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子公司拟收购内蒙古中粮番茄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直接持有内蒙
古中粮番茄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粮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系解决中粮集团与上市公司在番茄产业方面存在的同业竞争问
题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深化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业务协同效应,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我们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同意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董煜叶康涛吴邲光赵军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