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证券简称:爱旭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9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授予条件
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1同意以2025年9月26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同意向76名激励对
象授予398.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5.68元,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63.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9.09元。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25-093)。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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