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股票简称:爱旭股份编号:临2024-033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
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5793674份(该数量已考虑离职注销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影响),行权有效期为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3月26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6日,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293572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5.07%。
《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796841份,行权有效期为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月3日
至2024年3月31日,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461728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57.94%。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为2432371份(该数量已考虑离职注销的影响),行权有效期为2023年11月9日至
2024年10月13日。2024年第一季度,激励对象尚未行权。
《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516016份,行权有效期为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2月11日。2024年第一季度,
激励对象尚未行权。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上述激励计划的行权方式均为自主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1一、激励计划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激励计划》期权行权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编号:临2023-045)。考虑到激励对象离
职注销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影响,《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196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为5793674份。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编号:临2023-184)。《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23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为796841份。
(二)《2022年激励计划》期权行权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编号:临2023-151)。考虑到激励对象离职注销的影响,《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237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为2432371份。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2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编号:临2023-185)。《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79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为516016份。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截至2024
2024年第一累计行权占可
可行权数量年3月26日剩余可行权姓名职务季度行权数行权总数的比
(份)累计行权数数量(份)量(份)例(%)量(份)
何达能副总经理2376542376542376540100.00%
董事、副总经
梁启杰15000015000000100.00%理
董事、副总经
沈昱理、董事会秘16989816989800100.00%书
小计5575525575522376540100.00%
核心管理、业务、技术
52361225236122559180100.00%
骨干人员(193人)
合计579367457936742935720100.00%
注:(1)上表中的数据已考虑公积金转增股本对期权数量的影响;
(2)“可行权数量”数据已扣除激励对象离职注销的24464份期权。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196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6日共5人参与行权。截至2024年3月26日,行权期已届满,累计196人参与行权。
(二)《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3截至2024年32024年第一累计行权占
可行权数量剩余可行权职务月31日累计行季度行权数可行权总数
(份)数量(份)
权数量(份)量(份)的比例(%)
核心管理、业务、技术
79684146172846172833511357.94%
骨干人员(23人)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23人,2024
年第一季度共17人参与行权。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17人参与行权。
(三)《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432371份(该数量已考虑离职注销的影响),行权有效期为2023年11月9日至2024年10月13日,可行权人数为237人。2024年第一季度《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
(四)《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516016份,行权有效期为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2月11日,可行权人数为79人。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
三、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二)2024年第一季度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合计数量:755300股
(三)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期行权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4单位:股
变动前2024年一季度变动后类别其他变化(截至2023.12.31)行权数量(截至2024.3.31)有限售条件的
2322187320-486444231732288
流通股无限售条件的
15959925037553003307501597078553
流通股
股份合计1828211235755300-1556941828810841
注:1、本次股份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股本结构其他变化的原因如下:
(1)2024年2月6日,公司对《2022年激励计划》中已经离职的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569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共减少15569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2024年3月25日,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共计330750股股份由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四、行权股份登记情况及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
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的股份合计为755300股,共获得募集资金7456654元,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期行权会增加公司股本总额,对公司最新一年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会产生一定的摊薄影响,但不构成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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