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自2025年5月9日履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玉国,男,52岁,研究生学历,三级律师。历任山东聊城发电厂法律顾问,山东万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青岛大学法学院法学教师,文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山东海心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公司独立董事,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勤勉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
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情况
姓名 股东会召开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王玉国 4 1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王玉国 4 4 0 0 否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姓名 出席审计委员会次数
王玉国 3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于补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补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5月9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8月27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本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0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同意聘任冯祥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蔺红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马文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杜建豹先生、张金增先生、王真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
机构保持紧密联系,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二)与公司董事、高管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各项会议、与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现场沟通、听取管理层相关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开展及进度情况,通过电话与公司相关人员及时交流,掌握公司运行情况。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会议的时间,深入了解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本人在公司经营、管理、法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6年,本人将持续加强财务、管理知识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在2025年对本人工作开展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字确认页)
王玉国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