煤矿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之后;华通兴旺煤矿在未停产且其所属另一上市公司按照内部决策规定经非关联股东或董事表决通过的前提下,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在建煤矿(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以及因符合承诺第二条所述除外条件而取得的新增煤炭资源项目

在同时满足注入条件之日起3年内,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将注入上市公司,或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二)已投产煤矿资产与锦兴能源同业竞争情况

1、近年国内煤矿供不应求,煤矿企业销售竞争程度不激烈

2-1-51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近年国内煤炭市场受进口减少、安全问题、用电增加等多重因素影响,出现严重供不应求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火力绝对发电量

577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同年我国原煤生产量40.7亿吨,同比增长

4.7%。即使是在保供生产政策导向下,我国原煤生产量增速仍然低于火力发电增速,煤炭供应紧缺。同时,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2022年1-8月我国进口煤炭量合计16797.8万吨,同比下降14.9%,进一步扩大了我国煤炭供需缺口。考虑到煤矿生产存在安全、环保合规等风险,以及近年来新冠疫情对运输带来的不确定性,从保障稳定供应的角度,终端客户通常会多渠道采购。整体来看,国内煤炭市场目前供给仍然紧张,在供不应求的背景下,煤矿企业销售竞争程度不激烈。

2、已投产煤矿与锦兴能源同业竞争情况

锦兴能源销售的煤炭产品包含华进3号(动力煤)、华进精煤(精煤)和华进混煤,其中销售给终端电厂的主要为华进3号(动力煤)。华电集团已投产煤矿所生产的产品与锦兴能源的产品,在产品类别、煤质、销售客群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具体对比如下:

是否与锦兴华电集团已销售的煤主要销售地区能源构成同原因分析投产煤矿炭种类业竞争

1、煤质存在一定差异,不能完全替代。2020年和2021年重合的终端客户占锦兴能源销

售收入比重分别为1.98%和

内蒙、山东、存在一定程

0.52%,占比较低

河北、江苏、度同业竞

不连沟煤矿动力煤2、不连沟煤矿与锦兴能源虽

浙江、福建、争,竞争程然都向华电集团体系内电厂供广东度有限应,但相关电厂对动力煤需求量远大于供给量,在供不应求、保供生产环境下,竞争程度有限

1、煤质存在一定差异,不能完全替代。2020年和2021年重合的终端客户占锦兴能源销存在一定程

山西、河南、售量比重分别为1.33%和度同业竞

隆德煤矿动力煤陕西、山东、0.84%,占比较低争,竞争程安徽2、隆德煤矿与锦兴能源虽然度有限都向华电集团体系内电厂供应,但相关电厂对动力煤需求量远大于供给量,在供不应

2-1-51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是否与锦兴华电集团已销售的煤主要销售地区能源构成同原因分析投产煤矿炭种类业竞争

求、保供生产环境下,竞争程度有限

煤炭种类和工业用途不同:隆德煤矿销售的精煤主要为长焰

煤、不粘煤,工业用途为化工用煤;锦兴能源销售的精煤主

陕西、河北、要为气煤、1/3焦煤,工业用精煤否

山东途为炼焦用煤,与隆德煤矿销售的精煤不可相互替代。2020年及2021年,隆德煤矿销售的精煤产品与锦兴能源无重合客户

煤质差异较大,锦兴能源产品为低硫煤,小纪汗煤矿产品为中高硫煤,动力煤终端客户出于提高设备热效率、节能增

山西、河南、效、环保、提升资源利用率等

动力煤陕西、山东、否考虑,通常需要采购不同煤质四川的煤并按照特定比例配煤燃烧。小纪汗和锦兴所产动力煤均为电厂配煤燃烧时所需的不

同品质煤种,不可相互取代,小纪汗煤矿不构成同业竞争

煤炭种类和工业用途不同:小纪汗煤矿销售的精煤主要为长

焰煤、不粘煤,工业用途为化工用煤;锦兴能源销售的精煤

山西、河南、

主要为气煤、1/3焦煤,工业精煤陕西、山东、否

用途为炼焦用煤,与小纪汗煤四川矿销售的精煤不可相互替代。

2020年及2021年,小纪汗煤

矿销售的精煤与锦兴能源无重合客户销售的煤炭种类与锦兴能源不重合,与锦兴能源销售的华进精煤、华进3号在工业用途、

万胜煤矿原煤甘肃、宁夏否终端客户类型上存在较大差异;与锦兴能源销售的华进混煤在销售地域和终端客户上无重合,不构成同业竞争销售的煤炭种类与锦兴能源不重合,与锦兴能源销售的华进精煤、华进3号在工业用途、石泉煤矿原煤山西否终端客户类型上存在较大差异;与锦兴能源销售的华进混煤在销售地域和终端客户上无重合,不构成同业竞争

2-1-51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上述煤矿与锦兴能源同业竞争情况分析如下:

(1)原煤生产煤矿:万胜煤矿、石泉煤矿与锦兴能源不存在同业竞争

万胜煤矿和石泉煤矿销售的煤炭品种为原煤,锦兴能源销售的煤炭品种为精煤和动力煤,在煤炭品种上存在不同,不构成同业竞争,相关分析如下:

*锦兴能源销售的精煤与万胜煤矿、石泉煤矿不构成同业竞争

锦兴能源销售的精煤产品为华进精煤,工业用途为炼焦用煤,终端客户主要为焦化厂、钢厂等;万胜煤矿和石泉煤矿销售的煤炭品种为原煤,工业用途主要为供洗煤厂洗选加工,终端客户主要为洗煤厂,与华进精煤主要终端客户类型不同,不构成同业竞争。

*锦兴能源销售的动力煤与万胜煤矿、石泉煤矿不构成同业竞争

锦兴能源销售的动力煤产品主要为华进3号,另根据当地洗煤厂的需求,销售少量华进混煤。

A.华进3号与万胜煤矿、石泉煤矿不构成同业竞争

锦兴能源销售的动力煤产品包含华进3号和华进混煤,其中华进3号工业用途为动力用煤,终端客户主要为电厂;万胜煤矿和石泉煤矿销售的煤炭品种为原煤,工业用途主要为供洗煤厂洗选加工,终端客户主要为洗煤厂,与华进3号主要终端客户类型不同,不构成同业竞争。

B.华进混煤与万胜煤矿、石泉煤矿不构成同业竞争

华进混煤主要通过汽运方式销售给当地洗煤厂,工业用途为进一步洗选精煤,虽然终端客户类型与万胜、石泉煤矿相同,但运输范围不同:锦兴能源生产的华进混煤仅销售给肖家洼煤矿附近洗煤厂,与万胜煤矿、石泉煤矿销售地域不重合,报告期内华进混煤终端客户与万胜煤矿、石泉煤矿无重合,不构成同业竞争。

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华进混煤销售金额占锦兴能源销售收入比

重分别为8.13%、8.65%和3.44%,在动力煤保供生产政策环境下,华进混煤销

2-1-51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售量处于逐年下降趋势,为根据周边洗煤厂的需求,在保证华进3号供应量前提下进行少量供应,供应量低于洗煤厂实际需求。

(2)精煤生产煤矿:隆德煤矿、小纪汗煤矿销售的精煤产品与锦兴能源不存在同业竞争

*我国煤炭分类标准

根据《中国煤炭分类国家标准》(GBT 5751-2009),我国煤炭分类情况如下:

《中国煤炭分类国家标准》(GBT 5751-2009)中的分类对应的工一级二级挥发分胶质层三级分类粘结指数业用途

分类 分类 (%) 厚度(mm)

褐煤 褐煤 褐煤(MH) >37 动力用煤动力用

长焰煤(CY) >37 ≤5 煤、化工用煤动力用

低 变 不粘煤(BN) >20-37 ≤5 煤、化工质煤用煤

弱粘煤(RN) >20-37 >5-30 化工用煤1/2中粘煤(1/2>20-37>30-50炼焦用煤

ZN)

>28-37>50-65气煤(QM) ≤25 炼焦用煤

>37>35-65烟煤

气肥煤(QF) >37 >85 >25 炼焦用煤

肥煤(FM) >10-37 >85 >25 炼焦用煤中变质煤1/3焦煤(1/3>28-37>65≤25炼焦用煤JM)

>20-28>50-65焦煤(JM) ≤25 炼焦用煤

>10-28>65瘦煤(SM) >10-20 >20-65 炼焦用煤

贫瘦煤(PS) >10-20 >5-20 炼焦用煤

高 变 贫煤(PM) >10-20 ≤5 动力用煤质煤无烟

无烟煤(WY) <10 化工用煤煤

*隆德煤矿、小纪汗煤矿销售的精煤产品与锦兴能源不存在同业竞争

隆德煤矿、小纪汗煤矿与锦兴能源运营的肖家洼煤矿销售的精煤主要参数

对比情况如下:

2-1-51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千卡,%参数肖家洼煤矿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

热值6500-670063006100

含硫量0.6-0.81.90.83

灰分<9.57.56.83

挥发份33-353535.51

水分7-91110.8

含碳量57-605860

主要产品粘结指数50-70多为0-2大部分为0,部分为1-5

主要产品种类气煤、1/3焦煤长焰煤、不粘煤长焰煤、不粘煤主要产品炼焦用煤化工用煤化工用煤工业用途

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销售的主要精煤产品与肖家洼煤矿销售的主要精煤产品相比,粘结指数存在较大差异,属于不同的煤种。按照《中国煤炭分类国家标准》(GBT 5751-2009),肖家洼煤矿销售的精煤产品主要为气煤,另有部分

1/3焦煤,工业用途为炼焦用煤,终端客户主要为焦化厂、钢厂等;隆德煤矿、小纪汗煤矿销售的精煤主要为长焰煤、不粘煤,工业用途为化工用煤,终端客户主要为化工厂,与肖家洼煤矿生产的精煤产品终端客户类型不同,不可相互替代。2020年和2021年,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的精煤产品与锦兴能源的精煤产品在终端用户方面无重合。综上所述,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销售的精煤产品与锦兴能源不存在同业竞争。

(3)动力煤生产煤矿:小纪汗煤矿与锦兴能源不存在同业竞争,不连沟煤

矿、隆德煤矿销售的动力煤与锦兴能源存在一定程度同业竞争,但竞争程度有限

不同煤矿生产的动力煤在热值、含硫量、灰分、挥发份等方面通常存在差异。不连沟煤矿、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与锦兴能源运营的肖家洼煤矿销售的动力煤主要参数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千卡,%参数肖家洼煤矿不连沟煤矿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

热值4600-5000446052505450

含硫量0.5-0.81.02.11.0

2-1-51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参数肖家洼煤矿不连沟煤矿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含硫等级低硫煤低硫煤中高硫煤低硫煤

灰分24-2824.9118.514.3

挥发份34-3838.731.4532.23

水分8-1114.313.613.5

含碳量43-46444850

注:含硫等级根据《煤炭质量分级 第2部分:硫分》(GB/T 15224.2-2021)中的标准划分

*小纪汗煤矿与锦兴能源不构成同业竞争

肖家洼煤矿生产的动力煤含硫量约为0.5%-0.8%,小纪汗煤矿生产的动力煤含硫量约为2.1%,硫分分级分别为低硫煤和中高硫煤,煤质上存在较大差异。

动力煤终端客户通常需要采购不同煤质的煤并按照特定比例配煤燃烧,一是保证燃煤特性与用煤设备设计参数相匹配、提高设备热效率、节约煤炭;二是通

过“均质化”来保证燃煤质量的稳定,使用煤设备正常、高效运行;三是煤炭总体供不应求的环境下,高品质煤数量有限,充分用低质煤或当地煤炭资源,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四是调节燃煤中硫及其他有害物质的含量,满足环保要求。因此,小纪汗煤矿和肖家洼煤矿生产的动力煤由于在煤质上存在较大差异,其产品均为电厂配煤燃烧时所需的不同品质煤种,不可相互取代,不构成同业竞争。

*不连沟煤矿、隆德煤矿销售的动力煤产品与锦兴能源构成一定程度同业竞争,但竞争程度有限不连沟煤矿、隆德煤矿销售的动力煤产品,与锦兴能源生产的动力煤产品虽然同属低硫煤,但在煤质特性上具有一定差异:不连沟煤矿销售的动力煤与锦兴能源相比热值较低,含硫量较高;隆德煤矿销售的动力煤与锦兴能源相比热值较高,含硫量较高,灰分与挥发份较低。虽然不连沟煤矿和隆德煤矿动力煤终端客户与锦兴能源存在少量重合,但因煤质差异导致不连沟煤矿、隆德煤矿的动力煤产品不能完全取代锦兴能源动力煤产品,存在一定的同业竞争,但考虑到运输路线、销售区域不完全重合、且客户重合度较低,因而竞争程度有限。具体的分析如下:

A.不连沟煤矿

2-1-51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锦兴能源生产的动力煤的运输方式主要为铁路运输,覆盖山西、山东、湖北、安徽等地区;不连沟煤业生产的动力煤主要通过海运,覆盖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省份,少量动力煤通过铁路及汽运,运输至内蒙、山东、河北等内陆省份。从终端用户所在区域看,不连沟煤业生产与锦兴能源,仅在山东省存在少量重合,整体重合度较低,同业竞争程度有限。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与不连沟煤矿销售客户重合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占锦兴能源锦兴能源不连沟煤矿锦兴能源销年份销售重合客户煤炭销售总销售产品销售产品售金额收入比重华能山东电力燃

2021年华进3号动力煤4731.710.52%

料有限公司华能山东电力燃

2020年华进3号动力煤8720.781.98%

料有限公司

2020年及2021年,锦兴能源与不连沟煤矿销售重合客户为华能山东电力燃

料有限公司,锦兴能源销售金额分别为8720.78万元和4731.71万元,占锦兴能源煤炭销售总收入比重分别为1.98%、0.52%,占比较小且处于下降趋势。

B.隆德煤矿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与隆德煤矿销售客户均为华电集团体系内电厂,重合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吨锦兴能源隆德煤矿锦兴能源占锦兴能源煤炭年份销售重合客户销售产品销售产品销售量销售总量比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华进

2021年动力煤0.400.04%

限公司莱城发电厂3号安徽华电六安发电有华进

2020年动力煤13.491.33%

限公司3号

注:考虑到华电集团内部销售涉及到各煤矿公司销售给华电煤业运销,再由华电煤业运销通过华电燃料物流销售到华电集团体系内终端客户电厂,不同环节收入确认时点及收入确认金额均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上表按照完成运销结算的时点进行销售量统计及测算。

2020年及2021年,锦兴能源与隆德煤矿销售重合客户分别为安徽华电六安

发电有限公司和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锦兴能源销售量分别为13.49万吨和0.40万吨,占锦兴能源总销售比重分别为1.33%和0.04%,占比较小且处于下降趋势。

综上所述,锦兴能源与小纪汗煤矿、万胜煤矿、石泉煤矿不存在同业竞

2-1-51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争,与不连沟煤矿、隆德煤矿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但同业竞争程度有限。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解决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

1、考虑到华电集团体系内电厂动力煤供不应求环境,隆德煤矿、不连沟煤

矿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程度有限

近年全球煤炭供应紧张,电厂存在较大的煤炭保障压力。在供不应求、保供生产的环境和长协供应的机制下,华电集团响应国家能源保供号召,提升对体系内电厂的供应,但尽管如此,华电集团体系内电厂对动力煤的需求量仍然远大于下属煤矿供应量,报告期内供需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预计)

华电集团体系内电厂动力煤需求量20010.0023100.0022986.00

华电集团下属煤矿动力煤供应量858.931150.472396.00

供应量/需求量4.29%4.98%10.42%

预计2023-2025年华电集团下属电厂动力煤需求量分别为2.4亿吨、2.5亿吨

和2.5亿吨,按照当前的动力煤供应水平,各下属煤矿供应量远不及电厂需求。

因此,华电集团下属煤矿与锦兴能源生产的动力煤产品虽然均向华电集团体系内电厂供应,但在当前及未来年度供不应求的环境下,构成的竞争程度有限。

2、为避免同业竞争,华电集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承

诺在符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内部、外部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已投产煤矿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注入上市公司,或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为避免同业竞争,华电集团出具了《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对于解决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承诺内容如下:

2-1-52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3、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在符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并经相关内部、外部审批同意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公司控制的煤矿和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将在下述期间注入上市公司,或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1)已投产煤矿(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石泉煤矿)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且前述已投产煤矿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之后;”

(四)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等在建煤矿的建设投产进度,是否与标的资产存在潜在同业竞争及解决措施

1、在建煤矿建设投产进度

华电集团旗下在建煤矿包含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当前建设投产进度如下:

在建煤矿建设投产进度

目前正处于项目前期核准手续办理阶段,初步预计2023年下半年开工建西黑山煤矿设,2025年底竣工投产目前正处于项目前期核准手续办理阶段,初步预计2023年底矿井主体工程淖毛湖煤矿

开工建设,2026年3月矿井竣工投产目前正处于项目前期核准手续办理阶段,初步预计2023年底进入开工建设高家梁煤矿期,2025年上半年完成施工,10月进入生产运营期

2、在建煤矿与标的资产生产的精煤产品不存在潜在同业竞争,动力煤产品

存在潜在同业竞争,但竞争程度有限

(1)精煤产品不存在潜在同业竞争

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预计生产的煤炭产品包含精煤与动力煤。其中,精煤产品预计主要参数与肖家洼煤矿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千卡,%参数肖家洼煤矿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

热值6500-670056305464>5200

2-1-52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参数肖家洼煤矿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

含硫量0.6-0.80.270.5≤0.5

灰分<9.59.511.41≤10

挥发份33-3533.6651.134.69

水分7-917.516.8≤8

含碳量57-6077.0273.5278.8主要产品粘结指数

气煤、1/3焦主要产品种类不粘煤长焰煤不粘煤煤主要产品炼焦用煤化工用途化工用途化工用途工业用途

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预计生产的精煤产品与肖家洼煤矿

销售的主要精煤产品相比,粘结指数存在较大差异,属于不同的细分煤种。按照《中国煤炭分类国家标准》(GBT5751-2009),肖家洼煤矿销售的精煤产品主要为气煤,另有部分1/3焦煤,工业用途为炼焦用煤,终端客户主要为焦化厂、钢厂等;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预计生产的精煤分别为不

粘煤、长焰煤和不粘煤,工业用途为化工用煤,终端客户主要为化工厂,与肖家洼煤矿生产的精煤产品不可相互替代。因此,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生产的精煤产品与肖家洼煤矿不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

(2)动力煤产品存在潜在同业竞争,但竞争程度有限

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未来生产的动力煤产品预计主要参

数与肖家洼煤矿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千卡,%参数肖家洼煤矿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

热值4600-5000494050904200

含硫量0.5-0.80.270.5≤0.5含硫等级低硫煤特低硫煤低硫煤特低硫煤

灰分24-2817.617.17≤21

挥发份34-3833.6651.134.69

水分8-1118.117.96≤10

含碳量43-4677.0273.5278.8

2-1-52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注:含硫等级根据《煤炭质量分级第 2 部分:硫分》(GB/T15224.2-2021)中的标准划分

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虽然预计生产动力煤,但煤质与肖家洼煤矿存在差异:西黑山煤矿生产的动力煤含硫量明显低于肖家洼煤矿,硫分分级属于特低硫煤,含碳量明显高于肖家洼煤矿;淖毛湖煤矿的动力煤挥发份和含碳量均明显高于肖家洼煤矿;高家梁煤矿的动力煤热值和含硫量均低于

肖家洼煤矿,硫分分级属于特低硫煤。上述在建煤矿生产的动力煤产品未来亦将对华电集团下属电厂保供供应,考虑到当前供应量远低于电厂实际需求量,预计未来保供销售中面临的同业竞争有限。

综上,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生产的精煤产品预计与肖家洼煤矿不存在潜在同业竞争,动力煤产品存在潜在同业竞争,但竞争程度有限。

3、为避免同业竞争,华电集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承

诺在符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内部、外部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在建煤矿资源项目在满足注入条件之日起的3年内注入上市公司,或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为避免同业竞争,华电集团出具了《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对于解决未投产煤炭资源项目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承诺内容如下:

“3、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在符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并经相关内部、外部审批同意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公司控制的煤矿和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将在下述期间注入上市公司,或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1)已投产煤矿(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石泉煤矿)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且前述已投产煤矿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之后;

(2)华通兴旺煤矿在未停产且其所属另一上市公司按照内部决策规定经非

关联股东或董事表决通过的前提下,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

2-1-52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3)在建煤矿(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以及因符合本承

诺第2条所述除外条件而取得的新增煤炭资源项目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日起

3年内,并在此之前于建成投产后委托上市公司运营:

(a)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障碍。生产经营相关的核心资产和生产证照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

(b)相关矿井已建成投产,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情况良好,注入上市公司后不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

(c)符合煤炭生产、矿权转让、国有资产及上市公司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与审批程序。”

(五)华通兴旺煤矿停产原因,是否具有复产的可能性,是否与标的资产存在潜在同业竞争

1、华通兴旺煤矿停产原因及复产计划

2013年,因煤炭市场持续低迷,华通兴旺煤矿于2013年5月停产,2017年初被华电集团列入待处置矿井。

近年来,在煤炭市场供不应求的环境下,为响应国家保供生产政策,华通兴旺煤矿启动了复产计划。2022年9月8日,兴旺露天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局务会。2022年9月22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出具了《关于内蒙古华通瑞盛能源有限公司兴旺露天煤矿复产验收申请的批复》,同意华通兴旺煤矿恢复生产,目前华通兴旺煤矿已复产。

2、华通兴旺煤矿当前暂未实现销售,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华电集团出

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承诺在符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内部、外部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华通兴旺煤矿在未停产且其所属另一上市公司按照内部决策规定经非关联股东或董事表决通过的前提下,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注入上市公司,或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

2-1-52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华通兴旺煤矿于9月下旬复产,当前暂未实现销售。为避免未来实现销售后潜在的同业竞争,华电集团出具了《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对于华通兴旺煤矿的相关承诺内容如下:

“3、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在符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并经相关内部、外部审批同意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公司控制的煤矿和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将在下述期间注入上市公司,或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1)已投产煤矿(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石泉煤矿)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且前述已投产煤矿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之后;

(2)华通兴旺煤矿在未停产且其所属另一上市公司按照内部决策规定经非关联股东或董事表决通过的前提下,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华通兴旺煤矿后续资产重组时,华电集团将积极协调,通过充分研究论证、合理设计交易方案、加强估值合理性等方式,保障华电国际和华电能源股东利益,有利于推动相关重组方案通过华电国际内部决策程序。

(六)结合尚未开始投产或尚不具备注入条件的煤矿的具体建设和经营情况,并对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有关规定,补充披露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是否明确、具体、可行,进一步披露解决同业竞争的举措

1、华电集团和华电煤业针对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所做的承诺为避免同业竞争,华电集团和华电煤业分别出具了《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华电集团出具的承诺函

2-1-52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普通股(A 股)

购买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煤业”)持有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兴能源”)5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锦兴能源的所属行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本次交易完成后,锦兴能源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新增从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务(以下简称“新增主营业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由本公司变更为华电煤业,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避免同业竞争,现就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作如下保证和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锦兴能源运营的肖家洼煤矿及所属另一上市公

司控股的华通兴旺煤矿外,本公司控制的已投产煤矿还包括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石泉煤矿;在建煤矿包含西黑山煤矿、淖毛湖

煤矿、高家粱煤矿。

2、除在本承诺函出具日前所拥有的资产和进行的业务以外,本公司及其控

制的企业将来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除外:

(1)由于国家法规、政策等原因,由政府行政划拨或定向协议配置给本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煤炭资源的;

(2)某个特定矿业权招标或出让、转让条件中对投标人或受让人有特定要求时,上市公司不具备而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具备该等条件的。

3、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在符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并经相关内

部、外部审批同意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公司控制的煤矿和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将在下述期间注入上市公司,或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1-52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已投产煤矿(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石泉煤矿)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且前述已投产煤矿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之后;

(2)华通兴旺煤矿在未停产且其所属另一上市公司按照内部决策规定经非

关联股东或董事表决通过的前提下,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

(3)在建煤矿(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以及因符合本承

诺第2条所述除外条件而取得的新增煤炭资源项目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日起

3年内,并在此之前于建成投产后委托上市公司运营:

(a)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障碍。生产经营相关的核心资产和生产证照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

(b)相关矿井已建成投产,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情况良好,注入上市公司后不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

(c)符合煤炭生产、矿权转让、国有资产及上市公司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与审批程序。

4、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拥有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主营业

务存在竞争的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则、内外部审批和业务准入要求的前提下,尽力促使该新业务机会按照合理和公平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决定放弃该等新业务机会的,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方可从事。

5、本公司严格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行为,对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华电能源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特此承诺。”

(2)华电煤业出具的承诺函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普通股(A 股)

购买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

2-1-52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司(以下简称“锦兴能源”)5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锦兴能源的所属行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本次交易完成后,锦兴能源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新增从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务(以下简称“新增主营业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避免同业竞争,现就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作如下保证和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锦兴能源运营的肖家洼煤矿外,本公司控制的

已投产煤矿还包括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在建煤矿

包含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

2、除在本承诺函出具日前所拥有的资产和进行的业务以外,本公司及其控

制的企业将来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除外:

(1)由于国家法规、政策等原因,由政府行政划拨或定向协议配置给本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煤炭资源的;

(2)某个特定矿业权招标或出让、转让条件中对投标人或受让人有特定要求时,上市公司不具备而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具备该等条件的。

3、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在符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并经相关内

部、外部审批同意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公司控制的煤矿和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将在下述期间注入上市公司,或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1)已投产煤矿(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在本

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且前述已投产煤矿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之后;

2-1-52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在建煤矿(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以及因符合本承

诺第2条所述除外条件而取得的新增煤炭资源项目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日起

3年内,并在此之前于建成投产后委托上市公司运营:

(a)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障碍。生产经营相关的核心资产和生产证照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

(b)相关矿井已建成投产,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情况良好,注入上市公司后不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

(c)符合煤炭生产、矿权转让、国有资产及上市公司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与审批程序。

4、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拥有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主营业

务存在竞争的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则、内外部审批和业务准入要求的前提下,尽力促使该新业务机会按照合理和公平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决定放弃该等新业务机会的,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方可从事。

5、本公司严格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行为,对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华电能源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特此承诺。”2、华电集团和华电煤业针对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所做的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六条的规定,承诺的内容明确、具体、可行

前述承诺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

六条的规定对照如下:

《监管指引第华电集团承诺内容对应情况华电煤业承诺内容对应情况

4号》第六条

承诺的具体事为避免同业竞争,就避免同业竞争为避免同业竞争,就避免同业竞争项有关事项作保证和承诺有关事项作保证和承诺

履约方式、履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锦兴能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锦兴约时限、履约源运营的肖家洼煤矿及所属另一上能源运营的肖家洼煤矿外,本公司

2-1-52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监管指引第华电集团承诺内容对应情况华电煤业承诺内容对应情况

4号》第六条

能力分析、履市公司控股的华通兴旺煤矿外,本控制的已投产煤矿还包括小纪汗煤约风险及防范公司控制的已投产煤矿还包括小纪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

对策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煤矿;在建煤矿包含西黑山煤矿、

万胜煤矿、石泉煤矿;在建煤矿包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

含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2、除在本承诺函出具日前所拥有粱煤矿。的资产和进行的业务以外,本公司

2、除在本承诺函出具日前所拥有的及其控制的企业将来不会直接或间

资产和进行的业务以外,本公司及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主营业其控制的企业将来不会直接或间接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主营业务务,也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新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增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也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主争的其他企业。但是,满足下列条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件之一的除外:

其他企业。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1)由于国家法规、政策等原一的除外:因,由政府行政划拨或定向协议配

(1)由于国家法规、政策等原因,置给本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煤炭资由政府行政划拨或定向协议配置给源的;

本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煤炭资源(2)某个特定矿业权招标或出的;让、转让条件中对投标人或受让人

(2)某个特定矿业权招标或出让、有特定要求时,上市公司不具备而转让条件中对投标人或受让人有特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具

定要求时,上市公司不具备而本公备该等条件的。

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具备该3、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等条件的。后,在符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并经

3、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关内部、外部审批同意的前提

在符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并经相关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内部、外部审批同意的前提下,本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原则,本公司控制的煤矿和华电煤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将在下述期间本公司控制的煤矿和华电煤业集团注入上市公司,或综合运用资产重运销有限公司将在下述期间注入上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市公司,或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决同业竞争问题:

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1)已投产煤矿(小纪汗煤矿、竞争问题: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

(1)已投产煤矿(小纪汗煤矿、隆矿)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华

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在本次交石泉煤矿)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易完成后5年内且前述已投产煤矿内,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在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之后;

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且前述已投(2)在建煤矿(西黑山煤矿、淖产煤矿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之后;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以及因符

(2)华通兴旺煤矿在未停产且其所合本承诺第2条所述除外条件而取属另一上市公司按照内部决策规定得的新增煤炭资源项目在同时满足

经非关联股东或董事表决通过的前下列条件之日起3年内,并在此之提下,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前于建成投产后委托上市公司运

(3)在建煤矿(西黑山煤矿、淖毛营:湖煤矿、高家粱煤矿)以及因符合 (a)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本承诺第2条所述除外条件而取得存在障碍。生产经营相关的核心资

2-1-53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监管指引第华电集团承诺内容对应情况华电煤业承诺内容对应情况

4号》第六条

的新增煤炭资源项目在同时满足下产和生产证照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

列条件之日起3年内,并在此之前规定,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

于建成投产后委托上市公司运营: (b)相关矿井已建成投产,且最(a)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 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情况良好,注存在障碍。生产经营相关的核心资入上市公司后不摊薄上市公司每股产和生产证照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收益;

规定,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 (c)符合煤炭生产、矿权转让、国(b)相关矿井已建成投产,且最近 有资产及上市公司监管等相关法律一个会计年度盈利情况良好,注入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履行必要的内外上市公司后不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部决策与审批程序。

益;4、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c)符合煤炭生产、矿权转让、国 企业将来拥有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

有资产及上市公司监管等相关法律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新业务机会,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履行必要的内外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在部决策与审批程序。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

4、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则、内外部审批和业务准入要求的

业将来拥有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主前提下,尽力促使该新业务机会按营业务存在竞争的新业务机会,本照合理和公平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上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在符市公司,上市公司决定放弃该等新合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业务机会的,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则、内外部审批和业务准入要求的的其他企业方可从事。

前提下,尽力促使该新业务机会按5、本公司严格履行承诺,若违反照合理和公平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上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违反市公司,上市公司决定放弃该等新承诺的行为,对由此给上市公司造业务机会的,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的其他企业方可从事。6、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华

5、本公司严格履行承诺,若违反上电能源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述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违反承续有效。

诺的行为,对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华电

能源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

质、担保方不涉及不涉及

式、担保协议

(函)主要条

款、担保责任等(如有)

本公司严格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本公司严格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履行承诺声明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和违反承诺的的行为,对由此给上市公司成的损的行为,对由此给上市公司成的损责任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国证监会要不涉及不涉及求的其他内容承诺事项应当承诺中已明确履约时限为“本公司承诺中已明确履约时限为“本公司

2-1-53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监管指引第华电集团承诺内容对应情况华电煤业承诺内容对应情况

4号》第六条

有明确的履约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在符合届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在符合届时限,不得使时相关法律法规并经相关内部、外时相关法律法规并经相关内部、外用“尽快”部审批同意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部审批同意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时机成熟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时”等模糊性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公司控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公司控词语制的煤矿和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制的煤矿和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

公司将在下述期间注入上市公司,公司将在下述期间注入上市公司,或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或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

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题:

(1)已投产煤矿(小纪汗煤矿、隆(1)已投产煤矿(小纪汗煤矿、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石泉煤矿)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矿)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华内,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在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且前述已投易完成后5年内且前述已投产煤矿产煤矿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之后;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之后;

(2)华通兴旺煤矿在未停产且其所(2)在建煤矿(西黑山煤矿、淖属另一上市公司按照内部决策规定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以及因符经非关联股东或董事表决通过的前合本承诺第2条所述除外条件而取提下,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得的新增煤炭资源项目在同时满足

(3)在建煤矿(西黑山煤矿、淖毛下列条件之日起3年内,并在此之湖煤矿、高家粱煤矿)以及因符合前于建成投产后委托上市公司运

本承诺第2条所述除外条件而取得营:

的新增煤炭资源项目在同时满足下 (a)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列条件之日起3年内,并在此之前存在障碍。生产经营相关的核心资于建成投产后委托上市公司运营:产和生产证照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

(a)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 规定,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

存在障碍。生产经营相关的核心资 (b)相关矿井已建成投产,且最产和生产证照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情况良好,注规定,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入上市公司后不摊薄上市公司每股(b)相关矿井已建成投产,且最近 收益;

一个会计年度盈利情况良好,注入 (c)符合煤炭生产、矿权转让、国上市公司后不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有资产及上市公司监管等相关法律益;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履行必要的内外(c)符合煤炭生产、矿权转让、国 部 决 策 与 审 批 程 序 。 ”有资产及上市公司监管等相关法律承诺中未使用“尽快”、“时机成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履行必要的内外熟”等模糊性词语部决策与审批程序。”承诺中未使用“尽快”、“时机成熟”等模糊性词语承诺中已明确履约时限为“本公司承诺中已明确履约时限为“本公司承诺履行涉及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在符合届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在符合届行业限制的,时相关法律法规并经相关内部、外时相关法律法规并经相关内部、外应当在政策允部审批同意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部审批同意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许的基础上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

确履约时限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公司控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公司控制的煤矿和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制的煤矿和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

2-1-53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监管指引第华电集团承诺内容对应情况华电煤业承诺内容对应情况

4号》第六条

公司将在下述期间注入上市公司,公司将在下述期间注入上市公司,或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或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

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题:

(1)已投产煤矿(小纪汗煤矿、隆(1)已投产煤矿(小纪汗煤矿、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石泉煤矿)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矿)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华内,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在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且前述已投易完成后5年内且前述已投产煤矿产煤矿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之后;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之后;

(2)华通兴旺煤矿在未停产且其所(2)在建煤矿(西黑山煤矿、淖属另一上市公司按照内部决策规定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以及因符经非关联股东或董事表决通过的前合本承诺第2条所述除外条件而取提下,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得的新增煤炭资源项目在同时满足

(3)在建煤矿(西黑山煤矿、淖毛下列条件之日起3年内,并在此之湖煤矿、高家粱煤矿)以及因符合前于建成投产后委托上市公司运

本承诺第2条所述除外条件而取得营:

的新增煤炭资源项目在同时满足下 (a)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列条件之日起3年内,并在此之前存在障碍。生产经营相关的核心资于建成投产后委托上市公司运营:产和生产证照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

(a)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 规定,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

存在障碍。生产经营相关的核心资 (b)相关矿井已建成投产,且最产和生产证照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情况良好,注规定,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入上市公司后不摊薄上市公司每股(b)相关矿井已建成投产,且最近 收益;

一个会计年度盈利情况良好,注入 (c)符合煤炭生产、矿权转让、国上市公司后不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有资产及上市公司监管等相关法律益;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履行必要的内外(c)符合煤炭生产、矿权转让、国 部 决 策 与 审 批 程 序 。 ”有资产及上市公司监管等相关法律承诺已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履行必要的内外约时限部决策与审批程序。”承诺已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时限综上,华电集团及华电煤业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六条的规定,承诺的内容明确、具体、可行。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标的公司的关联方情况

2-1-53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其他股东

华电煤业持有锦兴能源51.00%股权,为锦兴能源的控股股东。锦兴能源的间接控股股东为华电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除华电煤业外,其他持有锦兴能源5%以上股权的股东包括山西都宝和山西唐融。

(2)控股及参股公司其他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兴县盛兴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山西百富勤工贸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3)其他关联方

报告期内,与锦兴能源存在关联交易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其他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北京华电力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河北华电曹妃甸储运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榆林华电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华电榆林煤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华电置业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华盛燃料分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福建华电邵武能源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山西石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2-1-53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其他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下梨园煤业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中国华电集团高级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北京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华滨国际大酒店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南京华盾电力信息安全测评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华电和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贵州华电安顺华荣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山西锦兴煤气化有限公司5%以上其他股东控制的企业山西潞宝集团天地精煤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海南潞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翟**其他关联方

2、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2022年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2020年

1-6月

采购商品、接

北京华电力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69.85399.532680.16受劳务

采购商品、接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1255.77-受劳务

贵州华电安顺华荣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商品-943.40-

华电和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服务6.0751.33-

华电榆林煤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7.4276.37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

接受劳务--7.55有限公司

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14.01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40.66

2-1-53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中国华电集团高级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12

北京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华滨国际大酒店接受劳务--1.60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接受服务9807.8743501.3432292.64

翟**房屋租赁47.6795.0995.33

合计11031.4646263.8635310.43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2022年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2020年

1-6月

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56865.40326381.67127590.81

山西锦兴煤气化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41209.83300164.71137633.96

海南潞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商品55936.9059379.15-

山西百富勤工贸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7077.95--

山西潞宝集团天地精煤有限公司销售商品-40740.7355004.00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4.04-

山西石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3.96-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3.68-

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3.68-

河北华电曹妃甸储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3.68-

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3.68-

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3.40-

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3.40-

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下梨园煤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3.11-

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3.11-

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2.26-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70-

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0.57-

北京华电力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0.28-

榆林华电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0.28-

合计371090.09726707.09320228.76

(2)关联方资金存款情况

单位:万元关联方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2-1-53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关联方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华电财务355533.72389197.78113742.24

(3)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

华电集团股权转让33969.00--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关联方名称坏账坏账坏账账面余额账面余额账面余额准备准备准备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

应收账款--35886.22---司北京华电力拓能源科技有

373.14-373.14---

预付账款限公司

翟**47.67-95.33-47.16-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

0.02-0.35---

山西锦兴煤气化有限公司--260.41260.41260.41260.41其他应收

款山西都宝新能源集团有限----2420.17-公司贵州华电安顺华荣投资有

----500.94-限公司

应收股利山西百富勤工贸有限公司136.50-273.00-2684.50-长期应收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0.00-1000.00-1000.00-款

合计1557.33-37888.45260.416913.19260.41

*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关联方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北京华电力拓能源科技有限

358.30497.152525.15

公司

应付账款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170.95419.34710.01限公司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147.30336.86-

2-1-53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华电和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09-

山西和美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1.2711.2711.27华电榆林煤炭工程技术有限

10.6028.318.63

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4.804.804.80

司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

--37.74司

海南潞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72.04152.40-山西潞宝集团天地精煤有限

-207.96456.60公司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1100.331100.331476.31

其他应付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172.40172.40-款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4.384.384.38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12.39南京华盾电力信息安全测评

--4.34有限公司长期应付

款、一年

内到期的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8223.9227442.2168529.95非流动负债

合计20276.3130390.5073881.57

(5)关联方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无关联方合同资产。

*合同负债

单位:万元关联方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山西百富勤工贸有限

1264.48--

公司海南潞海国际贸易有

727.93671.29-

限公司山西锦兴煤气化有限

3963.163212.282960.79

公司山西潞宝集团天地精

-15.29987.26煤有限公司

2-1-53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关联方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

10425.16-4871.23

限公司

合计16380.733898.868819.28

3、关联方交易分析

锦兴能源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1)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320228.76万元、726707.09万元和371090.09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72.57%、79.70%和90.06%。锦兴能源关联交易占比较大且呈现逐年增长趋势。

*必要性

A.受煤电市场供求关系影响

锦兴能源间接控股股东华电集团系五大发电集团之一,作为国务院国资委直属发电集团,截至2021年末资产规模达到9481亿元,装机容量近1.8亿千瓦,承担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和能源安全的社会责任。由于电力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较高,而锦兴能源的主要煤炭产品华进3号为动力煤主要用于火力发电,基于煤电市场供求关系,锦兴能源与华电集团存在较大规模的关联交易。

同为五大发电集团控股的煤炭上市公司中,受电力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以及上下游产品供需关系的影响,煤炭上市公司存在关联销售占比普遍较高的情况。国家电投集团下属上市公司电投能源(002128.SZ,重组前)2017年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比重为52.61%,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上市公司中国神华

(601088.SH)2021年煤炭关联销售占煤业业务收入比重为38.78%。因此,锦兴

能源关联销售金额较大的情况具有行业特殊性,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B.响应保供政策,支持关联方业务发展锦兴能源关联销售主要面向华电集团下属企业华电煤业运销、锦兴煤气化

以及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属于中央国有企业或地方大型民

2-1-53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企,均存在较大的煤炭需求。除华电集团外,锦兴煤气化为吕梁市当地大型煤炭贸易公司;潞宝集团是山西省潞城市一家大型民营企业,以煤焦化工为主导,涵盖新材料、能源、物流、旅游、有机农业、生物工程等领域,主导创建的煤焦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是山西省十大焦化工业园区之一。

近年来,煤炭市场供不应求,受刑法修正案的出台、安全生产、严查超产等因素影响,以及国际供需关系日趋紧张,对国内煤炭缺口改善作用有限,煤炭市场供应端无法匹配需求端的大幅增长。基于煤炭市场供应紧张以及发改委出台各种政策保障煤炭供应的背景,锦兴能源在公允定价政策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关联方合理的采购需求。以中国神华(601088.SH)为例,2021年,中国神华煤炭产品关联销售规模由2020年的549.06亿元上升到967.76亿元,增长率达到

76.26%,关联方销售大幅增加。锦兴能源相关保供安排符合国家政策、行业特

点以及合理商业诉求。

C.参与华电集团集约化煤炭供销体系有利于提升销售定价能力

锦兴能源向华电煤业运销所销售的动力煤,终端客户均为华电集团下属电厂。华电集团下属火电企业及火电机组众多,动力煤作为华电集团战略性发电燃料,具有大量的采购需求。为保障燃料安全,提高华电集团内部煤炭采购效率,华电集团建立了集约化煤炭供销体系,由华电煤业成立华电煤业运销,负责华电集团系统内动力煤的供应协调职能;同时华电集团成立华电燃料物流,承担动力煤的采购协调职能。从实际销售程序来看,锦兴能源将销售意向提供给华电煤业运销,终端电厂将采购意向提供给华电燃料物流,最后由华电煤业运销和华电燃料物流分别代表华电集团内的煤矿企业和电厂,根据煤炭供需整体意向情况进行沟通协调。

国内大型煤炭企业集团采取集中销售模式属于行业惯例,由生产企业负责生产,并由专业化的销售公司实施集中销售,有助于优化企业内部销售资源配置,节约销售成本,提高企业的议价能力,综合满足客户各项需求。从国内大型煤炭集团公司来看,中国神华、中煤能源、陕西煤业、焦煤集团等大型煤炭企业均采取集中销售模式,与华电集团所建立的集约化煤炭供销体系一致。

前述大型煤炭集团控股的煤炭上市公司由于上市时间较早,上市公司已建

2-1-54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立了完善的煤炭销售体系,一般由上市公司下属销售公司承担集中销售职能。

本次交易前,华电集团不存在以煤炭生产销售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华电集团煤炭业务主要由华电煤业统一运营,销售职能由华电煤业运销负责,并未纳入任何华电集团下属上市公司体系。本次交易完成后,煤炭业务成为华电能源主要业务,华电煤业成为华电能源控股股东,华电能源将在华电煤业的协助下逐步建立和整合煤炭销售渠道和销售体系。同时,华电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承诺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且已投产煤矿(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石泉煤矿)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之后将注入上市公司。

锦兴能源通过参与华电集团集约化煤炭供销体系,建立了动力煤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对非华电集团下属企业的销售采用相同的定价策略,提升了整体的销售定价能力,有效保障锦兴能源利益。

综上,锦兴能源作为电力集团下属煤炭企业,受煤电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关联交易规模较大;在煤炭市场供应紧张的背景下,锦兴能源响应保供政策,优先保障关联方合理的采购需求,导致近年来关联交易比例有所增加。通过参与华电集团集约化煤炭供销体系,锦兴能源提升整体的销售定价能力,有效保障锦兴能源利益,关联销售具有必要性,不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公允性

A.定价机制

影响锦兴能源各年度煤炭平均销售价格的因素较多:

a.近年来,煤炭市场波动剧烈,同一年度不同采购时点的煤炭价格存在较大差异;

b.不同采购时点所采购煤炭的品质有所不同,具体结算价格会根据煤炭热值等因素有所调整;

c.不同客户采购的煤炭产品不同,不同产品的价格本身亦存在较大差异,如华进精煤价格显著高于华进3号和华进混煤;

d.国家政策对煤炭产品销售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如2022年2月24日,国家发

2-1-54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以下简称“《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对动力煤销售价格提出了指导区间;

e.客户采购数量也会进一步影响报告期各期的煤炭产品销售价格,如2021年,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的背景下,锦兴能源响应国家能源保供号召,关联方销售比例上升,导致关联方平均销售价格高于与非关联方。

为保障煤炭产品销售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锦兴能源基于市场行情及国家政策等因素制定并动态调整煤炭产品的销售定价机制,通过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保证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销售定价政策的一致性。

锦兴能源设有定价委员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销售管理部、财务资产部、计划发展部负责人等组成,主要负责各类煤炭产品价格的制定。定价委员会设煤炭价格定价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定期确定当月各商品煤销售单价,并根据市场调研及时调整价格。销售管理部向定价委员会汇报上月价格执行情况及当月价格计划,煤炭价格计划经定价委员会确定后由销售管理部具体执行。遇有市场变化将及时召开定价委员会会议,进行充分,及时对价格进行调整。以市场波动较大的2021年为例,锦兴能源2021年度共召开22次定价委员会会议。

锦兴能源销售定价遵守国家指导政策要求,不同产品的定价机制有所差异:

a.华进3号

华进3号是锦兴能源主要煤炭产品,销售终端对象主要为发电企业,近年来,动力煤市场波动较大,煤炭供给紧张,煤价变化幅度较大,国家层面陆续出台一系列保供措施,2022年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对主要产地的动力煤价格提出合理区间,因此锦兴能源华进3号的定价机制在报告期内存在一定变化:

(a)2020年及2021年华进3号定价以公开公平公正价格管理为原则,采用市场化定价机制,参考

2-1-54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华电物流燃料山西分公司在山西采购市场煤招标价格,每月进行调整。具体而言,华电物流燃料山西分公司就动力煤每月不定期向山西市场进行公开招标,由华电集团体系外的山西煤炭供应商参与报价,锦兴能源以中标入围价格的最高价或加权平均值作为华进3号定价依据,并参考市场情况,经定价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b)2022年1-4月由于2021年市场波动较大,煤炭供应紧张,华电集团根据发改委相关保供政策下达能源保供调度指令,锦兴能源华进3号根据相关价格指导政策执行预结算价格。

(c)2022年5月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2月24日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对近期阶段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重点地区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等提出指导意见,并将适时对合理区间进行评估完善,其中,山西地区5500千卡热值的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为370-570元/吨。该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前述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均为含税价,不含运费。

2022年5月1日起,锦兴能源动力煤均按照发改委指导价格区间进行定价。

经锦兴能源定价委员会研究讨论,为积极响应国家稳定保供政策并保障标的公司利益,结合自身情况,确定中长期合同客户执行山西区域出矿最高限价。

b.其他煤炭产品华进精煤和华进混煤在兴县当地采取市场化招标方式确定销售价格。锦兴能源制定并执行《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地销煤招标管理办法》,每月招标量及招标煤种由公司定价委员会确定,原则上每月举行2次招标,每月上旬、下旬各一次。

锦兴能源煤炭对非关联方的销售价格与关联方定价保持一致,基于上述定价机制,锦兴能源可以较好地保障产品销售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B.具体价格

2-1-54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锦兴能源针对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采用相同的定价机制,但由于煤炭价格在报告期内变化较大,受到不同交易时点市场行业波动的影响,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销售的平均价格存在一定差异,最近一年一期锦兴能源分产品价格(坑口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吨华进精煤华进3号华进混煤时间关联方非关联方关联方非关联方关联方非关联方

2021年度1021.85996.42682.30488.26881.29727.64

2022年1-6月1378.701373.71500.84533.44860.97836.83

注:坑口销售收入已剔除运费的影响。

a.2021年度关联方及非关联方销售价格对比

2021年度,锦兴能源各类产品普遍存在关联方销售价格高于非关联方的情况,主要原因如下:

(a)2021年度动力煤价格大幅上涨

煤炭作为重要能源,其价格波动受包括供求关系、政策引导等在内的多重因素影响,2021年,受供求关系、政策引导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国动力煤价格出现大幅上涨。以秦皇岛动力煤(Q5500)为例,2021年初,秦皇岛动力煤(Q5500)价格为797.50元/吨,随着经济景气提升,供应端无法匹配需求增长,至2021年10月,动力煤价格上升到最高点2592.5元/吨,后续由于国家调控而有所调整。

受到煤价行情波动影响,锦兴能源2021年度煤炭销售价格呈现不断上升趋势,各月平均销售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月份平均坑口价(不含税)

1月476.43

2月490.92

3月389.55

4月447.10

2-1-54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月份平均坑口价(不含税)

5月508.48

6月584.28

7月640.69

8月736.38

9月877.03

10月1225.18

11月1353.82

12月780.90

(b)响应保供号召增加关联方供应

在煤炭价格高位区间内运行的情况下,全国煤炭供应形势紧张,长协电厂客户均存在煤炭保障压力,对此,锦兴能源响应国家能源保供号召,逐步形成以保障关联方动力煤供应为主的销售局面。

2021年度,锦兴能源关联方和非关联方各月份销售数量及平均销售价格变

动情况如下:

随着煤炭价格上涨,电厂客户保供需求增大,锦兴能源对关联方煤炭供应的数量和占比均有所提高。锦兴能源2021年1月的关联方销量占比为74.23%,

2-1-54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1年11月关联方销售占比达到90%以上。在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的趋势下,锦

兴能源关联方销售比例上升,导致关联方与非关联方之间的平均销售价格差异增加。

b.2022年1-6月关联方及非关联方销售价格对比

2022年1-6月,锦兴能源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的华进精煤销售价格基本一致,

华进3号的关联方销售价格低于非关联方,华进混煤的关联方销售价格高于非关联方。

(a)华进3号

2022年1-6月,华进3号分月度平均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华进3号时间关联方非关联方综合

2022年1月566.14571.05566.62

2022年2月547.20601.05548.87

2022年3月514.63-514.63

2022年4月522.69-522.69

2022年5月430.30488.06430.71

2022年6月443.91470.68445.58

平均500.84533.44502.10

由于上表可知,2022年1-6月,华进3号关联方销售价格低于非关联方,主要原因系非关联方客户以华电集团外部的大型央企或国企下属电厂为主,前述非关联方客户对煤质要求较高,采购煤炭平均热值高于关联方,导致平均价格偏高。

为进一步响应国家保供政策,执行国家发改委对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要求,华进3号主要对长协客户进行销售,2022年1-6月,锦兴能源对关联方的销售华进3号合计395.39万吨,占华进3号销售总量的96.13%,对非关联方销售华进3号数量占比为3.87%,具体如下:

2-1-54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其中,非关联方客户主要为大唐信阳华豫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华能莱

芜发电有限公司,属于大型央企或国企下属电厂,对煤质要求较高,由于锦兴能源2022年上半年因工作面搬家倒面导致不同批次华进3号的热值存一定波动,根据销售合同,最终结算价格基于热值调整,锦兴能源向前述客户供应更高热值的产品,因此非关联方销售价格偏高。

(b)华进混煤

2022年1-6月,锦兴能源华进混煤销售收入为14177.5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为3.44%,占比较小。华进混煤分月度平均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华进混煤时间关联方非关联方

2022年1月807.88818.96

2022年2月--

2022年3月1084.071084.07

2022年4月--

2022年5月--

2022年6月-723.89

平均860.97836.83

2-1-54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由于上表可知,华进混煤在各月度对关联方及非关联方销售价格基本一致,2022年1-6月华进混煤关联方销售价格高于非关联方,主要系不同销售时点价格波动所致。

C.信用政策

2020年及2021年,锦兴能源的销售模式包括为赊销模式和预付款模式,赊

销模式和预付款模式的选择主要依据客户的资信状况确定,并根据市场行情、商业谈判结果可能存在不定期调整。销售模式的确定不以是否为关联方进行区分,不存在赊销主要针对关联方的情形,具体如下:

销售模式适用客户信用政策主要适用于资信水平较高的五大电力集团子公司

及省属国有大型国企,除对关联方华电煤业运销对于信用良好、资信水赊销模式外,锦兴能源对非关联方华能集团、国家能源集平较高的客户,赊销账团、大唐集团等集团及下属企业也采用赊销模期为30-60天左右。

式。

主要适用于一般客户,包括锦兴煤气化等关联收到客户足额预付购煤预付款模式方。款项后发货。

2022年起,标的公司煤炭销售模式已全部调整为预付款模式,所有客户均

采用相同的信用政策。

综上,锦兴能源关联交易定价具备公允性,不存在通过差异化定价或信用政策等方式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2)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关联采购主要包括工程服务、设备、备品备件、维修服务以及房屋租赁等,整体金额较小,主要基于业务开展以及经营管理需求,具有必要性。

根据采购内容以及采购规模,基建项目、生产项目涉及的服务、物资采购均需要通过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选聘和定价,锦兴能源对关联方及非关联方采用相同的选聘模式,关联采购定价具备公允性。

(3)关联方资金存款

*标的资产货币资金情况

2-1-54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现金-0.540.54

银行存款378141.73406228.59117861.46

合计378141.73406229.13117862.00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355533.72389197.78113742.24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占比94.02%95.81%96.50%

*关联方资金存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放于华电财务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设备材料款、铁路运费、股利分配款、融资租赁租金等,均为标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支。同时,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与财务公司发生借款交易活动,因此不涉及资金借款利率。

报告期内,锦兴能源在华电财务的存款利率与央行基准利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市场利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央行基准利率商业银行平均利率华电财务利率存款类型(年利率)(年利率)(年利率)

活期存款0.35%0.30%0.31%

协定存款1.15%1.00%1.03%

1天通知存款0.80%0.55%0.57%

7天通知存款1.35%1.10%1.13%

三个月定期存款1.10%1.35%1.39%

半年定期存款1.30%1.55%1.60%

一年定期存款1.50%1.75%1.80%

三年定期存款2.75%2.75%2.83%

注:商业银行市场利率参考各商业银行官方网站公告的相同期限存款利率,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华电财务利率参考其挂牌公告利率。

由上表可见,华电财务向锦兴能源提供不逊于可从独立第三方获得的存款利率水平。锦兴能源将经营资金存放于华电财务账户,系根据自身资金统一计

2-1-54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划安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提升了货币资金管理效率,提高了利息收入,为锦兴能源的发展提供支持,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

*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华电财务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4]7号文”批准设立

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备《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其业务所需的必要经营资质,具体分析如下:

A.主体资格华电财务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方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重组为华电财务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04]7号文)批准,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在原北方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基础上重组设立的财务公司。华电财务现持有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17783037M的《营业执照》,营业期限为1988-05-10至2048-05-09。华电财务业务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依法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负盈亏,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目前注册资本金为55.41亿元。

据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电财务系依据《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B.经营范围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电财务有限公司调整业务范围的批复》(银监复〔2005〕41号),华电财务经营范围包括以下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

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

2-1-55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据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电财务提供的存贷服务符合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

C.业务资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电财务取得的业务资质、牌照如下表所示:

名称文号颁发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方有色金属工银监复〔2004〕7号银保监会业财务公司重组为华电财务有限公司的批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电财务有限公银监复〔2005〕41号银保监会司调整业务范围的批复》

《金融许可证》 L0024H211000001 银保监会据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电财务具备从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业务的业务资格和许可。

综上所述,华电财务是依据《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具有为华电能源及其成员单位提供日常财务金融服务的业务资质和许可,为华电能源及其成员单位提供的存贷服务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建立防范大股东通过财务公司占用资金的具体制度

为防范股东通过财务公司占用资金,锦兴能源(协议文本中的“甲方”)与华电财务(协议文本中的“乙方”)签署了《电子结算业务服务协议书》,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电子结算服务时,保证甲方对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受任何影响;甲、乙双方执行本协议时,应遵循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银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同时,上市公司(协议文本中的“甲方”)与华电财务(协议文本中的“乙方”)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其中针对存款服务业务约定:

2-1-55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1、甲方或甲方的子公司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浮息存款利率区间内,且经参考工农中建四大银

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存款利率不得低于工农中建四大银行所提供的同等存款利率均值且不低于乙方吸收中国华电集团内其他成员单位活期存款所确定的利率。”《金融服务协议》中明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结算服务,须在保证甲方对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受益权不受任何影响的情况下进行;如乙方出现支付

困难等情况,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乙方母公司有义务增加相应资本金等必要行动,包括负责组织清算等,以保证甲方的利益。”综上所述,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已建立防范大股东通过财务公司占用资金的具体制度。

(4)预付个人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资产存在对翟**的关联方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47.16万元、95.33万元、47.67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向翟**支付承租房屋的租赁费用,相关租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租赁地点用途建筑面积起租时间解放路98号1幢12层1206号

1 办公 192.18m2 2013 年 1 月

和1208号解放路98号1幢12层1201

2 办公 418.45m2 2012 年 5 月

号、1202号、1203号和1205号

3 东辑虎营 2 号 1 号楼 15 层 A 号 住宿 202.94m2 2012 年 4 月

标的公司所租赁的解放路98号房屋为太原办事处办公室,主要为销售部、前期组办事人员办公使用,其中,太原办事处销售部主要职责为对接华电煤业运销、华电燃料物流等华电集团内部客户,处理华电集团内部销售事务,同时,由于锦兴能源所在肖家洼村较为偏僻,交通不便,太原办事处也承担接待和中转职能。位于东辑虎营2号的租赁房屋用于销售部、前期组办事人员的日常住宿。以上房屋租赁行为均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2-1-55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综上分析,标的公司与翟**的相关交易具备合理性和商业实质,相关房屋租赁行为符合合同约定。根据双方签订合同内容,房屋租金每年结算一次,并且承租方需于租赁月前30天内或前60天内一次性预付房租,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在合同中已有明确条款约定。预付房屋租赁款项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无商业实质的预付款项。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锦兴能源成为华电能源控股子公司,煤炭业务成为华电能源主要业务之一,由于锦兴能源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上市公司将在合并层面新增与华电煤业运销的持续关联销售以及与华电集团部分下属企业新增设

备、原材料以及服务的关联采购。

1、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金额及占比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22]39999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2021年度、2022年1-6月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2021年度

项目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关联采购

金额7442.739192.3932075.4236110.95

关联采购占比1.24%1.24%2.81%2.56%关联销售

金额2243.19373333.289440.54736147.62

关联销售占比0.43%40.18%0.96%38.91%

注:关联采购占比=关联采购金额/营业成本;关联销售占比=关联销售金额/营业收入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2021年度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32075.42万元和

36110.95万元,占比分别为2.81%和2.56%,2022年1-6月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7442.73万元和9192.39万元,占比分别为1.24%和1.24%,变化较小。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2021年度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9440.54万元和

2-1-55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736147.62万元,占比分别为0.96%和38.91%,2022年1-6月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2243.19万元和373333.28万元,占比分别为0.43%和40.18%。本次交易后,上

市公司增加了煤炭销售业务,导致关联交易占比大幅提升。

2、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

和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华电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机构和人员。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均将继续独立于华电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同时,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华电集团和华电煤业均出具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对保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以及销售独立进行承诺。

(2)本次交易有利于规范关联交易,不会新增有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采购影响较小,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2021年度关联采购金额小幅增加,占比由2.81%下降至2.56%,2022年1-6月关联采购金额小幅增加,占比变化基本保持稳定。

关联销售方面,由于本次交易导致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和规模增加,总体上增加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模和占比。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电力和热力销售,主要客户为非关联方国家电网及下属公司,因此关联销售金额及占比极低,2021年度以及2022年1-6月,上市公司关联销售占比仅为0.96%和0.43%。本次交易后,锦兴能源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煤炭业务成为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之一,由于锦兴能源存在一定规模的关联交易,从而导致上市公司2021年及2022年1-6月的关联销售金额大幅提升,关联销售占比分别增加至38.91%和40.18%。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经常性煤炭关联交易,该类型关联交易主要系在煤炭市场供应紧张的背景下响应保供政策,在市场化定价的前提下,

2-1-55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优先保障关联方合理的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行业特点以及合理商业诉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市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审议程序,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遵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依照合法有效的协议进行关联交易。锦兴能源进入上市公司体系后,也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同时,为规范未来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华电集团和华电煤业均已出具《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和《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本次交易将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不会新增有失公允的关联交易,除部分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外,上市公司将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为规范未来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华电集团和华电煤业已出具《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和第四十

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和关联交易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维护华电能源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华电集团和华电煤业已出具了《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同时,华电集团和华电煤业在《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对保证锦兴能源销售独立进行承诺,具体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2-1-55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十二节风险因素分析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尽管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是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本次交易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此外,本次交易方案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机构的核准,在交易推进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或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事件,则本次交易可能无法按期进行;如本次交易需重新进行,则面临重新定价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二)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未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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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向包括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等有

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若股价波动或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存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乃至募集失败的风险。

(四)上市公司短期内无法分红的风险

截至2021年末,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本次重组完成后,尽管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但在上市公司完成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前,预计无法向普通股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可能面临退市风险

根据《上市规则》股票退市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具体参见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上市公司能否及时消除退市风险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政策风险2021年全国两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了“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对煤炭行业提出了碳减排的挑战,要求煤炭生产企业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深化煤炭清洁安全高效生产和利用,最终实现煤炭行业的绿色发展。新政策的出台,可能会对煤炭企业提出了更高的生产经营管理要求,对标的公司的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产生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1-55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监管政策变化风险

煤炭行业受到包括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

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等共同监管。监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授予、延续和转让煤炭探矿权和采矿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采取临时性措施限制煤炭价格上

涨、控制投资方向和规模、核准新建煤矿的规划和建设、征收和取消行业有关

的各种税费、提高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和投入等。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对标的公司的运营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可能对标的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带来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市场风险

标的公司作为煤炭生产企业,煤价的波动直接影响着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市场供求关系、国内产业政策以及原材料、能源价格的波动等因素都将对煤炭价格造成波动。未来煤炭价格的波动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收入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安全生产风险

煤炭生产是井下作业,受到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自然灾害的潜在威胁,安全风险高于其他一般行业;突发安全事故将对标的公司造成暂停生产、声誉受损、诉讼赔偿和行政处罚等损失,从而给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业绩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环保监管政策风险

标的公司所从事的煤炭开采、洗选业务生产经营过程中均会对区域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我国目前正在逐步实施日趋严格的环保法律和法规,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为满足国家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标的公司

2-1-55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在未来经营期间可能面临更高的环保投入,从而给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带来较大的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超出核定生产能力生产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兴能源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能为

800万吨/年,锦兴能源2020年、2021年原煤产量分别为1025.10万吨、

1075.29万吨,存在超出核定生产能力生产的情形。锦兴能源于2021年10月被

国家发改委列入2021年冬、2022年春重点保供煤矿名单,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前提下,可先按调整后建设规模1200万吨/年组织应急保供生产,调整建设规模的手续原则上应于2023年6月底前办理完成。目前,锦兴能源正在积极推进办理产能核增至1200万吨/年的有关手续,并已于2022年5月取得国家发改委的复函,于2022年10月14日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如果标的公司不能按照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在2023年6月底之前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存在无法继续按照1200万吨/年生产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以及存在因超出核定生产能力生产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七)房屋土地权属瑕疵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的部分土地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明,标的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权属证书的办理事宜,存在无法如期办理或无法取得权属证书导致无法继续占有、使用相关土地房产或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进而可能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八)部分租赁土地房产手续不全等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租赁土地或租赁房产存在瑕疵,包括存在未完全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决策、备案、审批等程序,及部分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情形。该等土地或房屋租赁存在被主张无效或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

2-1-55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风险,进而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九)劳动用工不规范的合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出其用工总量10%比例的情形,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将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降至10%以下,并且交易对方已出具书面承诺,如锦兴能源因交割日前劳务派遣人数占比超过

10%或其他劳务不合规使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

权的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但标的公司仍存在因劳务派遣人数占比超过10%或其他劳务不合规导致被国家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十)新冠疫情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的风险

自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球经济出现了较为明显的波动。目前尚无法准确预判后续疫情防控进展、持续时间以及各项防控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若下游客户或标的公司自身因疫情原因停产或减产,则会对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其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中股票价格波动导致的投资风险。

2-1-56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带

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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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一)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占用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截至2022年6月30日,锦兴能源关联方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关联方账面余额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0.02

截至2022年6月30日,锦兴能源对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

0.02万元,为工程罚款,不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二)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新增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根据天职国际对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天职

2-1-56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业字[2022]39999号),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财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比例交易前交易后变动比例

流动资产416575.50817167.0796.16%463969.14928366.81100.09%

非流动资产1739303.662451370.5140.94%1799403.682526445.7040.40%

资产合计2155879.173268537.5851.61%2263372.823454812.5152.64%

流动负债1340593.701528919.8114.05%1346037.211616755.0920.11%

非流动负债1185909.801407300.5418.67%1127332.761351642.0819.90%

负债合计2526503.502936220.3416.22%2473369.972968397.1720.01%

资产负债率117.19%89.83%-23.34%109.28%85.92%-21.38%

根据前述模拟合并数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显著提升,资产负债率显著下降,其中2022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从117.19%下降至

89.83%。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平稳发展以及募集配

套资金到位,预计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将进一步优化。

三、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

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2021年5月29日,上市公司发布《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所属单位部分非生产经营性房地产的公告》,公司决定在黑龙江省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所属单位拥有的部分房产及所附属的庭院土地,挂牌底价合计不低于4120.70万元。2021年5月28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2-1-56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于出售公司所属单位闲置非生产经营性房产的议案》。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已出售的资产交易价格合计83.42万元,剩余资产已摘牌。

2021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发布《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电厂收购供热资产及供热负荷的公告》,公司全资电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以下简称“佳热电厂”)决定收购佳木斯佳诚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诚热力”)供热资产及供热负荷,收购价格不高于含税评估价值4228.79万元。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佳木斯佳诚热力有限公司供热资产及供热负荷的议案》。上述收购事项已于

2021年内完成资产交割。

2022年8月30日,上市公司发布《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为改善公司经营业绩,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化解退市风险,上市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华电集团转让公司所持有的金山股份308061649股股份(占金山股份股份总额的20.92%),转让价格为933426796.47元。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金山股份20.92%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熊卓远、程刚已回避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金山股份20.92%股权的议案》。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交割。

上市公司出售所属单位部分非生产经营性房地产、收购佳木斯佳诚热力有

限公司供热资产及供热负荷,以及转让售金山股份20.92%股权事项,与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相关资产进行交易,不纳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计算范围。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未发生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的交易行为。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

2-1-56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预计将由华电集团变更为华电煤业,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华电煤业已出具承诺函,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载明的股利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利润分配。截至2021年末,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在上市公司完成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前,预计无法向普通股股东进行现金分红,详见本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五)上市公司短期内无法分红的风险”。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准则第26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1号》等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华源、*ST华电B;股票代码:600726、900937)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本

次交易申请股票停止交易前或首次作出决议前(孰早)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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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之前一日止,即2021年10月26日至2022年7月26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主要负责人;本次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和自查范围内机构及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1、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机构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2、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自查期间内,相关自然人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股姓名身份累计买入累计卖出自查期末持股数

王莹华华电煤业董事之子女73007300-

王莹华为华电煤业董事王锡南之子女,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本独立财务顾问访谈了王锡南及王莹华,并取得了其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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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莹华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况出具了声明及承诺函:

“本人上述买卖华电能源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若本人上述买卖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自愿配合证券主管机关及华电能源的有关要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王锡南出具了声明及承诺函:

“对于本次重组相关事项,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并未向王莹华透露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华电能源股票的指示。王莹华上述买卖华电能源股票的行为,系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根据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和自查范围内机构及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声明等,并结合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对相关人员的访谈,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为根据证券市场公开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

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除上述情况外,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重大事项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的股价累计涨跌幅以及相

同时间区间内上证综指(代码:000001.SH)、万得电力行业指数(代码:882528.WI)的累计涨跌幅如下:

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项目涨跌幅

(2022-3-23)(202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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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项目涨跌幅

(2022-3-23)(2022-4-22)*ST 华源收盘价(元/股) 2.46 2.76 12.20%*ST 华电 B 收盘价(美元/

0.1520.140-7.89%

股)

上证综指(000001.SH) 3271.03 3086.92 -5.63%

万得电力(882528.WI) 3818.84 3757.60 -1.60%

在上述期间内,*ST华源收盘价累计上涨幅度为12.20%,剔除同期上证综指因素影响,*ST华源股票价格累计上涨幅度为17.82%;剔除万得电力行业指数因素后,*ST华源股票价格累计上涨幅度为13.80%。*ST华电B收盘价累计下跌幅度为7.89%,剔除同期上证综指因素影响,*ST华电B股票价格累计下跌幅度为2.27%;剔除万得电力行业指数因素后,*ST华电B股票价格累计下跌幅度为6.29%。

因此,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波动幅度扣除大盘因素或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均未超过20%,不存在异常波动。

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股份减持计划

(一)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根据华电集团出具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关于本次重组,华电集团发表如下原则性意见:

“本公司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优化资本结构,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

(二)控股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

华电集团就本次重组股份减持计划作出承诺如下:

“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无减持计划,将不会有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上述股份包括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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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三)华电能源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

华电能源的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股份减持计划特作声明和承诺如下:

“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计划,将不会有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上述股份包括本人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表决程序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有关决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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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

行审计和评估,并由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以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同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五)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1、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以及天职国际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22]39999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比较如下(不含募集配套资金影响):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2021年度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变化率交易前变化率(备考)(备考)

净利润-155731.328525.93105.47%-312509.6682190.00126.30%归属于母公司股

-145299.29-61528.0957.65%-293687.25-92390.4268.54%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

-0.7388-0.091987.56%-1.4933-0.138090.76%(元/股)

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财务稳健性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将从交易前的-1.4933元/股增加至交易后的-

0.1380元/股,2022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将从交易前的-0.7388元/股增加至交易

后的-0.0919元/股,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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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公司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并不能完全排除其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可能。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对股东的回报能力,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

(1)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提高整体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在业务、人员、财务管理等各方面进行规范,通过整合资源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实力,及时、高效完成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企业预期效益。

(2)切实履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

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当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届满后累积实现净利润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督促业绩承诺方严格履行补偿义务,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加强合规管理,提升治理水平

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将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根据华电煤业、山西唐融以及山西都宝于2022年4月签署的《山西锦兴能源

2-1-57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约定之股东协议》,各方同意,当年利润分配原则上应以现金分配为主,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不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剩余可分配净利润的100%,当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导致可实际实施分配净利润可能小于以上比例的,应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作为锦兴能源的控股股东,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对锦兴能源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决策。

(5)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华电集团、华电煤业以及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作出相关承诺。具体请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六)锁定期安排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股份锁定期安排详见本报告书

“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之“(八)股份限售期”

以及“五、募集配套资金”之“(三)锁定期安排”的相关约定。

本次交易前,华电集团直接持有华电能源44.80%的股份,是华电能源的控股股东。华电集团已就本次交易前的股份作出《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前已经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方式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

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1-57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十、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及上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1-57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十四节独立董事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现行有效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本次重组事项的所有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重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之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本次交易方案、公司为本次交易编制的《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公司与本次

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重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将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提升盈利能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价值,有利于保护公司广大股东的利益。

4、公司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

等机构及相关经办人员与公司及公司本次交易对方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或关联关系,该等机构具有独立性。

5、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

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确

2-1-57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2.2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前述定价原则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6、根据本次交易的方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交

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安排,并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本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独立财务顾问对于本次交易的结论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况;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公允,能够准确反映标的资产的价值;股

票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6、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

2-1-57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强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7、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

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8、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内容合法,在交易各方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

议的情况下,不存在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后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价的情形;

9、独立财务顾问在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10、上市公司已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的规定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已按照该制度对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

11、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就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

预测数的情况签订了补偿协议,该补偿安排措施可行、合理。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具有合理性,在业绩承诺方遵守并履行相关协议约定的情形下,补偿安排具有可行性。”三、法律顾问意见本公司聘请金杜律师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根据金杜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金杜律师对于本次交易的结论意见如下:

“在取得本法律意见书“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授权”所述的全部批准和授权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2-1-57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十五节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江禹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401

电话:010-56839519

传真:010-56839400

主办人:骆毅平、沈迪、丁韬、黄玉海

二、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王玲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

联系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77

经办人:唐丽子、孙勇

三、审计机构

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吴卫星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2-1-57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联系电话:010-82330558

传真:010-82337890

经办人:陈佳

四、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信息审阅机构

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邱靖之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联系电话:18642049425

传真:010-88018737

经办人:谢志明

五、资产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权忠光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18号中复大厦三层

联系电话:010-65881818

传真:010-65882651

经办人:孙旭升、郭轲

2-1-57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十六节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并保证《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郎国民郭欣熊卓远程刚冯荣李西金曹玉昆张劲松马雷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月日

2-1-57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1-58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1-58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1-58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1-58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1-58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1-58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本公司及全体监事承诺并保证《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王新华张艳梅吴长江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月日

2-1-586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1-587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并保证《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任董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王涛王相军柏春光黄坚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月日

2-1-588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的内容,且所引用的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江禹

项目主办人:

骆毅平沈迪丁韬黄玉海

项目协办人:

左迪邹棉文姚泽梁刘雪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月日

2-1-589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五、法律顾问声明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及本所经办人员同意华电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且所引用的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人员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所负责人:

王玲

经办律师:

唐丽子孙勇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022年月日

2-1-590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六、审计机构声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号为:大信审字[2022]第1-06403号)的内容,且所引用的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吴卫星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佳曹申庚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月日

2-1-59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七、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信息审阅机构声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审

阅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的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邱靖之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君张敬谢志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月日

2-1-592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八、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的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

权忠光

经办资产评估师:

孙旭升郭轲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月日

2-1-59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及地点

一、备查文件

1、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

2、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法律意见书

5、锦兴能源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6、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备考财务报告及其审阅报告

7、锦兴能源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8、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9、交易各方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函

10、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下列地点查阅有关备查文件:

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

联系人:李西金、战莹

电话:0451-586817660451-58681872

传真:0451-58681800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2-1-59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联系人:骆毅平、沈迪、丁韬、黄玉海

电话:010-56839519

传真:010-56839400

2-1-595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本页无正文,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盖章页)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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