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丽尚国潮
股票代码:60073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城创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田心社区沙盐路3018号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
(一期)A 座 6 层 6B-1
股份变动性质:因中城创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中城骥瑜(浙江)实业有
限公司的股份,导致间接持有丽尚国潮的股份减少、间接控制丽尚国潮的权益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04月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六节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3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本报告书系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丽尚国潮系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系中城创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城创展科技
受让方、上海裳潼系上海裳潼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城骥瑜、上市公司持股5%
系中城骥瑜(浙江)实业有限公司以上的股东中城创展科技向上海裳潼转让中城骥瑜
6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城创
展科技通过中城骥瑜间接控制丽尚国潮股本次权益变动系
份的持股比例由7.75%变为0%。中城创展科技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丽尚国潮的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各方签署的《股份转让股份转让协议系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系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系《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系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系人民币元、万元
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城创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7MA005J9F69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田心社区沙盐路3018号盐田注册地址
现代产业服务中心(一期)A座6层6B-1注册资本26500万元人民币
股东情况中城创展集团(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刘杰
成立时间2016-5-18
经营期限2016-05-18至无固定期限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
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与调
试或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
询;销售环保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家用电
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金属材料、计算
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塑料制品、卫生用品、五金交电
经营范围(不含电动自行车);汽车、文化用品、日用品、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鲜蛋批发;鲜蛋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城创展集团(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中城创展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0%,是中城创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是否取得其他国序号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董事长
1刘杰男中国中国否
兼总经理
2曹宁男董事中国中国否
3顾泰来男董事中国中国否
刘杰为中城创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减少间接持有的丽尚国潮股份的权益。
二、未来12月内增加或减持股份的意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明确的进一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城骥瑜60%的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中城骥瑜间接控制丽尚国潮5902070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丽尚国潮总股本的7.7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城骥瑜的股权,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丽尚国潮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控制关系
2024年4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海裳潼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其拥有的中城骥瑜60%股权转让给上海裳潼,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丽尚国潮的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中城创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裳潼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0%40%
中城骥瑜(浙江)实业有限公司
7.75%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中城骥瑜的股权,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丽尚国潮股份。变动后的股权控控控控控控控控控控
8上海裳潼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
中城骥瑜(浙江)实业有限公司
7.75%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7日期间,中城骥瑜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20700股,成交总金额6168406.15元(含手续费),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中城骥瑜间接控制丽尚国潮的股份增加。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买卖上市公司丽尚国潮股票的行为。
9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0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中心。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城创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刘杰
日期:2024年4月26日
12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甘肃省兰州市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丽尚国潮 股票代码 600738.SH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中城创展科技集团有限公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5035号前海华润金司住所
融中心 T5 写字楼
3007
增加□
有□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减少√(间接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是□是□是否为上市公司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否√否√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间接控制的股份数量:通过中城骥瑜间接控制丽尚国潮590207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股份。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间接控制的股份比例:7.75%无直接持有丽尚国潮股份
13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间接持股数量:0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控制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0%数量及变动比例无直接持有丽尚国潮股份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时间:2024年4月26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间接方式转让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是□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否√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
是□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
否√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是£否□不适用?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是£否□不适用?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否□不适用?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14(此页无正文,仅为《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城创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刘杰
日期: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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