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山
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公司”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新华锦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的股
份质押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占公质押是否为是否占其所股东名本次质是否为质押起质押到司总融资控股股补充质权人持股份称押股数限售股始日期日股本资金东质押比例比例用途中国工商银行
20222027
鲁锦集3300万股份有
是否否年7月年7月17.79%7.70%注1团股限公司
22日21日
青岛四方支行
注1:鲁锦集团为降低融资成本,拟增加建设银行授信额度,现需要通过临时股票质押融资偿还部分其他银行贷款,以释放相应的抵押物。建设银行新增贷款放款后,鲁锦集团将偿还部分银行贷款,解除已质押的部分股票,从而将股票质押率降至80%以下。
2、本次质押的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鲁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股份质押的情况):
本次质本次质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占其占公押前累押后累持股所持司总已质押已质押未质押未质押股东持股数量计质押计质押比例股份股本股份中股份中股份中股份中名称(万股)数量数量
(%)比例比例限售股冻结股限售股冻结股
(万(万(%)(%)份数量份数量份数量份数量股)股)
鲁锦18553.235
43.27147551805597.3142.11----
集团2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资信情况
1、鲁锦集团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情况
到期的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占公司总股份对应的融资余到期时间数量(万股)例(%)比例(%)额(万元)
半年内300016.177.0015000
一年内863546.5420.1432200
合计1163562.7127.1447200
鲁锦集团主要从事大宗商品的进出口及国内贸易,所有股票质押均为银行场外质押,鲁锦集团未来一年内到期(包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11635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62.71%,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7.14%,对应的融资余额为4.72亿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鲁锦集团资信状况良好,股票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鲁锦集团的营业利润、盘活存量资产、减持部分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获得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鲁锦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鲁锦集团股票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鲁锦集团股票质押均为银行场外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股东
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席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鲁锦集团目前不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4、控股股东的资信情况
2(1)鲁锦集团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8年1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注册资本:7903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黄金广场北楼4楼028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贸易经纪;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面料纺织加工【分支机构经营】;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
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
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分支机构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普通货
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棉、麻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棕制品销售;集装箱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鲁锦集团(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最近一期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经营活动产生资产总负债总银行贷流动负资产净营业收时间净利润的现金流量净额额款总额债总额额入额
2021年1-12月/2021年1297485662949319950057342534536320427694338412823月31日
32022年1-3
102895月/2022年36362862195005814293926728133551119216002
8月31日
(3)鲁锦集团(合并口径)2021年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现金/流动流动比速动比可利用的融资重大债务逾期或违约对外债率负债比率率率渠道及授信额度或有负债记录及其对应金额担保
(%)(%)
64.571.110.722.24银行授信38亿元无无无
注: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流动负债。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鲁锦集团未发行债券。
(5)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鲁锦集团无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6)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鲁锦集团业务经营稳定,可利用的融资渠道
有减持部分所持本公司股票、盘活存量资产等。
5、鲁锦集团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鲁锦集团2021年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的情况如下表,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项目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采购:6.83万元(上市
2021年1-12公司向鲁锦集团采购礼品)
无无无月关联销售:2.23万元(上市公司向鲁锦集团销售商品)
注:2021年度,鲁锦集团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担保。
6、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鲁锦集团股票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其自身及其下属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目前鲁锦集团股票质押率虽然较高,但所有股票质押均为银行场外质押,股份质押风险总体可控,如果出现公司股票价格下跌等导致履约保障不足的情况,鲁锦集团将会采取提前还款、增加抵质押物等措施应对风险。另外,鲁锦集团正在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债务置换以及其他有效的方式,争取尽快降低股票质押率。
4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查阅上市公司相关公告、股份质押相关信息,查阅鲁锦集团股份质押的有关协议、质押明细汇总表;取得鲁锦集团审计报告及
财务报表、信用报告,通过公开渠道对鲁锦集团资信情况进行查询;访谈鲁锦集团董事长,取得鲁锦集团、上市公司出具的承诺、说明。
(二)核查结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新华锦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相关事项未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亦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文强何欢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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