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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9-24 00:00 查看全文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股票代码:600732.SH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Aiko Solar Energy Co. Ltd.)

(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26号4幢201-1室)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2025年9月

1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90939318股

2、发行价格:12.03元/股

3、认购方式:现金

4、募集资金总额:3499999995.54元

5、募集资金净额:3458238323.39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9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所有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目录

特别提示..................................................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2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2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2

第一节发行人的基本情况...........................................5

一、公司基本情况..............................................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6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26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26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26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26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26

第三节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27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27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28

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28

第四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33

第五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36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36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36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37

第七节备查文件..............................................38

一、备查文件...............................................38

二、查阅地点...............................................38

三、查阅时间...............................................38

四、信息披露网址.............................................39

3释义

本上市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指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爱旭股份、发行人、公指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股东会指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指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指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6月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

《实施细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指《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

构、保荐人、牵头主承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销商

中金公司、联席主承销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商

中信建投、联席主承销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主承销商指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指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所

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上市公告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4第一节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述

中文名称: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Aiko Solar Energy Co. Ltd.成立日期:1996年8月12日

上市日期:1996年8月16日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总股本:2117249923股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26号4幢201-1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655号

联系电话:86-579-85912509

联系传真:86-579-85912509

公司网站: http://www.aikosolar.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69407T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因公司历史股权激励计划陆续存在行权、回购及注销等情况,使得公司总股本动态变动。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90939318股,在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2117249923股。

(二)公司主营业务

2019年,发行人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将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相关的资产置出,同时置入与太阳能电池研发及生产相关的资产。重组完成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变为高效太阳能电池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目前发行人主要从事高效太阳能电池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并为客户提供以ABC 电池技术为核心的组件制造及光伏能源整体解决方案。发行人秉持“成为

5全球光伏产业领导者”的愿景和“为零碳社会带来澎湃动力”的使命,致力于通过技术进步推动光伏发电“度电成本”的下降,进而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普及,促进太阳能产业的发展。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产品由“PERC 电池”逐步转变为“ABC 组件为主,高效太阳能电池协同发展”的产品结构。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3年6月27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3年7月17日,发行人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6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3)2023年7月27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4)2024年4月25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5)2024年6月24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6)2024年7月11日,发行人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7)2025年4月28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7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8)2025年5月20日,发行人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9)2025年6月20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10)2025年8月7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11)2025年9月18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1)2025年7月4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上海爱旭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本次发行经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2025年7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1549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概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8公司及主承销商于2025年9月1日向上交所报送《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与承销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于2025年9月1日收盘后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117名投资者(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发出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相关认购附件,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名单包括截至2025年8月8日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中的14名股东(剔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以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及发行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6个)、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45家、证券公司2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25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15家。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上交所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14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前述新增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新增投资者姓名/名称

1徐新喜

2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3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 UBS AG

5施渊峰

6张宇

7陈学赓

8徐毓荣

9周永祥

10福州高新区汉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汉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福州高新区汉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汉石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序号新增投资者姓名/名称

13北京宏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观道7号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王梓旭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竞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

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2025年9月

4日9:00-12:00,本次发行见证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主承

销商共收到22个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相关文件。

经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21个认购对象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

完整的附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除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均为有效报价;1个认购对象提交了《申购报价单》、无需缴纳保证金,但未提交完整附件,为无效报价。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各档累计是否缴是否申购价格

序号认购对象姓名/名称认购金额纳保证有效(元/股)(万元)金报价

12.3610000

1 UBS AG 不需 是

12.0711000

13.0215100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需是

12.6426700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2026600不需是

福州高新区汉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汉

415.1612000是是

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福州高新区汉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汉

515.1610000是是

石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1910300是是

10各档累计是否缴是否

申购价格

序号认购对象姓名/名称认购金额纳保证有效(元/股)(万元)金报价

12.5122900

12.1925000

12.8010600

7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是

11.9811800

8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1510000是是

13.0810000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是

11.8912000

13.4115000

10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9122600不需是

12.0134900

14.0616000

11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13.2623000不需是

12.8627000

13.0910800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5920700不需是

12.1925100

13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2110000不需否

14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1.8910000是是

1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12.5110000是是

11.9110000

16施渊峰11.9010100是是

11.8910200

17徐新喜13.3545000是是

18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0374600不需是

12.5010300

19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需是

11.9910500

20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2.6012000是是

21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4810000是是

22周永祥12.5010000是是

注: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了《申购报价单》、无需缴纳保证金,但未提交完整附件,为无效报价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发行对象依次按*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

11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19名,发行价格为12.03元/股,本次发行

股票数量为29093931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995.54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获配股数

认购对象姓名/名称获配金额(元)号(股)

1 UBS AG 9143807 109999998.21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194513266999991.39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111388265999997.64

福州高新区汉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汉石1号私募

49975062119999995.86

证券投资基金

福州高新区汉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汉石2号私募

5831255199999988.53

证券投资基金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781379249999989.37

7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811305105999999.15

8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31255199999988.53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31255199999988.53

10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786367225999995.01

11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2443890269999996.70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864505250999995.15

1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831255199999988.53

14徐新喜37406483449999990.49

15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008323361000125.69

16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561928102999993.84

17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975062119999995.86

18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31255199999988.53

19周永祥831255199999988.53

合计2909393183499999995.54上述发行对象符合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12(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826310605股)的

30%,即547893181股(含本数),同时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底价”所计算的股数,即不超过294365012股(本次拟募集资金金额除以本次发行底价)。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50000万元。每个认购对象申报的价格不超过三档,每档认购价格对应的本档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0万元,不得高于350000万元,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必须是

100万元的整数倍。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290939318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

294365012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的70%,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025年9月2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1.89元/股。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认购邀请书》

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0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六)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13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995.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41761672.1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58238323.3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350000万元。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八)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5年9月4日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出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规模为

3499999995.54元,发行股数为290939318股。截至2025年9月9日,投资

者实际缴款总额为3499999995.54元。

2025年9月10日,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在按规定扣除相关费用以后将

募集资金余额划付至发行人账户。

2025年9月1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117 号)。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9 月 9 日下午 17:00 止,参与本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已将认购资金缴存至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缴存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3499999995.54元。

2025年9月1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14(容诚验字[2025]518Z0118 号)。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止,发行人实

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093931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3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499999995.5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1761672.15元(不含增值税)后,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8238323.39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290939318.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3167299005.39元,发行

后的注册股本为人民币2117249923.00元,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2117249923.00元。

(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保荐人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5年9月22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290939318股股份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UBS AG

名称 UBS AG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注册地

4051Basel Switzerland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52ND FLOOR TWO INTERNATIONAL FINANCE CENTRE 8

主要办公地址

FINANCE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法定代表人房东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1(境外机构编号)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15获配数量9143807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45楼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经营范围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22194513股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5注册地

层27层、28层、29层、30层、31层、32层、33层注册资本20000万元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5主要办公地址

层27层、28层、29层、30层、31层、32层、33层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0924339K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凭中经营范围华人民共和国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A009 号经营)。

获配数量22111388股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4)福州高新区汉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汉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福州高新区汉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16名称福州高新区汉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7号创新园二期18#楼14层南侧注册地

1437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上浦路 67 号富力中心 B2 座 3026法定代表人温春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8MA34Y5AH8K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经营范围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9975062股(汉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5)福州高新区汉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汉石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福州高新区汉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福州高新区汉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7号创新园二期18#楼14层南侧注册地

1437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上浦路 67 号富力中心 B2 座 3026法定代表人温春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8MA34Y5AH8K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经营范围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8312551股(汉石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17注册资本760584.5511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26335439C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获配数量20781379股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7)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注册资本1762970.8696万元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海通大厦法定代表人朱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经营范围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8811305股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8)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 栋基金大厦注册地

A 座 506 号注册资本60000万元主要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天鹅湖路198号法定代表人唐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D7TEBR4618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获配数量8312551股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注册资本6006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7-8层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经营范围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8312551股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0)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仅限于办公)注册资本13000万元主要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法定代表人叶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7869125N

从事基金管理、发起设立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准许和批经营范围准的其他业务。

获配数量18786367股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1)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MORGAN STANLEY & CO.INTERNATIONAL PLC.)

19名称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 25 Cabot Square Canary Wharf London El4 4QA England

注册资本127.65亿美元

36Flo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 Centre 1 Austin Road West Kowloon

主要办公地址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 Young Lee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3(境外机构编码)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获配数量22443890股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20864505股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注册资本5350000万元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法定代表人张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44445565

20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范围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8312551股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4)徐新喜姓名徐新喜

身份证号3306251968*****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获配数量37406483股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5)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注册资本13244.2万元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42楼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主要办公地址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欣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7878666D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经营范围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30008323股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6)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号9幢320室注册资本15000万元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29层02单元法定代表人李毅

2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BGTXB

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获配数量8561928股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7)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8层803室注册资本3320000万元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8层803室法定代表人任小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MACNA4WK2B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经营范围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9975062股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8)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名称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注册资本231000万元主要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新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083099236022一般项目: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对外进行投资(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

市场营销策划;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执业);市

经营范围场调查;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法

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审批和许可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8312551股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9)周永祥姓名周永祥

身份证号3306251967*****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获配数量8312551股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

排的说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

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

23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经核查: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承诺“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做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接受前述主体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6号》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三)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限售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竞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在发行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方面,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经查验,发行人律师认为:

24“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过程严格按照发行方案的要求执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25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爱旭股份

证券代码为:600732.SH

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的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本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与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6第三节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5年8本次发行后月8日)

股票类别本次发行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数量(股)

(%)有限售条件

24099336213.2029093931853193268025.12

的流通股份无限售条件

158531724386.80-158531724374.88

的流通股份

合计1826310605100.002909393182117249923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8月8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股份中有序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股东名称限售条件股份号(股)例(%)数量(股)

1陈刚32797987917.96-

2珠海横琴舜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713864212.44227138642

和谐天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义乌

31685496179.23-

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徐新喜277618721.52-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77369321.5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

6231170801.27

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

7227414411.25

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8义乌市衡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3924460.9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

9141825160.78-

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分红险-景顺长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124761400.68-

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合计86807656547.53227138642

27(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成后,截至2025年9月22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股份中序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号(股)例(%)股份数量

(股)

1陈刚32797987915.49-珠海横琴舜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222713864210.73227138642

伙)

和谐天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义

31685496177.96-

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徐新喜574140832.713740648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

5303758761.434156276

城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78926621.32-

MORGAN STANLEY & CO.

7226821941.0722443890

INTERNATIONAL PLC.景顺长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8司-分红险-景顺长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225451801.06-

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9677130.9920781379

10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二零零二组合194901500.923657522

合计92503599643.69315584192

注:以上表格中的数据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06.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资产总额3399161.793452300.633399618.192468973.15

负债总额2914732.812956974.472531624.991563078.50

28股东权益484428.99495326.16867993.20905894.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

324151.05355433.34867993.20905894.65

东权益

注:1、2025年6月末数据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2、报告期前三年各年末数据摘自各年度审计报告,因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年度报表数据影响较少,不再追溯调整。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844620.161115532.162717011.033507495.71

营业利润-34305.03-609684.4771066.15248753.29

净利润-26314.55-539357.4875675.96232857.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3755.71-531943.1975675.96232820.13东的净利润

注:1、以上2025年1-6月财务数据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2、报告期前三年数据摘自各年度审计报告,因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年度报表数据影响较少,不再追溯调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5458.70-451971.62158620.26522913.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251.10-195987.73-683887.01-459732.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327.47546241.67404853.41159182.9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3922.37-106386.14-120919.49224546.03

注:1、以上2025年1-6月财务数据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2、报告期前三年数据摘自各年度审计报告,因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年度报表数据影响较少,不再追溯调整。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

/2025.06.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比率(倍)0.380.420.660.94

速动比率(倍)0.270.270.460.8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8.65%38.39%6.47%13.43%

资产负债率(合并)85.75%85.65%74.47%63.3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5.1418.3694.79162.40

存货周转率(次/年)5.023.117.8915.13

综合毛利率(%)4.04-9.9416.4913.73

29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

/2025.06.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利息保障倍数(倍)-0.88-9.372.928.67

资产收益率-0.77%-15.74%2.58%10.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91%-86.97%8.46%37.25%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0.13-2.910.421.34

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注:1、以上2025年1-6月/2025年6月末财务数据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2、报告期前三年数据摘自各年度审计报告,因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年度报表数据影响较少,不再追溯调整;3、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总负债(母公司)/总资产(母公司);

资产负债率(合并)=总负债(合并)/总资产(合并);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综合毛利率=毛利/营业收入;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指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的规定计算;

其中,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进行了年化处理。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以及2025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

为2468973.15万元、3399618.19万元、3452300.63万元和3399161.79万元。

公司资产规模随业务发展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其中,2023年末较年初增长了

930645.04万元,增长幅度达37.69%。公司资产规模的持续增长主要来源于自身

经营利润的积累、吸收投资及筹资等。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以及2025年6月末,公司负债合计分别

为1563078.50万元、2531624.99万元、2956974.47万元和2914732.81万元,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张,公司负债规模不断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9.54%、61.03%、61.03%及65.46%,流动负债中又以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合同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主。

2、偿债能力分析

30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以及2025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

别为63.31%、74.47%、85.65%以及85.75%,自2023年起,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公司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支出大幅增加,而公司主要通过借款方式筹集资金,此外非流动负债中因新基地投资建设收到政府补助形成较大的递延收益余额,递延收益不属于需要偿还的债务,将在后续年度摊销计入其他收益。同时,2023年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导致库存股增加47451.25万元,权益相应减少47451.25万元,2024年累计回购201.27万股,支付金额为3132.20万元,进一步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在剔除递延收益和回购股份的影响后,公司2023年末、2024年末以及2025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以及2025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

为0.94、0.66、0.42以及0.38,速动比率分别为0.80、0.46、0.27以及0.27。2023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有所下降,主要系随着经营规模持续增长,为加强资金管理,公司采取了包括加大票据支付比例等方式管理流动性,推高了流动负债规模。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降幅较大,主要系受行业周期影响公司流动资产规模有所减少,同时随着经营活动的开展短期借款大幅增加提高了流动负债规模所致。

3、盈利能力分析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以及2025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07495.71万元、2717011.03万元、1115532.16万元以及844620.16万元。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32820.13万元、75675.96万元、

-531943.19万元以及-23755.71万元。2022年及 2023年,公司的主营产品为PERC电池片,受行业周期影响,2023 年下半年,PERC 电池价格出现大幅下跌,使得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大幅下滑。2024 年,随着 ABC 组件开始大规模批量出货,ABC 组件逐步替代 PERC 电池成为公司最重要的主营产品。但是,自2024年以来,光伏产业竞争白热化,行业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使得产业链各环节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带动公司主营产品售价同步下滑;同时,产业链价格大幅下跌也加重了下游客户的观望情绪,减缓了提货进度,影响了主营产品的销售规模,极大地压缩了公司的利润空间,使得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大幅下滑并

31出现阶段性亏损。2025年上半年,随着产业链供需关系有所改善,产业链整体

价格逐步回暖,ABC 组件市场需求持续释放,在手订单增长迅速,规模效应得以显现,使得 2025 年上半年公司 ABC 组件出货量快速增长,推动当期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同时主营产品盈利能力有所修复,公司亏损幅度大幅收窄。

4、营运能力分析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以及2025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

分别为162.40、94.79、18.36以及15.14(经年化处理)。2022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主要系公司对 PERC 客户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且客户主要采用票据形式进行结算,导致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相对于营业收入较小。自2023 年以来,公司陆续上市 ABC 组件,由于 ABC 组件的销售存在一定账期,

使得应收账款占比持续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下降。自2024年以来,公司 ABC 组件开始大规模出货,2024 年及 2025 年 1-6 月 ABC 组件的销量分别达到 6333.62MW 及 8565.36MW,远超 2023 年水平,使得公司 2024 年及 2025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下降。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以及2025年1-6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

为15.13、7.89、3.11以及5.02(经年化处理)。2023年和2024年公司存货周转率持续下降,主要系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光伏行业出现结构性供需矛盾,产业链价格大幅下跌,使得终端客户观望情绪加重,导致电池片和组件的提货速度有所放慢,从而影响了存货的消纳。此外,因 ABC 产品为新兴产品,为避免 ABC产品因行业周期影响导致短期内降价过快而对长期价格体系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加大了客户质量筛选,主动控制了出货节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存货的周转。

32第四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法定代表人:江禹

保荐代表人:李明康、范磊

项目协办人:张容瑞

项目组成员:张冠峰、张信远、常益、张印岭、毛乃科

电话:0755-81902000

传真:0755-81902020

二、联席主承销商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8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电话:8610-65051166

传真:8610-65051156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成

电话:8610-56052830

33传真:8610-56118200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8层

负责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桑健、曲艺

电话:8610-88004488

传真:8610-66090016

四、审计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负责人:肖厚发

签字会计师:刘迪、郭跃烽、王连强

电话:8610-66001391

传真:8610-66001392

五、验资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负责人:肖厚发

签字会计师:刘迪、郭跃烽、王连强

电话:8610-66001391

34传真:8610-66001392

35第五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保荐协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李明康和范磊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李明康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捷安高科首次公开发行、能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普元信息首次公开发行、智洋创新首次公开发行、绿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爱旭股份2021年非公开、爱旭股份2022年非公开、应流股份2025年可转债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范磊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

曾负责或参与华联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联建光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三垒股

份现金收购、360借壳上市、中公教育借壳上市、爱旭股份2021年非公开、爱

旭股份2022年非公开、南威软件可转债、康佳集团非公开、西藏旅游非公开、

众信旅游可转债,以及科隆精化、舜禹水务、菲鹏生物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

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23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证券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联合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36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37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655号

电话:0579-85912509

传真:0579-85912509

(二)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7、28层

电话:0755-81902000

传真:0755-81902020

38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9(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上市公告书》盖章页)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40(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公告书》盖章页)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41(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公告书》盖章页)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42(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公告书》盖章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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