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四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鉴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向重庆商社(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商社”)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重
庆商社(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召开第七届四十八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及《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暨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重
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资料后,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慎分析,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第七届四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2、同意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本次交易出具的加期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
3、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及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修订的《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四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意见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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