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证券简称:丽尚国潮公告编号:2023-03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前,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尚国潮”)的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持有公司
股份17468570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4642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4%。红楼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54436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披露了《丽尚国潮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22年11月30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226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2023年5月29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股份68000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持股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股份来源比例
红楼集团5%以上第一大非公开发行取得:174642398股
17468570822.94%
有限公司股东其他方式取得:43310股
董事、监事、
洪一丹415123755.45%非公开发行取得:41512375股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朱家辉10378090.14%非公开发行取得:1037809股高级管理人员
1非公开发行取得:207809股
毛大波5%以下股东2188090.029%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1000股
周健5%以下股东2075620.027%非公开发行取得:207562股
卢红彬5%以下股东1040000.014%非公开发行取得:104000股
丁百永5%以下股东1475620.019%非公开发行取得:147562股
庞伟民5%以下股东2075620.027%非公开发行取得:207562股
赵伟峰5%以下股东2075620.027%非公开发行取得:207562股
张宏5%以下股东2075620.027%非公开发行取得:207562股
董事、监事、
郭德明2075620.027%非公开发行取得:207562股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朱宝良103780931.363%非公开发行
第一组
合计103780931.363%—
2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当前持股数当前持
股东名称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总金额(元)减持完成情况
(股)(元/股)量(股)股比例
红楼集团2022/11/30~未完成:
56608000.74%集中竞价交易6.85-7.1639239709.009847490812.93%
有限公司2023/5/296128605股
2022/11/30~未完成:
洪一丹1323000.017%集中竞价交易7.59-7.651006618.00413800755.435%
2023/5/291867700股
2022/11/30~
朱家辉5000000.066%集中竞价交易7.02-7.303563500.00已完成5378090.071%
2023/5/29
2022/11/30~未完成:
毛大波2078090.027%集中竞价交易5.40-5.691143186.78110000.001%
2023/5/2911000股
2022/11/30~未完成:
周健475620.006%集中竞价交易7.03-7.80360730.861600000.021%
2023/5/29160000股
2022/11/30~
卢红彬1040000.014%集中竞价交易7.91-7.91822640.00已完成00%
2023/5/29
2022/11/30~
丁百永1475620.019%集中竞价交易7.27-7.531084602.60已完成00%
2023/5/29
2022/11/30~未完成:
张宏00%集中竞价交易-02075620.027%
2023/5/2951890股
2022/11/30~未完成:
郭德明00%集中竞价交易-02075620.027%
2023/5/29207562股
注:1、以上数据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2、红楼集团于2023年1月12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2%;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3月7日期间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
3(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披露了《丽尚国潮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22年11月30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226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2023年5月29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股份68000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符合本次减持计划。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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