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证券简称:丽尚国潮公告编号:2023-035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 88 号 loft49 创意产业园区2幢1单元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414388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6.13
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黄玉婷因个人及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41424843 99.9958 14000 0.0042 0 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41424843 99.9958 14000 0.0042 0 0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41424843 99.9958 14000 0.0042 0 0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41423843 99.9956 15000 0.0044 0 0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41424843 99.9958 14000 0.0042 0 0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39701343 99.4911 1737500 0.5089 0 0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41423843 99.9956 15000 0.0044 0 0
8、议案名称:关于拟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41424843 99.9958 14000 0.0042 0 0
9、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97576897 99.4198 1736500 0.5802 0 0(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票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数(%)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33895547210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246837199.3959150000.604100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
172300099.1369150000.863100
股东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7453711000000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称票比例
序票数比例(%)票数比例(%)数(%)号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
4172300099.1369150000.863100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
65000.0287173750099.971300
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
7172300099.1369150000.863100
构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
9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15000.0863173650099.913700
核指标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议案6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4、6、7、9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3、议案9为涉及参与持股计划的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该类股东已回避前述议案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姚佳隆、解树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