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北
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7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9365079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5.08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6928936.5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3071058.53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0日到位,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6)第 110C00001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
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号额(调整前)
1新能源车型开发项目742545.00500000.00
2 AI智能化平台及智驾电动化系统开发项目 137182.00 100000.00
合计879727.00600000.00
1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943071058.53元,少于原计划
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000000000.00元。因此,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相应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截至2026年1月31以募集资金置募集资金投资序号项目名称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换预先投入募总额投入募投项目金额投项目的金额
1新能源车型开发项目500000.0036344.9836344.98
AI智能化平台及智驾电动化
294307.1111834.0511834.05
系统开发项目
合计594307.1148179.0348179.03
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截至2026年1月31日以自筹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序号费用类型
金预先支付金额(不含税)支付金额(不含税)
1保荐费450.00450.00
2审计及验资费用84.9184.91
3律师费用33.9633.96
合计568.87568.87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
2符合监管要求2026年2月6日,公司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8179.0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568.87万元,共计48747.90万元。
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宇威刘世鹏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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