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ST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6-036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锦”)此前因被间
接控股股东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现上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完全消除,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相应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
●本次申请如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仍存在其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相关申请,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目前共触及2类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分别如下:
1.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到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因公司存在资金占用未收回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30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更为“ST新华锦”。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7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2026年4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锦越贸易有限公司共管账户收到重整管理
人支付的资金444348987.56元,其中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西海岸分行共管账户收到
344348987.56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新都心支行共管账户收到
100000000.00元,款项用途均备注为偿还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占用山东新华锦国际股
份有限公司资金。
2026年4月22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偿还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兴华专
字(2026)第00001914号),确认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的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全部归还,占用余额为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6条等相关规定,因被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已完全消除,已符合申请撤销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要求。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请求撤销公司股票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被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最终撤销结果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
三、公司股票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还存在一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仍存在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1.中兴华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
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如下:
公司2025年度未能有效执行防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管理制度,新华锦与关联方累计发生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未对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按规定予以正确披露。上述事项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新华锦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且于2025年12月31日未完成整改。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新华锦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新华锦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新华锦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26年4月20日对新华锦2025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建华先生分别于2026年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42026002号、证监立案字0242026003号)。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发布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2.因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公司、公司关联方存在可能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被证券交易所实施纪律处分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