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证券简称:爱旭股份编号:临2025-116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陈刚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陈刚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陈刚简历详见附件。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长陈刚提名,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序号委员会名称主任委员委员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陈刚何敏、梁启杰、徐新峰、沈昱
2审计委员会方芳何敏、劳兰珺
3提名委员会何敏陈刚、方芳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劳兰珺陈刚、方芳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刚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陈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丰富的光伏从业经验及企业管理能力,其本人工作能力及经验完全能够胜任相关职务要求。公司已建立了权责明晰的“三会一层”的治理结构,并在《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中对董事长、总经理的职责及权限进行了明确规定,陈刚本人知悉制度规定并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治理规范、内控制度完备,相关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陈刚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梁启杰、沈昱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川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杨川简历详见附件。
2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斌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李斌简历详见附件。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范守猛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范守猛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3附件:
1、陈刚:男,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陈
刚先生在光伏行业积累十余年的经验,对光伏技术研发、行业技术路线、市场研究、业务拓展及经营管理方面拥有专业见解和丰富经验。曾任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27979879股股份,陈刚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义乌市衡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珠海横琴舜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本公司243531088股股份,陈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共计
26.9931%。陈刚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梁启杰: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部门副总、支行副行长,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事业部部门副总,广东保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梁启杰先生持有本公司434954股股份,持股比例共计0.0205%,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徐新峰: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南海奇美电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任管理师,佛山群志光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课长,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机电事业群顺德工厂管理部人力资源经理,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环安部/采购部/销售部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
徐新峰先生持有本公司435495股股份,持股比例共计0.0206%。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44、沈昱:男,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广东保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沈昱先生持有本公司534851股股份,持股比例共计0.0253%,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何敏:男,195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法国
巴黎第一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曾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院长,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退休继续从事研究生培养和博士授课工作),本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上海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
何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6、方芳:女,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名古屋大学,获博士学位。入选中国财政部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北京社科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方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57、劳兰珺:女,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德国
波恩大学,获博士学位。曾任天津电气传动研究所技术研究人员,后历任天津大学技术经济与系统工程系助教、讲师,汕头大学应用数学系讲师、副教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劳兰珺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8、杨川:男,196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得实电子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宝隆洋行(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德尔福汽车系统公司商务运营与财务总监,Bosch Rexroth财务总监,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博世(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博世(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博原(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远景能源有限公司高级总监。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任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汉盛(上海)海洋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9、李斌:男,198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
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三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秘书、研究本院办公室主任,上海英科绿林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斌先生持有本公司6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共计0.0283%,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10、范守猛:男,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曾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证券部主管、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范守猛先生持有本公司120116股股份,持股比例共计0.0057%,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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