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上午8:00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委员。会议应出席委员3人,实际出席委员3人。会议由主任委员宋莉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委员对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认为: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委员审阅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运行有效。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出席会议委员签字:
宋莉
陈金国
王玉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