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29公司简称:重庆百货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5449435.21元,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47566009.22元;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482823894.6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399728506.60元。
公司决定以公司总股本440453077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
1.分配基数=440453077股。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91元(含税)。
3.拟派发现金红利3.48亿元(含税)。
4.现金分红比例为33.33%。
5.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重庆百货 600729 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陈果冯文韬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11楼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11楼
电话023-63845365023-63845365传真无无
电子信箱 cbdsh@e-cbest.com fwtao@e-cbest.com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形势,我国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纵深推进全国统
一大市场建设,推动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全年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 140 万亿元大关,同比增长 5.0%;人均 GDP 达到 9.97 万元,同比增长 5.1%,经济实力与综合国力稳步提升。
从消费市场看,消费作为经济增长“压舱石”的作用持续凸显。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50万亿元,比上年增长3.7%,市场规模稳居全球前列。消费结构加速向“新”向“优”,以电子商务、直播带货、在线文娱为代表的新型消费保持活跃。全年网上零售额比上年增长8.6%,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5.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是26.1%。同时,随着“以旧换新”政策加力扩围,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家具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实现两位数较快增长,政策对大宗消费的提振效应显著。
公司为西南地区商业零售龙头企业,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46.98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5亿元,经营业绩、经营质效总体保持稳定。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百货、超市、电器和汽贸等业务经营,拥有驰名商标“重百”“新世纪百货”,和商社电器、商社汽贸等知名商号。截至2025年底,公司开设各类商场、门店263个(按业态口径计算),经营网点已布局重庆34个区县和四川等地。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两个系统性”,聚焦“商品、调改、效率、增长、盈利”,坚定增长目标,扎实推进商品力变革、场店调改、全渠道拓展,推进全面数智化,激发内生活力,持续降本增效,经营业绩总体保持稳定。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经销、联营、代销和租赁等,公司主要以经销、联营为主。2025年度各模式下经营数据为:
经营模式面积(万平米)销售额(万元)
经销69.451594525.33
联营89.991083105.33
代销6.29159683.10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租赁20.70102.03
其它32.7528227.54
合计219.182865643.33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年比上年
2025年2024年2023年
增减(%)
总资产19811585639.5319641216141.690.8719140272371.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7847673766.627472743061.315.026751946000.81
资产
营业收入14698153983.2917138851234.18-14.2418990897550.47
利润总额1149812833.571452076570.89-20.821433605141.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045449435.211314640206.21-20.481308610897.95
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1006219971.151227572839.29-18.031128743766.26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807524970.652023022925.58-10.651492559282.24
净额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减少5.02个
13.6018.6221.15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383.00-20.672.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382.99-20.402.98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1-3月份)(4-6月份)(7-9月份)(10-12月份)营业收入4275620986.613765958851.213588824286.683067749858.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4985975.70298828812.66217399430.0854235216.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44976533.23276268042.71231238806.3553736588.86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3179370.86130878722.74515226874.02448240003.03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3078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829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标记股东名称比例持有有限售条或冻结情况股东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全称)(%)件的股份数量股份数性质状态量天津滨海新区物美津融商贸有境内非国
011606250526.35111540705无
限公司有法人
重庆渝欣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1154070511154070525.32111540705无国有法人深圳嘉璟智慧零售有限责任公境内非国
0247868235.6324786823无
司有法人境外自然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174764124059092.820无人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52174345217431.030无国有法人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043695250.990无国有法人
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
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51150033684020.760无其他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35074224867580.560无其他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8040021804000.500无其他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
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22640020399000.460无其他券投资基金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重庆渝欣创商业管
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双方为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无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98亿元,同比减少14.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10.45亿元,同比减少20.48%;每股收益2.38元,同比减少20.6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