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证券简称:爱旭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115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幸福湖路100号幸福湖国际会议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3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790546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36.899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刚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陈刚、梁启杰、沈昱、徐新峰和独立董事
徐莉萍、沈鸿烈、钟瑞庆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黄进广、任明琦、费婷出席了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李斌、财务负责人邹细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762848069 97.9197 16087884 2.0650 118700 0.0153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制度文件并制定部分治理
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A股 762597489 97.8875 16341964 2.0976 115200 0.0149
3、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A股 206433706 99.4651 974980 0.4697 135000 0.0652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序号当选
权的比例(%)
4.01选举陈刚为公司非独立董事76280127397.9137是
4.02选举梁启杰为公司非独立董事896124555115.0271是
4.03选举徐新峰为公司非独立董事76308970397.9507是4.04选举沈昱为公司非独立董事63018659480.8911是
5、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序号当选
权的比例(%)
5.01选举何敏为公司独立董事76329744697.9773是
5.02选举方芳为公司独立董事76329305297.9768是
5.03选举劳兰珺为公司独立董事76339663497.9901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3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设备20643370699.46519749800.46971350000.0652
采购合同的议案
4.01选举陈刚为公司非独立19129030692.1686
董事
4.02选举梁启杰为公司非独324613588156.4073
立董事
4.03选举徐新峰为公司非独19157873692.3076
立董事
4.04选举沈昱为公司非独立5867562728.2714
董事
5.01选举何敏为公司独立董19178647992.4077
事
5.02选举方芳为公司独立董19178208592.4056
事
5.03选举劳兰珺为公司独立19188566792.4555
董事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因涉及利益相关,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陈刚所持327979879股表决
权、珠海横琴舜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227138642股表决权、
义乌市衡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16392446股表决权回避了对第
3项议案的表决。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桑健、贺双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