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证券简称:佳都科技公告编号:2025-037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7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633404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7099961.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983674.4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4116286.85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月16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月16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189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2023年1月16日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募集资金总额减承销保荐费用)1817964461.47
减:2023年使用658743205.38
1项目金额
减:2024年使用108815397.10
减:其他发行费用3999786.90
减:临时补流1024000000.00
减:购买理财-
加:理财收益-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3927014.52
2024年12月31日余额26333086.61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4年度有进行现金管理,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一节,现金管理为协定存款,收益在存款利息中列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及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30日,公司及广发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州佳都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都”)与广发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合同签署权限受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进行合同签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进行合同签署。
22023年5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广州方纬智慧大脑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广发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华佳软件有限公司、广发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州佳都
科技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广发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合同签署权限受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进行合同签署。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广州佳适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未发生违规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开
设了11个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755901572510626活期存款11263243.7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华东路支行3602046329200153012活期存款6715719.1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9550880004598500324活期存款4103697.0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82040078801400002523活期存款4250418.5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44050147100109000760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120916405210102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华东路支行3602046329200156764活期存款-
3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120923106310101活期存款7.1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120924188310000活期存款0.2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120924188310001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120924188310002活期存款0.78
合计26333086.61
2023年8月25日,鉴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开设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存放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5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3年2月6日及7日,公司合计使用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月22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42024年1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5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1月25日及
26日,公司合计使用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8月
26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2025年1月20日,公司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2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16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1月
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2024年2月1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52024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月,公司查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有42.20万元被东兰县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根据东兰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桂1224民初1456号】,相关涉及的合同纠纷案件已终结,上述资金已于2024年2月6日解除冻结。
2024年7月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
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
“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广州佳适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佳都科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佳都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6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都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7附表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81411.6310881.5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本年度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755.86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截至期项目可是否末投资募集资金截止期末截至期末是否达行性是已变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本年度实现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承诺投入累计投入到预计否发生
更项总额入金额(%)状态日期的效益
总额金额(1)金额(2)效益重大变
目(3)=化
(2)/(1)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
否65016.8948564.6348564.633703.459262.1719.07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平台研发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
否99593.9342889.8742889.874347.028220.4719.172025年12月31日9841.34否否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
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否20760.5020162.1520162.151391.292815.2413.962025年12月31日1006.03否否业化项目
8截至期
项目可是否末投资募集资金截止期末截至期末是否达行性是已变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本年度实现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承诺投入累计投入到预计否发生
更项总额入金额(%)状态日期的效益
总额金额(1)金额(2)效益重大变
目(3)=化
(2)/(1)全国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
否47076.7615371.9815371.981439.772034.9813.24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否99000.0054423.0054423.00-54423.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331448.08181411.63181411.6310881.5376755.8642.31/10847.37//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不适用具体募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不适用的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不适用入及置换情况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5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3年2月6日及7日,公司合计使用105000.00万元闲置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月22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流动资金情况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4年1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5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1月25日及26日,公司合计使用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9金。2024年8月26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1月20日,公司将
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2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6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2月6日,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2023年2月8日,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七天通知存款合同;2023年2月8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
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4年1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16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1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2024年2月1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不适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不适用成原因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广州华佳软件有限公司,“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
10平台研发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广州佳都科技软件开发有限公司,“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广州方纬智慧大脑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3年8月25日,鉴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存放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4年1月,公司查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有42.20万元被东兰县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
根据东兰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桂1224民初1456号),相关涉及的合同纠纷案件已终结,上述资金已于2024年2月6日解除冻结。
2024年7月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广州佳适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说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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