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7证券简称:中粮糖业公告编号:2025-037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3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座11层中糖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2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013219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1.4913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独立董事张伟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董事会秘书杨静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关于选举吴浩军先
1.01生为第十届董事会109682696099.5918是
非独立董事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关于选举吴浩军先生
1.01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1179388772.4043
立董事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勋非、郭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