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证券简称:爱旭股份公告编号:临2024—007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陈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279798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4%。本次质押后,陈刚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988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0.64%,占公司总股本的10.8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义乌市衡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舜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571510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26%。本次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0379000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股份的53.16%,占公司总股本的16.61%。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陈刚先生质押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具体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占其所占公司股东是否为控本次质押是否为是否补质押融资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持股份总股本名称股股东股数限售股充质押资金用途比例比例云南国际
2024年1月2024年5月置换股票
陈刚是39000000否否信托有限11.89%2.13%
15日16日质押融资
公司
合计/39000000/////11.89%2.13%/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1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本次质押前本次质押后占其所占公司持股比未质押股东名称持股数量累计质押数累计质押数持股份总股本已质押股份已质押股未质押股份例股份中量量比例比例中限售股份份中冻结中限售股份冻结股数量股份数量数量份数量
陈刚32797987917.94%15988000019888000060.64%10.88%----义乌市衡英企业管
理合伙企163924460.90%--------
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舜和企业
管理合伙22713864212.42%10491000010491000046.19%5.74%104910000-122228642-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57151096731.26%26479000030379000053.16%16.61%104910000-122228642-
注:合计数与分项数累加和不同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陈刚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9888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0.6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88%。控股股东陈刚先生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到期的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占公司总股本比对应融资余额到期时间数量(股)例(%)例(%)(万元)
未来半年内7400000022.56%4.05%60000.00
未来一年内12488000038.08%6.83%107000.00
注:“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不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陈刚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股份所对应的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职务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各项收入,以及股权质押续期、银行贷款融资等。
三、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1.本次股份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实质影响。如后续出现股票价格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影响。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
备资金偿还能力,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控股股东与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股权结构、日常管理等不产生实质影响。
3.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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