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证券简称:爱旭股份编号:临2026-049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6年6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刚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为提升公司下属子公司滁州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爱旭”)
的资本实力,优化滁州爱旭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市场竞争力,董事会同意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旭”)以自有资金向滁州爱旭
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8.00亿元。增资后,滁州爱旭的注册资本由5.22亿元增加至
13.22亿元,浙江爱旭持有100%股权。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2026-050号)。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回避3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梁启杰、徐新峰和沈昱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1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2026-051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优化日常经营活动中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存储方式,董事会同意上调公司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开展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亿元(含本数),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临2026-052号)。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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