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证券简称:丽尚国潮公告编号:2023-036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尚国潮”)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美链”)
●本次公司为丽尚美链人民币19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涉及反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丽尚美链于2022年5月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了1900万元的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上述借款即将到期,经与银行沟通,丽尚美链采用无还本续贷方式继续向华夏银贷款1900万元。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合计1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拟对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8.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
1.5亿元。
1公司董事会已授权管理层自主决定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担保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2023-024丽尚国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5日
3、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88号工万创意中心2幢301室
5、法定代表人:曾艮英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
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
塑料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金属材料销售;第一类
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
医用口罩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1%,
2声量(衢州)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量信息”)持股49%。
公司与声量信息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借款业务声量信息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财务指标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67618306.06111304741.67
负债总额156329388.0697552694.14
所有者权益合计11288918.0013752047.53
财务指标2023年1-3月(未经审计)2022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56538846.16243794524.29
净利润-2463129.53-6724163.2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人: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金额:不超过1900万元人民币
(五)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罚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
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六)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9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08%,担保余额为93582.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78%。其中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939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69564.00万元;子公司为写字楼承购人提供阶段性购房按揭贷款担保余额为6929.05万元;子公司对海南旅投黑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投黑虎”)提供担保总额为312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3资产的1.63%,担保余额为2498.8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30%,主要系公司为时任董事担任董事的参股公司按持股39%的比例为综合授信额度8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为旅投黑虎该笔综合授信中的31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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