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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佳都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赖剑煌-离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10 00:00 查看全文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赖剑煌于2019年7月2日至2025年6月30日担任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守独立、审慎、勤勉的履职原则,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提升。任职期间,本人依法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充分行使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建言职能,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赖剑煌,1964年10月生,中山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图象图形学会副理事长。中国计算机学会杰出会员,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视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第一、二届)。广东省安防协会人工智能专委会主任。广

东省图像图形学会理事长(第四、五届)。中国生物识别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常务理事。IEEE高级会员。主要研究领域为计算机视觉、生物特征识别、模式识别和机器学习。已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与广东联合重点项目或课题2项,科技部科技支撑课题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等,获得广东省自然科学一等奖(2018年,排名1)。已发表了200余篇学术论文,主要发表在 IEEETPAMI、IEEETIP 等国际权威刊物以及 ICCV、CVPR等专业重要学术会议上。拥有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和软件版权。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具有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

1/7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参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独立董事本年应参以通讯是否连续两姓名亲自出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加董事会方式参次未亲自参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会次数次数加次数加会议赖剑煌77600否5

(二)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出

席了所有应出席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对专业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专业委员会类别报告期内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审计委员会8440提名委员会4220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核查,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类别报告期内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440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公司所有应参与的董事

会、股东会、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7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多次沟通,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交流,通过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

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14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现场调研等形式,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相关情况,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管理层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主动及时告知本人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在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与会计师沟通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能够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表决等方式组织召开会议,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外部中介机构、公司经营管理层、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等沟通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属

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董事会在审议以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7(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较为合理有效的内控体系。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严格、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参与了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本人认为:天职国际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4/7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1月23日,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主持了提名

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参与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同意提名王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5年2月13日本人出席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了王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5年6月13日,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主持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参与第十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同意提名刘伟先生、GUQINGYANG(顾清扬)先生、陈娇女士、刘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

刘娥平女士、韩宝明先生、王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5年6月30日本人出席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了上述人员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人认为上述人员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

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公司董事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参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事项。

(十)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运行有序,治理机制较为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得到有效执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相关决策和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严格依规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中,与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与讨论,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提供了支持。

特此报告。

5/7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赖剑煌

2026年4月8日(以下无正文)6/7(本页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赖剑煌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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